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人身上具有的某些特点让我们敬佩。
云致秋从不以职务之便受贿。
他任排练科长时,之前两任科长没有不招恨的。甚至死后还要挨骂,但是云致秋当了两年科长,风平浪静。他排出来的戏码,定下的“人位”,一碗水端平,谁也挑不出什么来,有人给他好烟好酒或水果时,云致秋都婉辞拒绝,因为他不想让人戳脊梁骨。
云致秋教学生不收礼,不受学生的一杯茶。剧团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老师来教戏,学生得给预备一包好茶叶,先生把保温杯拿出来,学生立刻把茶叶折在里面,给沏上,闷着。有的老师就有一个杯子由学生保存,学生时刻在提兜里装着,老师来到,茶已沏好,云致秋从不如此,他从来都是自己带着一个玻璃水果罐头改制的水杯,里面装好了茶叶。他也因此成为了受人尊敬的云老师。同时他教学有功,挤出样板戏都上演,有时有关部门招待外国文化名人的宴会,他也会收到请柬。但是他从不以此为傲。
不以职务之便为难他人,从不把自己摆得高高在上,是云致秋的底线原则。这种人放到现在这个社会也是十分受欢迎的。
他随和,做事公平,又会天南海北的聊天,他的聊天从不给人压力,不像有些人聊天都带有目的,以显示自己多知多懂。
他之所以受欢迎还有一个原因,有戏德。台上表演时保管能把主角捧成为焦点,让主角唱得舒舒服服。哪个主角登台嗓子哑了,他想办法帮别人遮掩过去,临时有演员生病了,后台管事急得乱转,“救场如救火”,这时,云致秋临阵上场,化好妆就登台耍一阵。他总能帮别人化解危机和困难。
这种能及时替朋友解围,化解尴尬的人很是受欢迎的。
他不受贿,又能替别人着想,谁不乐意和他交朋友呢!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著作《挪威的森林》 读后感 范文 ,喜欢可以分享一下哟!
著作《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
故事 的开端是渡边君在机场降落,回忆起了他的童年,他的儿时玩伴木月与直子。木月自杀给故事的开始蒙上了灰暗的色彩。后来,渡边陷入了患了精神疾病的直子与活泼开朗的小林绿子之间两难的境地。
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子因有共同不可触碰的记忆而越走越远,活泼的绿子的出现无疑是渡边君的救赎,但是另一方面,渡边又不能完全地投向绿子的怀抱,他心里永远都保留着直子的位置。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伤感的小说。你会迷失会思考,但是思考以后也许会更加容易迷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全读懂,每读一次就有一次新的思考与认识,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冲动、不顾一切。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却随着时间的洗刷而越加清晰,你想要逃避想要忘记,它越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你靠近,让你不得不睁开你的双眼去看清、张开你的双臂去拥抱接纳它。
村上春树写下《挪威》的时候,也许就是被这样不可触摸的力量所桎梏,不得不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记忆与想法,提笔写下这一故事。通过情节聚拢、刻画内心,直视自我,平静地叙述了这个青春中参杂着痛苦的关于成长的故事。
它仿佛有一股力量,从你翻开这本书开始,这股力量就从你的身体里拉扯出一根细线,你每看一个情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文字,这根线就拉扯得越长,直到你的身体逐渐被拉扯抽离,倘若中途想停下来,这根细线会时不时抽动一下你的内心。推荐大家看一看《挪威》,年轻的时候看不懂,也许在往后的时间里,带着作者创作的情深与情怀去读,又能读懂多几分。
著作《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
路渐渐的远去了,心却还在开始的地方挣扎着,这种痛一如离开母腹的婴儿,非要那么痛彻心菲的哭上几声才能证实自己真的存在。
直子就这样无声的啜泣着,虽然她很想哭出声来,可是女性的虚荣在阻止着她,不想成为众人取笑的对象,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压抑。
曾说过以前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往后也只能这样活下去。一旦放松,就无可挽回了。是的曾经的目标在今天如果一旦放松,那么往后的希望就将不复存在,活着就是为了那一虚渺的幻想,尽管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够完成。
喜欢直子,喜欢渡边君,喜欢《挪威的森林》,这种喜欢让我觉得迷失,因为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可以让我知道只要跟着他就不会落入枯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爱直子的渡边一样深爱着我的一切,包括思想,包括文字。于是就在那样的地方,就在那个阴惨惨湿漉漉的枯井里一个人孤零零一分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而我的记忆,最终也将在记忆堆那个昏暗场所里化为一摊烂泥。
一直喜欢描写死亡,那种生活终结时的无奈而又放松,那种莫可名状的心绪,我既不能将其排遣在外,又不能将其深藏于内。于是只能自己压抑着对死亡的恐惧及向住,把它化解成我的文字,以此来证实我此生的目的。
爱是那样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字眼,可是无数的人却在亵渎着它,我爱是因为我心崇拜,女人因崇拜而爱此时却是多么的虚无,可许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就是像一页书上的一张白纸。图然有着忘却的失落,却也只是无力去挽回的空白着,像迷失方向的魂灵,在漆黑厚重的夜幕中彷徨。
永泽说:“人生中无需理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应做的事。”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徒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一。
正是因为这样,死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的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
著作《挪威的森林》读后感3
“真的永远都不会把我忘掉”直子耳语似的低声询问。
“是永远不会忘。”我说,“对你我怎么能忘呢!”
作者的笔触开展于五六十年代的日本。主人公渡边因朋友木月的死而陷入了痛苦迷茫的境地,期间两位女性给了他不同的感官体验,如天使般柔美纯洁的直子和像小鹿般活泼生动的绿子。直子最终也无法与这个世界好好相处,选择了自杀。挚爱直子的渡边将带着无法弥合的悲痛与绿子一同生活下去。书中关于青春的描写像一片充满神秘气息的森林,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涉足,走出走进之间,经典的魅力就这样在人们心中氤氲开来。
直子在没有进入疗养院之前,每到周末都会与渡边一起行走。那真的是行走,在东京街头,无言的行走,亦没有目的。两个人分享着木月的死带给两人的迷茫与不知所措。仿佛原本鲜活而明丽的岁月瞬间被染上了浓重的灰色,年少轻狂却背上了生离死别的沉重。唯有不断行走,走到尽头,走到我们都忘记。直子“像是被人硬推了一把似的”来到20岁,终不能打破自己与世界的隔膜,她选择了用自杀结束生命。对直子而言,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绿子像春日阳光里的一头小鹿。就这样闯进了渡边的世界。她有着少女的鲜活与张扬,却也连续经历了家人死亡的悲剧,亦有着乐观而坚韧的性格。记得渡边去医院探望绿子父亲的时候,表现的是对疾病和死亡的不知所措和抵触,而绿子在此时却展现了她不属于少女的冷静。也许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场景,也许是这个坚强的姑娘已然将死亡看作了生活的一部分。活泼而坚韧,就像春日里生机勃发的草地,却总让人觉得莫名的心疼。对渡边而言,直子是属于过去的,绿子是属于现在和将来的。绿子的出现如一道明媚的春光,让渡边因木月的死亡而笼罩的阴霾恍然散尽,仿佛是一道连接自我与这个世界的桥梁,使渡边君与世界的隔膜不复存在,能顺利与世界相处。在作者描写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坚固的堡垒,有的人大门大开,有的人从窗口窥视这个世界,还有人干脆封锁了城堡。或温柔或残酷,这一切都是属于生活的面目,谁又有资格去评论这些本该姿态各异的人生呢。
书中还有一些不起眼的角色也给故事带来了不少色彩。渡边的室友外号名为敢死队,他每天早上一定要做有跳跃运动的广播 体操 ,过着像上了发条的闹钟般勤勉而规律的生活。因为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经常遭到大家的嘲笑,可是,如此认真的活着谁又有资格去不尊重呢永泽是书中少见的“优秀”人物,他有着良好的家境、优秀的成绩,看似是最能与这个社会融洽相处的人,实则也在用自己方式对抗着世界,他不在乎众人的眼光,生活作风随性,与渡边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某些共性吧。直子的姐姐和初美虽然是人们眼中出类拔萃的典范,却也因有着难解的心结而走上了不归路。不同的道路最后却殊途同归。
合上书页,心中一直有一阵冲动在翻涌。在村上春树的困惑和迷乱中,我们轻触到一颗纤细易感的心,一如我们自己。谁的青春没有经历过如此的挣扎与迷茫,也唯有如此,年轻的躯体经过伤痛才能渐渐走向成熟,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与恢弘。如同航船驶过大片迷雾,终能寻得明媚的阳光。船依旧平静地在海上穿梭,像从未被伤害过一样。故事里每个人身上仿佛都能觅得自己的影子,那是他们的故事,也是属于我们的人生。直子、绿子、渡边、玲子、永泽,他们仿佛是彼岸的自己,背着我们无法展现的表情与世界交谈,用固执地姿态继续行走。幽深寂静的森林里,生活着彼岸的自己。
著作《挪威的森林》读后感4
我翻开书,看见自己色彩斑驳的青春。
谁没有过迷惘的青春怀疑朋友的友情,无视父母的亲情,对存在的意义和世界的真相提出质疑。混混噩噩不知前路在何处,只得相信自己,一个人蜷缩得更紧。
人活于世,无非迷惘于未来,纠缠于情感,徘徊于成败,超脱于生死,这些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来的。而在现在这个社会,十八,九岁这个年纪,我们已接触到了全部,并深深陷入其中。
在旁人看来,我们只是自说自话的无病呻吟。“哪有如此多的苦痛落在你们身上,等到你们长大了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比这个残酷的事物还多着呢!”诚然,在他人眼里,这些莫名的伤感都是无用且乏味的。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被种种迷惘纠结所缠绕不胜其烦,其苦痛怎轻于他人
我苦于这些事情无人诉说,形单影只地走在成长的道路上,邂逅了《挪威的森林》。
从书中我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跨越时间的真理。
初读时,我看见了一种在世人眼中称之为颓废的生活和思想。主角渡边无所谓明天如何,对大多数人漠不关心,按照自己的步调行走人生,平时去大学上课,周末呆在宿舍洗衣服和晾衣服,到了晚上去打工,如此反复。这种人生无所谓好不好,谁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只是我想,在一味追求成功与荣耀的现在,能不受周围环境与世俗理念影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与信念,实在难能可贵。这点给我感触颇深。
我还看见了凄苦的爱恨纠缠。渡边的情感被往事和现实所缠绕不得解脱。代表过去的直子,渡边对她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有少时便存在的憧憬,还有因自觉认为被友人所托付而产生的责任感等等,真正称为爱的部分占的比例并不高。在直子住院后,渡边遇见了代表现实的绿子,与直子不同,绿子身上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生活洋溢着热情,是个人见人爱的角色。渡边同样深深地为她着迷并且感到为难,无法从示爱的两人中选择,体现了他优柔寡断的一面。
再读时,我看见了自己。与渡边相似,我对生活也没有十分的热情,提倡顺其自然,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导致朋友寥寥无几。但就是这样的自己,也平稳地走过了十八年,并且将继续淡然地生活下去。读完《挪威的森林》,带给我的并不只有故事完结的悲戚惆怅,同样还有对未来无限的希望。
到第三遍,我不再局限于从故事具体情节和人物情态中发现什么了。从整本书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我悟到了,书中反复提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的确,怎样才算人的出生和终结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真的消失于这个世界了么亲友的记忆,遗留下的物品,都彰示着这个人的生命的痕迹。只是形体的消亡,真的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么
我还悟到,所谓青春,是横贯古今中外共同的命题。青春的迷惘、无奈、惆怅无论是村上写下《挪威的森林》的八十年代日本,还是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都未曾变过。这一命题还将继续困扰数以百万的年轻人,并且谱写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生命之歌。
我合上书,侧头看见湛蓝的天空,和远在天际的未来。
著作《挪威的森林》读后感5
人都有一种怀旧的心理,尤其是在他失落的时候。一个人经历了许多人事的变迁,心态上应该是比较平和的,而最让人难忘的恰恰是年轻时的情,一首熟悉的歌曲会令我们想起当年喜欢过的男孩(女孩)的模样,一幅相同的场景也会让我们记起当年的故事。不管是怎样一个人,成功的或不成功的,男人或女人在他(她)的心底深处总是铭记着一段往事。
所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小说中的开头并没有详细的'交代渡边现在的生活情况,仅仅因为那感伤的曲调令他想起了往事。对于全文,我在印象中主要把问题归成了3点:
1、小说中绝大部分内容写的是渡边上高中的事情。一个高中生的忧郁和孤独却用性的方式来缓解,我不认为是件好事,我认为生理的宣泄只能缓解暂时的困惑,却不能彻底摆脱掉抑郁,反而会养成依赖。如同不能忍受疼痛的人用毒品来减轻疼痛一般,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记得当年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之后,有很多的年轻人向维特学习选择自杀。看来文学的导向作用是不可低估的,那么我们的文学评论者在极力抬高这部作品的价值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有可能会引起的负面效果
2、渡边是不是好学生当然没有固定的评价标准,但是一个被父母辛辛苦苦送出家门去读书的学生心思却不放在学习上,那他还不如直接告诉他的父母再不要浪费他们的血汗钱了。所以从这点来看渡边的苦闷极不成熟,完全是一种青春期综合症了。
3、有人认为:当一个人对现实社会感到恐惧而无法逃避的时候只有选择死亡。直是这样做的。当然渡边不是这样做的,他选择出去流浪一个月,这是逃避。可后来又回来了,这却不是逃避。这也正是我们大都数人的生活经历。
其实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个路人呢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反之亦然。人与人完全默契与沟通简直如同天方夜谭。我们应该怎样去评价一部文学作品呢如果人人都叫好是不是真的完美无缺呢我认为人性的完美就在于它的真实:优点,缺点;健全,残缺;理智,感性;清醒,糊涂;等等等等。
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
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或多或少的对社会与时代有所反映。六十年代的日本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是我想渡边之所以有如此的苦闷与孤独一定与大时代背景分不开的。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我不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这恐怕就是所谓的时代与时代间的代沟吧!
对《挪威的森林》一书我没有要求大家接受我的观点,就如同你不能强求我接受你们的观点一样,知人论世或者论世知人同样重要,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可能脱离社会独立存在,所以人的思想与行为必然受到时代的影响,那么渡边的失落与颓废就有了它存在的理由与合理性。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直以来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那就是:到底是谁让这本小说浮出水面并如阳光下的水晶一般璀璨着如果说真是村上自己的实力的话,我想很多文学好者应该知道很多的大师们他们的作品一开始是无人问津的,比如毕加索,卡夫卡,司汤达,等等,因为某个知名的评论家发现了这些金并使之袒露与尘土之外,然后众人发现了这块金。看来伯乐就显得相当重要了。
我们知道一部文学作品的传世,作者、读者、评论缺一不可。如果说作家的文本如鹰的话,那么读者与评论者就是鹰的两翼,只有三者够强劲才能飞得更高更远,所以我们的评论家在评价《挪威的森林》的话是否全面,这是一个问题,至少我没有看到有关这本书的不好的评价,可能是我见识短浅吧,但是我愿意看到更多的人就此发表意见。你喜欢而我不喜欢,你不能因此指责我浅薄,各抒己见百花齐放才会满园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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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1:红袖舞风
浅评《驱魔犬》十大看点。
第一,开篇不落俗套,语言平实易懂。每一位作者都会为小说的开头而苦恼,但是很多穿越文无非就是死了再穿越,形成了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方程式。悠悠的这篇小说却完全不一样,先是与犬神玄月出人意料的邂逅,谁也不会想到被一只狗狗咬了一口,就会拥有了驱魔的魔力。进入万妖国通过的是一条放射出彩虹光芒的光之边界,可以感受到穿越的过程,连光之逆流的描写都能细致入微。整篇文章语言朴实,不算很华丽,但是却能深入人心,让读者身临其境。
第二,充满奇幻色彩的异世界万妖国。创造一个光怪陆离的幻想世界,不仅需要极高的文学造诣,还需要惊人的想象力作为保障。景物描写常常有妙笔生花之功效,悠悠的构思很奇特,笔下的万妖国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不同于其他穿越文,大部分都是穿越到架空的历史中,怎么也离不开人类世界。比如除了树还是树,地上连株花草都没有的死亡芑树林;建在半山腰,全用白玉砌成的雄伟宫殿;不能使用魔法,屋顶、墙壁、阶梯、地面浑然一体,没有丝毫间隙,晶莹透明,犹如冰雕的水晶宫殿浮玉轩;遍地金银珠宝的招摇山等等,感觉多么奇妙的一个世界,让我们流连忘返。
第三,深入细节的描写,让读者了解到男女主角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是一味的渲染男女主角有多厉害。很多小说,包括一些比较著名的作品,都是围绕一些国家大事或是江湖仇杀,整天除了计划、阴谋、打打杀杀,仿佛忘记了人是为了什么而活,仿佛这些人都是神,不用吃饭睡觉的,特别是一些武侠小说,除了快意恩仇,都不知道生存下去最主要依靠的是什么,我常常苦恼一个问题,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悠悠的小说却给了我答案,让湘湘靠玄月的魔法中了三千万的**,还描写了湘湘得到这笔巨款如何开心和挥霍,让我体会到了小说中也有现实的存在,哪怕是玄幻小说,也不要脱离了生活。
第四,轻松搞笑的打闹场面,幽默有趣。可以说是这篇小说最吸引人眼球的一点了。湘湘是个典型的神经大条的女人,在与玄月的驱魔之旅中,闹出了不少笑话。刚刚到万妖国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湘湘常常把人名地名弄错,不但将自己弄得一头雾水,也让其他人哭笑不得。面对那些可怕的妖魔,第一感觉并不是害怕,而是好奇和恶心,很有意思的湘湘。
第五,帅哥酷男的盛大场面,够养眼。原以为万妖国,顾名思义就是一些很可怕的妖魔鬼怪,但是在悠悠的笔下,凡是魔力高强的妖魔都可以幻化成人形,而且是与魔力成正比,魔力越高强,幻化成的人形就越帅气俊美。先撇开我们的犬神玄月不提,他的可爱与帅气,霸道与傲然已经在文中无处无在。无论是凶狠残暴的穷奇、四位不同类型的守护神、天鹿德贤、浮玉山的精灵和人鱼精灵七夜,还是半妖柯男,诡计多端的逆魔和红叶,都有十分细致的外貌描写、语言描写,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活灵活现,人物性格突出,具体生动,绘声绘色地再现“人物”,让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
第六,感人肺腑的爱情,唯美而又至死不渝的耽美情节。湘湘和玄月虽然有着犬神契约,有着谁都无法斩断的羁绊,但是一路走来也不容易,因为有了德贤的存在。德贤是双性天鹿,就像是雌雄同体一样,让湘湘感受到了危机,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德贤会抢走玄月,因妒而生恨,起了杀念,却在最重要的关头救了德贤,这种矛盾的心情让人心中一阵挣扎和痛苦。德贤为了玄月,不惜背叛,却又要尽力隐瞒自己的爱,自己的背叛,这种煎熬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
第七,结合了山海经、五行阵术、西方魔法,成为《驱魔犬》最独特的亮点。很多人都知道山海经是一本风格独特的奇书、怪书,涉猎之广,天南海北,内容之奇杂,包罗万象,堪称我国古籍中蕴珍藏英之最者。里面的生僻字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就算有翻译成白话文,也难以全部融会理解,悠悠能将这样一部奇书里的知识运用到小说里,可见花了多少心血在里面。还有一些五行阵术和西方魔法的运用,虽然很多咒语简单易懂,但是我想一定是悠悠出于大家的理解能力才制订出来的,深入浅出,才能抓住读者的心。不过,要让我们都记得那些生僻字,还是有些困难。呵呵!
第八,结合星座学识,突出人物性格。想必大家都有看过悠悠写的万妖国十二星座人物性格,每一个星座的人物性格都不一样。从一开始,悠悠就研究了大量关于星座人物性格的资料,我们也是前段时间才发现,连玄月和湘湘的星座相配都是经过一番研究得出来的。玄月的狮子座性格,自负而高傲,专横跋扈;湘湘的天秤座性格,外表高雅,性格迷人,富有魅力,心地善良,他们的结合几乎可以在任何方面取得成功,狮子座创造出热量,天秤座贡献着空气,这两种东西在相当的温暖与热量结合中,就会在他们中间形成一股和煦的微风。其中还有些什么,得靠读者自己去把握,在这里我就不啰嗦了。
第九,精彩刺激的驱魔旅程,盛大的打斗场面。由于悠悠将《驱魔犬》定义成动漫式,所以文章中少不了魔法和咒术的较量,虽然与《犬夜叉》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湘湘的驱魔场面却比犬夜叉更盛大,那种天翻地覆的打斗实在是让人惊心动魄,同时也能感受到那种魔法元素产生的时候有多美妙。
第十,平凡中见伟大,不畏磨难、艰险,勇往直前的坚强和信念。整篇小说都是积极向上的,不知道大家同不同意我这个观点,湘湘在二十年前流落到人类世界,平凡地度过了二十个春秋,厌倦了自己无味的生活,然而却在玄月的突然降临,走上了一条女王成长的坎坷道路。虽然到目前为止,湘湘都还是个不合格的女王,但是她的精神确实值得我们学习,相信总有一天,湘湘会成为一个独挡一面,英明的万妖国女王。
其实《驱魔犬》还有很多的看点,本人就不一一列出了!呵呵,只是希望大家能喜欢这部小说,同时也向悠悠致敬,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作品,让我对玄幻小说有了全新的体会,实在很难得!
书友2:天狐空幻
小说的构思很新颖,文章一开始给人的感觉就不落俗套,思维奇特,很有吸引力。女主角杜金湘本来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公司职员,生活枯燥而乏味,喜欢看动漫片和恐怖片,俨然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形象很可爱。她的命运突然改变,是因为来自异世界的一只牧羊犬,可爱而又霸道,然而对杜金湘却是异常的温柔和体贴,虽然表面上对她很凶,说话总是以命令的口吻,但是不难看出,这个叫玄月的狗狗很喜欢女主角,而且身份神秘。后来进入万妖国后,一层层迷雾被揭开,变得像侦探推理片一样,原来玄月幻化成人形与犬夜叉一样可爱帅气,性格也差不多,让人很容易把他们两个联想成一个,但是玄月却不同于犬夜叉,杜金湘更不同于戈薇,所以命运也不同,结果会怎样,真的很令人期待。故事发展到万妖国,无疑就会涉及到权利斗争,作者大大好像对这方面不太擅长,很多地方都是一笔带过,不过做为玄幻题材的小说,写多了也不太好。值得一提的就是,作者大大好象很喜欢为难女主角,比如给玄月安排了一个双性天鹿的德贤,迷恋玄月,总是喜欢与杜金湘作对,引发她深藏内心的妒忌,甚至想杀了德贤,可是最后却两次都救了她,关系变得很微妙,让读者好好玩味了一把,十分有意思。玄月的魔法很厉害,但作者大大好象经常让玄月受伤,还写到杜金湘的零限魔法更厉害,让空幻觉得大大对玄月很不公平哟!嘻嘻,希望大大能把玄月写得再厉害一些,空幻很喜欢玄月这条狗狗。
书友3:jacky610
全面解析我们的可爱又霸道犬神——玄月首先,看看玄月与湘湘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一只十分罕见的白色牧羊犬,以猎豹般的速度朝我冲了过来,前腿猛然向前一蹬,腾空跃起飞扑在我身上,身形十分巨大,像一个身高一米七以上的魁梧的男人,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它已经将我扑倒在地,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住我的左肩。”可以想象,当时湘湘看见以狗狗模样出现的玄月有多害怕,可是后来与玄月相处下来,变得胆大包天,甚至还想着要调教玄月了,改变真是令人大跌眼镜,不过看了番外玄月篇,原来那是湘湘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就不出奇了。
玄月真身的模样有两种描述,一种是湘湘眼里的玄月,“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少年站在我的面前,身穿黑色唐装长袍,腰间系着一条紫色腰带,一头银色的长发直垂到背部,紫瞳色的眼睛,俊美的脸庞,头上长着两只白色的狗耳朵,在我眼前还抖动了两下。”这样的描写,让人忍不住也想去捏捏他的狗耳朵,那种柔软的感觉一定很不错,呵呵,如果你是女人,没有对着他流口水就不错了。第二种是作者角度的玄月,也就是上帝视角,出现在番外篇里,文章一开头便提到了玄月的长相,“少年身穿玄黑唐装长袍,有一张俊美不凡的脸,可以让所有的女人在他面前无地自容,紫瞳色的眼睛闪烁着让人无法捉摸的光芒,比紫水晶更加耀眼夺目,高挺笔直的鼻梁,性感的薄唇,一头银色的长发直垂到背部,最引人注意的是他头上长着两只白色的狗耳朵,足以证明他并不是人类。”这个描写反而衬托出玄月帅气逼人,反而少了可爱的神情。两种不同的描述,表现出不同的韵味,但是都会让人彻底地爱上玄月。
现在分析一下玄月的性格,悠悠给玄月赋予了狮子座的性格,性格分析:思想开放,自负而高傲,专横跋扈。内心沸腾着强烈的激情,浑身充满活力和生机。在爱情生活中,情意绵绵。在愤怒时,会暴跳如雷。
玄月天生俨然一副傲然霸道的样子,威严而不可侵犯,做事也勇猛过人,但是小说从开头一直追到现在,他所表现出来的霸道,似乎只是针对湘湘一个人,他对守护神和德贤都是温柔有礼的,或者说,只有在湘湘的面前,玄月才会表现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外表威严而高傲,内心却是十分脆弱,常常将心事隐瞒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即使在湘湘面前,就算自己再怎么痛苦,也不愿意把心事说出来,让湘湘在一边干着急。
玄月虽然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果敢机智,但是在感情上却常常拿不定主意,一边面对湘湘炽烈的爱有些不知所措,一边面对德贤誓死保护的情意痛苦挣扎,可以说玄月有些搞不懂什么是友情,什么是爱情,内心的矛盾常常令他难以抉择。
曾经在青风面前立誓要报仇,无论对方是谁都不会放过他,然而当玄月知道出卖他、间接害死青风的人是德贤的时候,他却下不了杀手,甚至还想去找德贤,去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这种情感的煎熬在玄月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把读者的心都揪了起来,为湘湘也捏了一把冷汗,如果玄月选择了德贤,离开湘湘该怎么办?
结果,玄月因湘湘生命受到威胁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样子憔悴得令人心痛,没有找到德贤,当然从后面的情节得知,德贤是故意躲着他的,就是不想让玄月在面对他的时候痛苦万分,可见德贤是如此深爱着玄月,而玄月最后注定了辜负他的爱,从此在心中留下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这个伤痕连湘湘都无法抚平,两人的情感纠缠进一步升华,后面还会发生些什么事,真的很令人期待,也希望玄月能从悲伤中回复过来。
书友4:浅筱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出自于元好问的《摸鱼儿。雁丘词》,当年元好问赴试并州,途中遇捕雁者,“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大雁殉情强烈震撼了他,因此写下了此词。
或许有些不合适,一时间却也找不出其它来表达德贤那份浓烈的爱意。情这一字最是伤人,在那最美好的结局背后又暗藏了多少人的心酸与痛楚。一路的坎坎坷坷,当两人最终走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同时,又有多少人躲在角落黯然伤神,独自舔着疼痛不已的伤口。想象着玄月与湘湘的浓情蜜意,想象着德贤的痛彻心扉,内心涌动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爱一个人有错吗?不,只是因为是爱而已。因为爱,德贤背叛了所有,“爱之深,恨之切”,只是德贤的恨却不似李莫愁那般“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不惜亲手杀掉最爱的人,他将一切的过错推到他人身上,青风、湘湘……那份对玄月的义无反顾,却带来一个又一个的悲情结局。
德贤的爱是自私的,明知自己与玄月之间有一道无法跨越的横沟,却还是那般固执地坚守心中的爱恋,甚至不惜摧毁所有,只为得到玄月。爱情,没有对错。错的只是那爱的方式。毁灭一切的爱终是只留下满身的伤痛。
对德贤,我的心情恨复杂。心疼他的为爱痴狂,也为他的疯狂感到无奈与愤怒。在爱中,他迷失了自我,为了玄月那遥遥无望的爱恋,不惜以牺牲一切为代价。“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他会说:“我只爱玄月,除了他我谁都不要!”那样的痴迷,那样的疯狂,那样的执着,注定了他无法触及美好的结局。
在一本小说里的话,忘了具体是怎样的。
“-祝你幸福。
-……那你呢?
-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或许只有这样才是最幸福的。痛并快乐着,那种滋味一点一点蔓延到心底深处,时不时晃悠着,荡出一层又一层的涟漪,最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可惜,德贤永远也学不会……
书友5:木子猫耳朵
话说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真的很惊叹,在这本书里,无论是情节,还是人物性格的定位都那么鲜活和明确,故事情节,是节节精彩。看得让人不能抽离。 每次写评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德贤,那个爱却不能爱的可怜家伙,当然我是有一点生气的,谁叫坏悠悠让狗狗最早爱上他呢!(再次疯一回~) 悠悠给了德贤一个悲痛的角色,明明爱着狗狗的他,却不能得到自己爱的那个他,虽然在狗狗的心里,德贤也占有了一丝的地位,德贤只能偷偷地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爱着他,妒忌着女王,他很痛苦,爱着他也伤害了他,湘湘却更无力的看着他们痛苦,没有她的一丝位置……也许德贤的死会让他和狗狗都可以解脱。我不同情他,也不同情湘湘,在爱的世界里,狗狗是得到最多,也失去最多的。狗狗才是最可怜的那个呢………… 呃,好象又偏题了………… 看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精彩、感动、无奈。爱和恨在这里都在悠悠的笔下生生出现,将剧中人和看书的我们撕得鲜血淋漓。 玄月的霸气、他的小心眼、他的为难、他的真心情意,对德贤后知后觉的爱,对湘湘心疼却说不清哪里不一样的爱,悠悠将他的挣扎写得深切,让人看得都会为他心疼,同时也气愤……(我又想起他对德贤和湘湘的左右摇摆啦!!!) 湘湘的不安,对自己不是人类时的无助,对玄月的感情,那么深和不安,在她的心里,玄月是她最爱的人,可在玄月的心里有那么多的悲伤,玄月对德贤的感情,对德贤背叛自己的伤心,都让湘湘无法去承担,她却咬牙坚持了下来,她知道,如果不放玄月走,她和玄月之间永远是有一个人,无论那个人是生,是死,都将在他们之间留下阴影。 是女人就都会妒忌,更何况是万妖国的女王?有爱情也许就有背叛,感情似乎就是用伤口堆起来的一座城堡。德贤无法走出来…………可怜的人哇!(呃,可怜的鹿呀!) 悠悠的文笔当然不用说,写得字字精致,画面的描写,人物心态的变化,在主人公们之间感情的变化都写得让人深入其境。 而且还有四位帅气的守护神,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德贞,身体如冰般寒冷,内心炎热单纯的天龙,天真无邪,却能洞察人心的簬amp;#93;,美丽而后会带来平安与吉祥的鹛綡。他们对女王的忠心,对自己身为守护神的光荣,还有不能去爱的可怜…………好可怜哇! 无论是写人物,还是写感情,还是虐心,悠悠都将自己的特色表现出来,我更加期待哦!
书友6:潇潇飞雨
我是在无意中看到这文的,本来只是想随意浏览一下,却在看了之后无可自拔地迷上了狗狗。长长的文恨不得一气看完。我好很喜欢犬夜叉,这灵感来源于犬夜叉的作品却与它有着完全不同的味道。玄月虽然是以假身牧羊犬出场,但那样一种霸气还是那样不可抑制地散发出来。玄月虽然是以假身牧羊犬出场,但那样一种霸气还是那样不可抑制地透出来。语气及神态让我无法联想到那是一只狗,偶尔表现出来的狗狗本性,(如伸出前爪舔舔,被雨淋湿后甩动身体,水都溅到了湘湘身上等等的)感觉超可爱的!而它因为湘湘早晨上班时的不告而别竟采取直接找她并命令她辞职的方式体现出它对湘湘地在乎,得到满意答复后还“美滋滋地舔着自己的毛发”真是萌死了!
初现真身时湘湘的那句:“犬夜叉?!不是吧?这玩笑开大啦!”让我笑翻了,感觉很亲切。随着剧情的发展两人之间流露出来的真情很让我感动,玄月为了湘湘不惜让自己身入险境、替她承受探寻术的反噬之痛、使用犬神禁忌之咒,只是为了让湘湘好好地活着。湘湘为了救玄月不惜魔力再次与他签订契约,那种矢志不俞的深情让我觉唯美。
《人间邂逅》之《云致秋行状》读后感
总有一些人身上具有的某些特点让我们敬佩。
云致秋从不以职务之便受贿。
他任排练科长时,之前两任科长没有不招恨的。甚至死后还要挨骂,但是云致秋当了两年科长,风平浪静。他排出来的戏码,定下的“人位”,一碗水端平,谁也挑不出什么来,有人给他好烟好酒或水果时,云致秋都婉辞拒绝,因为他不想让人戳脊梁骨。
云致秋教学生不收礼,不受学生的一杯茶。剧团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老师来教戏,学生得给预备一包好茶叶,先生把保温杯拿出来,学生立刻把茶叶折在里面,给沏上,闷着。有的老师就有一个杯子由学生保存,学生时刻在提兜里装着,老师来到,茶已沏好,云致秋从不如此,他从来都是自己带着一个玻璃水果罐头改制的水杯,里面装好了茶叶。他也因此成为了受人尊敬的云老师。同时他教学有功,挤出样板戏都上演,有时有关部门招待外国文化名人的宴会,他也会收到请柬。但是他从不以此为傲。
不以职务之便为难他人,从不把自己摆得高高在上,是云致秋的底线原则。这种人放到现在这个社会也是十分受欢迎的。
他随和,做事公平,又会天南海北的聊天,他的聊天从不给人压力,不像有些人聊天都带有目的,以显示自己多知多懂。
他之所以受欢迎还有一个原因,有戏德。台上表演时保管能把主角捧成为焦点,让主角唱得舒舒服服。哪个主角登台嗓子哑了,他想办法帮别人遮掩过去,临时有演员生病了,后台管事急得乱转,“救场如救火”,这时,云致秋临阵上场,化好妆就登台耍一阵。他总能帮别人化解危机和困难。
这种能及时替朋友解围,化解尴尬的人很是受欢迎的。
他不受贿,又能替别人着想,谁不乐意和他交朋友呢!
放羊的星星≮剧情介绍≯
一次,天骐参加榴连先生选拔,却因此见报,暴露他是ESHINE集团二公子仲天骐的身份。知道天骐的真实身份后阿星相当震怒,同时隐匿身世背景的欧雅若,眼看天骐竟爱上身世平凡,而且是诈欺犯的夏之星,让她忿忿不平。雅若的行为,看在未婚夫仲天骏眼里,理解到雅若真正爱的根本是仲天骐,於是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
天骐恳求阿星原谅他隐匿身份的事实,并接受他的感情。阿星原谅他,然而,天骐在父亲紧迫盯人的逼迫下,最后决定抛弃ESHINE集团二公少爷的身份,甚至要和父亲断绝关系,留在明日乡,甘於做个小小的修车员,跟阿星过一辈子。
父亲仲威认为天骐的脱序行为,全是夏之星暗中唆使,於是断绝天骐所有经济来源。
十三的小孩妮妮,因为需要开刀,於是恳求阿星筹措手术费,也让阿星明白到她与天骐不仅仅是两人的距离,更是两大家族的距离。为了让天骐去更好的环境,她决心放弃,没想到天骐因此误会阿星,回到仲家后彷佛失去灵魂颓废不已。哥哥天骏为了弟弟,决定找阿星问清事实,雅若得知后决定阻扰。天骏与阿星相约碰面,不料在途中出了车祸,天骐把哥哥的死,全归咎於阿星,并痛恨她。
天骐封锁情感后性情骤变,将自己卖给父亲的企业,他加倍工作,变成冷血无情的商人,更因哥哥的死亡,觉得对雅若亏欠许多,因此她的需要总是竭力满足;雅若更是怀著未来将会是天骐之妻的梦想、全力相助,让天骐拥有接班的实力。
爱有多深,失去时,恨就有多重。在忙碌的生活中,每当思及过往种种,仇恨就会在天骐心坎织起密网,复仇之火盘据天骐心中,如果有机会再遇到那狠心的女人,他发誓要攫住阿星,让她活得生不如死,报复她的无情…
之后,天骐起诉光明卖E-Shine的仿冒品,另边厢,志胤觉出天骐和阿星之间的不对劲,为了表达歉意,成全他们,他甚至暗示天骐妮妮是他和阿星的小孩,真是晕~。这时,阿星为了救光明,去见了天骐。
隔日,她即刻到天骐的公司去见他。
“请你放过光明舅舅好吗?”她恳求。
“你凭什么要我刚过他?你消失这么久,还害死我哥哥,我为什么要放过你!”
“你明知道这不是仿冒品呀!”
天骐并没有为自己辩解,看到阿星,他有这太多的情绪。“设计图在我这里,上了法庭,谁会输谁会赢,你应该跟清楚。”
阿星真地拿他没办法,天骐又问:“那天我在你家看到一名小女孩,那是谁的……”正准备询问阿星小孩的事情,秘书却在此时来电通知天骐有电话。
……然后就是查处的妮妮真实身份,天骐重新回到办公室继续和阿星谈话,阿星使出杀手锏……
阿星看他一脸铁青,非要控告光明不可的模样。没办法了,只好使用志胤教她的杀手锏。“没错,她的确是你的小孩。”
天骐冷冷地看这女人谎话连篇,但他不动生色地看阿星想玩什么把戏。
“我本来就想要找一天跟你说这件事。五年前我会突然消失也是因为小孩,因为当时要是有小孩的事被仲伯伯知道,他肯定会叫我打掉,那还不如等小孩出生,什么都确定之后,再突然出现,就可以逼你结婚了。我留下小孩也是为了未来可以挣一份你家的财产,这种事我早就全想好了。”阿星故意把自己说得很不堪,“反正现在都这个样子了,只要你放弃对舅舅提告诉,不结婚也是可以的。”
……然后雅若进来,通知天骐关于意大利万宝龙项目的会议要开了,同时她见到阿星也很惊讶,然后天骐去开会,会中,书中说,“万宝龙的负责人问起天骐对家庭的观念,天骐也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定下来了,后天他到意大利洽谈时,不会是一个人。会议室与会的人都以为天骐说得是雅若。”开完后,又后来继续和阿星的谈话……
在此回到会客室,阿星忐忑不安地等着天骐的回答,她希望这招管用,可以让天骐不起诉光明舅舅。
“好,我想既然是我的小孩,那么我们就结婚吧!”
“什么”阿星吃惊。
再怎么样都不可能会是结婚这个答案,天骐这个人已经叫他无法明白了。“你知道,我是个嗜钱如命的女人,五年前就打算用小孩来威胁你,而且我是个诈欺犯,你怎么可以娶这种女人?”阿星实在受不了自己的谎越扯越大,不赶快收拾不行,“老,老实跟你说……其实她不是你的小孩,他是赵十三的女儿……”
“我知道她不是我的小孩,但我还是要娶你。”
“什么?”阿星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要炸掉了。“那么我不明白为何你坚持
要结婚?你怎么可能会想娶我?”
“你说呢?我们之间,难道没有结婚的理由吗?”天骐深邃的眼眸看着阿星,一副想要重新追求阿星的样子,叫阿星好生迷惑。天骐要阿星准备隔天跟他去意大利结婚,光明的事就不起诉了。
当然出发前,阿星去找天骐,被雅若看到,被雅若羞辱了一番,雅若也发誓要和天骐一刀两断,书中有一段。
“她怎么回来这里?”雅若朝天骐问道。
“她要跟我去意大利。”
“什么?”雅若惊愕,一脸不能置信,她一直以为天骐要带去意大利的人是她,“你不是答应过仲伯伯和天峻要照顾我?”
“我对你的关照从来没有少过,但照顾不代表我要娶你。”天骐冷淡地说道,“阿星,走吧,免得迟了赶不上飞机。”
接着讲他们到意大利。
天骐一下飞机,便带着阿星到米兰附近的名牌专卖店采买礼服。阿星一辈子都没踏进过这种高档的精品店,根本猜不透天骐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她对天骐大手笔的态度感到非常的不安,她知道天峻对天骐来说是一个何其重要的兄长,仲家人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她?可是,为了光明舅舅和妮妮,无论天骐提出再荒谬的要求,阿星都得承受。
天骐睥睨地看着还未换装的阿星,不耐烦地说:“你还在干什么,想丢我的脸吗?我仲天骐的未婚妻,怎能穿地摊货?从现在开始你是我仲家的人,不是以前的夏之星,一切照仲家的规矩来。”
天骐高傲的态度跟以前在明日乡时完全不同,阿星感觉天骐身上有仲威的影子,那冷酷无情的态度就像是仲威再世,阿星感到很害怕。
“那几套礼服都包起来。”他对阿星命令,“这一件紫色晚礼服你直接换上去,晚上要去万宝龙的派对,我们不能随便。来人,帮她把妆和头发都打理好,待会儿直接过去派对会场。”
阿星像木偶娃娃,完全没有反抗天骐的能力,只能由他摆布,现在天骐要她说什么,要她做什么,就算是羞辱她,她也要统统忍下来。
“好了。仲先生,你未婚妻好漂亮呢。”替阿星完装后的店员把阿星带出来给天骐看,得意自己的手艺。
天骐看着身着紫色扇尾礼服,优雅盘起头发的阿星,不禁发愣。他从没有见过阿星盛装打扮得样貌,礼服颜色配上阿星白皙的皮肤,闪耀的形象震慑了在场所有人。
“结账。”天骐付账,温柔地挽起阿星,附在她的耳朵上道:“原来人要衣装的道理,就是这么一回事。”
“你……”阿星见他举止温柔稍微放心,但一听他悄悄在耳边说的话,分明就是在讽刺她,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可是甜蜜的未婚夫妻,请你遵守此一协议。”
阿星委屈满腹,强忍住眼泪,坚强地挤出微笑。她知道这是她的命运,无处可逃。
“司机,先到附近的教堂去。”天骐一上车就吩咐。
阿星还搞不清楚状况,就被天骐拉到一个小教堂。
“慢点,你要干什么?”阿星踩着难走的高跟鞋,没办法跟上天骐的大脚步,气急败坏地叫。
“当然是来结婚。”
天骐叫醒正在睡觉的值班神父,请他帮忙主持婚礼的仪式。
于是阿星和天骐就在这么一间空荡荡的教堂中,一个宾客也没有的情况下,就这么结婚了。阿星一直感觉到不对劲。
天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礼盒,打开,是“仲夏夜之星”。
“你什么时候把它拿回来了?”之前这条手链被列为证物,原本是在警察那边的。
“这条东西是我们最重要的定情之物,说什么我也要拿回来。”
天骐深情款款的样子叫阿星一时动容,她开始天真地以为,自己将跟天骐一起携手走向未来。
开着车,阿星和天骐在去派对的路上。
“等一下跟我到万宝龙的派对,那是一个家庭派对,没有另一半及家人一起的人,就不在邀请名单上面,万宝龙的负责人非常重视家庭,和万宝龙合作是E-Shine的大case,等会儿请你务必好好表现。”
“原来你就是我为了这个目的才跟我结婚的?”阿星听到最后才明白天骐的意思,终于冷静地说出心里想问的话。
“是的话,那又怎样?你有选择的余地吗?”天骐喜欢阿星,但他不想示弱,仍是强势地说。
“当然有,我要立刻离婚。阿星十分激动,还以为他为她戴上”仲夏夜之星“是因为真地对她有感情,没想到他只要因为需要得到合作对象的喜爱,根本不是真心想娶她。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天骐语气冰冷。
阿星悲愤地瞪着他。对于他的冷酷,她已经快没有招架的能力,心里头一直在淌血。
“有人说呢,婚姻是坟墓,对你来说,婚姻就是走入地狱!”天骐露出狠毒的表情。
“你究竟想怎么样?”阿星激动的问道。
“夏之星,你未免也太自抬身价了,你害死我哥哥,让我活在生不如死的世界里,你以为我还会爱你吗?我要让你活着痛苦的日子,想要离婚?没那么容易。”
“你……仲天骐,你真是个冷血无情的王八蛋。”
“喔,那正好和你这没心没肺的女人很相配。”
“你可恶。”阿星槌打天骐,在车上拉扯。
“你这女人疯了吗?你想死,我可不想陪你!”天骐停下车,“你给我下车,我不想跟危险人物一起,随便你要怎么样!”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天气把阿星哄下车后,便狠心地自行离去,阿星一个人被丢在米兰的街头,人生地不熟,着急地想要求助,可是不会打国际电话,想问人,这里又讲意大利文,她的破英文根本徒劳无功。
阿星穿着单薄的晚礼服,站在寒冷的米兰街头,彷徨无助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之后,阿星遇到支胤,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并且要报复仲家,但他也同时发现阿星的特别,喜欢上了她,所以他包机过来,却看到阿星被天骐整成这样,更加坚定天骐不是好人的念头。但是阿星却要他带她去万宝龙的现场,她不想天骐为难。
另边厢,天骐没能如约带上妻子出席,令万宝龙对他颇有微词,同时,万宝龙看中的是“仲夏夜之星”的设计者——阿星的设计,他们希望能有这位设计者来完成他们的项目,但是天骐出于私心,没有告诉他们真实的设计者。书中说:
这五年来,天骐强迫自己变成一个冷血无情的商人。只要有钱赚,能将生意谈成功,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将案子达成,即使是挖角同业的设计高手也在所不惜,但在这个异国的派对中,他却开始迷惘起来。如果是以前的他,听到对方喜欢谁的设计,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把那人挖角过来,但现在被对方青睐的是阿星,他反而踌躇起来了。曾经,天骐以为他最爱的是雅若,阿星出现后,他才初尝爱情中之心的喜悦,让阿星占去雅若原本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天骐以为自己这次终于抓住幸福,却因为一场死亡车祸,让天骐和阿星蒙上了恒久的阴影,五年后的意外邂逅,让天骐暗自发誓,说什么再也不要让阿星离开自己。这次,他用任性的手段娶了她,阿星身为他的老婆,理应帮助他的事业,但天骐却犹豫了。他相信阿星在设计上的天分,却不愿意让阿星高调曝光,他害怕再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会让他失去阿星。
……然后,阿星现身……
“对不起,我迟到了,路上有事赶不及。”阿星身着便服突然冲进会场,引起宾客侧目,更打断天骐的自我诘问。
“阿星!”阿星的出现,化解了天骐在派对上尴尬不已的危机。
“对不起,这位是我太太,她临时有事现在才赶来,不好意思。”天骐用意大利文根对方解释,并且接着说:“她也是**花的原创设计者。”
现场哗然,万宝龙的负责人十分高兴阿星的来到。阿星的出现让天骐坦丁了这个合作案,而且敲定以后便由阿星全权负责设计珠宝。
……然后又是在一旁的志胤的内心剖白,略去……
阿星在回程的飞机上问天骐,为何肯承认她是原创者,还骗她结了婚,之前用卑鄙的手段害得光明惹上官司,现在又反口,真叫阿星忍无可忍。
“你不是一直想要当个扬名立万的设计师,现在机会来了,我也相信你有这个才华,我只是给你一个机会,别太多多逼人。”阿星有设计珠宝的过人才华,天骐不是不知道,明明就想要看着她痛苦的过日子,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想拉她一把。
……然后又是天骐的内心诘问,质问自己是不是还爱着这个可恶的阿星,还有是空姐道出志胤包机到意大利追一个女生,让天骐又很不爽……
……回到E-Shine之后,雅若要求天骐把一般股权让给她,表示对她的照顾,其实她早有预谋,自己设立公司,挖E-Shine的墙角,让E-Shine垮掉,来报复天骐没有娶她,她甚至利用志胤的身世和喜欢阿星这点要求志胤加入她的计划,志胤也傻不啦
……阿星呢,则勤勤恳恳地在E-Shine完成对万宝龙的设计。不过因为她出过车祸,好像伤及右手,所以平时不怎么用右手,这次为了完成设计,拼了命地用右手,很痛苦。志胤来看她,发现这个秘密,劝她要保重身体。……
……在两人的谈话间,书中也提到同事对阿星过往的敌视和不支持,还有和天骐婚后的生活:
阿星饿到胃都痛了,最近常常忙到没空去买饭吃,也没有愿意帮忙她,就连买个便当这种小事都没人愿意。她知道她已经被大家列入“不受欢迎文物”,而且天骐对她十分冷淡,回家时他不是已经睡了就是比她还晚回家,出差的比例也很高,时常不在国内,偶尔打电话来都是催她作品方面的事情,两人的对话纯粹公事,比邻居都不如。
……就在两人谈话间,天骐出国回来……
天骐出差回国后,便直接到公司去。
“阿星这几天怎么样?”他询问Ryan,状似无意。
“除了画设计图外,似乎哪儿也没去,每天都在公司待到很晚才回家,这几天赶着要交图,她甚至二、三天没有回家去了。”
“嗯,……这样我了解,你出去吧。”天骐挥手。
结婚几个月来,他的确可以跟阿星保持距离,回家去时就像是同住一个屋檐的室友,说不定连室友交谈的话都比他们两个多。有时看着阿星,他那埋藏已久的情感会再度蠢蠢欲动,可是哥哥的死让他不得不熄灭自己心中小小期望。时常怒火一来就会想找阿星的查,直到前几天他接到姑姑——仲华的电话,让他重新思考他和阿星之间的关系。
……接着就长篇累牍地介绍仲华的训词,大致是意外谁也不想,而且也不一定就是阿星害死了天骏,并且要让天骐面对自己的感情,如此云云……
……所以天骐想问清楚阿星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还在国外买了很多精品给阿星,本来他心情还蛮好,但是他去找阿星,却发现志胤在那里嘘寒问暖,又不爽了……
“刚才我还想,你怎么会这么努力工作,连家也不回去……原来是有效狼狗整天在这里摆尾巴,那就莫怪呢这么喜欢呆在工作室中了。”
阿星已二个星期没见过天骐。本以为他要出差一个月,没想到这么快就出现在她面前,原本是很期待见着他的喜悦,但这人一出口就是伤人的话语,让她无力感更加攀升。
“仲天骐,你平常诬蔑我也就罢了,请你不要侮辱我的朋友,他是路过好意带便当给我,你没有权利这么说他!”阿星怒火不禁上升,对志胤说:“你先走,别理疯狗。”
志胤原本一肚子火,但看在阿星的份上,他也懒得跟他起冲突。志胤笑声地在阿星耳边说:“我会去接你看医生。”他拿起自己的东西,“明天见了。”经过天骐旁边,他还故意露出迷死人的微笑点头离去。
天骐被他那笑容弄得火冒三丈,像是故意示威一般,叫人看了就讨厌。
“那小子天天来?”他劈头便质问。
“你以为人家这么闲吗”阿星收拾了吃完的东西,准备继续开工。
“有空来谈天说笑,还帮忙按摩捶背,他还真有空!”天骐怒极,语气十分不客气。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阿星实在不想跟他起冲突。
“我……我来是……”他本来想要将他们之间的关系搞好,谁知一个韩志胤便把气氛给搞坏了,他也是了兴致,“我来当然是看你设计图画好了没?你知道下星期就得跟万宝龙开产品设计的会议,在那之前你绝对要完成所有草图,没问题吧?”天骐挑眉问道。
“请总裁大人不用担心,我做牛做马都会为你把图给画出来,您日理万机,这种小事我会替您完成,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要继续赶图,不奉陪。”
“我再不是欺诈饭夏之星,而是珠宝设计师夏之星。”阿星勉励着自己,发誓再也不做任何欺诈的行为,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好好脚踏实地地工作下去。
“哼……”天骐转头离开。
……两人又没和好,那些礼物只能先搁着,但是天骐倒是听到了志胤说阿星要看医生,所以他又让Ryan去调查阿星要看什么病……
……第二天,阿星看完医生后去上班,医生为她作了药物治疗,打了针在手上,尽管她很难受,她还是继续赶设计图……
……但是,雅若带了帮设计师冲进来,说样品盒里上了一颗白色裸钻,怀疑是阿星偷了,要搜阿星的身……
……阿星觉得很委屈,在被众人拉扯的过程中,露出她肩上因五年前车祸而列下的伤疤,正好被闻讯赶来的天骐看到,这样天骐更加确定阿星也是车祸的受害者,并且决定就她……
“干什么?这里是E-Shine大楼,可不是大麦场抢拍卖。”天骐出声制止。
“她偷了裸钻。”
“我们要搜她身找出钻石来。”
“天骐,这可是严重的事,钻石可不是小东西,掉一颗不要紧的。”雅若严肃地对天骐说。
“给我住手!你们当这里是什么地方?而且你们个个都是高知识分子,读过书总该知道要尊重他人,现在这样像什么话?乡野妇人都比你们好上千倍!再不住手,统统给我回家吃自己!”天骐又急又气,一声怒吼把所有人摄镇住。
“可是总裁……”
“没什么好可是的!”天骐推开那些女人,包括雅若,快速地脱下他的外套给阿星盖上。
……然后正巧来的至胤也对这些女人讽刺一番,阿星暗自鼓励自己要坚强……
“每个人统统回自己工作室去!”天骐下令。
“等一下。”大家正要走时,阿星突然出声。
“公司的财产原本就在我负责的范围内,在下当然也诚恳希望找到那颗钻石,因此愿意给你们搜遍全身。既然我是E-Shine的总裁夫人,就有权命令你们,现在你们想不搜也不难。现在,也该是你们展示忠诚的时候了吧?”
“现在给你们时间搜索我的工作室,要是在这间工作室及我身上都搜不出那颗钻石的话,你们就得道歉,以后见着了我都要毕恭毕敬地叫声总裁夫人。还要轮流给我买饭盒,工作上也都得帮我忙。如何?你们非搜不可,开心吗?”阿星装出一脸倨傲,天骐差点忍俊不住。
……结果,搜完后,一无所获,雅若倒成了最尴尬的人,之后,事情搞清楚,是另一名设计师打样送工厂了……
……这事让雅若更加怀恨在心,她终于看到天骐的真心,因此她决定要出手击垮E-Shine……
……开头讲阿星按期完成万宝龙的计划,获得媒体的追捧,夸E-Shine总裁夫人才气过人,但是阿星却拒绝参加任何庆功宴,低调处理自己的事务……
“你回来了?”阿星在沙发上翻阅着杂志,发现天骐倚靠在门墙上看着她。
“你知道吗?现在全球顶尖的珠宝设计师中,你的作品是当前最火热的。”
“顶尖?”阿星重复这个字眼。
“万宝龙每星期推出你设计的一样限量作品,绝对都被抢购一空,甚至还没亮相,就有政商名要打电话要求情商,希望可以优先购买,还有大明星希望你专门为她一个人设计结婚对戒,这还不够红吗?”
温暖的昏黄灯光中,阿星放下杂志对天骐微笑,她诚心诚意向用工作表现来让天骐得到补偿,希望这份心意他能够感受得到。
天骐在宴会上喝了点酒,有点微醺,阿星的微笑让他放佛见到温暖的光。他一步步缓慢地朝阿星走过去,阿杏见他有些不稳上前搀扶他,天骐抱住她俩人双双跌回沙发上,天骐觉得心里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溃堤。
“夏之星,你知道吗?我真的好恨你!”天骐有些含糊不清地道。
阿星没有作声,每当天峻的死横档在她和天骐之间时,她就无力抵抗,永远无法跨过那道高耸的阻隔,只能日日夜夜在心中感叹自己的命运。
“韩志胤那家伙竟然在庆功酒上表明对你的欣赏,说他为你迷到,所有记者们都一片哗然,明天你就要上头条了,你知道吗?他……那么有魅力,你也为他迷倒吗?”天骐问道。
“什么?他竟然这么说?”阿星吃惊。
“你敢说你连一点点都不为他着迷吗?”天骐迫切地问。
“嗯,”阿星诚实地答,“一点都不着迷,那种俊帅无脑的偶像白吃,只能骗骗妮妮那种小女生,想迷倒我夏之星恐怕实力上还差得远了,又不是像……”
“又不是像什么?”天骐紧追问道。
阿星别开脸像起身。“没什么。”
“你把话说完。”天骐强硬压着阿星,让他挣扎着无法动弹。
阿星看着天骐漂亮的眼睛,竟没有办法转移视线,缓缓地她轻抚天骐的脸,“我是想说,又不是像你这样,才让我迷恋……”阿星赤裸裸地说出真心话。
天骐吻上阿星的唇,两个人五年来的爱恨情仇,在这一瞬间已没有办法细想,这一夜过后,两人都明白一件事,他们都还爱着彼此,是铁一般的事实。
激情过后,天骐摸到阿星右手臂到整个后面拿到骇人的伤疤,“这是什么伤痕呢?我一直想问你,这跟你成为左撇子应该有很大的关系吧。”
……扒拉扒拉,阿星说出五年前的车祸,她也受了重伤,啰里啰唆的死地方,略去……
“原来是这样……”天骐听完事情的经过,情绪十分激动,“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呢?”
“你知道的,当时你爸很反对我跟你在一起,而你们又痛失天峻,我这个欺诈犯的话,恐怕是不会有人相信的……”阿星的泪不住地掉。
“你这个傻瓜!”天骐抱紧阿星,“一个人吃了那么多的苦,到现在还都不说出事实来,还我五年来靠着仇恨在过日子,到头来才知道误会你了……”
“对不起,因为你的冷酷无情阵地叫我好害怕!”阿星抱着天骐道。
“别说了,都是我的错。”天骐此刻的心情非常悔恨,“阿星,你看着我。”他捧着阿星的脸,“五年前你就是我的幸运女神,现在也一样是。万宝龙的生意若不是你出色的作品,不会让他们这么快签约,五年前我对你许下的承诺,现在我也会好好补偿你的,对不起阿星,原谅我!”
阿星在天骐怀中不住低摇头,“不,对不起你的是我。对不起,天峻真地是一个很好的哥哥,当时也是他说动了我,我才愿意跟他去找你的,他真地是一个很为你着想的哥哥……”
这一夜在两人误会冰释和悔恨的眼泪中,终于有一个实至名归的婚姻,阿星和天骐发誓要好好地相爱,因为这是天峻所希望的,他的死就是为了要圆两个人在一起的梦,不能白费了他一番苦心。
面对古典时代最伟大的诗人杜甫,闻一多先生以史家的洞见,考据家的细密和诗人的飘逸才情,还原出他心目中的最真切、最灵动的杜甫形象,读来令人心醉神迷。
以我个人的看法,这篇作品至今还是古典文学研究领域不可超越的典范之作。
可惜,不知何故,这篇作品在当时没有完成。闻一多先生悲剧性的早逝更使这篇作品成为未竟之作。
令人遗憾。
这篇文章是我从闻一多《唐诗杂论》上扫描下来的,作为本学期课程的参考阅读资料。为尊重原书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文:
[align=center]
[b][size=5]杜甫[/size][/b]
[b][size=4]引言[/size][/b][/align]
明吕坤日“史在天地,如形之景。人皆思其高曾也,皆愿睹其景。至于文儒之士,其思书契以降之古人,尽若是已矣。”数千年来的祖宗,我们听见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生平的梗概,我们仿佛也知道一点,但是他们的容貌、声音,他们的性情、思想,他们心灵中的种种隐秘——欢乐和悲哀,神圣的企望,庄严的愤慨,以及可笑亦复可爱的弱点或怪癖……我们全是茫然。我们要追念,追念的对象在哪里要仰慕,仰慕的目标是什么要崇拜,向谁施礼假如我们是肖子肖孙,我们该怎样的悲恸,怎样的心焦!
看不见祖宗的肖像,便将梦魂中迷离恍惚的,捕风捉影,摹拟出来,聊当瞻拜的对象——那也是没有办法的慰情的办法。我给诗人杜甫绘这幅小照,是不自量,是渎亵神圣,我都承认。因此工作开始了,马上又搁下了。一搁搁了三年,依然死不下心去,还要赓续,不为别的,只还是不奈何那一点“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苦衷罢了。
像我这回掮起的工作,本来应该包括两层步骤,第一是分析,第二是综合。近来某某考证,某某研究,分析的工作作得不少了;关于杜甫,这类的工作,据我知道的却没有十分特出的成绩。我自己在这里偶尔虽有些零星的补充,但是,我承认,也不是什么大发现。我这次简直是跳过了第一步,来迳直做第二步;这样作法,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自己也明白。好在这只是初稿,只要那“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心情不变,永远那样的策励我,横竖以后还可以随时搜罗,随时拼补。目下我决不敢说,这是真正的杜甫,我只说是我个人想象中的“诗圣”。
我们的生活如今真是太放纵了,太夸妄了,太杳小了,太龌龊了。因此我不能忘记杜甫;有个时期,华茨华斯也不能忘记弥尔敦,他喊——
“Milton! thou should be living at this hour:
England hath need of thee:she is a fen
Of stagnant waters:alter sword,and pen,
Fireside,the heroic wealth of hall and bower,
Have forfeited their ancient English dower
Of in ward happiness,We are selfish men:
O raise US up,return to HS again;
And give us manners virtue freedom power.”
[align=center][b][size=4]一[/size][/b][/align]
当中一个雄壮的女子跳舞。四面围满了人山人海的看客。内中有一个四龄童子,许是骑在爸爸肩上,歪着小脖子,看那舞女的手脚和丈长的彩帛渐渐摇起花来了,看着,看着,他也不觉眉飞目舞,仿佛很能领略其间的妙绪。他是从巩县特地赶到郾城来看跳舞的。这一回经验定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下面一段是他几十年后的回忆:
[font=楷体_GB2312]燔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font]
舞女是当代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四岁的看客后来便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大诗人,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四岁时看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还能留下那样活跃的印象,公孙大娘的艺术之神妙,可以想见,然而小看客的感受力,也就非凡了。
杜甫,字子美;生于唐睿宗先天元年(七一二);原籍襄阳,曾祖依艺作河南巩县县令,便在巩县住家了。子美幼时的事迹,我们不大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他母亲死得早,他小时是寄养在姑母家里。他自小就多病。有一天可叫姑母为难了。儿子和侄儿都病着,据女巫说,要病好,病人非睡在东南角的床上不可;但是东南角的床铺只有一张,病人却有两个。老太太居然下了决心,把侄儿安顿在吉利的地方,叫自家的儿子填了侄儿的空子。想不到决心下了,结果就来了。子美长大了,听见老家人讲姑母如何让表兄给他替了死,他一辈子觉得对不起姑母。
早慧不算希奇;早慧的诗人尤其多着。只怕很少的诗人开笔开得像我们诗人那样有重大的意义。子美第一次破口歌颂的,不是什么凡物。这“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的小诗人,可以说,咏的便是他自己。禽族里再没有比凤凰善鸣的,诗国里也没有比杜甫更会唱的。凤凰是禽中之王,杜甫是诗中之圣,咏凤凰简直是诗人自占的预言。从此以后,他便常常以凤凰自比;(《凤凰台》、《赤凤行》便是最明白的表示。)这种比拟,从现今这开明的时代看去,倒有一种特别恰当的地方。因为谈论到这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谁不感觉寻常文字的无效不,无效的还不只文字,你只顾呕尽心血来悬拟,揣测,总归是隔膜,那超人的灵府中的秘密,他的心情,他的思路,像宇宙的谜语一样,决不是寻常的脑经所能猜透的。你只懂得你能懂的东西;因此,谈到杜甫,只好拿不可思议的比不可思议的。凤凰你知道是神话,是子虚,是不可能。可是杜甫那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你定神一想,可不是太伟大了,伟大得可疑吗上下数千年没有第二个杜甫(李白有他的天才,没有他的人格),你敢信杜甫的存在绝对可靠吗一切的神灵和类似神灵的人物都有人疑过,荷马有人疑过,莎士比亚有人疑过,杜甫失了被疑的资格,只因文献,史迹,种种不容抵赖的铁证,一五一十,都在我们手里。
子美自弱冠以后,直到老死,在四方奔波的时候多,安心求学的机会很少。若不是从小用过一番苦功,这诗人的学力哪得如此的雄厚生在书香门第,家境即使贫寒,祖藏的书籍总还够他餍饫的。从七八岁到弱冠的期间中,我们想象子美的生活,最主要的,不外作诗,作赋,读书,写擘窠大字,……无论如何,闲游的日子总占少数。(从七岁以后,据他自称,四十年中做了一千多首诗文;一千多首作品是要时候作的。)并且多病的身体当不起剧烈的户外生活,读书学文便自然成了唯一的消遣。他的思想成熟得特别早,一半固由于天赋,一半大概也是孤僻的书斋生活酿成的。在书斋里,他自有他的世界。他的世界是时间构成的;沿着时间的航线,上下三四千年,来往的飞翔,他沿路看见的都是圣贤、豪杰、忠臣、孝子、骚人、逸士——都是魁梧奇伟,温馨凄艳的灵魂。久而久之,他定觉得那些庄严灿烂的姓名,和生人一般的实在,而且渐渐活现起来了,于是他看得见古人行动的姿态,听得到古人歌哭的声音。甚至他们还和他揖让周旋,上下议论;他成了他们其间的一员。于是他只觉得自己和寻常的少年不同,他几乎是历史中的人物,他和古人的关系比和今人的关系密切多了。他是在时间里,不是在空间里活着。他为什么不那样想呢这些古人不是在他心灵里活动,血脉里运行吗他的身体不是从这些古人的身体分泌出来的吗是的,那政事、武功、学术震耀一时的儒将杜预便是他的十三世祖;那宣言“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的著名诗人杜审言,便是他的祖父;他的叔父杜升是个为报父仇而杀身的十三岁的孝子;他的外祖母便是张说所称的那为监牢中的父亲“菲屦布衣,往来供馈,徒行额色,伤动人伦”的孝女;他外祖母的兄弟,崔行芳,曾经要求给二哥代死,没有诏准,就同哥哥一起就刑了,当时称为“死悌”。你看他自己家里,同外家里,事业、文章、孝行、友爱,——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物这样多;他翻开近代的史乘,等于翻开自己的家谱。这样读书,对于一个青年的身心,潜移默化的影响,定是不可限量的。难怪一般的少年,他瞧不上眼。他是一个贵族,不但在族望上,便论德行和智慧,他知道,也应该高人一等。所以他的朋友,除了书本里的古人,就是几个有文名的老前辈。要他同一般行辈相等的庸夫俗子混在一起,是办不到的。看看这一段文字,便可想见当时那不可一世的气概:
[font=楷体_GB2312]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饮酣视八极,俗物皆茫茫。[/font]
子美所以有这种抱负,不但因为他的血缘足以使他自豪,也不仅仅是他不甘自暴自弃;这些都是片面的,次要的理由。最要紧的,是他对于自己的成功,如今确有把握了。崔尚、魏启心一般的老前辈都比他作班固、扬雄;他自己仿佛也觉得受之无愧。十四五岁的杜二,在翰墨场中,已经是一个角色了。
这时还有一件事也可以增长一个人的兴致。从小摆不脱病魔的纠缠,如今摆脱了。这件事竟许是最足令人开心的。因为毕竟从前那种幽闭的书斋生活不大自然,只因一个人缺欠了健康,身体失了自由,什么都没有办法。如今健康恢复了,有了办法,便尽量的追回以前的积欠,当然是不妨的,简直是应该的。譬如院子里那几棵枣树,长得比什么树都古怪,都有精神,枝子都那样剑拔弩张的挺着,仿佛全身都是劲。一个人如今身体强了,早起在院子里走走,往往也觉得混身是劲.忽然看见它们那挑衅的样子,恨不得拣一棵抱上去,和它摔一交,决个雌雄。但是想想那举动又未免太可笑了。最好是等八月来,枣子熟了,弟妹们只顾要枣子吃;枣子诚然好吃,但是当哥哥的,尤其筋强力壮的哥哥,最得意的,不是吃枣子,是在那给弟妹们不断的供应枣子的任务。用竹篙子打枣子还不算本领。哥哥有本领上树,不信他可以试给他们看看。上树要上到最高的枝子,又得不让枣刺轧伤了手,脚得站稳了,还不许踩断了树枝;然后躲在绿叶里,一把把的洒下来;金**的.朱砂色的,红黄参半的枣子,花花刺刺的洒将下来,得让孩子们抢都抢不赢。上树的技术练高了,一天可以上十来次,棵棵树都要上到。最有趣的,是在树顶上站直了,往下一望;离天近,离地远,一切都在脚下,呼吸也轻快了,他忍不住大笑一声;那笑里有妙不可言的胜利的庄严和愉快。便是游戏,一个人的地位也要站得超越一点,才不愧是杜甫。
健康既经恢复了,年龄也渐渐大了,一个人不能老在家乡守着。他得看看世界。并且单为自己创作的前途打算,多少通都广邑,名山大川,也不得不瞻仰瞻仰。
[align=center][b][size=4]二[/size][/b][/align]
大约在二十岁左右,诗人便开始了他的飘流的生活。三十五以前,是快意的游览(仍旧用他自己的比喻),便像羽翮初满的雏凤,乘着灵风,踏着彩云,往漾漾的长空飞去。他胁下只觉得一股轻松,到处有竹实,有醴泉、,他的世界是清鲜,是自由,是无垠的希望,和薛雷的云雀一般,他是
An unbodied joy whose race is just begun.
三十五以后,风渐渐尖峭了,云渐渐恶毒了,铅铁的穹窿在他背上逼压着,太阳也不见了,他在风雨雷电中挣扎,血污的翎羽在空中缤纷的旋舞,他长号,他哀呼,唱得越急切,节奏越神奇,最后声嘶力竭,他卸下了生命,他的挫败是胜利的挫败,神圣的挫败。他死了,他在人类的记忆里永远留下了一道不可逼视的白光;他的音乐,或沈雄,或悲壮,或凄凉,或激越,永远,永远是在时间里颤动着。
子美第一次出游是到晋地的郇瑕(今山西猗氏县),在那边结交的人物,我们知道的,有韦之晋。此后,在三十五岁以前,曾有过两次大举的游历:第一次到吴越,第二次到齐赵。两度的游历,是诗人创作生活上最需要的两种精粹而丰富的滋养。在家乡,一切都是单调,平凡,青的天笼盖着黄的地,每 隔几里路,绿杨藏着人家,白杨翳着坟地,分布得驿站似的呆板。土人的生活也和他们的背景一样的单调。我们到过中州的人都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去处;大概从唐朝到现在是不会有多少进步的。从那样的环境,一旦踏进山明水秀的江南。风流儒雅的江南,你可以想象他是怎样的惊喜。我们还记得当时和六朝,好比今天和昨日;南朝的金粉,王谢的风流,在那里当然还留着够鲜明的痕迹。江南本是六朝文学总汇的中枢.他读过鲍、谢、江、沈、阴、何的诗,如今竞亲历他们歌哭的场所,他能不感动吗何况重重叠叠的历史的舞台又在他眼前。剑池、虎邱、姑苏台、长洲苑、太伯的遗庙、阖闾的荒冢,以及钱塘、剡溪、鉴湖、天姥——处处都是陈迹、名胜,处处都足以促醒他的回忆,触发他的诗怀。我们虽没有他当时纪游的作品.但是诗人的得意是可以猜到的。美中不足的只是到了姑苏,船也办好了,都没有浮着海。仿佛命数注定了今番只许他看到自然的秀丽,清新的面相;长洲的荷香,镜湖的凉意,和明眸皓齿的耶溪女……都是他今回的眼福;但是那瑰奇雄健的自然,须得等四五年后游齐赵时,才许他见面。
在叙述子美第二次出游以前,有一件事颇有可纪念的价值,虽则诗人自己并不介意。
唐代取士的方法分三种——生徒、贡举、制举。已经在京师各学馆,或州县各学校成业的诸生,送来尚书省受试的,名曰生徒;不从学校出身,而先在州县受试,及第了,到尚书省应试的,名曰贡举。以上两种是选士的常法。此外,每多少年,天子诏行一次,以举非常之士,便是制举。开元二十三年(736)子美游吴越回来,挟着那“气劁屈贾垒,目短曹刘墙,,的气焰应贡举,县试成功了,在京兆尚书省一试,却失败了。结果没有别的,只是在够高的气焰上又加了一层气焰。功名的纸老虎如今被他截穿了。果然,他想,真正的学问,真正的人才,是功名所不容的。也许这次下第,不但不能损毁,反足以抬高他的身价。可恨的许只是落第落在名职卑微的考功郎手里,未免叫人丧气。当时士林反对考功郎主试的风潮酝酿得一天比一天紧,在子美“忤下考功第”的明年,果然考功郎吃了举人的辱骂,朝廷从此便改用侍郎主试。
子美下第后八九年之间,是他平生最快意的一个时期,游历了许多名胜,接交了许多名流。可惜那期间是他命运中的朝曦,也是夕照,那几年的经历是射到他生命上的最始和最末的一道金辉;因为从那以后,世乱一天天的纷纭,诗人的生活一天天的潦倒,直到老死,永远闯不出悲哀、恐怖和绝望的环攻。但是末路的悲剧不忙提起,我们的笔墨不妨先在欢笑的时期多留连一会儿,虽则悲惨的下文早晚是要来的。
开元二十四五年之间,子美的父亲——闲——在兖州司马任上,子美去省亲,乘便游历了兖州、齐州一带的名胜,诗人的眼界于是更加开扩了。这地方和家乡平原既不同,和秀丽的吴越也两样。根据书卷里的知识,他常常想见泰山的伟大和庄严,但是真正的岱岳,那“造化钟灵秀,阴阳割昏晓”的奇观,他没有见过。这边的湍流、峻岭、丰草、长林都另有一种他最能了解,却不曾认识过的气魄。在这里看到的,是自然的最庄严的色相。唯有这边自然的气势和风度最合我们诗人的脾胃,因为所有磅礴郁结在他胸中的,自然已经在这景物中说出了;这里一丘一壑,一株树,一朵云,都能引起诗人的共鸣。他在这里勾留了多年,直变成了一个燕赵的健儿;慷慨悲歌、沈郁顿挫的杜甫,如今发现了他的自我。过路的人往往看见一行人马,带着弓箭旗枪,驾着雕鹰,牵着猎狗,望郊野奔去。内中头戴一顶银盔,脑后斗大一颗红缨,全身铠甲,跨在马上的。便是监门胄曹苏预(后来避讳改名源明。)在他左首并辔而行的,装束略微平常,双手横按着长槊,却也是英风爽爽的一个丈夫,便是诗人杜甫。两个少年后来成了极要好的朋友。这回同着打猎的经验,子美永远不能忘记,后来还供给了《壮游》诗一段有声有色的文字:
[font=楷体_GB2312]吞歌丛台上,冬猎青邱旁;呼鹰皂枥林,逐兽云雪岗;
射飞曾纵轻,引臂落鹜鸽。苏侯据鞍喜,忽如携葛强。[/font]
原来诗人也学得了一手好武艺!
这时的子美,是生命的焦点,正午的日曜,是力,是热,是锋棱,是夺目的光芒。他这时所咏的《房兵曹胡马》和《画鹰》恰好都是自身的写照。我们不能不腾出篇幅,把两首诗的全文录下。
[font=楷体_GB2312]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房兵曹胡马》)[/font]
[font=楷体_GB2312] 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撅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
绦镟光堪摘,轩楹势可呼。何当系凡乌,毛血洒平芜!
——(《画鹰》)[/font]
这两首和稍早的一首《望岳》都是那时期里最重要的代表作品,实在也奠定了诗人全部创作的基础。诗人作风的倾向,似乎是专等这次游、历来发现的;齐赵的山水,齐赵的生活,是几天的骄阳接二连三的逼成了诗人天才的成熟。
灵机既经触发了,弦音也已校准了,从此轻拢慢捻,或重挑急抹,信手弹去,都是绝调。艺术一天进步一天,名声也一天大一天。从齐赵回来,在东都(今洛阳)住了两三年,城南首阳山下的一座庄子,排场虽是简陋,门前却常留着达官贵人的车辙马迹。最有趣的是,那一天门前一阵车马的喧声,顿时老苍头跑进来报道贵人来了。子美倒屣出迎;一位道貌盎然的斑白老人向他深深一揖,自道是北海太守李邕,久慕诗人的大名,特地来登门求见。北海太守登门求见,与诗人相干吗世俗的眼光看来,一个乡贡落第的穷书生家里来了这样一位阔客人,确乎是荣誉,是发迹的吉兆。但是诗人的眼光不同。他知道的李邕,是为追谥韦巨源事,两次驳议太常博士李处,和声援宋琼,弹劾谋反的张昌宗弟兄的名御史李邕——是碑版文字,散满天下,并且为要压倒燕国公的“大手笔”,几乎牺牲了性命的李邕一是重义轻财,卑躬下士的李邕。这样一位客人来登门求见,当然是诗人的荣誉;所以“李邕求识面”可以说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一句诗。结识李邕在诗人生活中确乎要算一件有关系的事。李邕的交游极广,声名又大,说不定子美后来的许多朋友,侧如李白、高适诸人,许是由李邕介绍的。
[align=center][b][size=4]三[/size][/b][/align]
写到这里,我们该当品三通画角,发三通擂鼓,然后提起笔来蘸饱了金墨,大书而特书。因为我们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假如他们是见过面的)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里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诗中的两曜,劈面走来了,我们看去,不比那天空的异瑞一样的神奇,一样的有重大的意义吗所以假如我们有法子追究,我们定要把两人行踪的线索,如何拐弯抹角,时合时离,如何越走越近,终于两条路线会合交叉了——统统都记录下来。假如关于这件事,我们能发现到一些翔实的材料,那该是文学史里多么浪漫的一段掌故!可惜关于李杜初次的邂逅,我们知道的一成,不知道的九成。我们知道天宝三载三月,太白得罪了高力士,放出翰林院之后,到过洛阳一次。当时子美也在洛阳。两位诗人初次见面,至迟是在这个当儿。至于见面时的情形,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也许是李邕的筵席上,也许是洛阳城内一家酒店里,也许……但这都是可能范围里的猜想,真确的情形,恐怕是永远的秘密。
有一件事我们却拿得稳是可靠的。子美初见太白所得的印象,和当时一般人得的,正相吻合。司马子微一见他,称他“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贺知章一见,便呼他作“天上谪仙人”,子美集中第一首《赠李白》诗,满纸都是企羡登真度此的话,假定那是第一次的邂逅,第一次的赠诗,那么,当时子美眼中的李十二,不过一个神采趣味与常人不同,有“仙风道骨”的人,一个可与“相期拾瑶草”的侣伴,诗人的李白没有在他脑中镌上什么印象。到第二次赠诗,说“未就丹砂愧葛洪,”回头就带着讥讽的语气问
[font=楷体_GB2312]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font]
依然没有谈到文字。约莫一年以后,第三次赠诗,文字谈到了,也只轻轻的两句“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恭维,可是学仙的话一概不提了。或许他们初见时,子美本就对于学仙有了兴味,所以一见了“谪仙人”,便引为同调;或许子美的学仙的观念完全是太白的影响。无论如何,子美当时确是做过那一段梦——虽则是很短的一段;说“苦无大药资,山林迹如埽”;说“未就丹砂愧葛洪”。起码是半真半假的心话。东都本是商贾贵族蜂集的大城,廛市的繁华,人心的机巧,种种城市生活的罪恶,我们明明知道,已经叫子美腻烦,厌恨了;再加上当时炼药求仙的风气正盛,诗人自己又正在富于理想的、如火如荼的浪漫的年华中——在这种情势之下,萌生了出世的观念,是必然的结果。只是杜甫和李白的秉性根本不同:李白的出世,是属于天性的,出世的根性深藏在他骨子里,出世的风神披露在他容貌上;杜甫的出世是环境机会造成的念头,是一时的愤慨。两人的性格根本是冲突的。太白笑“尧舜之事不足惊”,子美始终要“致君尧舜上”。因此两人起先虽觉得志同道合,后来子美的热狂冷了,便渐渐觉得不独自己起先的念头可笑,连太白的那种态度也可笑了;临了,念头完全抛弃,从此绝口不提了。到不提学仙的时候,才提到文字,也可见当初太白的诗不是不足以引起子美的倾心,实在是诗人的李白被仙人的李白掩盖了。
东都的生活果然是不能容忍了,天宝四载夏天,诗人便取道如今开封归德一带,来到济南。在这边,他的东道主,便是北海太守李邕。他们常时集会,宴饮,赋诗;集会的地点往往在历下亭和鹊湖边上的新亭。在座的都是本地的或外来的名士;内中我们知道的还有李邕的从孙李之芳员外,和邑人蹇处士。竞许还有高适,有李白。
是年秋天太白确乎是在济南。当初他们两人是否同来的,我们不晓得;我们晓得他们此刻交情确是很亲密了,所谓“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便是此时的情况。太白有一个朋友范十,是位隐士,住在城北的一个村子上。门前满是酸枣树,架上吊着碧绿的寒瓜,滃滃的白云镇天在古城上闲卧着——俨然是一个世外的桃源;主人又殷勤;太白常常带子美到这里喝酒谈天。星光隐约的瓜棚底下,他们往往谈到夜深人静,太白忽然对着星空出神,忽然谈起从前陈留采访使李彦如何答应他介绍给北海高天师学道箓,话说过了许久,如今李彦许早忘记了,他可是等得不耐烦了。子美听到那类的话,只是唯唯否否;只等话头转到时事上来例如贵妃的骄奢,明皇的昏瞆,以及朝里朝外的种种险象,他的感慨才潮水般的涌来。两位诗人谈着话,叹着气,主人只顾忙着筛酒,或许他有意见不肯说出来,或许压根儿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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