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长巷,聚拢来是烟火,摊开去是人间。繁华的背后,是人间烟火,市井繁华,是川流不息的人群。
我总固执地认为,烟火气才是一个家最温暖的模样。
一日三餐,一家团聚,从一句“洗手吃饭咯”,到饭桌上的“这道菜真好吃”,大家围坐在一起,就是最温馨的时刻。
闲暇时,喜欢琢磨怎么做好吃的,从牛轧糖到蛋挞,从小饼干到火山土豆泥,对着食谱一一研究,看着孩子吃得开心,心中就十分满足。
旅行时,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小吃街。闻着食物的香气,左手一碗臭豆腐,右手一根烤肉串,一边吃一边穿梭在人群中,欣赏着帅哥美女,那便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夜幕来临的时候,有人三三两两地在河堤散步,和知己好友聊聊一天中那些有趣的或无趣的故事,心,似乎也熨烫开来,从容平静。
人们总是爱热闹的。家长里短的闲聊,似乎总被赋予“八卦”的说法。记得刚上班时,总听年纪比较大的姐姐们聊起自己的娃,自家的男人。
当时的我嗤之以鼻,认定自己一定不要成为那么“庸俗”的人。等自己为人妻,为人母,才开始明白,那些碎碎念,都承载着家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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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的烟火气,其实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细碎且繁琐。平日里素不觉得,一旦有一天失去,就会觉得,留在记忆最深处的,都是那些很小的事情。
曾在《百妖谱》看到过这样一段话:这人世,有珠冠锦衣,更有柴米油盐。无论光彩平庸,这天地四季,过往未来,总该是人人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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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人在这世上一遭,慌慌张张,匆匆忙忙,只留下一张照片。为了碎银几两,华庭美服,左右折腾,最终只是一坯黄土。
唯独留在人世的这一段历程,才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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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际遇,走在人群中,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迎面走来的那个人有着怎样的人生。
但偏偏就是这些不同,才有这世间的五味杂陈,才构筑了这个热闹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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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真相是,上天从来不会给人永远的一帆风顺。在得意的时候,生活总能给人迎头一击。在失意的时候,生活又是黑暗中的那抹曙光。
所以,要懂得珍惜眼前的平凡,珍惜眼前的生活。
就像杨绛先生所说:岁月静好是片刻,一地鸡毛是日常,即使世界偶尔薄凉,内心也要繁华似锦。唯愿此生岁月无恙,不语悲伤,只留温暖。
市井文学是指以平民小市民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揭露时代风貌文化状况批判世事还有表达作者的理想世界,语言大多平和朴实,人物各有所态,就像生活在你身边一样,都是小人物就不会有距离感,所以读者更能有共鸣,所以用“市井”来修饰嘛,“真实感”它的一大优势。
我觉得这样表达你应该明白的,毕竟现在我编不出一个词条,解释还是自己的好。
个人认为“市井文学”重在人物刻画,以小见大。
我知道的有汪曾祺,他的东西比较深刻,还有邓友梅《烟壶》《那五》冯骥才的《神鞭》,《三寸金莲》,陆文夫的《小巷人物志》等等等等。你可以查一下汪曾祺,他编过一本《市井小说选》。
其实我觉得现在韩寒的东西就有“市井”的味道,不过他是不喜欢别人给他分类的。老舍沈从文什么的也算吧?
市井文学是指以平民小市民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揭露时代风貌文化状况批判世事还有表达作者的理想世界,语言大多平和朴实,人物各有所态,就像生活在你身边一样,都是小人物就不会有距离感,所以读者更能有共鸣,所以用“市井”来修饰嘛,“真实感”它的一大优势。
我觉得这样表达你应该明白的,毕竟现在我编不出一个词条,解释还是自己的好。
个人认为“市井文学”重在人物刻画,以小见大。
我知道的有汪曾祺,他的东西比较深刻,还有邓友梅《烟壶》《那五》冯骥才的《神鞭》,《三寸金莲》,陆文夫的《小巷人物志》等等等等。你可以查一下汪曾祺,他编过一本《市井小说选》。
其实我觉得现在韩寒的东西就有“市井”的味道,不过他是不喜欢别人给他分类的。老舍沈从文什么的也算吧?
中国历史上的皇帝当中,他们大都出身世家贵族之中。不过建立了汉朝的汉高祖刘邦却是农民出生,而自身放荡不羁游走市井之中,无权无势,也没有出众的才华。但这样的刘邦却赢得了萧何、张良等一众贤能之臣的一心追随,甘愿将其辅佐成一代帝王。刘邦究竟有何闪光点,凭借什么得以称王?
其实刘邦出生农民家庭,但是刘邦也并不喜欢农事活动,而是一心在外闯荡,没有人能够相信这样的他能够成为日后万人跪拜的君王。起初的刘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如此大的抱负和野心,不过随着其见识更多,观念也发生着改变。在外游历一番之后,刘邦回到了其故地沛县,当了当时的一个小官为泗水亭厅长。在看到秦始皇威风凛凛的排场之后,心中也渐渐升起更大的欲望。不过刘邦本人的一己之力是难以达成如此宏大的目标的,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他手下的一众能臣,但是这些能臣既然都如此有才能,为何还甘心屈居于刘邦手下?这与刘邦自身个性以及时势等因素是分不开的。
刘邦虽然整日混迹与市井小巷当中,看似是个混混模样,颇为放荡不羁。不过实际上刘邦此人十分重义气,即使他只是担任一个小官,也丝毫没有当官的架子,而是和其众多兄弟处成一片。在一次押送服劳役的劳工时,由于刘邦的疏忽导致很多人逃跑。刘邦丢了劳役,必然免不了责罚。因此刘邦转念一想,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将这些人都放了。如此一来,不少劳工都对刘邦感激涕零,甚至一部分还留下来决定追随刘邦。刘邦既积累自己的的兵力,同时也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声望。而刘邦这人也十分大胆有坐上王位的欲望,在秦的暴政统治之下,百姓早已经有了反抗之心。但是所谓枪打出头鸟,虽然都有要反抗的想法,但是又害怕失败担不起最终的后果。这时候刘邦就成了众人所拥立的对象,因为刘邦大胆不羁,再加上其鸿鹄之志,因而他是其中最能够担此大任之人。
而且刘邦善于识人,也能够灵活用人,而且能够听从贤者的建议。不过这种识人是双方的,尤其关键的就是因为刘邦结识了萧何。萧何也曾在沛县任职,就是在此期间与刘邦结识。萧何算是刘邦的上司,颇具谋略和智慧,也是十分善于结交朋友。当萧何见到刘邦之时就觉得刘邦与常人不同,有成大事的本领,因而处处帮助刘邦,也将与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介绍给刘邦认识。刘邦身边可谓是一众人才聚集。
天下将倾,有识之士都想能够有所作为,因而这些人就逐渐联合在了一起。受到大泽乡起义的影响,各地的反秦势力都纷纷伺机而动。而萧何也准备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他联合县令,并且举荐了正因释放劳工逃亡的刘邦。不过因为此事积了一定兵力的刘邦对县令构成了威胁,因而不愿刘邦加入。只有萧何和其朋友站在刘邦一边,并且通过鼓动民心的方式占据了主动权。此时算是结成了一定的规模,因而需要有一个了领导者,刘邦心知自己难以胜任,但是萧何力荐刘邦。随后刘邦先率军攻入了咸阳宫,项羽没有实现让刘邦称王的约定。但是不得不说刘邦是极为沉得住气的,因为项羽的实力远胜于刘邦,双方之间实在难以直面对抗。而刘邦因为从市井之中,早已经见惯各种为人处世的圆滑之道,具有着深厚的心思沉淀。
刘邦不仅在交朋友上有识人的功力,而在其建立功绩之路上也善于任用贤能,同时颇具大度之气。刘邦的贤臣之一的张良就曾经反反复复“跳槽”,投奔他地,但是刘邦始终能够接纳他,对其重用,因而张良也心怀感恩。而且当时萧何力荐韩信招致很多的非议,但刘邦却力排众议,将韩信提升为大将军,果然大败楚军。最终,在一众文臣武将的助力之下,刘邦从一个不起眼的市井之徒登上了皇帝的高位。
其实刘邦的光芒是即使身处市井之中也是藏着不住的,他的成就少不了这些贤士的支撑,但是这些贤士作用的发挥也离不开刘邦的“排兵布阵”。刘邦给了他们施展才华之地,因而他们甘愿追随刘邦,而反过来,他们的才能又给刘邦搭建了通向帝王的阶梯。
对市井生活的生活描写的作用是充分调动个人视角,呈现他人视而不见的画面,描绘的市井百态富有烟火气,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市井文化是一种生活化、自然化、无序化的自然文化,它是指产生于街区小巷、带有商业倾向、通俗浅近、充满变幻而杂乱无章的一种市民文化。寻常生活百姓家,无忧无虑品清茶。这是市井生活最真实的写照。充满着人情味的市井生活,让这个空间组织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充满人情味。有人期待在锦绣前程中觥筹交错,有人享受在悠然见南山中闲看落花。
古代市井之徒的意思是指做买卖的人或街道上没有受过教育的人。
在古代,开口井是非常困难的事,为了水源,人们就会聚居在井的附近,渐渐就成为当时的市集称为市井,至于市井之徒呢就是指混迹于市井,身份低微的贩夫走卒,当时刘邦做泗水亭亭长时,他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官吏,和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夏侯婴是一个赶马车的,樊哙是杀狗的屠狗之辈,在当时来说呢,他们是典型的市井之徒。
市井原本意思是街市,市场,因此市井之人也是普通百姓。市井文化是中国文化发展历史的特殊类型,市井文化其广泛性、通俗性、时尚性,并具有人文性的特点。含有“街市、市场”以及“粗俗鄙陋”之意。市井文化是一种生活化、自然化、无序化的自然文化,它是指产生于街区小巷、带有商业倾向、通俗浅近、充满变幻而杂乱无章的一种市民文化。
市井之人的故事:
市井之人的故事,指的是生活在城市底层的人群的故事。他们通常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过着贫困而忙碌的生活。他们的故事通常反映了城市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同时也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希望。
在这些故事中,市井之人通常被描绘成勤劳、坚韧、乐观的形象。他们在狭窄的巷子里搭起小摊,贩卖着各种小吃和日用品。他们常常要面对城市中的种种挑战,比如治安问题、环境污染、生活压力等等。
然而,市井之人也有着他们的温情和感人的故事。他们通常互相帮助,共同应对生活中的困难。他们也经常回忆自己的过去,讲述着自己的梦想和未来的计划。市井之人的故事反映了城市生活的真实面貌,也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希望。这些故事让人们更加了解这些生活在底层的人群,也让我们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
采访吴君的时候,她还是一位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一天她穿着单调呆板的工作服,回答问题干枯生硬,没有任何文学的色彩和艺术家气质。这样的时候我忍不住开始怀疑了我的判断。
可是如果你多少读过吴君的小说,你大概会想,这是怎样一个作家啊,她的想象力,对文字的克制力,对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热爱,对八卦与世俗的体察等,这一切该多么需要我们重新发现和重新认识。
吴君的小说仿佛奔走于深圳的大街小巷,时常来来往往于这个移民城市与东北河北香港之间,跟各阶层三教九流人物都有深层次接触,并把由此得到的感觉与印象如百川归海,汇于笔端,如此才写出这一篇篇看上去特别真切,像是融入了很多亲身体验的小说吧。
实话告诉你,我刹那间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你看她写了《亲爱的深圳》《深圳西北角》《皇后大道》《陈俊生大道》《十七英里》《岗厦14号》,这些都是深圳真实的地标,不带半点虚的,她这敢情是要以最直接生猛、最理直气壮的方式告诉你,我就要为深圳立传,我就是有这份雄心壮志,怎么了?嗨,你书名怎么直白都行,只要哪怕最不文学的书名,你都能写出最文学的作品来就行。但我还是有点为她着急,你说你就算有这能耐,也好歹含蓄点啊,再说你要缺那个火候,不落得让人说道嘛。这就罢了,你写人物面也太广了吧。上至官员、富商、白领,下至农民工、小职员、性工作者,而且都不是浮光掠影的,反倒像是要写透他们的内心世界,你这简直是巴尔扎克写《人间喜剧》的节奏啊,或者就你烧的那一碟碟小菜,也非得整出个满汉全席?算我服了你了,但你有像专职大厨做菜那样的时间去体验生活吗?问题不就是,吴君有那么多时间吗?她能有三生三世,种得出十里桃花吗?
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人都只能活这一世,一个作家生活再优越,也得先解决了吃喝拉撒,要没那么好的条件,还得工作上班挣钱养家,如此留给写作的时间就少之又少了。吴君早年当过记者,后来进了深圳国税局,再后来到深圳文联工作,一路走来,过的都是朝九晚五的生活。这样,相比很多专职写作的作家,她作品的量不能算多,要让你有多的感觉,只是因为她写作的面铺得特别宽。所以,她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去体验生活,这样兜兜转转又回到老问题了,她是怎么把别人经历的生活,写得很像那么回事的?
还是先来重温一下老生常谈吧,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如此,作家当然得体验生活,从生活中汲取养料。真正的作家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会有千种感受,万般滋味,而在中国的语境里,各地作协或单位,也会给他们创造挂职锻炼、文学采风、出国考察等机会,让他们拓宽眼界,拥有更多的生活。这都是好事。但我们不要忘了,小说从来都不只是简单的描摹和记录,它本质上是一种创造。在我印象中,莫言大致说过类似的话,他说有感知力和创造力的作家,哪怕只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天半天,也能写出大文章来。而不具备这般素质和修养的作家,哪怕是待上一年半载,也不见得能写出什么好文章来。可不是这样吗?说白了,作家或小说家,是得有无中生有的能力,也得有在方寸之间写出大千世界的笔力,还得有起死回生的神力。
这就能理解吴君为何能写出她那些有着宽阔地理空间和三教九流人物的小说了。至于她是否有这般能力、笔力、神力,另当别论。老实说,从古到今都少见具备如此综合素养的大作家。但吴君无疑有这样的心性,也不缺庄重的写作态度,她是有大我的,有同情心,有同理心,能推己及人,能感同身受,能爱屋及乌,也不缺这样的想象力和观察力。按理说,这应当是但凡作家都具备的素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眼下这样的作家是太少了。微信时代也确乎让人们变得更为自我,更为以我什么都知道为由,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想来作家也不例外。
换句话说,这也就要求作家们在把自己当回事的同时,又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也就要求他们能更多地从自我中哪怕是片刻逃离,遁入他人的世界,并以此反观和审视自我。以我看,吴君除了有这样的心性之外,她在写作中也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唯其如此,她才能不局限于写一己的活动空间,而是放眼整个深圳,并通过这种带有地理志特性的书写,从一个侧面写出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沧海桑田的巨变,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世的变迁与人性的裂变。而吴君的部分小说直接以深圳地理命名,也并不是胆大妄为,而是因为深圳特殊的经验。某种意义上这是一座新生的城市,相应地,吴君所做的即是,以文学的方式对其加以命名的创造性工作。假以时日,她所做的这份努力的意义,或许会更多地呈现出来。
当然,说吴君不依赖自我经验,并不是说她只能写好他人的生活。事实上,她同时也是一个能把自我经验写到某种极致的作家,她有部分作品,尤其是早期的小说,比较多融入了童年灰色的记忆。坦白说,于我而言,当代作家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很少有还想再读一遍的。但像吴君《我们不是一个人类》这样的小说,我很乐意读两遍三遍。因为作品本身经得起读,也因为她在写出来个人经验的同时,也写出了人类普遍的经验。还有必要说明的是,在我的感觉里,她的小说即便写得再狠再残酷,都有着温暖的底色,这印证了她的与人为善,而这种善意和关切,是会让一个作家即便从窄门出发,也能走向宽阔的。
这样一位不像作家的人,在具体的写作中表现得那么丰盈、活色生香、心狠手辣,的确是需要我们期待的。
流连市井,只因那一缕烟火味。
别了,车水马龙的晚高峰,左转右转,钻进一条巷子里,有点不敢相信,我竟然迷路了。
拖着疲惫的身体,趁着下班的这一会儿时间,还要去上个补习班。这样的日子看起来充实,但真的很累,有多少次我想过丢掉手里的包,躺下来一动也不动,能不能耍个赖,偷个懒?
可是生活没有假如,上了快车道,我就没法停下行走的脚步。
习惯性地做个深呼吸,我给自己加点儿油,打点儿气。忽然,空气里飘来一股饭菜的香味,一下子唤醒了我疲惫的细胞,似乎每一颗细胞都蹦出来,砰砰地喊着饥饿。
有多久没有回家吃饭了?家里的锅都锈了吧,我不知道。反正,我已经很久没有进过厨房,也不知道家里的米是否还有。
想到办公室里的同事们,一个个忙碌的身影,还在机械地转动,我能有机会出来已经是万幸了。
寻着香味儿找过去,一条不窄不宽的巷子里,摆满了做小吃的摊位。这边是个中年大叔在炒面、炒饭,对面是个年轻人在烤鱿鱼,他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愉快地舞动,看起来很好玩;旁边有个老奶奶在烤年糕,不远处的摊位上写着花甲粉丝的招牌。
小小的巷子里,男男女女人来人往,每一个人的表情上都是那么轻松,好像这里的东西特别的好吃。我伸出手搓了搓僵硬的脸颊,又揉了揉紧皱的眉头,尽量让自己显得放松一些,要不然感觉自己的出现有点不合时宜。
旁边的老奶奶,好像看出了我的尴尬,她笑着问我:“姑娘,想吃点儿什么啊,要不要来个年糕啊?”
她的笑容那么温暖,让我不忍心拒绝,更何况我确实喜欢吃烤年糕。但是,这身正经的打扮,拿着这么一串烤年糕,在大街上吃,这合适吗?
我犹豫着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地申出两个手指:“奶奶,我要两个。。”
老奶奶,仔仔细细地翻烤着年糕,两块钱一串的年糕,在老奶奶的手里好像变得特别贵重。我看得入了神,老奶奶拿着年糕在我眼前晃了晃,她说:“姑娘年糕好了,趁热吃啊,趁热吃香。”
我这才反应过来,才闻到这年糕的香味,已经香飘四溢了。
我接过烤年糕,走在巷子里的小路上,看着周边的人有的吃着烤年糕,有的吃着鱿鱼,还有人吃着炒饭,谈笑自如轻松愉快。
我不自觉地把年糕送到嘴边,轻轻地咬了一口,熟悉的味道顺着我的周身蔓延。
不记得有多少年了,十年或者八年?那时候我还是个刚毕业的毛学生,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大街小巷地穿,吃着巷子里的炒饭和年糕,畅想着人生和理想。这熟悉的味道,让我僵硬的脸上挂起一丝莫名的微笑,这才是熟悉的味道,充满烟火的味道。
吃完年糕,我一抬头,竟走到了巷子的尽头,一条宽敞的马路横在面前,马路的对面耸立着高高的写字楼。
没想到,现实竟然这么的奇妙,一条马路两种生活,马路对面人们拼命追求体面地活着,巷子里面有熟悉的烟火。
我留恋市井,只因那一缕熟悉的烟火味,那是生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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