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艳遇的经历,本身我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只不过和妻子的夫妻生活有点矛盾,因此就借着出差借口去了外地,因此认识了漂亮的女邻居,为此有点动心了。
我和老婆的夫妻生活一直都不协调,自从我们儿子出生以后我们之间更是很少进行夫妻生活,这样的日子一长也让我对老婆失去了兴趣。于是在公司找人出差的时候,我主动要求去,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次的出差竟然会让我体验到不一样的情感。
公司里对于出差的人生活都是安排的很好,住的地方都是单身公寓,所以我感觉也不亏。在住了近一个月之后,我和隔壁的美女也认识了,原来她已经30岁了。她老公经常出差,很少在家里待,从和她的交谈中我能够感受到她的落寞和孤单。
我和这位女邻居一直都是平淡的交往,直到有一天晚上,外面下着大雨,电闪雷鸣非常的吓人,我就在家里上网,只是没有多久就停电了。肯定是因为下雨的缘故,所以我准备睡觉,这个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
当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隔壁的女邻居,她说停电又打雷也睡不着,所以就过来找我聊聊天,我将她招呼进自己的房间,我们点了一只蜡烛,就聊了起来。她说自己的老公常年出差,自己几乎很少见到老公。这个时候我也想起了自己一个人在家的老婆,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出差喝酒死亡是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因为劳动者在出差的时候虽然算是在上班时间之内,但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并且是在醉酒的情况下死亡的,那么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者是被视为工伤的。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他是那种腼腆类型的还是 豪放类型的 如果是腼腆类型的就是 借酒壮胆如果是那种 豪放行的 就是借酒撒疯 不过看他喝酒的频率 作为一个男人 经常喝多酒 没有办法把握自己 总的来说是不值得依靠的 希望你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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