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 | 终其一生,为爱痴狂!

徐志摩 | 终其一生,为爱痴狂!,第1张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说到民国诗人,不得不提一个人,他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为人所“诟病”的人,他是那个时代为数不多放荡不羁的人!他就是我们熟知的《再别康桥》的作者,一个爱情充满传奇的人——徐志摩。

徐志摩短短的一生,活得如此的惊天动地,他应该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三个女人。感谢上苍给了徐志摩如此绚烂的人生,感谢徐志摩给我们留下如此丰盛的诗歌文章大餐。

他曾经说过,林徽因才是最懂他的女人,也是他最想要一起共度一生的佳人。可是命运就是如此作弄,他偏偏已经结过婚。并且在一个很不恰当的时间遇见了林徽因。

如果说徐志摩错过林徽因是他人生的一大悲哀,那么,他错过张幼仪是他更大的遗憾!

张幼仪的人生浓缩了一部中国传统女性的历史,在她的身上似乎看见了所有中国传统妇女走出传统的过程,她在接受了西方思想的熏陶后,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这段失败的婚姻。因为本来就是传统的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已。

张幼仪出身名门,受过新式教育,她性情温和善良,长相明眸清丽,知书达理又遵传统守孝道,在父母的要求下,嫁给了徐志摩,尽管那是才15岁。婚后不久,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徐志摩便赴英国读书,期间结识了林徽因,并且二人迅速坠入爱河。

后来张幼仪也去了英国看往徐志摩,也算是作陪吧,并且不久身怀有孕,徐志摩为了结束这不是他所追求的自由婚姻,提出离婚。但张幼仪还是答应了徐志摩,结束了他们七年的婚姻。

徐志摩在36岁乘坐飞机不幸遇难,作为前妻,张幼仪还无怨无悔地尽责,养育他们的孩子,以女儿的身份照顾着他的父母。即使后来徐志摩在台湾出版的全集,也是张幼仪亲自指导整理编辑出来的。

林徽因始终清楚,徐志摩只是她生命中的惊鸿一瞥,只是一次漂亮的遇见。林徽因用她女人特有的心智,结束了和徐志摩一段无望的爱恋。对于徐志摩的情,她知道抵不过世俗,以及对于张幼仪的不忍。因为这在当时社会也不可能有好的结果!

记得林徽因对徐志摩说过这样一句,“我只许你现在,不许你未来”。这是对徐志摩的告白,也是一句无奈的告白,因为当时徐志摩并没有离婚。后来又说了句:“我懂的,但我怎能应和”。这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告白!每句话都可以看出林徽因都是多么的无奈!

在徐志摩死后,林徽因还拿了一节飞机的残骸带回家中,以表思念。因为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可能间接上也和自己有关,那是因为徐志摩是为了去听她的演讲,最后因飞机事故而逝。当然这只是表面,可能最深处还是因为她是最懂徐志摩的女人。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邂逅,也许是徐志摩最终寻找的爱情答案。陆小曼也是有过丈夫的人,因为与徐志摩的突然走近,引起了风言风语,最后又离婚,选择了与徐志摩结婚。她不光要真切的爱情,也要各种本就习惯的潇洒生活,后又因吸食大烟而不能自拔。

曾经风尘绝代的小曼,因为徐志摩的死,竟变成另一个人,她花费了几年的时间帮他收集出了遗作,终身不再吸毒、不穿华服、不打扮、不出门应酬,让自己华丽的生命从此消迹匿迹。她终抛开一切世俗,追求平平淡淡真切的生活,过上平淡的日子。

对于陆小曼其人,有很多的争议。说她喜欢交际、说她挥霍无度花钱似流水、说她曾经吸食鸦片。但你可知,徐志摩死的时候,小曼才28岁,当时不少达官贵人都有意结交,但小曼誓言终身不言再嫁。家里供奉徐志摩牌位,桌上鲜花长绿。即使后来她与翁瑞午选择同居,但终没有结婚,她不在乎别人怎么议论她自己。她终身保持徐志摩夫人的身份。从未改变!

陆小曼那狂野奔放的个性让她和徐志摩不谋而合,可是理想不等于现实,过日子总没有舞会那么浪漫。

陆小曼可以说是最幸运的,她真正得到了徐志摩, 是徐志摩心中的月亮,虽然有月圆月缺, 有乌云遮月。徐志摩还是企盼月圆月朗。也许小曼是徐志摩一生追求的爱情,但志摩却像他的诗一样,对于小曼一直是个问号。

郁达夫这样描述徐志摩:个子小,脸长,头比较大,戴着金丝眼镜。老照片上的徐志摩,文质彬彬,一副书生气派。就是这个与泰戈尔结伴同行过,与罗素擦身而过的人。创办过新月诗社,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他的诗充满着浓厚的缠绵和炽热,清新又透着飘逸,热烈而饱满的情感氛围,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艺术享受。而他那富有传奇色彩的爱情纠葛,更让人感到无限的感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观和人生观。徐志摩是才子,但不风流,他如诗的爱,都给了他一生追求的“灵魂伴侣”。

徐志摩总是在和女人周旋,他所追求的不过是自己的所爱,他所追求的过于浪漫,就像他的诗一样。然而现实总是会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现实总是无情的打击着他那颗为爱颤动的心!

人性本身就是矛盾的,无论你是否优秀?只要不喜欢,没有爱情,就可以离开。男人再高贵,再有文才,也可以不顾一切的去男欢女爱。在情字面前,似乎每个人,都逃不过那世俗的纠缠!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徐志摩的一生追求,终究换来的还是“昙花一现”。

人间如火如炙的爱谁人能挡?林徽茵是让徐最刻骨铭心的女人。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感情纠葛一直贯穿始终。张幼仪的知书达理,孝顺明理,按说应该是徐志摩的最好选择,但却只是一次错误的安排。陆小曼的出现,好像让徐志摩找到了爱情的答案,可生活过后,还是让徐志摩对于这看似自由的爱情,却显得没有诗歌的浪漫!

徐志摩所追求的自由,从诗歌中就可能看出来,在爱情的选择方面更是大胆。无论是林徽茵已经结婚,陆小曼早有家室。他根本不在乎,他在意的只是他追求的爱情。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可命运就是如此安排,让他在爱情的漩涡中越陷越深,最终随着那一声巨响,永远的和我们再别了!

我们不一定非要去批判这些传奇爱情,我们可能也不能够去点评,在那个时代,徐志摩有着西方思想的融入,让他更加可以不受传统思想桎梏!或许爱情本身就没有绝对的对错,或许每个人对待爱情都有自己的体会。我们不是本人,也许感受不到那痛彻心扉的爱!

徐志摩,一个终其一生都在爱与被爱的世界纠缠,只叹息年纪轻轻就追随着自己的文字,魂归大地!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徐志摩《忘了自己》

徐志摩是民国世界里的多情才子,文采惊世,声名远播。他的一生不图虚名,不贪富贵,不惧世俗眼光,只求与所爱之人厮守相欢。我曾被徐志摩的浪漫吸引,为他的才情倾倒,但在我读完林徽因的故事、陆小曼的故事以及张幼仪的故事之后,我可能对他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用当下的一句话来说“我爱的是他的才华,而不是这个人。”

1915年,徐志摩与素未谋面的张幼仪在家长的安排下成婚。徐家父母对自己挑选的儿媳妇甚是满意,但徐志摩却是一点也不喜欢。受新思想影响的徐志摩一直向往自由恋爱,他从心底里反对封建父母的包办婚姻。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徐志摩从未去了解过张幼仪的为人,在看见张幼仪照片时就用嫌弃的口吻说道“乡下土包子”。婚后的徐志摩从未正眼看过张幼仪,就连履行婚姻的基本义务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而已。当得知张幼仪怀孕时,徐志摩或许也在内心暗喜。但他不是庆祝自己有了孩子,而是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家了。他知道,张幼仪怀孕也就了了父母抱孙子的愿望,父母便没有理由阻止他出国求学。

1920年,徐志摩写信回家乞求父亲让张幼仪前往英国团聚。众人都以为这是远方的丈思念妻子的信,然而事实上,背后蕴藏这巨大的“阴谋”。徐志摩将张幼仪骗到英国,并不是因为思念她,而是他想要离婚。徐志摩深知回到国内在父母的阻碍下,他这个婚永远离不了。事实上,徐志摩到英国后不久便认识了林徽因,并沉醉在一场爱恋中,不能醒转。理智的林徽因告诉他:“要谈我们的事,你离了婚再说。”这就是徐志摩迫切地希望张幼仪到英国的真正目的。

到英国后的张幼仪再次怀孕了,可当徐志摩知道这事时竟坚决让张幼仪将孩子打掉。张幼仪告诉他:“听说有人因为打胎失去生命。”徐志摩竟然回复道:“还有人因为火车事故死掉,难道人们就不坐火车了吗?”这是有多么的绝情才能对自己的结发妻子说出这样的话来。见张幼仪不同意吗,徐志摩便一走了之,留下语言不通又身怀六甲的张幼仪独自在伦敦。时隔多年后,即使被徐志摩伤的遍体鳞伤的张幼仪说道“在徐志摩遇到的几个女人里,我可能是最爱他的。”

1922年,张幼仪与徐志摩在德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徐志摩终究还是错过了林徽因。林徽因最终同父亲回国了,在林徽因给徐志摩的信中写到:“我还是个未成熟的少女。我不敢将自己一下子投进那危险的旋涡,引起亲友的误解和指责、社会的喧嚣与诽难。”而当徐志摩再次见到林徽因时,她已是老师梁启超之子梁思成的未婚妻。但徐志摩知道她还没有成婚,也就不愿放弃。他邀林徽因夜游香山,向她倾诉,甚至当着梁思成的面来找林徽因。后来,连梁启超都坐不住了,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大意便是:“你就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了,你这种做法,不论你未来是否能够与徽因在一起,现在就已经给人带来痛苦了。”徐志摩对此视而不见,坚定不移地挖墙角。最后,林徽因和梁思成一同前往美国学习,才断了他最后的念想。

此时的徐志摩内心千疮百孔、悲痛不已,但命运似乎给了他另一番安排。1922年,留学归来的徐志摩在北京与陆小曼邂逅。但此时的陆小曼已经成为王赓的妻子,而徐志摩与王赓是好友。由于王赓工作繁忙长期不在家中,便把陆小曼托付给徐志摩照顾。一来二去,他竟然爱上好友的妻子陆小曼,并且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他给陆小曼的信中写到:“不要成为一只洁白美丽的稚羊,让那满面横肉的屠夫擎着利刀向着它刀刀见血的蹂躏谋杀。”显然,“稚羊”指的是陆小曼,而“屠夫”则指的是王赓。他不断鼓动陆小曼离开她那“残忍”的丈夫,也不要管那“庸俗”的父母,和他走就对了。两年不到,双方已经相爱得不能自拔。而在他的猛攻下,陆小曼决心开始新生活,甚至堕胎打掉了王庚的孩子。

在徐陆二人的婚礼上,作为证婚人的梁启超发表了旷古绝今的证婚词:“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愿这是你们最后一次结婚。”可见,当时徐陆二人的爱情在那个时代是有多么“轰轰烈烈”。

婚后的他们并没有想象中的幸福。由于陆小曼生活奢侈、铺张浪费,甚至还染上鸦片,再加上徐父断了徐志摩经济上的援助,徐志摩不得不在多个工作中奔波。在一次和陆小曼大吵过后,徐志摩搭上邮机飞往北京,因为这天林徽因有个演讲,而他答应了将会出席。最终,他还是失约了,没有出现在林徽因演讲现场。他搭乘的飞机在大雾中撞山失事了。

徐志摩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却轰轰烈烈。我对他勇敢追求爱情的勇气感到钦佩,可又对他这自私的爱感到恐惧。张爱玲曾说,我们生在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我认为这句话的哲理性在徐志摩身上得以印证。虽然他所在的时代还没有离婚的先例,人们思想还未开放,但那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年代,人们更多的会认为是张幼仪的不好,而对徐志摩的偏见则是要少一些的。再加上,那个年代信息流通不发达,这件事的传播范围始终有限,不会人人都知道。倘若徐志摩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全球通时代,即使不再干涉他自由婚姻,但他对张幼仪的无情也不知道会招来多少人的谩骂!

#诗词鉴赏# 导语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市。[1]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中国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诗社成员,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

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

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

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

也许会被人骗,

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我是个平常的人,

我不能盼望在人海中值得你一转眼的注意。

我对你说着什么话才好

好像我所有的话全都说完了

又像是什么话都没说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全世界的男人都想站在你的身旁,

可多数都是配不上你的,

因为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

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

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

或同出去吃一餐饭,

或同看一次**,

也叫别人看了羡慕。

带一卷书,

走十里路,

选一个清净地,

看天,听鸟,倦了时,

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漫步在街头,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位身穿黑色西装,戴着礼帽的男士,他的身材高挑,面容俊美,让人不由自主地多看几眼。当我走近他时,才发现这位男士竟然是著名文学家徐志摩!

徐志摩的文学成就

徐志摩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他的诗歌和散文作品深受人们的喜爱。他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爱情、自然和人生的感悟,他的语言优美、深刻,引人入胜,让人们为之沉醉。

与徐志摩的交流

当我发现眼前的男士竟然是徐志摩时,我的心情异常激动。我走上前去,向他问好,并表达了我对他的崇敬之情。徐志摩微笑着回应了我的问候,我们开始了一场意外的文学邂逅。

在和徐志摩的交流中,我了解到了他的创作理念和文学成就,他也向我分享了他的人生经历和对未来的展望。我们的谈话中充满了对文学和艺术的热爱,让我对徐志摩这位文学巨匠更加钦佩。

徐志摩的艺术风格

徐志摩的艺术风格独具特色,他的诗歌和散文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和爱情的热爱,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人生的深刻思考和对社会的关注。他的语言简练、深刻,让人们为之动容,这也是他成为文学巨匠的重要原因之一。

林徽因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才女,不仅有着很深的文学造诣,而且还是著名的建筑师。在林徽因的身上,除了那些让人仰望的成就之外,还有就是她浪漫的感情经历。在林徽因的生命中,曾经先后出现过三位才华横溢的男子。

一:徐志摩

徐志摩和林徽因的一段恋情,一直到今天仍然被人所议论。1921年,已经是两个孩子父亲的徐志摩,在应该伦敦认识了只有16岁的林徽因。初次见面就被她的才气和美貌所倾倒,甚至不惜和自己的原配张幼仪离婚,引起了轩然大波。

不过多情的徐志摩并没有成为林徽因最终的归宿,后来两人还是没有走到一起。不过林徽因将她和徐志摩的一段美好的恋情,都记录在了《你是人间四月天》中,一直到今天都成为了一段佳话。虽然林徽因没有选择徐志摩,不过她却让这个男人爱恋了一生,最后在1931年,也是因为去看林徽因,搭乘的飞机失事而不幸遇难。

二:金岳霖

相比较徐志摩的大胆多情,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更多就是是一种默默守护的痴情不悔。金岳霖是学界泰斗,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1931年徐志摩去世之后,金岳霖闯进了林徽因和梁思成的感情生活。关于林徽因到底有没有爱过金岳霖,这件事情也是见仁见智的。

金岳霖在十多年来,一直跟着林徽因从北京到昆明,又从昆明到北京,一直都是他们的邻居。但是相比较徐志摩,金岳霖选择了默默的守护。他对于林徽因的才华和人品都十分钦佩,同样林徽因对他也很欣赏。不过自始至终,金岳霖都很理性的看到自己对林徽因的感情,没有做出让人惊呆眼球的事情。后来甚至为了林选择终身不娶。

三:梁思成

梁思成是梁启超的儿子,两家自小就是世交,门当户对,而两人且在精神上,更是难得的知己。徐志摩太过浪漫放纵,金岳霖相见恨晚,而梁思成正是林徽因在对的时间遇到的那个对的人。林徽因从伦敦回到北京之后,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她和梁思成的感情发展迅速,于1928年在加拿大举办了结婚典礼。

在林徽因的眼中,梁思成一直都是一位温和的谦谦君子,他对林徽因的爱就像春雨一样细润无声。虽然很少用言语表达,不过从生活中的点滴细节都可以感受得到。在面对徐志摩,金岳霖,梁思成三个性格迥异但是都同样优秀的男人,林徽因选择了和自己相濡以沫的梁思成,也是因为这个男人值得托付一生。

林徽因身上的故事有很多,在选择爱情的时候,没有选择轰轰烈烈,而且简单平淡,这也是一种难得的智慧。

“乡下土bao子。”

这句话出自民国四大才子之一的徐志摩之口,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张幼仪照片时作出的评价,充满了鄙夷与不屑。

在外人眼里徐志摩是一个风趣幽默的人,他对林徽因热情浪漫,对陆小曼无限殷勤,唯独对张幼仪冷酷绝情。

可如果你了解张幼仪越多,你会发现不是张幼仪配不上徐志摩,而是徐志摩高攀了张幼仪。

逃不过的包办婚姻

民国时期包办婚姻依旧是主流,讲究的是门当户对。

有些接受西方思想的年轻人虽然渴望自由恋爱,但是最终却难违父母之命,徐志摩就是其中之一。

心中百般不愿的徐志摩并没有和父母据理力争,而是将所有的怨气都转嫁到张幼仪身上。

可是张幼仪真如徐志摩所说是个“乡下土bao子”吗?当然不是,否则身为硖石首富的徐申如也不会给唯一的儿子定下这门婚事。

张家在苏州宝山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父亲是当地名医,大哥张嘉保是一名商人,二哥张嘉森是一位哲学家,四哥张嘉璈是一位银行家。

所以当张嘉璈写信提出让张幼仪和徐志摩结合时,徐申如十分痛快地回信应允了,就这样从未谋面的两个人被两封信捆绑在了一起。

可是,爱情不能勉强,捆绑不成夫妻。

虽然张幼仪躲过了裹脚,且有幸读了两年书,但是在徐志摩的心中她还是个“乡下土bao子”,是个没有思想的提线木偶。

所以,他们中间从一开始就隔着一条鸿沟,任凭时间消长都无法愈合。

一入围城深似海

1915年10月的一天浙江海宁硖石的徐府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18岁的徐志摩和15岁的张幼仪正式完婚。

这是张幼仪第一次体会徐志摩的冷暴力,哪怕是在洞房花烛夜她都没有感受到一点点温情。

婚后,张幼仪很快得到公婆的认可,邻居们也时常称赞她,只有徐志摩还和以前一样冰冷。

时间一晃就是三年,张幼仪生下长子徐积锴。徐志摩如释重负,自觉完成了父母交给的使命,便迫不及待地出国留学去了。

同在一个屋檐下都如同陌生人,如今远隔重洋更让张幼仪感到惶恐。

徐志摩出国两年后,张幼仪在二哥张嘉森的帮助和公婆的应允下漂洋过海来到欧洲,这一次她没有小别胜新婚的惊喜,而是更深刻地感受到了徐志摩的冷漠。

坠入情感漩涡的徐志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浪漫诗人徐志摩用他36岁的生命完成了一个对爱的全过程的注解。

   徐志摩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诗书礼教的熏陶,自幼脱口成章,妙语连珠,他曾留学美国、英国,深受欧美浪漫主义和惟美派诗人的影响。他的诗文富有音乐性,意境优美隽永,饱满的激情蕴涵着惟美的感情。而徐志摩在个人情感上则蒙着一层淡淡的忧伤。1915年他奉父命与名门之女张幼仪结婚,但并不融洽的情感心路,使这一婚姻成为短暂的命运交汇。

   1921年,徐志摩与林徽音在伦敦相识,那年,他26岁,林16岁。林徽音清婉绝丽的诗情才艺,如同四月里的芬芳气息,漾溢在徐志摩的心头,被深深吸引了的徐志摩,很快做出了与张幼仪离婚的决定,于是徐被当时舆论称为“中国离婚第一人”。然而,林徽音毕竟与梁思成婚约在先,当她从热烈的情感中冷静之后,还是选择了前者,给失望煎熬中的徐志摩留下了一首令人伤感的诗:“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之后,徐志摩珍藏这份一尘不染的感情,告别康桥启程回国。

   1924年,徐志摩邂逅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爱人———陆小曼,那时的陆小曼还是徐志摩朋友的妻子,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对陆小曼的追求。他在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说服着自己和世人:“我们的爱,并不浅薄。即使有道德罅隙,也是最精纯完美的。”他的《爱眉小

札》词句华美,情感秾丽,激情澎湃。1926年,他们由胡适、梁启超主婚,在北海公园结婚。但婚后的陆小曼却在追求无节制的奢侈生活,以致后来情感变化,沉迷大烟,自暴自弃。隐忍求全的徐志摩每日为生活奔波劳碌,1931年11月由于飞机失事而英年早逝。执着地用诗歌诠释爱情的徐志摩,在他疲惫到扛不起为爱树立的标牌的时候,他“轻轻地走了”。但他浪漫的艺术生命却久久伫立在历史的长风中。

一、

诗人徐志摩飞机意外逝世于1931年11月19日深秋,那一天,诗人林徽因正好有一个公开的英文演讲,题目是关于中国古建筑物的,地点在北平的协和小礼堂,而对象是当时在北平的外交使节团。这个演讲,林徽因已经准备好用徐志摩的一首诗来开场,这首诗便是《常州天宁寺闻礼忏声》。正因为这样,所以林徽因也特别邀请了徐志摩参加这场演讲会,而徐志摩也答应了。当时的徐志摩为了应付陆小曼的过度挥霍,正在三所大学任教,南南北北地奔跑于上海、南京与北平三地。不幸地,他在那一天清晨搭乘自南京起飞的免费邮政飞机赶赴北平,因为经过山东济南遇大雨浓雾撞山失事,机毁人亡。

同年的12月7日,林徽因发表了《悼志摩》一文,哀悼这位早逝的诗人。第二年,也就是1932年的11月19日,林徽因以及徐志摩的挚友、学生等聚会纪念徐志摩。到了1933年11月18日,林徽因发表了《秋天,这秋天》(11月中旬写),这首诗,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得知,它是用来悼念徐志摩逝世两周年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明其所以然。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十一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又凋零不堪只想哭。昨天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1935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一文除了特别提到她在1933年11月中旬写的这首《秋天,这秋天》其中最让人神伤的“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诗句外,还特别提到连续这四年来的十一月是怎样度过这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悲伤日子,其中最让人读来深深神伤的恐怕是1934年11月19日那个秋天晚上,她坐火车从浙南返沪,途经徐志摩的家乡硖石火车站,火车停在站台的那一段文字。秋天竟一直缠绕着她!事实上,徐志摩逝世对她造成的悲痛,在她后期的诗作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情怀可说更甚于中期的诗作。渐渐地,在诗人林徽因的心中,徐志摩竟完全等同于“秋天”!1947年林徽因所写的《给秋天》一诗可说把她内心的绝望、悲伤、内疚、自责与后悔更充分地表露而无所遗。

《秋天,这秋天》一诗写于1933年,是诗人林徽因的诗歌由前期转向中期的一个分界线。1937年7月倭寇入侵中国,诗人林徽因被迫离开当时的北平,因为播迁西南快十年,她的诗歌风格又开始转变,1947年的《给秋天》便是她后期诗作中的代表作之一。同是咏叹“秋天”,同是深深地思念着徐志摩,但风格回异,所呈现的内心世界也截然不同。

二、

1819年9月21日,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给他的朋友约翰•雷诺斯(John Hamilton Reynolds)写了一封信,信上说:

“现在这季节多美呀! – 空气多好!有一种适度的料峭。真的,不开玩笑,爽朗的天气 – 戴安娜般的天空 -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喜欢断梗残株的田野 –是的,它真的比春天那种冷冷的绿色好多了。不知怎的,残株断梗的平畴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就像有些绘画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一样 -在星期天早晨我散步时,这,深深触动了我,于是我写了一首诗。”

这首诗就是济慈写于1819年9月19日星期天的《给秋天》(To Autumn)。《给秋天》是一首“颂”体(Ode)诗,它除了是济慈颂体诗中最精致、最美好的一首诗之外,也可以说是英文诗歌里短诗中接近完美的一首诗。(耶鲁文学教授Harold Bloom 的评语。“one of the subtlest and most beautiful of all Keats's odes, and as close to perfect as any shorter poem in the English Language”)美国诗人Allen Tate除了赞成这首诗是“最接近完美的诗作”外,他还说:“让人无法赞一词!”(“is a very nearly perfect piece of style”“it has little to say”)所谓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而让人穷于赞叹的纯粹诗歌。这首诗,从客观的秋景、到秋收、及秋声,呈现在人面前的是一幅幅的客观实景,具体而真实,美丽而温馨,诗人本身的主观情思似乎已可完全被遗忘。事实上是,诗人本身的情怀诗思正深深地隐藏在步步的客观景致之描写中!这种不把自己的主观思维判断与情思感想直接地加进到当前的客观景象中的诗歌,正是所谓的纯粹诗歌。

济慈美妙的《给秋天》分别深深地影响了二十世纪初的两位诗人,美国的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与中国的林徽因。

1915年11月秋天,史蒂文斯在《诗刊》杂志上发表了《星期天早晨》(Sunday Morning)一诗,首度质疑了济慈的过度乐观,当前让人迷醉的秋景、秋收与秋声并不是永恒的,它同时也指向黑夜与死亡。Why should she give her bounty to the dead /What is divinity if it can come /Only in silent shadows and in dreams诗中的中年女主人为什么不再享受外界美好的事物而为死亡的阴影所逐?在《星期天早晨》一诗的第二节一开始就提出上面两句质疑:“为什么她要把从感官得来的愉悦舍弃给死亡呢?”“如果神只能以静静的阴影或梦的方式而来,还有什么神圣性可言?”意思清楚不过,宗教对人死后的许诺,如天堂、盛宴等,对活着的人言,岂不是空洞、抽象,而不具任何实质的意义?从自然的进程去看秋天,黑夜与死亡不正是秋天的必然终结?史蒂文斯在他的好几首不同的诗作中不断地回应济慈这首《给秋天》,当前美仑美奂的无边秋色秋景,最终似乎不过就是为了指向黑夜与死亡罢了!

无独有偶,中国诗人林徽因,在她前期诗作《秋天,这秋天》、中期诗作《红叶里的信念》与后期诗作《给秋天》,分别回应了济慈这首名诗《给秋天》,并且有自己的深层解读。《红叶里的信念》是这三首秋诗里最好的一首,除了是诗人林徽因的长诗里最好的一首之外,它同时也是现代诗歌中最好的一首秋诗之一,我准备日后撰写专文介绍,这一篇文章主要集中论述《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这两首诗。

《秋天,这秋天》一诗最值得注意的是,林徽因也效仿济慈一样,把“秋天”拟人化(personify),但是,济慈让“秋天”变成了“你”(thou),而林徽因让“秋天”变成了“他”。林徽因在这首诗中的“你”却是专指诗人徐志摩,而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先明白这一要点就能明白全诗要义,也能明白为什么“秋天”的“他”与“徐志摩”的“你”,到了1947年《给秋天》一诗“他”和“你”合二为一,“秋天”就与“徐志摩”完全等同!“秋天”、“徐志摩”和“我”这个三角形是他们悲伤的故事,这个悲伤的故事开始于1920年11月19日伦敦的深秋,而终结于1931年11月19日济南开山的另一个深秋!

《秋天,这秋天》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stanza)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这一点,我们可以对照徐志摩本人的话获得证明,他在散文《自剖》里说:“原先我在人前自觉竟是一注的流泉,在在有飞沫,在在有闪光。”而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究竟吹的是什么样的风?照的是什么样的月色?秋风吗?黄月吗?林徽因在1936年秋天写的《山中》一诗上说:“当时黄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注一)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奇异的风一吹、奇异的月色一照之后,会让一个原先父亲希望他日后进入金融界、自己却想成为中国的Hamilton的二十四岁青年人,一下子竟变成了一个分行抒写自己思想和感情的诗人?为什么?北宋大词人欧阳永叔在他的《玉楼春》一词中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确然无疑地,假如欧阳修不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那么,离愁别恨也只不过就是人生的无可奈何的一种日常现象罢了。正因为深爱着对方,当前的离别便造成了内心无法祛除的悲痛,这又跟风月有什么关系?欧阳修生命里永恒的悲痛既然跟风月毫不相干,那么,徐志摩会成为诗人、甚至后来林徽因也成为诗人,难道跟秋风、黄月就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诗人,不正是因为当初1921年他们在剑桥时深陷情网与在拜伦潭前指水为誓吗?(注二)《山中》一诗里的那像“星子般仍挂在秋风里不变”的“那三两句长短”的话不就是明证吗?我们要问,“那三两句长短”的话是什么?除了是“我爱你,爱你。 – I love you, love you”(他们常常用英文交谈!)之外,还可能是什么?林徽因在1933年岁末所写的《忆》一诗早已透露了这一点,她说:“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可见那些“勇敢话”不是一个人在独白,而是两情相悦的年青人的情话!他们的初恋,首先让徐志摩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把他的“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分行”的诗句,狂放而缤纷,甚至显发为如同向着不同方向乱冲的山洪似的。然而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懂得,/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猛虎集序》上说:“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哪还顾得了什么美丑!”徐志摩上面的这几句话,正是林徽因《秋天,这秋天》一诗第一节的最后几行诗句之所本!然而我们要问,为什么林徽因却说“秋天懂得……”、“秋天爱……”呢?那不是她自己懂得,她自己爱吗?当你十六、七岁时,一直不停地收到你所爱的人写给你的“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化出的诗行,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当然理解他奔放的感情、当然爱听、爱读,哪怕它们是多么不成熟的、不经意凌乱的诗作!那么不就是林徽因本人懂得和爱吗?又干秋天底事?林徽因在1936年2月26日写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上说:“我方才所说到极端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不知道你有否同一样感觉。我的确有过,我不忘却我的幸福。我认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闪亮的,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迸出神奇的 -如同两个人透澈的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感情全觉得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闻,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的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这些种种,便都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瑰宝。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那机会,且没有多少人有那种天赋的敏感和柔情来尝味那经验,所以就有那种机会也无用。”人与人的相遇、相识以至相恋,终极发展至这种灵质的无间相契,以至于达到了一种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境界,试想想,这还存在着你我之区分?不止你与我相即相入,甚至连秋天也融化进了那无人我的纯情世界之中!这样一来,在1921年,本来是林徽因自己懂得、自己爱,而说成秋天懂得、秋天爱,岂不就成了不证自明的道理?(注三)

三、

躬尝了自由恋爱的初恋甜美,亲灸了剑桥人文的启蒙熏陶,体验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热情奔放,于是,徐志摩便脱胎换骨似地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树立起了一种对诗化生活的理想之追求,他迷恋于对纯粹美感的终极向往,并且他为他的生命确立了一个“单纯信仰”,这个单纯信仰就是英国浪漫派开山祖华兹华斯在《远游》一诗所说的:“We live by Admiration, Hope and Love”(“我们靠着活命的是:敬仰、希望和爱情。”)与科尔律治在《文学传记》中所说的“poetic faith”(“诗意的信仰“)(注四)。徐志摩在他的散文《秋》里提到过,但次序则颠倒了,他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We live by love,admiration and hope),这话又包涵一个条件,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而林徽因在《激昂》表白得更为明确,诗上说:“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永远膜拜,/膜拜在你美的面前!”对徐志摩所说的“单纯信仰”有了一个扼要的了解之后,我们便能明白,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第二长节,主要在阐述徐志摩在现实生活与感情生活跟他的“单纯信仰”所产生的巨大落差。初恋是甜蜜的,然而隐藏在这甜蜜的背后却是痛苦和悲哀!1921年年底林徽因由英国返国之后的感情上的转变,导致人还在剑桥学习的徐志摩于1921年至1922年这一整年,既活在愉快欢欣中,也同时真切地感受到人生的痛苦与悲哀。他后来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追述说:“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这种痛苦与悲哀到了1923年徐志摩的日记《西湖记》里更为明确,而到了1924年林徽因选择了与梁思成一起赴美升学便等于为他们那一段初恋爱情故事画上了句号,辗转发展到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便完全崩溃,1928年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中的“我是在梦中,/在梦的悲哀里心碎!”正是这种痛苦与悲哀的真实写照!然而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他撑着梦也似的喜筵,并不单为徐志摩的“欢欣”,“秋天”他还把双手一撒开,便魔术似的让满掬着珠玉串成的项链 –璎珞,像花雨般展现出那不能用理性去捕捉的幻变,这缤纷的背后,便是通向痛苦悲哀,并且也指向“夜”与“死亡”,徐志摩在他的最后一首长诗《爱的灵感》上说:“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爱的灵感》一诗上又说:“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所以,林徽因说:“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这难道不是造物之神奇?谁让徐志摩的心窝打上牢牢的结?这个结为什么再也无法打开?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这正是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中说的“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正由于这悲哀在1921年早已种下,1931年深秋,起自西窗外沿的一阵秋风,已在昨夜吹起,萧萧拂向梧桐树发出阵阵凄然的哭泣声,可是,当事的两个人,竟没有一个警觉!徐志摩在写他的散文《自剖》时曾表达出他对自己的“单纯信仰”产生非常严重的疑惑,甚至认为那只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虚幻”罢了。他说:“因为个人最大的悲剧是设想一个虚无的境界来欺骗自己;骗不到底的时候你就得忍受幻灭的莫大苦痛。与其那样,还不如及早认清自己的深浅,不要把不必要的负担,放上支撑不住的肩背,压坏自己还难免旁人笑话!”在《猛虎集序》里更进一步明言“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对自己的人生信念产生怀疑以至于颓废,那岂不就是等于放弃?他在《自剖》一文中的最后说:“朋友,不要迷了,定下心来享你现成的福分吧!思想不是你的分,文艺创作不是你的分,独立的事业更不是你的分!天生扛了重担来的那也没法想(那一个天才不是活受罪!)你是原来轻松的,这是多可羡慕,多可贺喜的一个发现!算了吧,朋友!”徐志摩的灰心失望的根源事实上是来自林徽因的感情转变,一直到了1928年12月在北平重逢林徽因而有所改变,1930年秋,徐志摩把当时在东北感染肺结核病的林徽因接回北平养病后,他又重新点燃起当年在康桥时对林徽因的爱情的火炬(他的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动源之一!),然而,林徽因当时刚生下长女,生活感情都处在人生高度的顺境中,她是不可能再接受徐志摩感情的,只是在诗歌中跟徐志摩惟仿惟佛、高来高去地“神交”而已(可参读林徽因1931年最初九首诗!)其中以《那一晚》说得最明确,她说:“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那一天你要看到凌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意思明确不过,当年他们在拜伦潭前的盟约的两点:一、创作浪漫派诗歌。二、落实爱情婚约。林徽因能做得到的只可能是前者,并且她写出来的诗歌(“歌唱”与“花”都是指诗歌创作言),希望能获得徐志摩的“赞赏”,但是,感情方面,最远我则只能“私闯入当年的边境”!1932年农历年年初一,林徽因给胡适之先生的信信末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信上说:“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然而徐志摩并不死心,他认为能回到1921年那时的纯情,《秋天,这秋天》一诗从“起始你怀疑着”一直到“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便是讲述徐志摩本人的“认为”仍有可为,他期待的是“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那么,历史将会改写!但是,在林徽因这方面来说却是:“冷雾迷住我的两眼”,她不会也不能再往前多闯一步,那么,“在这样深秋里,/你又同谁争?”1931年11月19日清晨,那“摧毁的工匠”的更高存有 –“造物”,便宣告了“残酷的现实”,没有任何的疑问,这就是荒诞的现实,这就是人生不可信的虚幻!是谁导致了这“流血的哀惶”?为什么她的双眼会被冷雾迷住?林徽因最好的一首“秋诗”《红叶里的信念》如此写:“夜夜/风像利刃削过大土壤,/天亮时沉默焦灼的唇,/忍耐的仍向天蓝,呼唤/瓜果风霜中完成,呈光彩,/自己山头流血,变坟台!”这首诗,每次我读到这里时,竟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也特别想到1930年12月25日徐志摩长诗《爱的灵感》里的诗句:“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

1819年9月19日济慈在《给秋天》一诗所呈现的美好秋景、秋收、秋声,到了1933年深秋林徽因在她的《秋天,这秋天》却变成了一首悼亡挽歌。虽然,“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但是,对林徽因来说,秋天不也带来冬日长长的黑夜,并且也指向死亡?得不到林徽因感情上的充分肯认,徐志摩那像“一细炷香”那般“点子亮”的单纯“信仰”又如何经得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导致徐志摩很快地结束了他那短短三十五岁的人生的岂不正是他不能忘情于1921年在康桥的初恋?在如诗如画的康桥,“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是不是正因为徐志摩“忘不掉”,才种下了1931年深秋的济南开山山上机毁人亡的悲伤?为什么“信仰”不在“过往的中间安睡”?李义山在他的《和韩录事送宫人入道》诗上说:“当时若爱韩公子,埋骨成灰恨未休。”我们要问,为什么生命中美好的事物总是那么的短暂?为什么相识、相恋、心灵又如此相契,竟又会交臂而失之?难道这竟只是造物之弄人?林徽因写这首诗时,徐志摩已去世整整两年,究竟是徐志摩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和“同看过的花好”还是另有其人?明确无疑地,林徽因本人也一样不能忘记,才会发而为诗!假如他们从没发生过什么初恋的爱情故事,那么,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也只不过整整相隔十二年前的一桩往事罢了(1921年!)又何以会忘不掉?生命的悲哀不正是活着在一种内疚、自责、后悔与绝望之中?

秋天的骄傲是收获春来所开的花所结成的果实,受到生命的煎熬的徐志摩,他除了点燃自己去照亮别人之外,他还能做什么?自由恋爱的初恋爱情甜美与悲伤,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巨大震撼,这全在指顾之间化在他缤纷的诗行中。然而,曾经有一段时间,就像泉水枯涸了似的,他要写出八行十二行的诗句竟是无比的艰难!这就是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的“世界上再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不但惨,而且寒怆。”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里说的:“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依照林徽因这里对徐志摩的诗人生命的描述,在主观方面言,徐志摩除了“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需要通过诗的语言表达出来之外,客观方面言,徐志摩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学创作深具时代使命的自觉承担。尽管说是“寒怆”或“酸怆”,他真的做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般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正因为他全力的投入,才会在当时一本诗集接着一本诗集的印出。并且,他也影响到他的朋友们和学生们加入这个在当时还在草创阶段的新文学运动,可惜的是,他竟在英年辞世!似乎应验了他在《猛虎集序》里的最后的一段话,他说:“我再没有别的话说,我只要你们记得有一种天教歌唱的鸟不到呕血不住口,它的歌里有它独自知道的别一个世界的愉快,也有它独自知道的悲哀与伤痛的鲜明;诗人也是一种痴鸟,他把他的柔软的心窝紧抵着蔷薇的花刺,口里不住的唱着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他不住口。他的痛苦与快乐是浑成的一片。”似乎也应验了《爱的灵感》上说的:“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徐志摩在《猛虎集序》里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难道作为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便只能被动地接受更高的存有 – 造物 –给我们定下的结论?是不是哭泣、呼唤、甚至祈祷都将是枉然?难道我们只能默默地在静里低下那已疲乏不堪的头,来承受这摧毁的工匠之最后宣判而不能反抗?是不是在落叶的秋天里,萧萧的西风仅仅只是诗人自己为自己奏起的挽歌?是不是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奏而它的主旋律只有黑夜与死亡这两者之交替?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结尾处如此写:“这时候,/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我们不禁要大声地问:难道他们已别无选择?

注释:

注一:林徽因在她的散文《究竟怎么一回事》里说:“我们仅听到写诗人自己说一阵奇异的风吹过,或是一片澄清的月色,一个惊讶,一次心灵的震荡,便开始他写诗的尝试,迷于意境文字音乐的搏斗,但是究竟这灵异的风和月,心灵的震荡和惊讶是什么?是不是仍为那可以追踪到内心直觉的活动;到潜意识后而那综错交流的情感意象;那意识上理智的感念思想;以及要求表现的本能冲动?灵异的风和月所指的当是外界的一种自然现象,同时却也是指它们是内心活动的一种引火线。诗人说话没有不打比喻的。”

注二:请参阅拙著《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一文第二节“不是清泉,是天上虹”的解释。

注三:依据徐志摩《猛虎集序》的说法,他的第一本诗集《志摩的诗》:“是我十一年(民国十一年,即1922年)回国后两年内写的;在这集子里初期的汹涌性虽已消灭,但大部分还是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什么诗的艺术或技巧都谈不到。”第一版的《志摩的诗》保留着他早期在康桥第一阶段的诗作,如《再会吧康桥》。我很好奇他“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的早期诗作是如何地“不经意的凌乱”而让林徽因“懂得”和“爱”。

注四:cf William Wordsworth, The Excursion, 1814, Book IV and Samuel T Coleridge, Biographia Literaria, 1817, Chapter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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