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子传 翻译
方山子,是光州、黄州一带的隐士。年轻时,仰慕汉代游侠朱家、郭解的为人,乡里的游侠之士都尊奉他。年岁稍长,就改变志趣,发奋读书,想以此来驰名当代,但是一直没有交上好运。到了晚年才隐居在光州、黄州一带名叫岐亭的地方。住茅屋,吃素食,不与社会各界来往。放弃坐车骑马,毁坏书生衣帽,徒步来往于山里,没有人认识他。人们见他戴的帽子上面方方的且又很高,就说:“这不就是古代乐师戴的方山冠遗留下来的样子吗?”因此就称他为“方山子”。
我因贬官居住在黄州,有一次经过岐亭时,正巧碰见了他。我说:“啊哟,这是我的老朋友陈慥陈季常呀,怎么会住在这里的呢?”方山子也惊讶地问我到这里来的原因。我把原因告诉了他,他低头不语,继而仰天大笑,请我住到他家去。他的家里四壁萧条,然而他的妻儿奴仆都显出怡然自乐的样子。
我对此感到十分惊异,就回想起方山子年轻的时候,曾是个嗜酒弄剑,挥金如土的游侠之士。十九年前,我在岐下,见到方山子带着两名骑马随从,身藏两箭,在西山游猎。只见前方一鹊飞起,他便叫随从追赶射鹊,未能射中。方山子拉紧韁绳,独自跃马向前,一箭射中飞鹊。他就在马上与我谈论起用兵之道及古今成败之事,自认为是一代豪杰。至今又过了多少日子了,但是一股英气勃勃的神色,依然在眉宇间显现,这怎么会是一位蛰居山中的人呢?
方山子出身于世代功勋之家,例应有官做,假如他能厕身官场,到现在已得高官荣名了。他原有家在洛阳,园林宅舍雄伟富丽,可与公侯之家相比。在河北地方还有田地,每年可得上千匹的丝帛收入,这些也足以使生活富裕安乐了。然而他都抛开了,偏要来到穷僻的山沟里,这难道不是因为他独有会心之处才会如此的吗?
我听说光州、黄州一带有很多奇人逸士,常常假装疯颠、衣衫破旧,但是无法见到他们。方山子或许能遇见他们吧。
明晟破奇案 翻译
雍正壬子六月,夜大雷雨。献县城西有村民为雷击,县令明公晟往验。饬棺敛矣。越半月余,忽拘一人讯之曰:“尔买火药何为”曰:“以取鸟。”诘曰:“以铳①击雀,少不过数钱,多至两许,足一日用矣;尔买二三十斤,何也”曰:“备多日之用。”又诘曰:“尔买药未满一月,计所用不过一二斤,其余今贮何处”其人词穷,刑鞫②”之,果得因奸谋杀状,与妇并伏法。
或问:“何以知为此人”曰:“火药非数十斤不能为伪雷,合药必以硫黄。今方盛夏,非年节放爆竹时,买硫黄者可数。吾阴使人至市,察买硫黄者谁多,皆曰某匠。又阴察某匠卖药于何人,皆曰某人,是以知之。”又问:“何以知雷为伪作”曰:“雷击自上而下,不裂地,其或毁屋,亦自上而下。今苫草屋梁皆飞起,土炕之面亦揭起,知火从下起矣。又此地去城五六里,雷电相同,是夜雷电虽迅烈,然皆盘招云中,无下去之状,是以知之。尔时其妇先归宁,难以研问,故必先得斯人,而后妇可鞫。”此令可谓明察矣。
雍正朝壬子年六月,有一夜大雷雨,献县城西有一个村民被雷击死。县令明晟大人前去检验,然后让收殓入棺备葬了。过了半个多月,忽然明大人命人拘捕了一个人来讯问:“你买火药来干什么?”
那人回答:“我打鸟来着。”
明大人诘问:“用火铳来打鸟,所用火药少的不过几钱份量,多的也不过一两多二两的份量,已足够用一天了,你一下子买二三十斤,是为什么?”
那人回答:“我是准备用很多天的。”
明大人又诘问:“好吧,你买火药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料必到现在所用掉的也不过是一二斤的份量,那么其余的火药你现在存放在哪里?”
那人词穷,再也说不出话来。于是明大人就动刑严加讯问,果然审出了因为奸情而谋杀情人丈夫的实案,与他的情人一起上了刑场伏法。
有人问明县令为什么能知道这人犯了谋杀罪,明大人回答说:“火药这东西,若不是有数十斤的份量,就不能够伪装出雷击的效果,而制造合成火药又必定需要用硫磺。现在正是盛夏季节,不是在过年过节需要放爆竹的时候,会买硫磺的人就那么数都数得出的几个人,我暗中让人到街市上打听买硫磺最多的人是谁,卖硫磺的人都众口一词说是某匠。我又暗中察问这某匠是把做出来的火药卖给谁了,都说是卖给某人了,于是我就明白了。”
又问明大人:“那您怎么能知道雷击事件是假、谋杀是真的呢?”
明大人回答:“如果是雷击死人,应该是从上到下劈击,不会裂地,就算是击毁房屋,也必定是从
大家好,我是普通话不普通的小编摩西,很高兴为大家解决各种的疑难问题,今天解决的是:哪部**的邂逅让你印象深刻?小编印象深刻的是刘德华生涯第一次拿下影帝的作品《暗战》中的邂逅,可以说是满足了观众心目中关于美丽邂逅的所有幻想,实在刻骨铭心。
《暗战》是刘德华个人魅力挥洒到极致的一部**,他扮演的大盗张彼德聪明果敢、可惜寿命将近,但也因此他决定在人生最后的岁月里全面显示自己的才华。为了给自己和父亲讨回公道,他选择了刘青云饰演的警察作为自己的对手兼伙伴,警察与匪徒之间既相互争斗又互相默契配合。整部**的节奏很快,刘德华与刘青云之间的较量更是看的人欲罢不能。而杜琪峰为了丰富男主角的人物形象,巧妙的设计男主在逃跑途中与女主角邂逅,也给整部影片添加了一条旖旎的感情线。也因为这条感情线,《暗战》的故事才更完整。**里男女主角的相遇,如同火星撞地球,正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
二人第一次相遇时,刘德华刚从案发现场逃离,那时他带着墨镜,为了躲避追捕,他将眼镜下来戴在了蒙嘉慧脸上。虽说蒙嘉慧是因为看到刘德华腰间的枪支才不敢声张,但蒙嘉慧慌乱的眼神中却透露出对身边男人中的好奇,二人就这样安静的靠在一起,像极了热恋许久的情侣。
第二次相遇情况却截然不同,蒙嘉慧通过新闻了解了刘德华的所作所为,心中对他的所作所为更加好奇,于是主动让刘德华坐到身边。这次刘德华并没有遭遇追捕,蒙却下意识地去拉刘德华的手臂,还将头靠在他肩头。当得知一切只是误以为后,刘德华得意的笑着看了看蒙嘉慧,二人随机四目相对,这一刻一切尽在不言中。两人相视无语,却都暗心互许。可惜刘德华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于是黯然在饭桌上离开了。
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中两人相遇时的背景音乐。 幽幽低沉的慢调,又带有一丝忧郁凄凉,烘托气氛的同时又暗示了人物命运走向,与画面完美的融合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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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
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
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林徽因
人间四月,那个莲开的夏季,杭州古城,一如寻常,古朴宁静,然而随着一位女婴的啼哭,微雨西湖,莲花徐徐绽放,从此,那个叫做林徽因的女子,便降落在人间。
原本以为,这座繁华骄傲的古城,不会轻易为某个人低眉含笑,可偏偏她却做了那倾城绝代的女子。也唯有她给得起杭州诗意闲淡的美丽,给得起西湖温润洁净的情怀。
林徽因,一出生就有着粉雕玉琢的容颜,灵气与聪慧,引透逼人。出生于官宦世家的她,沿袭了她家庭儒雅优秀的血统,所以此生注定拥有斐然才情与绝代容颜。
相比于张爱玲的冷傲疏离,三毛的野性孤僻,陆小曼的风情妩媚,她的人生显得太过诗意与理性。
除去与生俱来的因素,而更多的是家庭与成长环境所致。她的童年简洁而又美好,清澈的像一张白纸,不需要太多的粉饰,一笔一画都是单纯的快乐。
五岁的她,在霞光掩映的晨曦,暮色低垂的黄昏,明月皎洁的夜晚。执一卷书本,读几页词句。
也许她什么也读不懂,却因此深深爱上了书,爱上了淡淡的墨香,爱上了锦词丽句,还有书卷里那一枝莲荷的淡雅清愁。
然而,她的童年也并不是一切如意。上苍给了她一个儒雅优秀的父亲,却给了她一个平凡的母亲。
她的母亲,受的是旧式教育,且不善操持家务,这样的女子实在不能令她的父亲心动。所以,她母亲因为不受宠爱的抱怨与责怪,全部撒在小小的林徽因身上。
她开始变得多愁善感,知道看似完美和谐的生活,也暗藏许多的无奈。她既要在父亲和祖母面前做一个小才女,又要在母亲面前做一个乖女儿。这样的两面,对于她小小的内心,太过沉重。
这个看似一生平淡无忧的女子,尽管她多么渴望一份安稳,可战争年代,太多无奈。
搬家对于她来说似乎习以为常,从杭州到上海,上海到北京,后来,全家迁居天津,唯独留她在北京。
十三岁的她,看似柔弱,却从来是坚强的女子,她可以将家事打理的井井有条,可以开始给自己的父亲写信告知自己一切都好,可以照顾好自己的青春韶华。
邂逅一个人,只需片刻,爱上一个人,往往会是一生。
大多数人认为,林徽因与梁思成的相识晚于徐志摩,其实不然,由于林、梁两家属于世交,往来频繁。
梁思成十七岁那年,初次在林徽因家中相识十四岁的她,便一见钟情,她的清新动人,落落韵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相信每个少年心中都幻想过这样一个清纯女孩,渴望肩并肩行走的喜悦,渴望十指相扣的温暖。而林徽因便满足了他甚至每一个男子的幻想。
也许,林徽因初见梁思成并没有怦然心动,有的只是淡淡的喜悦与腼腆。但,梁思成这一见,却成了他一生的追求。林徽因也没有预见,十四岁遇见的梁思成会是她携手一生的伴侣。
我们似乎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像林徽因这样的女子,就应该一生一世都留在江南水乡,择一处安稳的居所,筑一帘幽梦。
可是我想每一个女子也许都要经过一些热烈的历练,使自己的美丽显露的更加成熟而惊心。
所以,她终究要与江南告别,从此开始迁徙,这种迁徙不是颠沛流离,而是顺应时代,是自我放逐。
一九二零年春天,林长民赴英国考察,林徽因跟随其父亲去伦敦读书。
伦敦,伦敦,多情的伦敦,林徽因便在那里遇见了多情的徐志摩。其实,很多人都觉得他不仅多情,还无情,更绝情。
相识林徽因时,他二十四岁,她十六岁,已婚,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他对于包办婚姻的结发妻子张幼仪,冷漠无情,淡如清水。他时时刻刻都想要爬出婚姻的那座坟墓,去追求自己心中所爱。
而林徽因就是他心目中认定的红颜,是他终其一生寻找的真爱。他迷恋上她含情明澈的双眸,风姿绰约的气质。
张幼仪为他低眉垂首,无悔生养。可他却为林徽因写下无数情真意切的诗句,甘愿做她裙裾边的一株草木,深情相随。
因为徐志摩对于张幼仪的薄情寡义,林徽因背负起了“绿茶婊”的骂名。
也许吧,她真的有错,她错在对于徐志摩俊俏的面容,儒雅的风度,诗人的气质没有做到心静如水,而是一见倾心。
不是谁太薄情,而是因为人本多情,多情之人才会种下更多的前因,可所有后果也只能自己承担。
自从那一次邂逅,他们在烟雨朦胧的伦敦,开始相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谈天论地,文字,音乐,现实,梦境,昨天,明日。太多的志同道合,太多的惺惺相惜。
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有很多人知道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康桥之恋,知道他们在康桥的的柔波里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如果没有这段相恋,也许就没有《再别康桥》,这首描写康河柔波的诗,不仅表达了徐志摩对康桥的依依不舍,更多的是无法忘却那段柔情似水的情。
林徽因和徐志摩在康桥深刻浪漫地爱了一场,爱到几乎没有办法忘记他们的相逢其实是一场美丽的错误。
可林徽因终究是一位清醒的女子。她没有办法去嫁给一个有妇之夫,更不想去伤害善良的张幼仪。对于那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她没有丝毫敌意,更多的是怜惜。
一些人,明知不该爱,还是要去爱;一些错,明知犯下会不可饶恕,却还要继续错下去。
可是,沉静如林徽因,她终究不愿自己再错下去。所以,她选择残忍的舍弃这段信誓旦旦的爱情。
她就这样不辞而别的离开了伦敦,奈何徐志摩如何痛心疾首,如何撕心裂肺,她还是扔下他走了。世人都觉得她的转身太过决绝,太过仓促。
她原本以为抽身如此之快,就可以让自己不受伤害。可是,她还是受伤了,从一段刻苦铭心的初恋仓皇出逃,甚至来不及道别,如此坚定,怎么可能做到毫发无伤呢?
可是清绝如她,即使她受伤了,她也不会歇斯底里的把伤疤揭露于众,她把自己掩饰的很好。
因为,她终究明白,快乐是所有人的快乐,悲伤是一个人的悲伤。明明深爱,却要假装轻描淡写;明明疼痛难忍,她也要深深掩藏。
有人说她是个懦弱女子,没有勇气为爱情付出更多,可是如若她不选择忍痛割爱,世人又会骂她是个横刀夺爱之人。
她深刻地知道,她和徐志摩注定没有什么好结果。所以她要在这场爱情没有山崩地裂之时,华丽的转身,让彼此都记住这短暂却甜蜜的美好。
徐志摩其实知道她离去的缘由,他知道自己的婚姻是阻碍他追求幸福的屏障。他以为只要和张幼仪离婚,让自己做一个清白的人,就可以挽回她的心。
可是他错了,林徽因就是林徽因,一旦转身,回不去了,一切都回不去了。
最终他还是如愿以偿的和张幼仪离婚了,在他看来,就算林徽因不再回头,这婚也是非离不可,他认为没有感情的结合是人间最大的悲剧,甚至是残酷的炼狱。只有放手,才是对彼此的仁慈,是对灵魂宽厚的解脱。
徐志摩就这样,将一纸无情的离婚书甩在了张幼仪面前,尽管那时候她怀有身孕,他也就一走了之,把举目无亲的她撇在波士顿。
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决绝,令后来的世人觉得,不管他如何的才华横溢,也让人不免心生怨恨与责怪。
而这一切,又是因为林徽因。因此,林徽因,一直都觉得自己愧疚于张幼仪。其实谁都没有错吧,都是命定的缘分,来的时候无法躲避,走的时候亦无法挽留。
后来,徐志摩回国到京,再次与林徽因相逢,已是自由之身的他,依旧对她念念不忘,他也自信的以为,林徽因也许会回到他的身边。
但是,他好像并不是特别了解林徽因有着一个怎样淡然隐忍的心,她再次与他四目相对时,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他也终究明白,往事如烟被吹散在风中,成了无可奈何的追忆。
也许很多男子,都不能明白,安稳比爱情,对于许多凡尘女子来说更重要 。 而也许只有梁思成,才可以给的起林徽因那份幸福的安稳。
梁思成心知肚明,她和徐志摩的微妙感情,可是他也清楚他和徐志摩都只是林徽因美丽裙边的一株草木,可是他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和林徽因有更多的相处时间,而林徽因也喜爱跟他在一起的踏实自在,尽管没有多少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平常的快乐。
促成林徽因和梁思成感情的增进,是一场车祸。得知他出车祸的消息,她变得心慌意乱。急忙敢去医院照顾他,她开始不加避讳的帮他擦拭汗水,他们从恋爱以来,从未有过的亲密,和这场车祸,让林徽因深刻的懂得,她和梁思成不能轻易别离。
其实我们都明白,选择就有得有失,选择梁思成就意味着细水长流,选择徐志摩就意味着诗情画意。可林徽因终究想要的是一份烟火幸福,所以此生注定与徐志摩擦肩。
后来林徽因与梁思成双双出国,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过着咸淡恰好、冷暖适宜的生活。而这时徐志摩开始和陆小曼有了美丽的邂逅与深刻的重逢。
婚后生活不幸的陆小曼遇上感情失意的徐志摩,同是天涯沦落人,两艘孤苦无依的舟找到了共同停靠的岸。
陆小曼与林徽因不同,虽然和她一样是京城名媛,但她风华、招摇、妩媚、叛逆。她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离婚,流掉腹中婴儿,誓死和徐志摩在一起。
一九二六年十月,徐志摩和陆小曼冲破重重阻碍,才终于修成正果。
我们都会猜想,林徽因会难过吗?会流泪吗?也许会吧,但是她知道她不能那么自私,她不能给不了徐志摩承诺,又希望他永远默默守护和挚爱自己一生。所以,她唯有祝福。纵然万般失落难过,也要藏在心里,把那杯苦酒独自下咽,不与任何人说起。
或许对于林徽因来说,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结合,可以让她更加心安理得的嫁给梁思成。从此她不用觉得愧对于徐志摩,亦可以成为他一生的知己。
也许一切都该尘埃落定,你有你的港湾,我有我的归宿。
一九二八年三月,二十四岁的林徽因嫁给了梁思成。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结为夫妻,共度漫漫人生。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回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谜一样的女子,给了谜一样的承诺,那么,梁思成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守候呵护她一生呢?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幸福。虽没有无限景秀,却也山水相宜。美满的家庭,事业的成就,我想这已足够支付她想要的生活。
在林徽因爱过的三个男子中,最爱她的不是徐志摩,也不是梁思成,而是金岳霖。那个用深情守护她一生的男子。他总是不求回报的陪伴她左右,他爱她爱的理智,爱的沉稳,也爱的深刻。
林徽因终究还是被那份执着的爱感动,她很沮丧的跟梁思成说:“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根本没有办法想象,梁思成爱她爱的那么大度,他对林徽因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愿你们永远幸福。”
听到这样的话,林徽因才顿悟过来,她怎么可以贪恋一时的新鲜而抛弃这个给了她安稳幸福的男人呢?
而当金岳霖知道梁思成说的那些话时说:“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从此他们三个人终身为友。
其实他们三个人哪个又不是真的爱她呢,徐志摩爱的缠绵热烈,梁思成爱的平和温暖,金岳霖爱的深情动人。
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真的做到了一生不变。林徽因去世后,梁思成另取了他的学生林洙。而金岳霖却因为她终身未娶。
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
一九三一年,林徽因又因肺病在山上静养,可是那一年,也是她生命里最悲痛的一年。
徐志摩为了参加她的演讲会,乘坐飞机,可是却不幸失事。林徽因和梁思成在机场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到来。
就这样她青春年少的轰轰烈烈爱过的那个男子,就这样永远的离她而去了。
有人觉得徐志摩的死,是林徽因的错,如果不去参加她的学术讲座,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也有人说,是因为陆小曼,因为陆小曼婚后骄奢的生活,让他不得不到处奔波去赚钱,也不会去乘坐便宜而又不安全的飞机。
可是,徐志摩的死,又何尝不是他命定的劫数呢。上苍给了他不可一世的才情,必定要用他最珍贵的生命来交换。都说红颜薄命,天妒英才。所以我们应当珍惜自己的平凡。
徐志摩的死对于林徽因来说无疑是莫大的痛楚,她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无数次的泪流满面。
我们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初恋都是最宽厚的,同时也是最难以忘怀的。所以也许林徽因就这样怀揣着对于徐志摩的愧疚度过了余生。
林徽因在事业上的成就或许很多人都不知晓。她为了建筑事业,和梁思成踏尽万水千山,日以继夜地钻研古建筑学术。
战争年代,她携一身病骨跟随梁思成到处奔波,尝尽风霜,从无怨言。
尽管她渴望安稳,她也照样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在疾病面前,她还是被打败了,她坚强的身躯再也支撑不起自己对于建筑事业的热爱。
一直纠缠于身的肺病在茫茫旅途中发作,然而这一病,就是四年,四年来她都卧床不起。她再也不是人间的四月天了,她的容颜日益憔悴。
可是,她却依旧放不下自己的事业,她卧床编写《中国建筑史》,她被聘为清华大学一级教授,并且参与国徽的设计。
为了设计国徽,她每日废寝忘食,极度消耗体力。以她的个性,即使是预支自己的将来,减去寿命,也在所不惜。
至于她生命最后的那几年,在建筑的成就不计其数。那几年,她仿佛停止了对往事的怀想,将所有的精力都付诸给事业,不再沉浸虚无的 情感 ,不再计较成败得失。
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其实有着比任何人都要好强的心。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这个在四月里开放的璀璨星子最终还是敌不过病痛的折磨,陨落在了她挚爱一生的人间四月天。
她的一生爱过三个男子,爱得清醒,也爱得平静 。
徐志摩为她徜徉康桥,深情等待一场旧梦可以归来。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痴心不改地守候一世。
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是梦中期待的白莲,是爱,是暖……写下这首诗歌的女子,是林徽因。
至于后人对于她的评价,是褒是贬,说她是“绿茶婊”也好,“白莲花”也罢,也许我们都应该抱着一颗宽厚的心去看待,毕竟她已化作了花丛中的蝶,带着两千多年前庄周的梦,盛开在四月的晴天里。
一个咒语施加到他头上,轮回复始,无法逃离。
提到马索克(vonSacher-Masoch),大家都知道他是bdsm中“m”这个字母的来源,他的名字,一直就是“受虐倾向”的代名词。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马索克出生在奥地利,和代表S的萨德侯爵一样,也是一位贵族。
马索克(vonSacher-Masoch)
唯一不同的是,萨德的侯爵头衔是代代世袭,无比显赫;而马索克家的贵族头衔则是自己争取的,类似于咱们普通人考了个公务员。
那么这和他成为历史上最知名的“大m”有什么关系呢?其中关系可大的很。
来自保姆的启蒙
1804年,世界上排名前三的帝国是:英国,法兰西第一帝国,以及奥地利帝国。
1815年的奥地利帝国
这一年,奥地利帝国为了扩充自己的实力,吸引优秀人才移民,颁布了数条平民可以获得贵族资格的法令。除了参加战争立下战功之外,企业主、银行家、警察等等职业,只要干得好,都有机会获得封授。
奥地利的封授头衔和德国差不多,分为下面几等:
最次的:没有贵族头衔,但是姓氏里可以加入“von”,称为贵人。
稍好一点的:骑士头衔
再好一点的:爵士
比较牛逼的:伯爵
贼牛逼的:侯爵
看看我们小马的全名(LeopoldRittervonSacher-Masoch),大家不难发现,属于最次的那一级,和萨德的“侯爵”相比差了大概十万八千里。
于是,1836年,我们的马索克就在这样一个奥地利普通公务员家庭中出生了。
众所周知,基层公务员都很忙,常常加班,因此马索克几乎是由保姆带大的。马索克的保姆是一位乌克兰农妇,在他年幼时常常给他讲各种皇帝的花边新闻。
比如波兰国王卡西米尔看起来高高在上,但其实他在自己的情妇——犹太人艾斯卡特面前卑躬屈膝,言听计从。
比如伊凡雷大帝其实最喜欢被绑在床头的柱子上,命令女仆鞭打他等等,就好像自己天天都去参观每位皇帝的私生活一样。
如果马索克的保姆不是军情七处的头号间谍,那么很显然她讲的故事是在吹牛逼,然而这些牛逼却在马索克的头脑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索克后来在自传里评价自己的保姆说,“她塑造了我的灵魂。”
路障和女战士
在马索克12岁时,1848年,奥地利帝国爆发农民起义,史称“人民之春”,奥地利帝国一度崩塌。
那一年,马索克所生活的城市首都伦贝格被攻陷,全家人不得不开始颠沛流离的生活。
在全家人收拾好行李准备开始逃亡的那个下午,12岁的马索克偷偷跑到了花园里,想去挖出自己之前埋藏的玩具。
在这里,他遇到一次改变他人生走向的邂逅。
后来他是这么描述这次邂逅的:
“一位美丽的战士向我走来,她穿着一件蓝色夹克,饰有白色毛皮和一顶红色帽子,两把手枪和一柄匕首挂在她的腰带上,她站在路障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手里拿着步枪,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命令我回家。”
我相信这次邂逅深刻地改变了马索克对于女性的看法,在他后来的作品里,他不止一次地构建了“路障上的女战士”这一形象。
马索克后来根据自己的想象创作的插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逃亡的路上,年轻马索克看到了提香的一幅画作,名为《带镜子的维纳斯》,这幅画中的女人赤裸身体,裹着毛皮。你没猜错,这些事件都是日后那部神作——《穿裘皮的维纳斯》的来源和灵感。
提香,《带镜子的维纳斯》
穿裘皮的维纳斯
农民起义被平息后,马索克回到首都念完了自己的大学。在学习和写作这两件事上,能用来形容马索克的词语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天才。
20岁时,正常人还在读大学,但是马索克已经取得了博士学位,并且留校开始任职,负责教授历史。
教授历史的他觉得工作太不饱和了,于是又抽空写了一本关于农民起义的历史记录,结果因为文采太好,出版之后直接卖爆了,获得的收入直接秒了自己在学校的死工资。
于是20岁的马索克一时风光无两,在学校里他是最年轻的老师,在文坛里他是冉冉升起的新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保持稳定,一边教书,一边写书,收入、地位都不愁,但马索克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的精力是有限的,想要在某个领域内登峰造极,就必须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因此,是继续学术生涯,还是全心投身写作,他只能二选一。
那时,马索克心中产生了一个宏大的写作计划,名为《该隐的遗产》。
在他的计划中,这部史诗杰作包含六卷,分别代表圣经人物“该隐”向世界释放的六种罪恶,包括“爱情、财产、国家、战争、工作和死亡。”
为此,20出头的马索克毅然辞去了大学里的所有职务,为了他的写作计划,开始了游历欧洲之旅。
事实上,由于这部六卷史诗太过于宏大,马索克穷其一生也只写完了其中两卷——“爱情”和“财产”,每一卷内包含六篇小说。
而“爱情”卷内最璀璨的那一篇,就是我们熟知的——《穿裘皮的维纳斯》。
它先后三次被改编为**,被罗曼·波兰斯基评价为“虽然马索克未能完成这个系列,但很难称他失败了,因为他已经写出了这个系列中最好的作品。”
马索克的女王们
按照我们现在的眼光,《穿裘皮的维纳斯》完全描写的是一个男M的故事。
**《穿裘皮的维纳斯》
小说中虚构了一个男性塞弗林,他无比迷恋女主旺达穿裘皮时的形象,自愿成为他的奴隶,愿意受她驱使,愿意受她惩罚,让她成为掌握自己生杀大权的女王。
旺达觉得有趣,便答应了塞弗林,又从心底里鄙视塞弗林这样的男人。在粗鲁地羞辱、虐待塞弗林一段时间后,旺达遇到了一位新情人,于是便像丢弃废纸一样抛弃了塞弗林。
这部小说因为极其细致的虐恋刻画和对情感的复杂描写赢得了赞誉,就这么说吧,出版之后各种蝉联奥地利畅销书榜NO1,马索克拿出版费拿的都快成土豪了。
随便截一段给大家感受一下,来自@liwa
为什么马索克能把这些细节刻画地这么好呢?因为这部小说就是他的自传体。
前面我们讲到马索克为了撰写六卷史诗《该隐的遗产》开始游历欧洲,当他走到意大利时,他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少女作家,名叫芬妮·皮斯托(FannyPistor)。
马索克马上荷尔蒙沸腾,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告诉自己,这就是他的旺达。
于是他花巨资雇佣了芬妮,让她成为自己的主人,上演了一出“我花钱命令你命令我”的套娃式SM。
马索克和芬妮在一起
马索克和芬妮签订了一个为期6个月的奴隶合同,合同里有三个主要条款:
1、芬妮需要极尽所能地羞辱他,虐待他,但是做这些事时,必须穿着裘皮
2、芬妮不可以要求马索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或者在公开场合羞辱他(人家毕竟是知名作家)
3、每天给予马索克6小时的私人写作时间(穿裘皮的维纳斯就是在这期间写成)
然而这个合同还没到6个月时,芬妮便和一位希腊籍演员——萨尔维尼好上了,萨尔维尼在得知芬妮和马索克的关系之后,还狠狠地羞辱了小马一番。
“哎哟,你看看你一个大男人,天天求着我情人把你踩在脚下,啧啧啧,可怜虫。”
这可把小马气坏了,我的旺达羞辱我可以,但并不代表是个人羞辱我都会很爽好吗?于是马索克立刻选择结束了合同,和芬妮一拍两散,所以大家看到这里可能会明白,为啥《穿裘皮的维纳斯》的结局是那样的?
因为这就是我们小马同学的亲身经历啊!
1870年,《穿裘皮的维纳斯》出版之后超级受欢迎。在广大的拥趸中,一位名叫奥罗拉·鲁梅林(AuroraRümelin)的年轻女子格外喜欢读这本书。
奥罗拉出身贫穷,在那个年代打小就没怎么被男性尊重过,所以他被马索克书中“男人必须要臣服于女人”的想法迷住了,于是她偷偷地给马索克写了一封信,谈了谈自己的想法。
没想到马索克竟然真的给她回信了,他告诉奥罗拉,“如果你愿意成为旺达,我可以让你摆脱贫穷,变得高贵。”
就这样,奥罗拉和马索克见面了,他们之间一下子碰撞出了无比绚烂的火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比幸福。于是在1873年,奥罗拉干脆改名为旺达·冯·杜纳杰,那个小说中女主的名字,而马索克也遵守约定,直接娶她为妻。
马索克和妻子的婚后生活
故事到这里,本来应该是个圆满的结局,他们今后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史密斯夫妇》中有一句台词我记忆犹新,“故事的结局之所以圆满,是因为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急转直下
1883年,结婚十年后,奥罗拉对这样的生活感到了厌倦,厌倦马索克的控制欲,厌倦马索克总是要求她穿着皮草,也厌倦马索克总是无休止地要求她羞辱、鞭打自己。
于是,奥罗拉出轨了,和马索克的一位记者朋友——阿曼德·罗森塔尔(ArmandRosenthal)
马索克知道了一切后,他们的感情间出现了巨大的裂痕,但为了孩子,他们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起。
但世事无常,1883年这年,他们之间唯一的牵绊没有了。他们的长子亚历山大在这一年死于斑疹伤寒。
这也预示着他们的婚姻走到了终点。
也许是互相折磨了太久,他们两人都没有因为离婚而感到遗憾,马索克离婚后很快和自己的女秘书走到了一起,奥罗拉也将离婚称之为解脱,她说:
“自由!10年后我终于从这段折磨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我属于我自己,我发誓,我今后再也不要穿皮草,永远不要带鞭子,也永远不想听到希腊这个词。”
性丑闻
离婚后,奥罗拉舍弃了旺达这个名字,恢复了自己的原名,并出版了自己的自传《我的忏悔》,在这本书中,她公开了自己和知名作家马索克的私生活。
她在书中说,马索克总是强迫自己穿着裘皮鞭打他,表面上自己掌控一切,但实际上马索克才是控制一切的人,如果自己不按照马索克的要求做,他就威胁会让自己和家人落魄到身无分文。
这本自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引发了关于马索克的巨大丑闻,他从一个奥地利知名作家一夜之间变成了“受虐狂”、“恋物癖”和“变态”。
他一夜之间名誉扫地,没有人再关注他文学上的成就,反而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他的私人性癖和丑闻。
这样的极速翻转给了马索克沉重的一击,1884年,马索克49岁时,他的精神状态急剧恶化,不得不进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1885年,德国心理学家理查德·冯·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vonKrafft-Ebing)出版了一本书,名为《性心理变态》(PsychopathiaSexualis),该书创造了“施虐狂”和“受虐狂”这两个术语,其中描述受虐狂的单词便直接拿了马索克的名字来命名:Masoch,简写为“M”。
当时马索克还没有离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他看到这个消息气的一口老血喷出来,立刻写了一封信要求埃宾道歉并修改。
但埃宾根本没理马索克,他认为医学界以患者的名字来命名一种新发现的病症是再常见不过的事。
而此时的马索克精神状况再度恶化,已经没有心力再去和埃宾纠缠,1905年,心力交瘁的马索克在位于曼海姆的一座死亡收容所中去世。
《该隐的遗产》史诗六卷也在仅仅完成了两卷后便成为绝唱。
旺达的诅咒
回到1860年,那年马索克24岁,当他雇佣的第一任“旺达”芬妮告诉自己,她爱上了另一个人,那个人想和芬妮一起羞辱、鞭打马索克时,马索克愤然暴起,直接终止了自己和芬妮的关系,他说,“你是我的女王,他是我的敌人,我可以被羞辱,但我的人生不可以被羞辱。”
谁能想到,马索克愤怒时说的气话,却以一种近乎荒谬的方式一语成谶。
在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被称为“一名伟大的作家”,但在他死后,他的人生却成了后世谈论的丑闻和笑话,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大的、对于他人生的羞辱。
而这样的羞辱,正是拜他的第二任“旺达”奥罗拉所赐,他逃脱了第一任,却又陷囹于第二任。这样看来,马索克的一生仿佛都被施予了一个名为“旺达”的咒语——
轮回复始,无法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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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AlisonMMoore,SexualMythsofModernity:Sadism,MasochismandHistoricalTeleology,(LexingtonBooks,2016)ISBN9781498530736
CityinUkraineTiedtoMasochismFindsLinkPainful,Sure,butSomeLikeItbyAndrewHiggins,TheNewYorkTimes,14November2014
LeopoldvonSacher-MasochknowcfRetrieved15March2020
LeopoldvonSacher-Masoch;PetroHaivoronskyi(2016)BloodyWeddinginKyiv:TwoTalesofOlha,KniahyniaofKyivanRusTranslatedbySvitlanaChоrnomoretsSydney:SovaBooksISBN9780987594372(aboutOlgaofKi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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