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读后感

名著的读后感,第1张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名著的读后感(通用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的读后感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

 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

 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

 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的读后感2

 我出生于江南,一直以来,黄土高原这片贫瘠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对我来说就是一副神秘的画卷,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在广播节目中听到了李野墨播讲的路遥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幅画卷终于向我展开,铺陈开去的是那辽阔的一望无际的**土地和由这片土地所孕育的一个个鲜活的生灵,在山河巨变中一个个完成着自己的蜕变。

 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是在小时候去新华书店的时候,它就静静地立在中国文学类书籍的一角,它的名字实在是太平凡了,《平凡的世界》,在市场经济大潮不断的冲击下,中国的畅销书们往往都具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比如《中国可以说不》等等,而这本小说显然不具备这样的特征,这本小说一定很平凡,因为作者都不会给这本小说起个吸引眼球的名字,十几岁的我对自己这样说。

 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平凡的不是这本小说,而是我自己的见识。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诚然,这本书里的一些人物是有些理想化的,但这恰恰告诉了平凡世界中的我们,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实现梦想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痛苦,这是第一个映入我脑海的词汇。从少安与少平这两兄弟记事起,痛苦就像他们的影子,与他们形影不离,生活上的贫困让他们只能在痛苦与痛苦之间选择,从甲乙丙菜的选择到爱情事业的选择无一不是如此。所以读完这本书的开头几章,我对主人公的遭遇更多的只是同情。

 随着剧情的发酵,正当我心中的同情逐渐弥漫时,作者的一句话外音却将我震醒,痛苦不是白忍受的',它会使人更加伟大。如果说从平凡蜕变成伟大需要一种催化剂,那这种催化剂无疑是痛苦。这也许正应了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

 路遥说:“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的确,生命总有缺憾和苦难,人们的种种挣扎和奋斗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和苦难。而个人的精神和意志、生命周围的亲情和爱情无疑在作品中成为挣扎和奋斗的支撑点,是最后走出苦难,诞生灵魂之歌的基础。

 这个世界以平凡而起,平凡而终,留下的是每个人的那一抹不平凡。

名著的读后感3

 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名著的读后感4

 今年是我小学生涯的最后一年。过了春节,我就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考试:奥数、语文、小升初……但在参加语文考试之前,必须要先阅读两本书:《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动作缓慢的我现在才开始看《水浒传》,都来不及了,只好大概翻一翻。但比较喜欢历史的我却慢慢发现,我不是在读文学,不是在读历史,而是在读自己。

 白话版的《水浒传》中,第一个出现的人物是鲁智深。由于时间有限,我还没有读完,所以只对鲁智深有一个简单的了解。鲁智深,原名鲁达,因为自知杀人太多,就自愿出家当了和尚。虽然他知道自己要改正错误,但依然是好酒好肉,不愿清修,所以号称“花和尚”。

 鲁智深虽然知道自己的毛病,心里也想改正,但是却没有实际行动。我也总是这样,老是改不掉坏毛病……

 一次做数学题,有一道题很难,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就想问妈妈,看她有没有思路,但她回答我说:“自己再想想!”本来就没思路的我,只好装模作样地想了一下。我又一次问妈妈,想必她可以告诉我了吧,可她又一次拒绝了我,接着用重一些的语气对我说:“你用草稿本了吗?”

 我吓到了!草稿本?好久没有摸过了吧!上次就因为我没有打草稿做错了题,还发誓要改。现在看来,又是一句空话。想改,却没有实际行动。

 我就像鲁达一样,有改的心,没有改的行,这就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有行动,才有效果!可千万不要像鲁达一样的“花心”啊!

名著的读后感5

 《水浒传》是元末明初作家施耐庵撰写的一部著名白话小说。里面描写了许多英雄人物的故事,“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就是其中之一,也是我印象最深刻和最喜欢的故事。

 故事里的武松要回家去看望哥哥,当时没有汽车、火车这样的交通工具,武松只能徒步走回去,途中要路过景阳冈。武松到达景阳冈下时已经饥肠辘辘,离家也越来越近了,他想吃饱了一口气翻过景阳冈就可以见到哥哥了。刚巧冈下就有一家酒店,武松进去一连喝了十八碗好酒居然都没有醉,还美美的吃了好几斤牛肉。酒足饭饱的武松不顾酒店老板的劝告,固执的要自己一个人赶路过景阳冈。武松可能太想见哥哥了吧,根本不相信酒店老板说的景阳冈上有吃人的老虎,一心只想快点回家与哥哥见面。

 其实景阳冈上真的是有一只很厉害的老虎呢,它已经伤害了二、三十个壮汉的性命了。因此官府还专门组织了猎人们一起来捉拿这只害人的老虎,只是这老虎好像也很厉害一直也没被捉住。为了大家的安全官府还发了官文:只有中午几个小时可以结伴过冈,不能独自过冈,也不能在别的时间过冈。

 武松喝完酒,时间也不早了,他提着哨棒就出发了,酒店的老板拦不住他也只好由他去了。武松走到冈下看到了官文,知道山上真的有吃人的大老虎有点害怕,想拐回去又怕酒店老板笑话他不是好汉,借着酒劲壮胆勇敢的上了山。到了山上武松酒劲发作了,正准备在一块大青石上躺下休息,忽然一阵狂风刮过,一只长相凶恶的大老虎向武松扑了过来。故事最精彩的地方就在这里,我最爱看武松与大老虎的打斗这一段,真是百看不厌。

 这只老虎也很不简单,它有几个厉害的招式那就是一扑、一掀、一剪,它就是这样把那些壮汉吃掉的。可是它今天很不走运,碰到了武功高强的武松。武松看到这只大老虎也被吓了一大跳,出了一身冷汗。好在武松反应很快,老虎扑过来时他抓起哨棒躲开了老虎;老虎一扑不中,又猛地将身体掀起向武松压了过来,武松又是一闪,躲开了老虎的第二次攻击;老虎又使出第三个绝招,将铁棒一样的尾巴竖起来向武松剪去,武松又闪开了。老虎三次都没得逞自己也有点泄气了,估计它是头一次遇上这么厉害的人。武松乘着老虎松懈的时候,拿起哨棒使劲朝老虎打去,结果却打到了树枝上,哨棒也被打断了。这时老虎向武松扑来,武松干脆把半截棒子扔掉,跟老虎赤手空拳的搏斗起来。也不知道武松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把老虎按在身下使出全身的本领拳打脚踢,把老虎打了个半死,动弹不得。

 呵呵,每次看到这里我都开心极了,真解气啊。这只害人的老虎终于碰到对手了,武松真是一个为民除害的大英雄,我太敬佩他了,这么勇敢这么厉害!这只老虎太可恶了,伤害了这么多无辜的人的性命,它真是罪有应得。

 本来人与动物应该和平相处,地球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家。动物不应该伤害人类,人们也不能侵犯动物的家园。如果有一天人与动物能够互相交流,互相了解,那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惨的事了!

名著的读后感6

 这个星期我用了五天的时间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当我读完这本教育人们怎样做人的好书,我深有所感: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这本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的日记的形式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生活状况已以及他们对各种事物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情感与不同的处置方法,它是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人感到人类多么需要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理解!

 里面有许多作者的小伙伴,他们是可爱讲道理的孩子虽然有的贫穷,有的富有,有的残疾,有的学习落后,但作者他从不计较,与他们玩得开心,学得快乐,并从开心和快乐中得到了教育,《爱的教育》这本书塑造出一个个貌似渺小却并不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小铁匠,卖炭人的儿子,少年鼓手等等,这些平凡的人物在许多感人事件,在我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强烈的感情。

 我,一个泛泛之辈,有许多朋友,但真正的好朋友屈指可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读完《爱的教育》后我懂得了我的好朋友为什么很少的原因了,要做一对好朋友不应该分贫穷贵贱,更不能因为自己朋友的学习差了而认为他不是你的朋友,而作为真正的好朋友应该在朋友困难是帮助自己的好朋友,这样才算是好朋友。正如我们班的张晟他助人为乐,经常帮助同学,因此他有那么多的好朋友,我真感到羡慕。我要向他学习。

名著的读后感7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约翰·斯威福特的创造力绝不会逊色于塞万提斯。他将自己想象出的国度描写得神乎其神,甚至连地理位置、风俗人情都交代得详细具体,面面俱到。(这就已经)不能不让人为之折服(了)。

 《格列佛游记》抨击了人类的种种恶行:战争、掠夺、贪婪……在小人国,格列佛帮助国王打战,而大端派与小端派(这两个集团)发起战争的原因是如此地荒唐,不值一提。这似乎正是作者对那些战争狂人们最大的讽刺。(同时)从巨人国国王竭力拒绝火药传入以及小人国国王想方设法依靠格列佛打败敌军的行为中,似乎也能理解作者为何将这两个角色的身高设置得如此悬殊了。

 在格列佛的最后一段旅程中,作者对人类的抨击显得更为明显,他创造出了另一种智慧生物,他们共享一切,从不说谎,抢夺,或是偷盗。更衬托出了人类某些行为的无耻。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作者对这一点体现得非常清楚。你瞧,在小人国也有好心的官员给格列佛通风报信劝他逃走,而在巨人国呢,也有人因为利欲熏心而要将格列佛卖掉呢。

名著的读后感8

 《小王子》这本书我以前读过,但那时看是因为这是一本名著,但现在。

 《小王子》与众不同,开头后是便是一幅画,很多人会以为是一顶帽子,但主人公却是画的蛇吃大象。我不知道作者怎么想,你可能觉得很荒谬,但这是作者的想法。

 随后主人公在沙漠中遇到小王子,小王子能理解他,知道他的想法,他们之间有了真挚的友谊,两个独特的人有了独特的友谊。

 小王子生活很独特,他来自一个小星球上,星球上有他爱的玫瑰和可恶的猴面包树以及一天可以看多次的日落。也许正是这本书的独特让人们喜爱。

 小星球上一朵玫瑰花,是小王子最爱的,小王子悉心照顾,但终究会分离。所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用独特的方式遇到了独特的想法的主人公,像主人公讲述了独特的事件。小王子到别的星球上拜访,希望能就玫瑰花,其他星球的人都很孤独。奢侈,自以为是的国王,用权力来填满自己的方式来欢迎小王子的到来,赐小王子权力等等。这不是小王子想要的,他到了另一个星球。

 另一个星球上,是一个很珍惜时间的人,他按照时间来定白天和黑夜,他不快乐,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定白天和黑夜。他很忙,至于小王子的到来,只说了几句,很快就投入到来工作。

 奢侈的国王就是现实中很高的权力,以权力为快乐。还有那个守灯人很忙,很忙却没有意义,就是现实中努力工作的人,不惜不怒。与其说很独特,还不如说这是用独特的手法来诠释那些并不独特的现实。

 以前看《小王子》是认为;写的极其圆滑的时候,可以把一个没意思的写的有意思,读完还是没意思。因为那时候我在读写作的技巧,不是故事,大技巧并不是读书的目标,要有独特的眼去了解那个故事。

 用独特的眼光去发现独特的世界。

我从小爱看书,特别钟爱中国的四大名著,领略过诸葛亮的机智,武松的勇武,孙悟空的神通,无论看多少遍名著,都百看不厌,这次,我又走进了名著。

我走进西游记,看见了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嚣张的样子,将七仙女定住了身,把桃林的桃子吃了个遍;跑到天宫,捣乱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喝仙酒,吃太上老君的仙丹,偷水果,给众仙指错路,想起了我自己在家乱扔垃圾,乱放东西,乱买东西,看见妈妈似王母娘娘那样生气的脸,不禁哆嗦了一下。我继续翻看着,看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次又一次保护师傅,打妖怪,有时还和师傅闹变扭,赌气,我为悟空打妖怪的坚持不懈佩服,也为悟空的倔强而惭愧,想一想,这不正是一个活生生的我吗?在做作业时,从没对作业说过不会二字,令我不禁自豪一笑,但也会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使妈妈伤心,甚至哭泣,我又低下了头。我跟着孙悟空一起请观音菩萨帮忙除妖,一起去妖怪洞穴打妖除魔,和孙悟空一起去花果山饮涧泉、采山花、觅树果……

最后,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大战红孩儿、借取芭蕉扇、智斗蜘蛛精等等,取得了真经,成为佛。

再想一想,这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正是我的替身,师傅就像妈妈,我陪着妈妈,妈妈教我知识,有时我这倔强的孙悟空还要和师傅吵架,让师傅伤透了心,可我却浑然不知。这《西游记》写出了我的心声,让我知道了,学会孙悟空这样坚持打妖怪,忠心耿耿的对“师傅”,胜利就在前方。

名著是我的向导,指引我走向正确的道路,名著让我学会做人,处事,名著,我的良师益友,我的思想“生病”时最好的清洁剂!

我从小爱看书,特别钟爱中国的四大名著,领略过诸葛亮的机智,武松的勇武,孙悟空的神通,无论看多少遍名著,都百看不厌,这次,我又走进了名著。

生活的湖水时起时落,我寻觅着,飘荡着,我到底在寻找什么呢是人生的真谛还是精神的慰藉蓦的,这一幕幕让我释然——

一个端着热水盆的老人正静静地从小巷经过,不巧,一群孩子正在踢足球,突然一脚,球急速向老人飞去。我霎时间绷紧了心弦。若这样下去,老人岂不是会被这滚烫的开水烫伤吗说时迟,那时快,之间一个“默默的身影”出来了,一头将球挡了回去。我欣然一笑,再看看老人家,依然安详地走着我忽然觉得那默默的身影是如此的高大我笑了笑,继续飘荡。将它储存在我脑海深处,当作春天般的记忆

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逝去了,罢了。我静静地看着那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追逐、玩耍、嬉戏,是那般快乐!春天,是一个属于孩子们的季节,也是一个温暖快乐的季节。瞧,那些孩子们正快乐的放着风筝哩!好快乐,多么自由啊!不禁勾起了我心中对童年的思念

可是孩子们一不小心把那风筝与那树枝相缠在一起了,孩子们万般无奈,因为这树的确蛮高的。无论孩子们怎样蹦啊、跳啊,根本拿取不到。有的孩子索性坐在地上“哇哇”地哭起来我也不禁皱起了眉头。这时,一个正在跑步的人,伸出了他的一只细而长的手,纵身一跃,风筝,这匹脱缰的野马终于被制服了!风筝终于又回到了孩子们的手中,孩子们露出了那最无邪的笑容,那默默的“高大身影”又渐渐远去了,此时人们心中却无比舒畅我又释然了,笑了笑,在这里,我又拥有了最美丽的春天般的记忆。

我还读过我国古典名著中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施耐庵写的《水浒传》;也读过两本外国文学名著,是《一千零一夜》和《伊索寓言》。我从这些名著中了解了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和 文化 ,学到了从书本上学不到的许多知识,提高了我的阅读水平,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我与名著 作文 600字,供大家学习。

我与名著作文600字1

相信上高年级了的同学们,应该都看过《三国演义》这本书吧!作者是罗贯中,是我国著名的四大名著之一。那里面有一个人物让我印象最深刻,那人就是——曹操。

曹操这个人最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性格多疑,在诸葛亮草船借箭和败走华容道这两个例子中最明显!

在草船借箭的时候,因为天气有大雾,又不知道诸葛亮有多少兵力,怕中埋伏,只让士兵们放箭,结果把10万支箭白白送给了诸葛亮,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送箭童子”:第二次是在赤壁之战后,因为惨败,所以曹操下令撤退,在撤退的时候,曹操居然选了一条非常危险的小路——华容道。走进去的时候有2千人,结果出来的时候只剩下5百多人了。因为曹操多疑的选择,差点使魏国全军覆没。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虽然里面把曹操描写的很笨拙,还经常被诸葛亮整,但其实,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和随机应变,称职的官员。

曹操其实一生写过很多诗,叫人拍案叫绝!但他不仅诗写得好,他也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在曹操年轻的时候,只是一个好不起眼的小官。他在官府门口摆了五色样,不管是平民还是地主,上级还是领导,只要犯了罪,就照打不误,差点丢了饭碗,真叫人佩服!在刺杀董卓的时候,因差点暴露,他以献刀和试马为理由,逃会了家乡,在那里招兵买马。

这就是曹操,生性多疑,但很聪明,我们要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学习他的智慧!

我与名著作文600字2

在我家中,有一本书总是放在我的床头。这本书是妈妈在 春节 时候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我的,书的名字叫做《100位名人成材 故事 》。每天晚上当我翻开书的时候,就仿佛进入到了另外一个时空,在那里我了解到那些名人是如何刻苦学习和努力实现他们自身的价值。

到现在为止,这本书我已经基本读完。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十分的生动有趣,他们都克服了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最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他们的那种精神也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激励着我们这一代的人们。

当我读到“铁杵磨针的少年李白”的时候,我知道了学习应该要有“铁杵磨针”的韧劲,而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李白从老婆婆那里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他日后成为我国古代的伟大诗人,并为我们后人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

当我读到“爱数星星的孩子张衡”的时候,我知道了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不光要学书本上的知识,而且还要经常主动观察周围的其他事物,并要对不明白的要细心的进行研究。张衡就是经常细心观察天象,才能够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观测天文的仪器——浑天仪。在那之后,他又发明了世界上最早观测地震的仪器——地动仪。

当我读到“立志气象科学的沈括”的时候,我知道了我们在学习的时候,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人们经常说能够提出问题才说明把书本读的相对透彻,也就是这个道理。沈括就是从小就爱在学习中思考,并且下工夫去钻研,才写出了我国气象方面的巨著《梦溪笔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古人留下来的 名言 。意思是说只有书读的多,那么在写 文章 的时候才能够做到“文如泉涌”;只有把书读的很精,那么才能够在作文章的时候写出“点睛之笔”;只有把书读的很透,那么在叙述的时候才能做到“信手拈来”。

最主要的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了古人的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刻苦学习的精神。曾经有人说过“成功=1%的天才+99%的勤奋”,这说明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必须要牢记他们的这些 事迹 ,并用此来时刻提醒自己,那么才能够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我与名著作文600字3

读完《青铜葵花》之后,让我真正地知道了真正的幸福是什么。真正的幸福不是吃好喝好穿好,有人伺候你,不愁吃不愁穿的,那不叫幸福。总有一天,你也会变得贫穷,到时候,你就会觉得很困难。真正的幸福是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场面,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时候那种坚强。所以幸福,也是有些人体会不到的。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上面写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家庭富有的人,如果一下子变穷,他们承受不了;但家庭贫穷的一下子变富有,他们会适应,即使他们再变穷,也不会承受不了。

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家人在一起,在冰天雪地里都不觉得冷。真正的爱是家人在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真正的爱不是自己要什么,家长就想办法给你什么。真正的爱不是把孩子放在家里,任他逍遥自在。如果家长是这样做的话,那绝对不是爱的体现,是误导孩子。

我还懂得了什么是兄妹真情。在看马戏团的时候,青铜为了让妹妹看上马戏,就和几个比他大的打架。最终还是没有抢过那个石磙来。于是青铜让妹妹坐在他的背上来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青铜却使劲地支撑起妹妹来。自己都差一点晕倒,这才是真正的兄妹真情啊!哥哥不顾自己的安慰,为了自己的妹妹,什么事都愿意做,有这样一个哥哥,葵花真是太幸福了!

青铜是一位爱妹妹的好哥哥。他为了让妹妹在节目时更漂亮,戴上项链。用冰凌做了一条冰项链,他为了做这条冰项链,腮帮都吹麻了,手也冻红了。谁不想有这么一位好哥哥呢?青铜值得我们赞颂,我们也要学习青铜,做一位好姐姐(哥哥)。

《青铜葵花》让我懂得了太多太多的道理,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我与名著作文600字4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保尔·柯察金的男孩成长经历。保尔·柯察金生活在战争年代,一次战斗结束后,水兵朱赫莱为了躲避彼得留拉军队的追捕,在保尔家躲藏了 8 天。在这期间,他向保尔讲述了谁是好、谁是坏,谁该打、谁不该打?不久,保尔加入了共青团,开始了他的新生活。在一次战斗中,苏联红军攻占了保尔所居住的小镇,他便积极参军,成为了一名骑兵。在一次战斗中,他负伤了,而且久治不愈、逐渐恶化,他躺在床上,曾经有过到海滨公园自杀的念头。但是最后他放弃了,开始静下心来创作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并成功发表。

其实,像保尔这样遇到挫折就想放弃的念头谁都有过,是放弃,还是坚持,一念之差结果就会发生天壤之别。就说我吧,有一次,我作业做到深夜,不知不觉中有些困倦,字写得也越来越潦草,心中开始怪罪老师布置的作业太多。就在我准备不做作业,留到第二天早晨再做时,一个念头忽然闪过,老师布置给我的作业与其他同学不都一样多吗,为什么他们能完成而我却不能完成呢?这都怪我效率太低,东瞧瞧,西看看,把时间都浪费了。想到这,我便打起精神,重新开始做,不一会儿就完成了作业。

班上还有一些同学成绩不好,大多数都存在一种负罪感,认为自己赶不上,就不努力了,破罐子破摔。不做作业、不认真听讲等事就习以为常了。我就想,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样,都是父母生的,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有些人甚至比别人更聪明,为什么成绩不好呢?只不过是不勤奋罢了。国学大师季羡林说过,成功等于天资、机遇加勤奋。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傻瓜,只要现在勤奋学习,等到有一天机遇来了,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

保尔·柯察金在那么艰苦的年代,在那么困难的条件下,能够改变自己,能够写下 教育 后世、影响了几代人的长篇小说,他的成功不能不给我们以启迪、以教育。记住,相信自己就能超越自己!

我与名著作文600字5

“天方国古有神鸟名菲尼克司,满五百岁后,集香木自焚,复从死灰中更生,鲜美异常,不再死。按此鸟殆即中国所谓凤凰。”这是著名诗人郭沫若的诗集《女神》中的代表作《凤凰涅槃》的开篇语,亦是整首诗内容的概括。为作者谱写一曲时代的颂歌添就了激昂的音符。

香木自古以来就是高洁、正直之士的象征。无论是屈原的“荪壁兮紫坛,播芳椒兮成堂。桂栋兮兰橑,辛夷楣兮药房。”还是郭沫若的“唱着哀哀的歌声飞去,衔着枝枝的香木飞来,飞来在丹穴山上。”香木,总是代表雅洁。在“五四”时期的中国,各种民主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在诗人的心目中,旧中国就是这样“一切都要去了”的凤凰。——同样都是含弃旧我,追求新生。凤凰是集香木来烧尽自己那陈旧的躯体;而我们的'中国,有无数爱国的进步人士前赴后继,有无数高尚的革命同胞携 手相 助,我们那个曾经落后、保守的中华民族,“在死灰中更生”的新时代已经到来!

涅槃的凤凰,不仅象征着中国的再生,也象征着像郭沫若先生这样的革命界、思想界人士的再生。自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的实行,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就开始被政治的枷锁锁住了思想与创新的翅膀。“五四”运动的风潮,让更多的学生与爱国青年接触到了独立自主、开放进步的思想和精神,在思想上有较大的转变。或许在以前,他们是“我们这飘渺的浮生,到底要向哪儿安宿?”但就像毅然投入火海的凤凰一般,他们选择了接受进步的民主思想,迎来了他们的新生!正如重生后的凤凰,我们生动,我们自由,我们雄浑,我们悠久,我们翱翔,我们欢唱!为了新生的祖国而尽情地欢唱!

面对禽中灵长的凤凰的涅槃,“群鸟”表现出的,是共同的幸灾乐祸与自鸣得意的卑劣心理。面对在新思潮的冲击下即将获得新生的中国,那些反动者不就是群鸟的翻版吗?岩鹰象征作恶的军阀,孔雀象征卑劣的政客,鸱枭象征贪婪的市侩,家鸽象征屈膝的奴才,鹦鹉象征聒噪的文痞,白鹤象征旁观的过客。他们是郭沫若先生的对比,更加能彰显出进步人士的高尚与无私。凤凰的涅槃之火,就如同那给一切带来新生的时代精神。在黑暗腐败的旧中国,《凤凰涅槃》无限光明的前景,给人以前进的希望,是一曲新生的颂歌。

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黑暗的过去与无知的小人阻挡不了新生的未来,凤凰涅槃之火必将燃尽一切罪恶,带给我们崭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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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和古典名著的故事”为话题作文

我和《红楼梦》的故事

《红楼梦》真是一部奇书,能够因一本书生出一门“红学”来,还不足见其超凡脱俗吗?半个月的考试时间,我多在文史分馆里自习,晚饭后刚一入馆或有空余时总爱逛着随便翻几本书看,就偶然翻到了刘心武的《探秘红楼》,这一下子又勾起了我早有的兴趣,一看就看很长时间,有几次都把复习当成业余而看这种闲书成为主业了。

再小些的时候,小学、初中就听说过《红楼梦》,直至高中一二年,也没怎么对这部书感兴趣。但是奇书就是奇书,自有其大魅力在。随着我年龄增长,似乎有看这个书的基本条件了。高中课本里引过《红楼梦》的一个段子《林黛玉进贾府》,就是这么一篇短短的课文,竟勾起了我无限的兴趣,一发不可收拾。看了这一篇课文,我就决定一定要去读读《红楼梦》。当时高中管的严,什么“书”也不让看,每个月放一天半的假,我就利用这点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了《红楼梦》。好像现在说一些什么词汇的话,是属于煽情的,但是如果有必要我也只得说一些类似的话以表明我对此书的感情了。

初读《红楼梦》,只是作为一部文学作品读的,什么版本、背景、真伪以至于作者全然不知。我对《红楼梦》的理解毕竟有限,只知道个情节梗概,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书的喜欢。也许是已经有先入为主的观念的缘故,知道高鹗续书,读完《红楼梦》前八十回后,明显感觉后四十回水平下降甚至前后矛盾。读完书后,我反倒兴趣更增,而且很是遗憾:怎么只有八十回传下来了,实在是太可惜了。与读书相伴,我又找来《红楼梦》的电视剧看,原来一直不喜欢这个电视剧,真是年龄小的缘故,那时候喜欢西游记。看电视剧使我更感书的宝贵,这使我有了深刻的印象和观念:电视剧确实不如书好看。

总之,第一次读红楼后(迄今也是唯一一次读红楼),感觉兴犹未尽,遗憾大于满足,以至于我认为《红楼梦》成了断臂维纳斯了,正因为缺憾才引起了这么多人研究它乃至付出整个生命的研究。当时我的观念是:曹雪芹只写了八十回,然后英年早逝,后四十回是由高鹗续的。

但是我最近看得一些红学的书告诉我:曹雪芹是写完了整部书的,而且很有可能是108回。这让我精神大振,兴趣又起来了,再加上看了周汝昌老先生、刘心武的一些讲解,对《红楼梦》里面的“伏延千里”之笔有了感觉,我打算再看一遍,应会有新的收获。毛老君不就说“《红楼梦》不读7遍,就没有发言权”吗?只要有心得,说说也无妨。

如果肯定我的回答 请选为最佳答案 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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