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华横溢的徐志摩喜欢了林徽因一辈子,为何林徽因没有嫁给他?

才华横溢的徐志摩喜欢了林徽因一辈子,为何林徽因没有嫁给他?,第1张

他一生短暂,却有三个女人为之魂牵梦萦,一个为他的爱放手,一个为他的爱逃离,一个为他的爱执着。

他性格放荡不羁,被人骂“渣男”,也被人赞“浪漫”。

他文采卓越,是中国新诗坛举足轻重的代表人物。

他就是徐志摩,写出了《再别康桥》《偶然》《沙扬娜拉》的偏激的浪漫主义诗人。

若要评选中国近代史上最多情的诗人,徐志摩一定榜上有名。

1915年18岁的徐志摩娶了15岁的张幼仪,生了一子,并又二次怀孕。1920年徐志摩在伦敦邂逅16岁的林徽因,坠入爱河。林徽因说,“我不是个感情随意的女子,你必须在我与张幼仪之间作出抉择”。

1922年3月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但同月林徽因与梁思成的婚事虽未定聘“,但已有成言”。1924年徐志摩认识了好友王赓的妻子陆小曼,一见倾心,开始疯狂追求。1925年陆小曼离婚,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1928年梁思成与林徽因结婚。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林徽因的丈夫梁思成、著名文化人胡适与徐志摩都是好友,也都是梁启超的弟子,梁思成还是梁启超的长子。

                                                                        徐志摩与张幼仪

可以说,林徽因并不爱徐志摩,她爱过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丈夫、梁启超之子梁思成,另一个则是著名的哲学家金岳霖。

林徽因为什么不爱徐志摩呢?她曾冷静的对自己的儿子梁从诫说,因为,徐志摩爱的根本不是她,而是一个幻觉。她说:

“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这句笃定又清醒的总结,基本终结了所有流转于林、徐之间那浪漫痴情的片片情话。

林徽因,她没有辜负梁思成。人们只知道梁思成在建筑上的成就,但若没有林徽因相伴,他的成就也不会如此耀眼。林徽因在丈夫的研究中做了大量工作,但却没有署名,因为她与梁思成之间,已不分彼此。

林徽因,有些人记住她是因为她的柔情婉转,有些人记住她是因为她的淡然自若,有些人记住她是因为她的热情执着。或许正是由于她的复杂、不可名状,才会有那么多人仰慕、留恋,甚至一生都守在他身边。

1931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北京为驻华使节讲中国古代建筑,徐志摩为听林徽因的学术报告,乘机遇雨触山身亡,林徽因十分悲痛。她始终保持着一片梁思成带回来的飞机残骸,用以纪念徐志摩。林徽因病故前不久要见张幼仪,张幼仪带着徐积锴来见,见面后两人许久都没有说话,最后林徽因说,“终于得见了,幼仪,我欠你对不起,但是我不后悔”。

优秀的女人身上总有某种特质能够吸引到男人,一个甘愿为之抛妻弃子爱她一辈子的诗人,一个天性聪慧、包容大度的与她相伴一辈子的建筑家,一个学术过人、用情至深等她一辈子的哲学家,可怜的隔壁老金…林徽因可能算不上顶尖颜值长相,正是这么一个奇女子,将爱情交给了徐志摩,把婚姻交给了梁思成,把孩子留给了金爸爸,百年来引发无数争议。

请你仔细挑选一下,希望有的事例能对你有帮助 不好意思,才看到你的留言,给你找了几个好高鹜远的事例,就这些了,希望回答不会晚 纸上谈兵:战国时,战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饱读兵书,能健谈用兵之道,连父亲也难不倒他,自认为是天下无敌。赵奢认为他是纸上谈兵不知交通。后来赵奢死了,赵括顶替廉颇带兵,蔺相如等人极力反对,赵王坚持,赵括在长平之战中损兵40万。 杞人忧天 从前在杞国,有一个胆子很小,而且有点神经质的人,他常会想到一些奇怪的问题,而 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有一天,他吃过晚饭以后,拿了一把大蒲扇,坐在门前程量,并且自言自语的说: “假如有一天,天塌了下来,那该怎么办呢?我们岂不是无路可逃,而将活活地被压 死,这不就太冤枉了吗?” 从此以后,他几乎每天为这个问题发愁、烦恼,朋友见他终日精神恍惚,脸色憔悴,都 很替他担心,但是,当大家知道原因后,都跑来劝他说: “老兄啊!你何必为这件事自寻烦恼呢?天空怎么会塌下来呢?在说即使真的塌下来, 那也不是你一个人忧虑发愁就可以解决的啊,想开点吧!” 可是,无论人家怎么说,他都不相信,仍然时常为这个不必要的问题担忧。 后来的人就根据上面这个故事,引伸成“杞人忧天”这句成语,它的主要意义在唤醒人 们不要为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而忧愁。它与“庸人自扰”的意义大致相同。 因小失大的应聘者 北京某大公司高薪招聘,引来一大批高素质人才竞相角逐,经过一系列的挑选,剩下五人,接受最后面试。这些人都已过五关斩六将,以为最后的面试只是走走过场而已,无甚要紧。于是他们都满怀信心地走进经理办公室,这时,经理说,不好意思,年轻人,我有点事要暂时出去二十分钟,你们能等我吗?五人异口同声地说,当然可以。经理出去了,在办公室里无聊等待的他们看到办公桌上有很多文件,便都凑过去,一摞摞地翻看,不亦乐乎。二十分钟后,经理准时回来了,说,面试到此结束。几个年轻人莫名其妙,不禁问,我们还在等你呢,怎么就结束了?经理说,我出去的二十分钟就是你们的面试时间,我们公司不需要未经人同意便随便翻看别人东西的人,虽然你们都很优秀但是连最基本的礼节都不懂,我们不要。五人哑口,深为自己的鲁莽而懊悔。小行不检,大过也! 福特的故事 美国有个“福特公司”,福特是一个人,他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汽车公司应聘。和他同应聘的三四个人都比他学历高,当前面几个人面试之后,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希望了。但既来之,则安之。他敲门走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一进办公室,他发现门口地上有一张纸,弯腰捡了起来,发现是一张渍纸,便顺手把它扔进了废纸篓里。然后才直到董事长的办公桌前,说:“我是来应聘的福特。”事长说:“很好,很好!福特先生,你已被我们录用了。”福特惊讶地说:“董事长,我觉得前几位都比我好,你怎么把我录用了?”董事长说:“福特先生,前面三位的确学历比你高,且仪表堂堂,但是他们眼睛只能“看见”大事,而看不见小事。你的眼睛能看见小事,我认为能看见小事的人,将来自然看到大事,一个只能“看见”大事的人,他会忽略很多小事。他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才录用你。”福特就这样进了这个公司,这个公司不久就扬名天下,福特把这个公司改为“福特公司”,也相应改变了整个美国国民经济状况,使美国汽车产业在世界占居鳌头,这就是今天 “美国福特公司”的创造人福特。大家说,这张废纸重要不重要?看见小事的人能看见大事,但只能“看见”大事的人,不一定能看见小事,这是很重要的教训。 程门立雪的典故 “程门立雪”这个故事,说的是宋代学者杨时和游酢向程颢程颐拜师求教的事儿。 二程是洛阳伊川人,同是宋代著名儒学家。二程学说,后来为朱熹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杨时、游酢,向二程求学,非常恭敬。杨游二人,原先以程颢为师,程颢去世后,他们都已四十岁,而且已考上了进士,然而他们还要去找程颐继续求学。故事就发生在他们初次到嵩阳书院,登门拜见程颐的那天。 相传,一日杨时、游酢,来到嵩阳书院拜见程颐,正遇上这位老先生闭目养神,坐着假睡。程颐明知有两个客人来了,他欲不言不动,不予理睬。杨、游二人怕打扰先生休息,只好恭恭敬敬,肃然待立,一声不吭等候他睁开眼来。如此等了好半天,程颐才如萝初醒,见了杨、游,装作一惊说道:“啊!啊!贤辈早在此呼!”意思是说你们两个还在这儿没走啊。那天正是冬季很冷的一天,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起雪来。门外积雪,有一尺多深。 这个故事,就叫“程门立雪”。在宋代读书人中流传很广,后来形容尊敬老师,诚恳求教,人们就往往引用这个典故和这句成语 中国礼仪代代传 孔融让梨敬父母 文明礼仪小故事 曾子避席 “曾子避席”出自《孝经》,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曾子是孔子的弟子,有一次他在孔子身边侍坐,孔子就问他:“以前的圣贤之王有至高无上的德行,精要奥妙的理论,用来教导天下之人,人们就能和睦相处,君王和臣下之间也没有不满,你知道它们是什么吗?”曾子听了,明白老师孔子是要指点他最深刻的道理,于是立刻从坐着的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不够聪明,哪里能知道,还请老师把这些道理教给我。” 在这里,“避席”是一种非常礼貌的行为,当曾子听到老师要向他传授时,他站起身来,走到席子外向老师请教,是为了表示他对老师的尊重。曾子懂礼貌的故事被后人传诵,很多人都向他学习。 一、 最初鹞子能发出一种动听的尖叫声。当他听见马嘶叫后,觉得非常好听,十分喜欢,便 不断使劲地去学马那样的嘶叫声。最终不但一点没有学会,而且连自己原来的叫声也不会了。 这故事是说,那些好高骛远的人总想要他本性以外的东西,到头来得不偿失,连他自己 本来具有的东西都丧失了。 二、 一个农家挤奶姑娘头顶着一桶牛奶,从田野里走回农庄。她忽然想入非非:"这桶牛奶卖得的钱,至少可以买回三百个鸡蛋。除去意外损失,这些鸡蛋可以孵得二百五十只小鸡。到鸡价涨得最高时,便可以拿这些小鸡到市场中去卖。那么这样一年到头,我便可分得很多赏钱,用这些钱足够买一条漂亮的新裙子。圣诞节晚宴上,我穿上漂亮迷人的新裙子,年青的小伙子们都会向我求婚,而我却要摇摇头拒绝他们。"想到这里,她真的摇起头来,头顶的牛奶倒在地上。她的美妙幻想也随之消失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脚踏实地做事,不要好高骛远。 1920春,20岁的徐志摩在雾都伦敦邂逅了16岁的林徽因,后者的婉约才情委实让前者心生爱慕。纵使双楫剪开过康河的柔波,双肩穿过剑桥的园林,然而徐志摩输给了比自己小五岁的梁思成。论才情,风度,徐志摩都略胜梁思成,但梁思成却比徐志摩多一份踏实。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的代表,做事全凭感情,多少给人以“飘浮”之感,而梁恩成为人厚重踏实。聪慧的林徽因当然知道谁才是她人生的最适合的伴侣。 事实也证明林徽因的选择是正确的。最终她和梁思成都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建筑家,白头偕老,恩爱一生。 君踏实,霸业成 秦国灭亡之后,历史进入“楚汉之争”的篇章。刘邦、项羽各持一军,双方都想独霸江山。项羽自恃武力盖世,骄奢自大,火烧阿房,对人民厚敛赋税,大失民心,他从未脚踏实地地去练兵蓄锐,安抚民心。让人民安心从事生产。而刘邦却是另一番作法: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对下竭诚尽心;于民宽刑薄税,于己苛求至善…… 最终虞姬横刀,乌雏恶鸣,一代霸王项羽自刎乌江,王图霸业转成空,美人香消玉亦损。而刘邦却成了大汉的开国皇帝,史称“汉高祖”。正是由于刘邦脚踏实地,他才赢得了楚汉之争的胜利。而项羽却成了乌江沙底的白骨。

方仲永的故事是好高骛远而一事无成的典范事例。

全文故事如下: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邯郸学步的故事页是好高骛远而一事无成的典范事例。

故事的大意是:

战国时,赵国都城邯郸的人以走路姿势优美而著称。有个燕国人来到邯郸,要学习他们如何走路。他发现满街的人走路各异,但都优雅,就见一个学一个。结果,他什么都没学会,连自己原先是如何走路的都忘了,只好爬着回去。

扩展资料:

好高骛远的近义词是好大喜功。

好大喜工,汉语成语,拼音hào dà xǐ gōng,指不管条件是否许可,一心想做大事立大功。多用以形容浮夸的作风。

好大喜功词语辨析:

(1)拼音代码: hdxg

(2)近义词:好高骛远、沽名钓誉

(3)反义词:稳扎稳打、脚踏实地、老成持重

(4)英文: crave for greatness and success

(5)例句: 你在人前夸大嘴,说我怎样的好大喜功。 ——郭沫若《屈原》第二幕

(6)用法:作谓语、定语、分句;指人浮夸。

-好大喜功

-邯郸学步

-方仲永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是一本由孙琳著作,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2015-10-5,页数:,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一):一个风华绝代的时代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书名很喜欢,这个书名很讨巧。首先,徐志摩是个诗人,这个周所周知,浪漫、纯粹、才情非凡。其次,他英年早逝,古人说“过慧易折”,三十多岁正值大好年华,一场空难带走了这颗诗魂。无论从哪方面讲,这个书名都很有它的寓意。

我想作者对徐志摩一定是有极深的理解的,不然,不会把这样一个让很多人烂熟于胸的人写得还这么有意味,有新意。

作者的笔触是诗意的,对江南水乡的描写,诗意盎然;对徐志摩爱情的描写,浪漫又多情;对同时期文人的描写,豁朗而儒雅。总之,民国那段文人的黄金时期,在作者的笔下,是丰富的、立体的、多样的。于是,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风华绝代的人,而是一个风华绝代的时代。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二):这个男人在诗画人生

有人说徐志摩不给力,往往心血来潮的情多,却命短了。

但我一直觉得,徐志摩是一个值得推崇的人物。他有才情,爱多情,会煽情,也无情。他的人生浸透着诗的心声,“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

的确,徐志摩,一个惊世才子,才华横溢,浪漫多情,有“现代诗仙”之美誉!其诗感情充溢,形式优美,韵致妩媚,辞藻华丽,想象丰富,具有艺术魅力,他的诗作传世至今,一直风靡。

徐志摩率真,诚挚,良善却不乏孟浪的个性,恋爱自由,毫不畏惧一切羁绊,坚定去追求他的幸福,与张幼仪,与林徽因,与陆小曼……在爱情洪河中,激浪不已。当然,这般饶有趣味的情事是文学史上一大的佳话,定令无数人津津乐道啦!

在《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中,就有这些很精彩的故事讲述。说实话,如今,“徐志摩热”,市面上志摩“元素”的作品不少,且不乏杰作,但能像《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这么诗意的美文却不多。所以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一有诗意。

第一眼的感觉: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简约几字,读起来亲切,记忆来美妙。

书名,既是眼睛,又是心灵,且多朦胧美感。

定位精准,徐志摩——一个至真、至性、至情的诗人。

比喻形象,诗人的艺术魅力“零距离”展现给喜欢他的人们。

笔法诗意,可见作者是一个有诗意的人,写作此文的实力。

读诗意的文章,如欣赏画意的风景,陶冶情操,可获得美的享受。

二有真情。

爱情是美好的,是真心实意的,容不得任何虚假、欺辱。徐志摩热烈地追求纯真的爱情、个人的自由和至上的美,这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也是他的“个人信仰”。茅盾解析过,“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它当作单纯的情诗看,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爱”、“自由”、“美”,这就是徐志摩毕生追寻的“单纯信仰”。在这单纯信仰面前,“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写情诗可是徐志摩的拿手活儿。《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云游》……哪一篇佳作不是他真情的流露!朱自清说过:“他的情诗,为爱情而咏爱情,不一定是现实生活的表现,只是想象着自己保举自己做情人,如西方诗家一样……”

此外,文有真情所在,这是《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成功的必要条件。也说明了作者对徐志摩的热爱、理解。那么品读本书,当怀真情,才可以与作者共鸣,与大师同行。

三有意境。

令人唏嘘不已,徐志摩英年早逝,诗魂不再。他与世离别,注定了“一首未完成的诗”。这是多么唯美的意境啊!

是啊,徐志摩35年短暂的生命历程,是那么潇洒自如、轰轰烈烈,在其“行云流水”的诗文中,尽是“人生如诗,诗如人生”的精彩,亦是“亦真亦幻、充满神秘”的画意。

很想说,这个男人在诗画人生,我在他的人生里懵懵懂懂。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三):说我想和你一起起床而不是一起睡的是徐志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的读书札记。

徐志摩说, 年少时,我们因谁因爱或是只因寂寞而同场起舞;沧桑后,我们何因何故寂寞如初却宁愿形同陌路;相爱时,我们明明两个人,却为何感觉只是独自一人? 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遇到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不管爱与被爱,都要珍惜。特别是真佩服金岳霖先生,爱林徽因却甘心只做邻居守候至终老,而徐志摩只能望尘莫及。

网友说,说话的时候顺序很重要!我想和你一起睡,是流氓;我想和你一起起床,是徐志摩。我记得徐志摩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为什么我觉得徐志摩说出这句话时会 丝范儿十足?可见,徐志摩对人们的影响很深刻。

徐志摩说过,一个人要写他最心爱的对象,不论是人是地,是多么使他为难的一个工作?你怕,你怕描坏了它,你怕说过分了恼了它,你怕说太谨慎了辜负了它。同样地,对于寻找和爱一个人,徐志摩曾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寻求灵魂伴侣”这样一个想望,引领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载人生里历经了三段感情,交错于三个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间,他们共同创造了诗人徐志摩,也同样因他而改变了各自的命运。

张幼仪1915年10月在浙江硖石与徐志摩结婚。早在1920年,徐志摩与林徽因邂逅于伦敦,徐一见钟情。与林徽因相见之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了。而林徽因却只是个刚过了豆蔻年华的十六岁少女。1922年11月8日,在《新浙江 新朋友》报刊上赫然刊出一则离婚通告,据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依据《民法》裁决的第一桩离婚案。离婚案的男主角徐志摩写了一首诗,名为《笑解烦恼结》送给被强求离婚的女方张幼仪。可见,徐与张幼仪离婚,是林徽因背后捣鬼。当张幼仪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影响也很大。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1924年泰戈尔访华期间,徐志摩和林徽因共同担任翻译,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而当徐志摩与林徽因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四年之后。这期间,林徽因已嫁给梁思成。1955年4月1日6时20分,林徽因病逝于同仁医院,享年51岁。

再说张幼仪,她出身名门世家,祖父是高官,父亲是名医,二哥张嘉森(字君劢)是哲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民社党创立者,四哥张嘉璈(字公权)是中国银行总裁。由于家底殷实,离婚后,她奋发图强,在银行里做到副总裁的位置,事业上已经算是很成功。张幼仪由于是徐志摩的元配妻子,常被后人提及。张幼仪在柏林求学期间,曾有适龄男子追求她,她的回答很简单:“我还不想结婚。”1953年,五十三岁的张幼仪在香港再嫁,与邻居中医苏纪之结婚。她在1988年病死于纽约,是与诗人徐志摩有过情感生活的人当中,活得最长的人。

张幼仪至死都无法原谅徐志摩的放纵风流,她评论说:“文人就是这个德性!”她也不承认林徽因和陆小曼对徐志摩的感情达到了爱的程度。“如果她林徽因爱徐志摩,为什么在他离婚后,还任他晃来晃去?那叫 吗?”“人们说陆小曼爱他,可我看了她在他死后的作为(拒绝认领遗体)后,我不认为那叫爱,爱代表善尽责任,履行义务。”结论自然而然就出来了:“在他一辈子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那么,他们为什么离婚呢?虽然徐志摩后来的老婆陆小曼本人从未公开发表过意见,但她私下言论却被记在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忆》中,虽属一家之言,且颇多误忆、诋毁,史料价值甚低不妨兼听。 陆小曼说法惊悚:“(徐志摩)回国后发觉张氏与其父有苟且不端行为,故与之离婚了。”并注解道:后张幼仪即居徐父处,认为义父,申如(徐志摩的父亲名徐申如)且出资开上海女子银行,张为经理也。事实是,徐志摩与张幼仪是在国外生活两年后,签字离婚于柏林。记载者曾听陆小曼说,这是徐志摩亲口告诉她的。可见陆小曼这个女人还是个长舌妇。

后来徐志摩经人介绍认识了已嫁做人妇的陆小曼很快两人就相恋了,陆小曼为了徐也跟丈夫王赓离婚了。一个军校高材生王庚娶了一个才貌双全的妻子以后,他的同学隔三岔五就来他家里蹭饭,一来二去把他的妻子都给蹭走了。这个蹭饭的男子叫徐志摩,而这个才貌双全的妻子是陆小曼。他们的爱情轰动却难容于世人。徐对陆用情专一,可是徐死后,陆却与翁瑞午同居。1953年,翁瑞午的发妻逝世,陆小曼遂正式成为他的续弦。就这样,在徐志摩故世后,陆小曼与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有一些感情,但也有烦恼。因为翁瑞午没有抛弃发妻,就得两头照顾。陆小曼1965年4月3日于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63岁。

还有一则广为流传的轶事:1925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请梁启超出席证婚,梁反对他们“第三者”的恋情,但碍于胡适情面最终出席。婚礼上梁说:“徐志摩你性情浮躁,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俩都是过来人,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满堂宾客瞠目结舌。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学生,在老师面前,除了克制自己外,还能做什么呢?虽然如此,他们一起组织新月社活动,一起演戏,愉快地合作,常有书信来往。林徽因在北京西山养病期间,徐志摩经常去西山看望她,并帮助她发表了一些诗作。

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更多时候她被唾为红颜祸水,但正因为她的敢爱敢恨的真性情使她成为了诗人徐志摩心中爱,美,自由的结合体,繁华北京城中不得不看的风景。陆小曼,一个被历史误解了的一代名媛。那么,徐志摩为什么爱上她呢?这本书为你揭示其中原委。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四):人生如诗,诗如人生

其实,一直有些看不上徐志摩,原因就在于他这个大才子虽而立之年就因事故而逝,却在追求爱情的路上太过不羁。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三个如此才情的女子,却均被徐志摩伤害过。就如徐志摩和陆小曼婚礼时,梁启超所说:徐志摩性情浮躁,用情不专。因此对于徐志摩所说的追求完美的爱情之说,甚是不喜。当然,所不喜的只是他的为人、为情,不是才气。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才子,他的诗情在他短暂的生涯中璀璨而多彩。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被多少人追捧。

看到这本书是写徐志摩的时候,其实是不打算翻看的,但是“一首未完的诗”这句话,却让我逐渐抛弃了自己对他为人、为情的不喜。这句话,让我只打算关注他的才气。翻开书,文字很出彩,读来仿佛置身诗中,就如蔡元培先生在徐志摩离世后写给他的挽联:“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徐志摩的才情,全在他的诗中,诗一般的思维,诗一般的人生。

抛却那些对他的不喜,我想,也许我能在此书中读出徐志摩的诗生:人生如诗,诗如人生。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五):毕生行径都是诗——《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民国四大才子之首,不仅在历史的长河上洒下粼粼波光,更让文学的天空星光璀璨。吸引人的不止是他的翩翩风度和飞扬文采,更有他一生“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坎坷情路。

想当年课本上一首《再别康桥》,先是被那透着纸张都显出风度偏偏的照片吸引了视线,而后更被诗中“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超脱迷住,至今记忆尤新。之后找了更多他的诗欣赏,实在不得不为那些飘扬芬芳的文字沉醉。

终于有幸深入了解这位传奇诗人的一生,还是读了《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一书,读罢不禁感慨,正如题中所写,这位诗坛才子的一生,正如他写的诗一般的的浪漫多情偏又透出些许忧伤,只可惜他的人生之诗却又在最是跌宕的地方戛然而止,令人扼腕。

他的人生似乎每一段都有着缺憾,求学之路上,他赴美学习政治经济学,却因哲学和文学的魅力离美赴英;情感之路上,因父母之命结下却并不美满的婚姻,康桥一遇便追寻多年的绝恋,京城相恋而惊天动地的纠葛,情路坎坷,每一篇章都甜蜜又苦涩;文学之路上,他从当初政治经济学家的梦想中走到文学的大道上,“以一骑红尘,创造了诗坛奇迹,把一首新月的诗,写得倾国倾城”,新月社却也逃不脱最终解体的命运。他仅36年的短暂人生,充满了传奇,在纷扰的世俗中,徐志摩用起伏跌宕演绎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短暂的一生,徐志摩燃烧了他的热情和才华,穷其一生,追求爱、自由和美,蔡元培先生说他“谈论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诚然如此。他用才情与生命谱写下的这首诗,虽然是“一首未完的诗”,却不妨碍我们一遍一遍研读、一句一句品味,看他执着地追寻理想、追寻爱情,即使被现实的烈火灼伤也不曾停步。他徘徊过,挣扎过,却不曾放弃,用他浪漫而梦幻的诗心、自由而破碎的灵魂,写下一首又一首逐梦的诗,也将他自己诗一般的人生,永远的印在历史的书页上……

今又拿起这本《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把这未写完的千古绝唱,再一次细细品味,正因为是徐志摩,你这“毕生行径都是诗”的一生,读你,值得。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六):有些槽,不吐不快——评《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这么话唠,真是抱歉……

初次知道徐志摩这么个人,跟绝大多部分人一样,是在高学课本上。记得当时我们博(八)学(卦)的语文老师花了大半节课来讲述徐志摩同学的感情历史,具体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毕竟我只是一界学渣,但是记得他英年早逝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在妻子京城名媛陆小曼和女神民国才女林徽因之间两头奔波,最终在飞去见女神的路上飞机失事扑街了。当然这并不是语文老师的原话,但是意思也差不多了。当时只觉呵呵,果然人作死,就会死……

但是诗还是好诗,徐志摩的诗是让我能够承认“现代诗”这种文体的重要原因之一,确实能让人感受到美。毕竟这个世界上是有《对白云的赞美》这种玩意儿存在的……

你们随意感受下:

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白

非常白

非常非常十分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咳、有点跑偏了,机缘巧合看了《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不得不说确实加深了对徐志摩的了解,对他的认识也有所改观。撇开私生活不谈,他结交认识的那些大咖们就把我吓得虎躯一怔。不说国内这些著名文豪胡适、冰心、陈源、章士钊、梁启超、徐悲鸿、沈从文什么的,国际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也跟他颇有交集,说出来我简直会怕!著名文学家威尔斯,狄更生!!政治学家拉斯基!!哲学家罗素!!!文豪泰戈尔!!!而且真的不只是认识,是能去别人家喝茶聊天、别人办party会邀请他的那种!!!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牛逼的……

再看他和三个女人纠缠不清的情史。大家都知道这三个女人是张幼仪、林徽因和陆小曼。虽然之前只觉得徐志摩是个滥情的渣男,但是真正了解这背后的故事觉得这样的评价确实有失偏颇。

说他滥情,可能确实不太准确,因为他对自己选择的感情,真的,十分特别以及极其地投入。真可以说是“飞蛾扑火”、“奋不顾生”。要说他与张幼仪离婚是因为“无爱的婚姻不会幸福”,是冲破“包办婚姻”,去追求真爱,我也觉得可以接受了,毕竟张幼仪也选择了自愿离婚(她真是个很有远见又很有修养的人)。他对林徽因一见钟情,一路深情表白穷追猛打,情之深、意之切,简直我都有点被感动了,只觉得他只是太过浪漫的性情中人(可惜林徽因在他离婚以后,男未婚女未嫁,也并没有选他,也是有点惨)。但是最后一段情路,他撬朋友的老婆,生生把陆小曼劝离婚了再跟他结婚,总归是有些不太厚道。然而婚后生活还是不幸福,也是可怜可叹,而且在这次婚姻里他好歹还是努力养家赚钱,负起了身为人夫的责任。无奈京城名媛挥金如土,大手大脚惯了,不是凭他一届知识分子的薪水就能满足的。这么说来可能意外失事也是种解脱吧……

总之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各种各样的,但是也要经历完整的了解这个人的经历,才知道他当时的选择是心血来潮还是迫不得已。书里还有许多结合徐志摩当时的人生经历,对他的诗作的分析,结合情景品读,确实更有感触。总的来说还是值得一看!

书的语言文艺气息十足,随手摘两句就能完成一次有水准的装逼,有兴趣的务必感受下~

波特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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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茨,一段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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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抗毒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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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药材料植物

魔法制品

书籍杂志报纸

熟语格言绰号等

职业职务

交通工具

食物饮料:

酸棒糖

糖做的羽毛笔

岩皮饼

蟑螂嘎吱多味豆

地名:

霍格莫德(村)

对角巷

尖叫棚屋

猪头酒吧

其他

魁地奇运动

其他 人物

生活

地名

食物饮料

其他 1965年

JK罗琳的父亲皮特·罗琳(瀑布汗~~一个大男人叫这名字)原为英国皇家海军服役人员,母亲安娜原亦服务妇女皇家海军服务队。1964年,他们邂逅在伦敦国王十字车站,漫长、枯燥的旅途使罗琳十八岁的父母一见钟情。1965年1月4日,皮特和安娜举行了婚礼。同年7月31日,JK罗琳降生于著名古镇格温特郡一个名为考特奇医院的私人疗养院里。

罗琳把哈利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也安排在了国王十字车站,哈利从这儿步入魔法世界,并在这儿认识了罗恩、金妮和韦斯莱家的朋友们。

1967年

1967年6月18日,罗琳的妹妹黛安娜·罗琳降生。罗琳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有着浓密红发、一脸雀斑的妹妹将会与未来的邻居的两个孩子为他创造的魔法世界提供了最原始的素材。

黛安娜出生后不久,罗琳便与家人一块儿搬到了距离格温特郡四英里的温特本尼克勒斯巷35号。父亲成了罗琳最早的导师,他在罗琳四岁的一次麻疹中为无法出门的女儿全篇诵读了肯尼斯·格雷厄姆于1908年著的《杨柳风》,这便成了罗琳对书的最早记忆,故事里鼹鼠、家鼠、癞蛤蟆和他们邻居的友情故事为《哈利·波特》系列的友情提供了蓝本。

搬到尼克勒斯巷35号后,罗琳的母亲与邻居——家住29号的家庭主妇露比·波特成了好朋友,罗琳也和波特家两个年幼的孩子:伊安和维奇很快打成一片,而罗琳成了这三人组里年龄最大的领头人。他们装扮成巫师,想象自己是生活在能自由飞行的魔法世界里,他们骑着扫帚,嘴里叽里咕噜的念着谁也听不懂的咒语从车库直奔出去,他们设计不同的游戏角色,罗琳还亲自用各种恶心的材料制成一种“巫婆神水”,让身穿爸爸旧长外套、戴着一副大眼镜的伊安·波特喝下去。

友谊是罗琳童年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原料,在《哈利·波特》系列中,友情同样也成了人物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主题,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多次经历磨难、同生共死,都与罗琳充满欢笑的童年时光密不可分,而小伙伴们嬉戏打闹的游戏不知不觉中成了魔法世界最原始的雏形。

1970年9月

五岁的罗琳被送往温特本尼大街的英格兰圣米歇尔教会学校读书,这是罗琳第一次踏入学堂,他的老校长艾尔弗雷德·邓肯的形象是否就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的原型,至今无法确认。

1971年

由于喜爱兔子,罗琳和黛安娜希望养一只真正的兔子做宠物,为此,罗琳为黛安娜编了个关于兔子与黛安娜的故事(类似于《爱丽丝梦游仙境》)。不久后,她写成一个名为《兔子》的小故事,这是罗琳最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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