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岁到26岁,聊聊那些年,青春陪我走过的地方

从20岁到26岁,聊聊那些年,青春陪我走过的地方,第1张

我大步迈开探索世界的步伐,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从20岁那年开始的。那种感觉怎么描述呢?就像***,或者说就像地心引力,当我向外面的世界迈出第一步后,就再也无法抗拒那未知世界向我抛过来的诱惑和吸引力。

抱着地球仪数了数,从20岁到26岁,我认真拜访了16个国家,70多座城市,不算多,但足以让我惊叹于这个世界多元的美,沉醉于行走在路上的震撼,着迷于在旅行中发现另一个鲜活、狂野、燃烧的自己。

6年间,我从一个学生逐步走入社会,身份的转变和年龄的增长也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我在旅行中的所思所感。 那些我曾经走过的地方,好想告诉你们,在那个年纪,我拜访你们时的所思所想。

荷兰,是我人生中第一个走出国门迎接我的国度。很有幸,我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荷兰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好想在这儿安个家。

荷兰是个比较小众的地方,去那里旅游的中国人不算多,比起英国、法国、意大利,它可真算不上是个热门的旅行地。那里没有什么举世闻名的建筑,没有悠久璀璨的历史,也没有摩天高楼、纸醉金迷。

在那个小小的国度里,在20岁出头略带稚嫩的眼中,我看到的是一种非常向往的生活状态。

那里有大片大片看不到边的草地、朦朦胧胧稀稀疏疏的雾气和悠闲漫步谈情说爱的奶牛;那里有郁金香绘成的海洋,有喷气式飞机作画的蓝天,有比停车场还广阔的自行车停放场;那里有童话般小巧可爱的建筑,有水网纵横的河道,还有那种静谧到在大白天的道路旁都可以打盹做梦的大环境。

荷兰人爱花是爱到骨子里的,小别墅的庭院里,家家户户都栽种着精美的花;楼房的窗户前,每家每户都摆放着缤纷热情的窗台花;或古香古色或小巧玲珑的道路旁,沿河道、沿路灯、沿餐馆,到处都有花,而且都是精致的、是典雅的、是艺术唯美的。

在荷兰生活的那段时间,我的感受是:空气是夹带着花香的,牛奶本味是自带清甜的,蔬菜水果是不用洗的,单纯日常超市选购奶酪是可以出本厚厚的指南的,红灯街原来也是我们这种小姑娘购物后可以去随意逛逛的

我很爱花,也很痴迷于那种精致唯美的田园意境, 那时候最想要的就是:在荷兰安个家,在温暖和煦的午后,一壶茶、一本书、一碟火红的车厘子、一片浓郁的焦糖华夫饼,在自家阳台上,闻着花香读书打盹,浮生半日

去意大利的时候,是圣诞节,我记得街上人很少,天气非常好。这趟旅行,我们有将近10个朋友一起去。罗马这座城市经历过血雨腥风的过去,这一点,就算完全不通晓它的历史,从它遗留的断壁残垣里也可以窥见一二。

罗马给我留下最深刻映像的是它的落日。那是一种接近极致的苍凉壮阔的美。血红的天际慢慢压低,苍茫地笼罩着恢弘壮丽却又断壁残垣的遗迹,高大挺拔的笠松静静地守卫着整座古城,渐渐从深绿色变成黑色,就像一个个威武的战士。抬头,血色苍茫的天空中盘旋着成千上万的“欧洲椋鸟”(这个名字是我后来专门去查到的,当时还以为是燕子或者秃鹫啥的),天地间融汇出一种浑然天成的沧桑。

如果是现在的我,再去到这样的城市,肯定会或多或少多愁善感地感慨一番。可那时, 一群20岁上下的我们,在断壁残垣里,在血色苍茫中,疯得那么肆无忌惮、笑得那么没心没肺。哪有什么烦恼、哪有什么感慨,最年轻的笑颜映着一城的沧凉,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么美丽的画面。

我大胆猜测,对巴黎有抵抗力的女人大概不多吧。不管是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塞纳河还是巴黎圣母院,或者是香奈儿、LV还是老佛爷,再或者是歌剧院、咖啡厅还是博物馆和书店,巴黎都能满足你的游客心、购物欲和艺术情。

我在21岁时去过巴黎两次,一次是初春的四月,小雨绵绵;另一次是初秋的十月,风光无限。我去了埃菲尔、凯旋门、卢浮宫和迪士尼基本作为观光客该去的著名景点我都一一拜访了;我逛了香街、LV和香奈儿专卖店还有老佛爷,但我不是时尚教主又是个穷学生,奢侈品这东西饱饱眼福就很知足啦。至于歌剧院和博物馆,就被肤浅的我匆匆略过了。

巴黎最吸引我的,是“她”的气质,那种浪漫的、艺术的、高贵的、时尚的、优雅的、童趣的、性感的甚至于是可以描述为“傲慢”的气质。

逛完景点和名店,我最亟不可待去做的事,就是在巴黎城里漫无目的地游荡。因为“她”太美了。青石的街道很美、淡**奥斯曼式风格的建筑群很美,悠扬的塞纳河很美、路边的咖啡馆很美、法餐很美、年轻的女郎很美、化着红唇穿着时装坐在轮椅上老太也很美,融汇在空气中的那种自信傲慢独立自由的气息更美。

在21岁的我看来,巴黎这座城诠释了我心目中女人最完美的样子。红唇里的高贵、高跟鞋上的我行我素、丝巾下的妖娆、眼神里的自信、举手投足间的独立,还有住在内心里那份迪士尼情怀的童真。

讲真,当时我真心希望不久的未来我可以成长为这样的女子,虽然现在我一边打字一边流下大滴大滴的汗,哈哈(默默苦笑)

22岁那年,我深度拜访了一个地中海中央的小岛国——马耳他。它很小众,可能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它,我和好友在那里深度游了整整一周,很少碰见亚洲人。

它非常美,是那种异域的美、跨越千年时空的美。不知道是不是与埃及隔海相望的原因,我在岛上发现很多古埃及元素,甚至还有商贩在卖古埃及粘土板式样的旅游纪念品。

地中海的蓝是那种深邃的蓝、动人心魄的蓝,是深蓝。身处岛上,深蓝的地中海围绕着土**的古城,放眼望去,每一条道路的尽头就是无尽的深蓝。天空的蔚蓝连着地中海的深蓝,共同包裹着黄金一般的小岛。

在马耳他的那一周,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两个字: 快乐 。每天吃吃喝喝、赞叹这里、惊叹那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激情,我和好友两个人绝大部分是用徒步的方式,迎接着那片土地带给我们的惊艳。

当时我就想,不来这里度蜜月简直可惜啊, 等我找到另一半,定要带他再来一次 。

24岁过半的时候,我去了泰国。曼谷作为泰国首都,应该是大多数人都去过的。我不知道大家的感受度怎么样,我的感受是,有点蒙。

被誉为“天使之城”的曼谷,的确是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市中心高楼林立、商圈高档繁华、奢侈品专卖店琳琅满目。

可一踏出Shopping Mall的大门,小商小贩喧喧嚷嚷,突突车嘈杂喧嚣、高峰期的交通状况更加不是闹着玩的。路边小吃摊和水果摊的口味大多一流,可千万别要求用餐环境。反而,我去尝试了几家装潢还不错的饭店,菜品和口味有些还赶不上路边小摊的美味。我乘船游览了湄南河,河的这一边是繁华的都市,河的那一边是萧瑟的贫房,有些河段,垃圾漂浮。

我可没有不喜欢曼谷噢,虽然有点蒙圈,可是我玩得挺开心的。只是感觉曼谷这座城市像极了我那年的生活。刚刚步入社会一年,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一个坑一个坑地栽,着实体会了什么叫“理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 行走在曼谷这个既丰富又矛盾,既繁华又市井的城市,我一边蒙圈,一边明白了:这就是生活。

26岁快结束的时候,我拜访了菲律宾,迎接了那场大海的盛宴。去菲律宾旅游,城市似乎没有什么亮点,主要就是玩海。我去追了海豚、看了鲸鲨、逗了海龟和小丑鱼,还有幸邂逅了那场“人鱼的童话”。

在菲律宾的墨宝,我和成万上亿条沙丁鱼群相遇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沙丁鱼风暴。非常壮观和震撼,亿万条沙丁鱼就在我的脚下一会儿聚成圆形,一会散成一条绸带,行动迅速,鱼鳞闪亮,像亿万条闪电有序地聚集起来一般。

那天非常幸运,除了沙丁鱼风暴,我正巧碰到了一个拍摄团队。他们都是潜水的高手,修长的身体上穿着紧身的潜水服,脚上套着很长的脚蹼,我看着他们一会儿从沙丁鱼群中间穿过,潜入更深的海里;一会儿又慢慢地从沙丁鱼中间升起来,优雅神秘、美轮美奂。那时,我有一种看到了“美人鱼”的幻觉。

几个资深潜水员和亿万条沙丁鱼共同上演着一场“人鱼的童话”,美得让人窒息。

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小小的念头,“ 连童话都能兑现,更何况是梦想呢 ”。

说起我的梦想,小女子胸无大志,惟愿:择一业安生、寻一人终老。品酒赏花、吃肉撒娇,一起走天涯、逛海角。

携最爱的人和这个最美妙的世界撞个满怀,才不负此生吧。

(想来想去,虽然网上有很多精美的照片,但还是用了自己旅程中的照片,感觉这样更加真实。但是小女子照相水平不高,大多未经加工,都是原图,画质不好,请大家见谅!)

01

这个世界很大,每天都会认识很多不同的人,而我想做的只是能与你齐肩,去看看永远……

又快开学了,高中同学聚会上,大家愉快的聊着,但少了些许亲切,多了些许陌生。话题就那么几个,围绕着大学生活。有些人缺席了,但并没有显得格外重要,似乎没人会注意到少了谁。

觥筹交错之间,仿佛回到了那年夏天,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人感觉会有什么发生,宣传栏里的花名册前面堆满了人,我是一个不急不慢的人,在人群后面找了个比较容易立足的地方站着,无趣的打量着四周。无意间你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高高的个子,穿了洁白的T恤,同样站在人群的后面,高中新生报道的第一天,我认识了你。

于是高中的各个社团里,你的身影一直活跃在我的脑海里,你前进,看着你的背影,就足够全世界放晴。篮球场上,你的一举一动,每一个扣篮,都成了我那时最美好的回忆。我是有多幸运,在最美好的时光里遇到了你。第一次鼓起勇气为你写运动会的加油稿,喇叭里响起我写的稿子,不知你是否听到了。被闺蜜拉着去为你加油呐喊,第一次毫无顾忌的在操场上大声喊出你的名字。每天都会悄悄跟在你的身后,制造所谓的偶遇,邂逅。晚自习后飞奔进宿舍,在阳台上看着你回宿舍的身影(因为女生宿舍距离教学楼比男生宿舍近,刚好可以望得到),然后一晚上都会感到很满足。

关于你的一切,我都好好收藏着,等你有一天能够感觉到我。然而青春却是一个不能诉说的秘密。

02

想做一次真正的自己,在青春伊始时,想和你在一起,幻想着可以大声告诉你,我喜欢你,却终究只是在梦里。

好想让你知道你身后一直都有一个我,不离不弃,一直在你身后等待。我知道如果我告诉了你,我们之间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

你的世界很大,而我的世界很小,小到只能装下一个你。

03

我们在错误的时间相遇,在正确的时间却又分开。

毕业季,欢送会上,我们都喝的烂醉如泥,好多人表白了,有好多人走到了一起,可是我终究还是没对你说出那句话。一个人可以走过最长的路,那就是瞒着全世界继续喜欢你。

我用了三年时间,还是没有走到你的身边,还是成为了你身边的过客,还是在青春未结束的时候送走了你。我们之间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有人说:我们总在不断的记住忘记我们的人而被我们忘记的人却也在记念着我们。青春里的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朋友不甘,恋人不敢。

如果有一天,你偶然回首青春往事,请你记得,曾有一个女孩,爱你很久,她将你一直守护在心里,曾为你哭,为你笑,为你癫狂,为你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落寞。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你是我青春里最明媚的阳光。我想:在最美的年纪里,喜欢过你,这是我最幸福的事。

04

愿你有酒可以醉,酒醒有人陪。

感谢阅读,不定期更新,欢迎讨论哦~

那些年我们曾一起走过

那些年我们曾一起走过

那时候的我天真、单纯、也不懂事,自从告别了那不争气、又难舍难分的母校,我的心淡了,终于的我 离开了久违的母校开始的开始,我不在留恋,不在为某些人、某些事而烦恼。 最后,我背着那装满希望与憧憬踏入了新的 初中生活,曾记得;刚步入校门的那一刻起,我的心开始蔓延,我轻轻的向前走着,我看到此时的景物,我的心情开始邂逅了、我顺着校道;一直走、一直走,在来的途中,我看到了茂密的树;我听到了小鸟的歌唱;我还闻到了花儿、那迷人的芳香,在此,我不得不说,‘我喜欢这样的环境’。

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有梦想,因为有不同的梦,每个人的出发点也就不同,因此,在我们心中,心怀梦想,是我们最真实的希望,我希望在将来?我会怎样怎样?我有可能会成功,也有可能会失败,但我并不是很看重这些,因为我有一颗平淡的心,我不会为了一次的失败而止步不前,我也不会为了奥尔的一次成功而感到骄傲,所以说,不管将来成功与否,我也始终如一,一直一直都一样。

生在农村的我,只有读书才是出路,如果不读书,就会没出息,会被人看不起,也只有读书,才能走出 贫困的生活,不是吗?只有读书,才会有出息,才会为父母争光,也只有这样,将来才会有机会报答父母,因为父母已经劳累了大半辈子,作为儿女的,我们就是应该这样,所以说,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哪怕为了让自己好过点。

如今,你已不是三岁小孩,你现在已经成年了,应该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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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时光邂逅了年华

作者:杨滨

公告

更新时间2012-4-23 0:32:44 字数:119

 主角名字:彧(yu,第四声)

  如果大家喜欢这本小说,请收藏投票,万分感谢。

  小说已完本,全文88章,近32万字,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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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读者必看

更新时间2012-4-23 8:47:16 字数:917

 青春,优美动人,带着淡淡的感伤,成为生命中最美的一部分。

  象牙塔,神秘诱人,是它让知识与梦想相遇,改变了人生。

  有人说,是象牙塔承载了绚烂的青春,也有人说,是青春美化了神秘的象牙塔?可我想说,当面临失去的时候,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能祭奠它。

  《时光邂逅了年华》这篇小说不是那类夸张的校园偶像小说,它是根据我五年的大学经历虚构而成,所有故事发生的背景都在仰恩,那是一个美丽而又传满传奇色彩的地方,它就像是一朵艳丽的奇葩,亮瞎了所有人的眼。

  之所以写这篇小说,是因为毕业带来的感伤不断,从学校到现实的过渡太短,回忆太长,那些年我们一起挥霍的青春,它仿佛就在眼前,可惜那只是梦,惊醒的时候,你才发现一切已经走远,那些曾经一起笑过、哭过的人,都已在毕业那天散落天涯,各自辗转于不同的命运轨迹。

  繁华落尽,似水流年。

  希望这篇小说能够唤起读者对自己校园时光的记忆,回想那些时候懵懂的……

应该是全本了

《邂逅》

[俄]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

会有一天,飞雪落满了道路,盖白了倾斜的屋檐,

我正想出门松松脚——是你,突然站在门前。

你独自一人,穿着秋大衣,没戴帽子,也没穿长筒靴,

你抑制着内心的激动,嘴里咀嚼着潮湿的雪。

树木和栅栏,消逝在远远的迷雾中,

你一个人披着雪,站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雪水从头巾上流下,滚向袖口缓慢地滴落,

点点晶莹的雪粉,在你那秀发上闪烁。

那一绺秀发的柔光,映亮了:你的面庞,

你的头巾和身躯,还有这件薄薄的棉衣裳。

雪在睫毛上溶化了,你的眼里充满忧郁,

你的整个身形匀称和谐,仿佛是一块整玉雕琢。

这好像是我那被带走的心灵,

好像被镀锑的钢刀深深地划下了血痕。

你那美丽的面容,将在我的心中永驻,

因此,我不再过问人世间的残酷。

啊,陶醉于这些回忆,只觉得这雪夜重影闪闪,

在我们两人的中间,我划不开分界线。

当我们已经离去人世,那些年的事犹自遭人诽谤,

没有人会去寻问:

我们是谁,又来自何方?

扩展资料:

1、帕斯捷尔纳克是一个在主流意识形态之下坚持个性写作的作家,其精神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创作的主题上。早在20世纪20年代,帕斯捷尔纳克的诗作就蛮声诗坛,但由于他的诗歌多以知识分子的内心世界为描摹对象,与轰轰烈烈的外部世界总是有反差。

2、他创作于20世纪40年代末的长篇小说《日瓦戈医生》就是其典型例证。帕斯捷尔纳克在小说中通过主人公日瓦戈医生在短短40年的人生中所遭遇的一切来展示俄国知识分子在20世纪的命运问题。

这部小说是作者用自己的笔与心灵发出的对现实社会理智而动情地思考,如作家所说:“《日瓦戈医生》是我第一部真正的作品,我想在其中刻画出俄罗斯近45年的历史”。

然而,在苏联文化“解冻”时期的历史背景下,小说的内容和主题与苏维埃的主流意识形态下所倡导的“歌颂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的人和事”创作精神不相适应,而且创作方法与苏维埃官方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为唯一的创作方法”不相吻合。

帕斯捷尔纳克在小说《日瓦戈医生》的创作中不拘泥于当时一统文坛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理论框架”的束缚,大胆地运用了现代主义的表现手法,以超越现实的眼光,把自己对国家、社会、人生等种种思考和感受倾注到长篇小说中。

写出了“超乎寻常、引人瞩目的作品,这不仅使俄罗斯本土作家震撼,而且令此时已经进入后现代主义的西方文学世界惊叹”。

3、帕斯捷尔纳克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如《最初的体验》、《一个大字一组的故事》、《第二幅写照:彼得堡》等作品多角度地表现了作家青年时代对于外部世界的独特理解和心理体验。

对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展开了深入思考,以独特的诗学方式传达出对时代风云的沉思,高度关注被卷入历史洪流中的个性、特别是当代女性的遭遇,清晰地显示出书写一代知识者的命运、把一代人“归还给历史”的鲜明意向。

4、1957年,发表《日瓦戈医生》,并获得1958年诺贝尔文学奖,后因受到苏联文坛的猛烈攻击,被迫拒绝诺贝尔奖。

5、1990年是诗人诞辰100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这年为帕斯捷尔纳克年。

6、1986年,苏联出版帕斯捷尔纳克的两卷本作品之后,又出版了一本由帕斯捷尔纳克之子叶夫根尼·帕斯捷尔纳克写的他父亲的传记,小说《日瓦戈医生》也于1988年公开出版,在帕斯捷尔纳克百年诞辰的1990年出版了他的全集。

-鲍利斯·列奥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

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啊。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你辛苦归辛苦,什么时候有空嫁给我。

——《心动》

每个男人都热切的帮她点火,却没有一个男人把她的烟夺走。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你所以为的巧合,不过是另一个人用心的结果。

——《晚秋》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而她偏偏走进了我的。

——《卡萨布兰卡》

你不了解真正的失去,唯有爱别人胜于自己才能体会。

——《心灵捕手》

你永远也不晓得自己有多喜欢一个人,除非你看见他和别的人在一起。

——《天使爱美丽》

每个人都会死去,但不是每个人都真正地活过。

——《勇敢的心》

死亡不是真正的逝去,遗忘才是。

——《寻梦环游记》

三国乱世出了不少风云枭雄,在这个纷乱的局势中很多能人将士脱颖而出,曹操、刘备、孙权为了争抢人才也是煞费苦心,这里面也有许多人倒戈,可是有一个人却是认识刘备在先,投奔曹操在后,并且当时刘备为了挽留他痛哭不已,为何还是擦肩而过呢?

一、年少的邂逅

田豫其实比刘备小了整整十岁,认识刘备的时候,田豫还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但是已经表现出和同龄人不一样的成熟稳重,拥有较强的主观意识,能有比较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

可是后来刘备离开公孙瓒的时候,田豫却毫不犹豫的说出了托词:我老母亲年纪太大了,要回老家去照顾,而这一去路途遥远,实在没办法跟随左右了。

刘备听完眼泪哗哗的往下掉,这个时候刘备是心有戚戚然,因为他已经发现了一颗明珠,只可惜这颗明珠没有成功收入囊中,但是遗留在外的话,对刘备而言终究是个劲敌。

只是田豫的借口非常完美,这个少年人重孝道,懂得变通,他们都是处于汉末的人,汉朝对于孝道达到了空前的高标准严要求,比如守孝,就算是当朝宰相,如果父母过世,也必须老老实实请假回家守孝,而且一守就是三年。历史上也有许多文人因为守孝错过了科举后的封官考试,升官进爵等等。

而田豫当时母亲还在世,可是他拒绝奔赴远方而回乡照料母亲,这个借口刘备也无从反驳,如果刘备拒绝,硬要让田豫走,那证明刘备不孝,注重名声的刘备肯定不会开这个口的。

于是,即便有了年少的邂逅,也曾做过上下属,最终刘备和田豫还是擦肩而过,只是聪明人都知道,这是一场选择和被选择的邂逅,田豫内心已经不认可刘备了,即便再来十场邂逅,他们也不会走到一起。

二、为何拒绝刘备

既然一开始选择了投靠,证明田豫还是很欣赏刘备的,那么为何后来如此决绝选择分道扬镳呢?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为何后来田豫选择投靠了曹操呢?

1、三观不一致

刘备原本是投靠在公孙瓒麾下的,后来为什么离开呢?历史上的公孙瓒还是有些能力的,否则依照刘备的野心不会投靠在他那里,只是公孙瓒在后期变得张狂且凶狠,特别是对待刘虞这件事上,让刘备更是下了狠心选择离开。

公孙瓒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惜出兵骚扰当地百姓,对百姓肆意掠夺,这让一向爱民的刘虞看不过去,于是决定出兵攻打公孙瓒。可是刘虞心善,是个好领导,却不是个优秀的将军,战鼓打响了,他却还没有做好布局,最后公孙瓒直接将刘虞还有妻子小孩全部抓住了。

按理说,双方可以来个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但是公孙瓒在这个时候展现了自己小鸡肚肠的一面,他不仅将刘虞斩首而且还示众了,这让当地百姓受不了,因为当时和公孙瓒作战的时候,刘虞下令不能惊扰到百姓,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刘虞许多作战方式受到了制约,这才导致了后来的一败涂地。

刘备在一旁默默观看,发现了公孙瓒的暴虐,也知道公孙瓒人心已去,不会有什么出头之日的了,况且这个时候刘备自己手上已经有四千精兵,是时候离开了,于是,刘备选择了陶谦。

刘备的这个选择在看官们看来无可厚非,作为一个有野心的人,就是要有和旁人不一样的远见,但是无奈田豫是个好员工,他认准了大老板就不会轻易背叛。

而且从他的角度来看,刘备在公孙瓒为难时离开太不厚道了,心里面对刘备的分数已经打得很低,之后哪怕刘备占据一壁江山,他也不会考虑去投靠的。

2、赏识曹操

在公孙瓒落难之后,田豫还跟随了鲜于辅,但是鲜于辅也在为自己的出路发愁,三国枭雄投靠谁好呢?关键时候田豫毫不犹豫的让鲜于辅投靠了曹操。

田豫是这样劝说鲜于辅的:这个天下最终还是会姓曹,以曹操的能力一定能保护我们,赶紧投奔他吧,不然我们要遭殃了。鲜于辅一听也对,曹操当时虽然是挟天子,但好歹是名正言顺掌握实权的丞相,可见曹操的能力确实是非同一般,于是收拾了下,两人就投奔曹操去了。

田豫在关键时刻连刘备的名字都没想到,可见在他内心,曹操的能力比刘备要强很多,所以他应该早前就已经非常赏识曹操了。事实证明确实如此,虽然在曹操手下不见得能有多辉煌的将来,但是妥妥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这两个原因导致田豫和刘备直接擦肩而过,同时也说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因为一件事就导致终生的错过。刘备之后还觉得万分可惜,但是人的缘分就是这般奇妙,毫无预测性。

三、屡创佳绩

之后田豫的一生也印证了他的选择,跟随曹操的田豫是选对了,在曹营中,曹操虽然没让他担任要职,但北征代郡,袭杀周贺,新城破吴,也建立了不少功勋。

如果选择刘备,依照刘备“侠肝义胆”的特质,也许田豫只能在他麾下做一个出出主意的谋士,不可能越过诸葛亮,也不可能超过张飞关羽,根本不会像在曹营中那么风光无限。

历史上的田豫一直活到82岁,到了七十几岁的时候,当时曹魏的太尉司马懿还依然希望他能够留下来一起为皇帝管理江山,可是田豫却毫无不犹豫的拒绝了,他说我都这把老骨头了还霸占着官位,这样太不合理了,应该让年轻人来,于是他告老还乡,悠哉的过了几年舒适的乡间老翁生活。

《听说》是男女主角是用手语交流的,其实是都误会对方是聋哑人,很纯真的一部**,很哟青春气息。简介:阳光男孩黄天阔(彭于晏 饰)的父母经营着一家便当店,某天,他在为听障游泳队送便当时邂逅了清纯美丽的姐妹花——小朋(陈妍希 饰)和秧秧(陈意涵 饰)。姐妹俩的父亲是一名传教士,常年在非洲工作。为了保障姐姐顺利参加听障奥运会,秧秧担负起赚取家用的重任。她每日来去匆匆,辛苦打着几份工。本身即掌握手语的天阔自然而然融入了姐妹俩的生活当中,为了接近心仪的秧秧,他时常在体育馆门口做生意,还费尽心思为秧秧制作爱心便当。相识时间虽短,却让两个年轻人的心越走越近。然而某次约会中,一个小小的误会阻断了他们的交往,与此同时,小朋也遭遇了一场灾难……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简介:李然(佟大为 饰)在偶然的际遇下和大学里的量子力学老师发生关系,而后这段没有结果的恋情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影响。

  几年后,已成为省报记者的李然在朋友的派对上邂逅了周蒙(江一燕 饰),两人一见钟情,沉醉在爱情的浪漫美好中难以自拔。可是李然前女友刘漪的出现,不仅给两人带来短暂的纷争,更把杜晓彬(张歆艺 饰)带入了李然的生活。李然原本只是为了完成刘漪的心愿而去帮助杜晓斌,却渐渐被杜晓斌的倔强和才华所吸引。

  尽管我们不断的用各种甜蜜片段情调爱情,可是青春究竟应该安放在何处,我们真的清楚么?

《倾城之泪水》这是最近的,讲的是几个小故事,和全城热恋的类型很像,明星阵容比较强大

简介:第一滴泪:罹患骨癌的美丽少女给力妹(周冬雨 饰)不曾被病魔吓到,她以乐观的精神感染着医院内每一个病人。在她的感召下,本该阴郁忧伤的意愿犹如人间天堂。这天,身患脑癌的富二代游乐(李治廷 饰)入住医院,他绝望愤怒的情绪很快就被给力妹及小朋友的笑容所消解,医院成为他们人生最后的快乐驿站;

  第二滴泪:培育过无数人才的信义音乐学院面临破产,为了挽救学校,同时了却亡妻的心愿,陈校长决定召集毕业的学生回校召开一场音乐会。曾与同学——现今蜚声国际的小提琴演奏家杨琳(梁咏琪 饰)谈过恋爱的丁大可(任贤齐 饰)奉命邀请杨琳出席;

  第三滴泪:底层小青年陈升(窦骁 饰)经过艰苦打拼,终与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当他准备迎娶苦练多年的女友小彩(陈乔恩 饰)之时,一场意外突然发生。

《恋爱地图》大陆台湾日本演员都有。简介:东京

  尧远(陈柏林饰)从台湾来到东京深造,梦想是成为电脑动画师。但是苦于没有灵感,创作枯燥。一天在大街上偶遇一个浑身散发着哀戚气息的女子,尧远对她一见倾心。女子是年轻的画家美智子,最近正在遭逢失恋的痛楚。而因为爱情的感染,尧远重新激发了创作的欲望,为美智子画下一张张画……

  台北

  阿苏(范晓萱饰)彻夜不眠,组装书架。厚重的零件让她招架不来,便找来好友阿铁。阿铁第一次来台北,不懂中文。本以为可以发展一夜情的他看见只是干粗活,不过善良的他也痛快地帮起忙来。

  天亮了,阿苏请求他去跟前男友传个信,可是等来的回复从一句中文也不懂的阿铁嘴里说出来,已经支离破碎。阿苏哭了。坐在阿铁的摩托车背后穿越长长的隧道时,她紧紧抱住了他。

  上海

  云(李小璐饰)是一个爱打瞌睡的女孩子,和母亲相依为命。自从日本美少年修平来到上海并租了他们家一间房间后,云的感情就起了变化。她开始关注他,可是他对日本的恋人还念念不忘…… 

《那些一见钟情的事》。虽然演员不是大牌。简介:小涛是个快递员。对于日夜奔波的这座城市,小涛并不陌生,但摩托车取代电动自行车之后带来的速度,还需要小涛去适应一段时间。小涛喜欢看人们接到快递时的表情,在那些表情中,有的兴奋,有的紧张,有的不以为然,但小涛认为那些表情都是真实的,因为对于接到快递的人们而言,他只是一个快递员,人们没必要在他面前掩饰什么。

  林曦是小涛送快递时不慎撞上的一个女孩。从撞倒在地的那一刻起,小涛和林曦之间注定要发生一段爱情故事。为了能再次见到被撞倒后挥挥手就一走了之的林曦,小涛承接了其他工友的快递件,目的就是想增加再次撞上林曦的几率。功夫不负有心人,小涛不仅再次撞上林曦,还有幸走进林曦的家。

  林曦是个爱情小说写手。自从林曦的闺蜜陈依雯失恋后,林曦也“传染上”没有爱情的感觉,改行在家开起了网店。林曦专注于自己的网店,丝毫没有觉察到她杂乱无章的生活,开始发生悄然的变化,直到陈依雯来照顾不慎骨折的林曦,在林曦家的冰箱里发现了鸡蛋、紫菜、虾皮等食品,林曦才发觉有人在偷偷地爱着她。

  蒋欣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业务骨干,邂逅“文艺少爷”张嘉良源于张嘉良的一个游戏。游戏开始了,张嘉良在大他好几岁的蒋欣的身边,找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而蒋欣明知道这个游戏就是一个陷阱,但就是不愿逃避,反而在张嘉良营造的浪漫和刺激中越陷越深。

  蒋欣从张嘉良的视线中消失;林曦错将偷偷闯进她家的小偷当作暗暗喜欢她的人。小偷名叫浩天,闯进林曦的家缘于在他偷窃到手的一个钱包中除了7415元现金以外,还有一张印着“林曦”名字的名片。浩天错将林曦当做钱包和7415元现金的主人,殊不知真正的主人是林曦的闺蜜陈依雯。

  浩天不愿再当一个小偷。当浩天以全新的形象出现在陈依雯的面前时,一场灾难悄然而至,金盆洗手的浩天遭到幕后五叔的黑后。浩天奇迹般的活了下来,支持浩天活下来的,也许就是陈依雯。蒋欣辞职不干,张嘉良黯然出国,林曦从“我能把快件送到所有人的手里,却不知如何把自己送进你的心里”找到最终的爱情答案。

最近出的《失恋33天》也挺不错的,挺搞笑的,文章演的,感觉这次演的类型差别有点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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