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里陶片上的头发是什么?就是无邪和小花去那哥洞里以后无邪受伤了涨在无邪身上的!

盗墓笔记里陶片上的头发是什么?就是无邪和小花去那哥洞里以后无邪受伤了涨在无邪身上的!,第1张

对于陶片上的头发没有过多的解释,可以理解为一种会在血液中生活的生物,不过那个头发喜欢血,会纤蔽在有血的地方快速的繁衍,生长。食物是血。无邪身上是有,但是无邪是吃了迅竖段麒麟甲了的血,头发最后被小花挖出来了。

《盗墓笔记》是2014年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一部网络季播剧,改编自南派三叔所著的同名小说,由郑保瑞和罗永昌联合导演,李易峰、唐嫣、杨洋、刘天佐、张智尧、魏巍等主演。

该剧主要围绕主人公吴邪一行人前往七星鲁王宫对抗敌对势力保护国家宝物这一故事展开,剧集采用季播剧形式,单季投资6000万,第一季拍摄12集。该剧于2015年6月12日首播,爱奇艺每周五20:00更新一集,爱奇艺会员7月3日可观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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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墓笔记中,其实无邪是一个本身就好奇心非常强的人,小哥又是一个十分神秘的人,在无邪想去了解小哥的时候。偏偏挡在他身前又太多的东西阻拦,这样他对小哥的这种的未知越来越加大了他对小哥的执念。说起无邪对小哥的执念有多深,不找到小哥身上的秘密就不会罢休。

在这部盗墓笔记的小说里面吴邪在初遇到小哥之后。他一开始一直觉得小哥是一个怪人,但在后来的经历上不断的和小哥接触,他越来越信任并且依赖小哥。在后面读文当中,可以感觉到吴邪对小哥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占有欲。就在张家想见族长的时候,吴邪的反应就能很明显地看出。在小哥和无邪后面越来越多的接触当中,吴邪对小哥的执念也是越来越深。

其实在吴邪对小哥执念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同的网友发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觉得吴邪的这个人物的性格本身就是有些轴,不仅仅只单单的对小哥的执念比较深,其实在读过了盗墓笔记这本小说里面你会发现,不仅仅是在自己三叔身体上,还有在小哥身上体现出来。并且他在小说里面对阿宁和潘子都是一样的,其实不难看出,只要是无邪他决定想做的一切都是比较执着的。

而且他有执念也不是只是因为小哥这个人,而是他现在所面临的迷局,小哥恰巧是这个迷局中破解的最关键的部分。在看过小说里面,其实不难看出吴邪他在小说中也表现出他去接张起灵,并不是因为小哥本人,而是他要给自己之前和小哥所经历的画上一个句号。

盗笔系列结束的时候之后感觉,因为小哥身上的秘密太多,吴邪的执念让他去追寻小哥的脚步,因此越陷越深。因为小哥离那么谜团最近,又因为小哥不会告诉他,所以无邪才会执念那么深。

毛晓彤剧中的男主是朱一龙饰演的吴邪,朱一龙的颜值帅气,而且他出演过很多角色,演技也被大家认可,在《知否》中他饰演的齐衡,还获得最佳男配角的提名。可以说,在众多流量小生中,朱一龙是为数不多的有颜值有演技,相信凭借朱一龙的自身的流量,这部剧也会有可观的播放量。

导语:有的时候看起来,天上的两片云总会有相遇的一天。可是人们不知道,那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永远也不会相遇。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描写邂逅的唯美散文,欢迎借鉴!

邂逅1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题记

邂逅是不经意中相遇的美丽,在彼此心中荡漾着美好的涟漪,就象花儿瞬间遇见了风,在风儿的吹拂下,花儿的芬芳在空中弥漫。邂逅既是无意,似也是缘定,说不清也道不明,往往是一举手、一投足、一瞥一笑,就隐约可知前世的缘份。邂逅是缘,相知亦是缘,深浅不一。有时也会生出莫名的惆怅与感叹:今生邂逅,未必来世相见;今生相见,未必相知;今生相知,不知来生可仍有缘?缘份如秋日的桂花,在相识相知的人之间洒下满怀的清香,在流年的岁月里浅唱成歌。

年轻的时候,在文字中邂逅席慕蓉,喜欢上了她质朴温婉的诗句,喜欢上了她飘着清香的散文,透着一份美好的情愫,感性中藏着令人回味的哲理,也有股令人魂肠愁结的淡淡的不能释怀的忧伤。至今还记得她的那句话:“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它的短暂,它美好的憧憬与阳光的气息。在那韶华岁月里,或许你也定有过那动人欣喜的邂逅吧。

与一座城邂逅,喜欢上它的古朴、内敛与幽幽的风情。第一次经过江南水城,就喜欢上它的韵味,喜欢江南青石板的怀旧,喜欢江南建筑的含蓄内敛,喜欢江南桃红柳绿的温婉,喜欢江南石桥的儒雅,喜欢江南古雅的窗棂。原本不喜欢下雨的我,因为江南雨的氤氲,而渐渐迷上了这湿了的青石板,冷了的白堤柳石桥和沾着雨乳的翠枝艳朵,不禁想起白居易“水秀山清眉远长,归来闲倚小阁窗。春风不解江南雨,笑看雨巷寻客尝。”的诗句。曾经,我们邂逅在怀旧古朴的江南水乡,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馨与美好。途中的偶遇结下的美好情谊,也许将温暖一生,也许只是路过的一段值得回忆的美丽风景。

汉朝大才子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卓家宴会上不期而遇,宴席上司马相如被邀弹一曲助兴。早闻文君芳名的司马相如,大胆地演奏了《凤求凰》,以传爱慕之情,精湛的琴艺,博得众人的好感,更使那隔帘听曲的卓文君倾倒,也自此拉开了相如与文君相恋的序幕。

然而,不是所有的邂逅都是喜悦的,有的邂逅,带着遗憾,成为入心的记忆。那一眸擦肩,惊艳了千百年的时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出身豪门,年轻美丽而又多才多艺的女子一直不想结婚,直到有一天,她在千万人的庙会中,邂逅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姑娘的心房颤动,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那份缘。

然而,拥挤的人群,无法让她走近那个男子,很快,他就从她的眼中消逝,自此不再遇见。为了见到那个男子,女孩每天执着的祈求打动了佛祖,但帮助她的条件是必须放弃现有的一切,变成一块大石头,修炼五百年。女孩无怨无悔地答应了,在修炼最后一年这石头被运进城,建成了一座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终于看见了朝思暮想的男子,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然而他什么也不知道,又一次勿勿从她眼前消失。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五百次的回眸,五百次欲诉还休的神情,回眸一盼,缘落沧桑。在风中倾听大自然的音乐,在记起与遗忘中淡然看待潮起潮落,花开花落,缘来缘去,领悟生命的残破与完美。

邂逅,没有约定,没有守侯,又似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

人生或许会有多次邂逅,但真正刻骨铭心的一定不会多。有的邂逅,只是人生途中的过客,遇见了,终是途中的一道风景。有的邂逅,却又一次揭开了心房的伤痛,原来相知的人,却终究成了陌路人。有的邂逅,入心而温暖,永存记忆深处。其实一切邂逅,悲欢取舍皆由心定。

红尘桑田,愿你有份温暖的邂逅,在转角间邂逅事业的机缘,邂逅爱情,邂逅友情,邂逅心怡的风景,然后截取一幕幕美好记忆片断,折成一艘小船,在如画的山秀水灵的心海里畅行。

邂逅的那场大雨2

停靠在路边细数着过往,有种被掏空的哀伤,狂风暴雨冲刷着迷茫和彷徨,等待着爆发的嚣张。我不需要被任何人原谅,他们比谁都清楚我的坦荡。当上帝关了所有的窗,妥协是我最后的反抗。一个人的坚强,难免有些悲凉,只要迎风破浪,就会看到希望。

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树枝在经历一场很大的沐浴,大雨冲刷着嘈杂的空气,我等待雨过之后的美丽。站在窗前,看着摇摆的树枝,桀骜不羁的花朵,甚至是勇敢的小鸟,他们似乎都没有害怕这场大雨,像是在享受。或许生活给了他们太多的尘埃,早就期待着这场大雨的洗礼。看着这些,想起了一首歌《一个人的坚强》,情不自禁的哼了起来。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唱这首歌了吧。

任凭大雨纵情的发泄,外面那颗大树,屹立不倒,苍翠依旧,真是坚强。或许跟雨比起来,大树已经有比它更强大的身躯,构不成威胁。我记得这颗大树,它从不偷懒,平日里勤奋的吸取阳光雨露,茁壮的成长,为的可能是有一天直面风雨,无所畏惧吧。想到这里,不由得对大树肃然起劲,大树尚能如此,更何况人呢。

雨声,总是最能洗礼和唤醒人的记忆,有时更是让人思绪万千。走着走着,遇见过很多人,也离别过很多人。有过多少往事,仿佛还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也许心已沉沉,相逢是苦是甜。有人说喜欢音乐的人是快乐的,总是用阳光的心态去欣赏这个世界。但是没想到,音乐也会有哀伤的曲调,唱着这些回忆,指尖滑去的光阴,纵使阳光也抵不过这哀伤吧。

有些歌唱着唱着,不知不觉间,时间早已过去了很多。一样的歌词,一样的曲调,可是物是人非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对于过去,我的记性总是很好,小时候唱过的歌,我还能一词不漏的把它唱出来。有人说这是一种能力,但是有时候却更多的显示的是硬伤,回忆越多,伤感的情绪也会越多,就连一场雨,也会思绪万千。

以前,猜想过自己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似乎来不及期待,十年就这样眨眼而过了。 有时候想想,是按了时间的快进键了吗?脑海中努力的拼凑着时光的记忆碎片,却发现,时间确实是一点点过去的,只是自己也不明白,怎么这么快。小时候总是念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那时候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是听老师说这句话很重要,叫我们要珍惜时光。后来慢慢的懂了。

刚开始,不知道朝夕相处的朋友有一天会分离。直到第一次毕业,经历了,才发现,原来,没有人能一直伴你左右。每一段感情,每一段相遇都有一个期限,或许很多人都不情愿,但是人生都有期限呢,无人能耐时间何。当你遇到一些值得自己珍惜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在来得及的时候好好珍惜,期限到了,后悔再也来不及。

以前总是很害怕朋友会离开自己,留下自己一个人面对时光。如今看来,纵使你害怕,但是也无能为力,很多的时光确实是需要自己去面对。在学校的时候,朝夕相处的日子,特别让人怀念,总是不会孤单,好朋友三五成群,总是那么热闹。时间会走,人会长大。每个人最后都会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要忙于自己的生活,不再如昔日般亲昵。这个时候有谁能不怀念,有谁能不伤悲呢,毕竟人都是害怕失去和害怕孤单的动物。

或许刚好遇上这场雨,你会为大树、花儿、小鸟担心,你担心他们能否面对这场大雨。但是等你经历多几场大雨,你就会司空见惯了,人总是这样,总是担心或者害怕第一次,因为充满未知。分别也是如此,等你习惯了,或许就没有那么害怕了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轴,每一个时间轴上都有不同的记忆,慢慢的累积,这就成了一生。人生,如此而已,就是一个个的时间片段。

雨停了,大树比下雨前更翠绿了,花儿还是那样红,小鸟抖了抖湿漉漉的羽毛。一切跟下雨前没有很大不一样,只是变得更清晰了,音乐还在继续。

遇见是一场邂逅的美丽3

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时光经究抵不过季节的轮换。一明一暗间的变换催促着春夏秋冬行色匆匆的脚步,城市的烟火照亮了来时的路,却照不到未来的希望。夜色迷离,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站在窗前泡一杯清茶,品尝这夜色的孤独,任秋风拂过,任月光倾泻而下,我拾起月光投下的留白,坐在窗前,写下岁月的感动。

岁月的流逝带走的是美好,还有伤感与无奈,人经历越多,成长会越快。时光催老了岁月,也抽离了浮躁和单纯,碧绿稚嫩的绿叶经过岁月的风霜,渐渐泛红,落下一地的金黄,随风而去。

人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正是因为这未知的未来,才有了人们猎奇的欲望,一览无余的风景并不美好,不显山不露水的景色才诱人。

曾经的邂逅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遇见,山盟海誓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平平淡淡的生活终究淹没了爱情的洪流,悄无声息,波澜不惊。生活不会永远的甜蜜,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才是人生的滋味,这滋味需慢慢品尝,有时会甜在嘴里,有时却苦在心里。

最美好的爱情是仓央嘉措笔下的见与不见,但可悲的爱情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明明距离很近,两颗心却远隔千里,明明距离很近,眼里却消失了彼此,明明距离很近,却从来无言以对,爱情渐渐消失在世俗的洪流,曾经的你风花雪月成为过眼云烟,落花流水。

一场烟雨滋润了一季花期,一分收获感动了发自肺腑的喜悦。一段情悄然而过,惊艳了一段光阴,感动了一份柔情。

月圆是画,月缺是诗。风的柔美,月的光芒构成了一幅唯美图画,感动了岁月,温暖了内心。

有些情总想挽留,但只有无奈的心酸,走过时间的葱茏,感受世间的沧桑,回首来时路,心里依然流淌一股暖流。

唯美“邂逅”4

话说本校图书馆自一一年全方位整修以来,所有都书库化整为零,全部分散到各个校区的小图书馆里了。书还是那本书,只是时过境迁,再想寻觅,怕是要多费些周折了。

北区图书馆给我的印象还是相当好的,斑驳的墙面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历史的厚重感只有在为数不多的老建筑上才能找得到。走在大厅里,可以闻到书本的味道,这里是给研究生上自习的地方,馆藏多半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科文献。把文学书库搬进了工科图书馆,如同把孔老夫子和鲁班大师关在一起,一个摇头晃脑,一个手脚不停,似乎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可自从中区图书馆的文学书库搬到这里之后,一向少有人问津的北区图书馆顿时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不得不说图书馆是个好地方,在精神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许会有一个唯美的“邂逅”。

我穿堂过室,爬高上低,寻宝一般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文科书库。正当我激动的踏进书库时,不经意间向左瞥了一眼,看到的景象让我心中不禁发出“咯噔”一声,本已加速的心跳又攀新高,一度出现面色绯红,双颊发热的可怕现象。

一位有点小清新的小姑娘正在第一排的书架旁看书,她个头与我差不太多,侧面看起来很娴静,**的中短发,乖巧的收敛于脖颈,额前整齐的刘海,柳叶弯眉,鼻梁高挺,白白净净的,上身是深色格子衬衣,下身穿着紧身牛仔裤,外套搭在臂弯里,身姿曼妙,举止优雅,目不转睛地看着手里的书。

原来女孩子认真读书的样子真的很美。也许是心动了吧,对感情一向反应迟钝的心居然也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大概十多分钟之后,我拿着随便找来的两本书莫名其妙的走进了另一间书库,又是不经意间一瞥,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书的不正是她么?金色的光芒温柔的洒在身上,专注的倩影与夕阳的余晖融为一体,竟是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目睹这一切的我终于方寸大乱,脖颈抽筋,腿脚灌铅,跌跌撞撞的在书架之间奔来逃去,很是狼狈,最后还是别扭地站在了门口的武侠小说书架旁。  她还在看书,我则胡乱的翻看旁边书架上莫言的作品。看到一本《酒国》,觉得名字很有意思,我知道川端康成的《雪国》,难道它们有什么关系么?管它呢。又看到一本张小娴的《情人无泪》,很是喜欢。我有个习惯,看到喜欢的书就会用手机拍下来,等有空就在网上查找,可是手机玩不转,拍照声音不会调,“咔”的一声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当时也没有在意。正当我掏出手机打算拍照,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窜进脑海——我可以把她的影子拍下来呀!

强压下要从嗓子眼跳出的心,偷偷的把手机转了方向,将镜头对准正在窗边读书的小姑娘,却迟迟没有按下快门,而是傻傻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最后,我放弃了拍照的打算,莫名的酸楚渐渐涌上心头,我害怕以后每天温习这样一个令我着迷的倩影,以至于有一天对她习以为常,人世间最让人心痛的是突然有一天,对那个曾经让自己信誓旦旦要用一生守护的人再也找不到心动的感觉……  天生的孤僻让我拙于言辞,与他人缺乏交流,内心一直处于一种近乎痴傻的纯真,昔日的真爱早已功成名就,我还抱着那个天真的梦想,傻傻地等待爱情。我无法因为爱情而去恨任何人,正如我相信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一样。我也无法与拒绝我的人做朋友,那是一种折磨,“从此不到钱塘路,怕见鸳鸯做对飞”,分开以后,宁可永不相见。

现在,我不敢去表白,没有表白就没有拒绝,没有拒绝就可以继续做朋友。唯一的一次表白早已被岁月尘封,湮没在回忆里。时间久了,眼里看到的美女都是陌生人,习惯了陌生的一切,心动的感觉太遥远,遥远如同回忆里的她。  至今我还不理解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如果爱情真的可以超脱肉体而与灵魂共存,恐怕得好几世的修为才行呀。我是俗人,灵魂与爱情的关系太复杂,最多达到刻骨铭心的境界,能做的就是努力维持那份初见时的心动。突如其来的小清新美女和梦境差不多,我们前世有缘么,今生有缘么?柏拉图是谁?我和他不熟啊。  她似乎要走了,我拿着手机为张小娴的《情人无泪》拍照,“咔”的一声快门,她正好转过身,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很优雅的走了出去,留下一个脖颈抽筋,面色绯红的我……

鸡冠蛇只是鹦鹉学舌,而且只会学习简单的声音。

在蛇沼鬼城的时候鸡冠蛇在学习(小三爷)这三个字,无邪就被引入了鸡冠蛇的蛇洞了。这种说话的设定是作者虚构的,但是鸡冠蛇这种生物却是实际存在的。

异常迅猛,奇毒无比,可直立上身,发出怪声,叫声如母鸡“咯咯咯”,会腾空飞行,长一米多。是一种无脚且头顶带红冠的蛇。一般百姓认为,鸡冠蛇是成精了,不能打,谁打它,谁就会碰到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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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迅猛,奇毒无比,可直立上身,发出怪声,叫声如母鸡“咯咯咯”,会腾空飞行,长一米多。是一种无脚且头顶带红冠的蛇。一般百姓认为,鸡冠蛇是成精了,不能打,谁打它,谁就会碰到霉运。

据说有些会主动攻击人,有些则不会。攻击时鸡冠状物便由红变紫。一旦人惹它之后它就会跳起来比人高,没它高就死定了,如果你比它高它自己就会逃,不会伤人。千万不要跑直线要拐着弯跑。(适用所有蛇类)

听过它会喷毒雾许多人误以为是烟,传说它的毒无解 知道“鸡冠蛇”习性的朋友自然不会鲁莽捉蛇,唯恐躲避不及的。

意思:人生如果都像初次相遇那般相处该多美好,那样就不会有现在的离别相思凄凉之苦了。

此句节选自纳兰性德的《木兰词·拟古决绝词柬友》。

原文: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译文:

与意中人相处应当总像刚刚相识的时候,是那样地甜蜜,那样地温馨,那样地深情和快乐。但你我本应当相亲相爱,却为何成了今日的相离相弃?如今轻易地变了心,你却反而说情人间就是容易变心的。

我与你就像唐明皇与杨玉环那样,在长生殿起过生死不相离的誓言,却又最终作决绝之别,即使如此,也不生怨。但你又怎比得上当年的唐明皇呢,他总还是与杨玉环有过比翼鸟、连理枝的誓愿。

扩展资料

《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是清代词人纳兰性德的作品。

此词描写了一个为情所伤的女子和伤害她的男子坚决分手的情景,借用班婕妤被弃以及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的典故,通过“秋扇”、“骊山语”、“雨霖铃”、“比翼连枝”这些意象,营造了一种幽怨、凄楚、悲凉的意境,抒写了女子被男子抛弃的幽怨之情。

词题说这是一首拟古之作,其所拟之《决绝词》本是古诗中的一种,是以女子的口吻控诉男子的薄情,从而表态与之决绝。如古辞《白头吟》、唐元稹《古决绝词三首》等。纳兰性德的这首拟作是借用汉唐典故而抒发“闺怨”之情。

用“决绝”这个标题,很可能就是写与初恋情人的绝交这样一个场景的。这首词确实也是模拟被抛弃的女性的口吻来写的。

第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是整首词里最平淡又是感情最强烈的一句,一段感情,如果在人的心里分量足够重的话,那么无论他以后经历了哪些变故,初见的一刹那,永远是清晰难以忘怀的。而这个初见,词情一下子就拽回到初恋的美好记忆中去了。

“何事秋风悲画扇”一句用汉朝班婕妤被弃的典故。扇子是夏天用来趋走炎热,到了秋天就没人理睬了,古典诗词多用扇子的来比喻被冷落的女性。这里是说本应当相亲相爱,但却成了相离相弃。又将词情从美好的回忆一下子拽到了残酷的现实当中。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二句:因为此词是模拟女性的口吻写的,所以从这两句写出了主人公深深地自责与悔恨。纳兰不是一个负心汉,只是当时十多岁的少年还没主宰自己的命运。其实像李隆基这样的大唐皇帝都保不住心爱的恋人,更何况是纳兰。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二句用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爱情典故。七夕的时候,唐杨二人在华清宫里山盟海誓。山盟海誓言犹在,马嵬坡事变一爆发,杨贵妃就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据说后来唐明皇从四川回长安的路上,在栈道上听到雨中的铃声,又勾起了他对杨贵妃的思恋,就写了著名的曲子《雨霖铃》。这里借用此典说即使是最后作决绝之别,也不生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二句化用唐李商隐《马嵬》诗句,承接前二句句意,从另一面说明主人公情感之坚贞。

全词以一个女子的口吻,抒写了被丈夫抛弃的幽怨之情。词情哀怨凄婉,屈曲缠绵。“秋风悲画扇”即是悲叹自己遭弃的命运,“骊山”之语暗指原来浓情蜜意的时刻,“夜雨霖铃”写像唐玄宗和杨贵妃那样的亲密爱人也最终肠断马嵬坡,“比翼连枝”出自《长恨歌》诗句,写曾经的爱情誓言已成为遥远的过去。

而这“闺怨”的背后,似乎更有着深层的痛楚,“闺怨”只是一种假托。故有人认为此篇别有隐情,词人是用男女间的爱情为喻,说明与朋友也应该始终如一,生死不渝。

参考资料:

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

无邪就是没有邪念啊!!

例如说爱情无邪就是指两个人在一起,不会老想着占她的便宜,不要老想这亲亲或者。。。。不要老想着那种东西,

或者不要把爱情当成商场,不要想着从他身上花钱得到自己想买的东西。

无邪的爱情的真谛?

那应该是指:只因相爱而在一起,不是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一起吧!!单纯是因为爱!!!!

可是无邪的爱情又有谁做到呢?

人踏进社会就被这个社会慢慢的污染,使人们无法相信社会,无法再拥有过去的单纯的心,很多很多的事即使自己不愿意,也得去做,例如为了利益连爱情也可以出卖,这就是社会!!

“它”就是汪藏海的灵魂

文锦笔记里面记载,84年7月21日,第一次进海底墓,只有吴三省一人,出土婴儿棺

1 婴儿棺里有什么?

出土的婴儿棺里面有一个婴儿的身体,但没有灵魂。齐羽这个人物非常重要,毋庸置疑他就是那第十一个人(三叔本人也说过这个线索很重要的),无邪有着跟他一样的面孔,这是为什么照片中没有他,他是那个照相的人,如果有他,无邪早就会发现一个人跟他长的一样。但这是怎么回事呢。。。三叔自己是是知道的,因为是他独自一个人出土的婴儿棺,他收留了这个婴儿。那这个婴儿是怎么得救的呢,肯定齐羽是探险队阴谋队的一员(可以肯定探险队的力量绝对不是一股,而是好几拨人不同势力代表着不同团体的利益组成的);这个婴儿肯定是得到了齐羽的灵魂,从而变成了齐羽的模样。而齐羽肯定是跟着三叔下过海,也是那黑暗中的第三人,肯定是最早接触到变故,第一个承载汪藏海灵魂的人(也就是“它”),三叔最开始是不知道的,他领回家去养的原因肯定是发现这个婴儿可以保护他的特性,这是为什么最后就他一个人出来,其余的人不知道去向,他出来的途径肯定跟别人不同。其实考古队里面的人应该都知道无邪是三叔从海底抱出来的,只是不知道无邪的灵魂与众不同,但是考古队的人肯定没有人多事去专门告诉无邪这个事实,三叔更是要严加保密这个事实,要不然无邪还怎么“做人”啊。这是为什么三叔一直害怕无邪参与到这其中来,一直想把无邪从这浑水出撵出去。考古队的人都是知道无邪是三叔从海底抱出来的。证据就是文锦的口信带给两个人,其中之一就是无邪!!她咋知道无邪呢?还有就是顶住卓玛邮寄的收件人明明白白就是无邪。我觉得是文锦可能somehow发现自己顶不住了,她可能顶不住的原因是发现了更多的秘密,也可能最后发现了无邪灵魂的秘密(可能她终于想明白了怎么回事,毕竟她是看到过终极的人之一),就是那个“它”,那个要重生的它,所以才召唤无邪,让无邪彻底的去趟这个浑水,来拯救自己,或者拯救一个更大的概念。三叔在这场混战中的角色也许比我们目前看到的更复杂一些,为什么呢,他肯定是看到无邪长大以后跟齐羽长的是一样的,就知道这事情比他想的要复杂,所以他对无邪是防范加保护的,他肯定不知道无邪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要怎样的,所以他也要去寻找答案,还有可以肯定的是三叔跟文锦肯定不是一个团体的,文锦跟起灵很可能是一个团体的,霍玲和齐羽肯定是一个团体的。还有一个细节是,看“无邪”录像带的时候,三叔是不在场的,三叔目前还不知道无邪看了“无邪”的录像带,作者安排这样是有意的,三叔不能在场,因为三叔知道无邪长的跟齐羽是一模一样的,他一直要对无邪隐瞒这个秘密;只是三叔也不知道为什么无邪跟齐羽张的一模一样。

2 婴儿是谁?

这婴儿是谁?是西王母的后代。就是汪藏海要变成的人,是汪藏海去了鬼城找来的重生的肉身,也是十二手大胖女人肚子里面的孩子,这个十二手女人是汪藏海去鬼城捉来的,是他研究出来他要重生的手段。(我前一篇帖子里面说明了汪藏海去了西王母宫仍旧无法重生的原因---因为他不属于西王母的皇族)十二手女人是西王母的人证据很明显,就是天宫里面九龙抬尸棺里面就是一个十二手男尸,而经过版上的反复推理,东夏皇族是西王母的后代或者宗族基本上已成定论。好,再回到这个婴儿身上,汪藏海做了件什么事情呢?他做了件坏事,他把这个怀孕的胖女人从鬼城带出来,为的是她肚子里面的孩子,他谋杀了这个女人,把她肚子里面的孩子放在婴儿棺里面,为了防止婴儿回去,在女人的肚子里面放了一只旱Bo(大家还记得那个制造干旱的白毛旱bo吧)厉鬼。这汪藏海的确不简单,书里面提到他的墓里面可能还有一个珍禽异兽屋,应该都是他捉来的各种鬼怪。他的墓不是一个普通的需要被保护的墓,他的墓是一个有特殊目的的墓,他做了很多墓葬中反其道而行之的事情,因为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将来如何重生,这也是为什么无邪进入海底墓的时候发觉墓主人根本不想要他们的命的原因。相反,这墓主人其实是希望有缘人来解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也看到他所看到的,从而帮助他回到人世。

3 再说关键人物---齐羽!

齐羽---这个人物是那第十一个人还有人有疑问吗?呵呵。作者三叔说了,这第十一人关键的很那。的确。看前面1中我所说的论点“无邪从齐羽那里继承了它---就是汪的灵魂”在那个转换的一瞬间,无邪还继承了齐羽的部分记忆。秦岭中他做梦梦到海底的那些情节建议大家多读几遍,学问很多。首先梦中显示,齐羽被人或者自主的关在了棺材里面,而且跟大伙是不在一起的,我觉得这一情节昭示了齐羽到无邪的跳转,也就是说齐羽是在躺到这个棺材里面才把这部分记忆转嫁到无邪身上的,而无邪那个时候肯定还是躺在棺材里面的那个婴儿,齐羽躺的棺材肯定是有问题的,正是这一躺(我们不知道他是怎么躺进去的),得以让汪藏海的灵魂得以保存到他身上。汪藏海的灵魂要最终附着的是那个婴儿,而不是齐羽,齐羽可能是误闯进了他的棺材得到“它”---就是汪藏海的灵魂,汪藏海需要那个婴儿,而不是齐羽,所以它被释放以后马上就转接到旁边的婴儿棺里面的婴儿身上。请注意,齐羽这个人是不可少的,因为婴儿不会自己打开齐羽躺的棺材(我们暂且以为里面“保存”着汪藏海的灵魂,这个“它”)。

4 汪藏海的曲线重生和“终极”内容!

大家这个时候已经无比清楚汪藏海的路线了,被掳去改造天宫发现秘密,受皇帝之托(文锦笔记中显示他去塔穆托是受皇帝之托的)当然也是自己的私心进而必须要去西王母宫拜访,他以为去了那里一切都可以解决了,窥得了终极的人么。可是他去了鬼城以后发现自己错了,还是解决不了;但他发现了更多的秘密和学会了更多的妖术。他发现他需要掌握控制并保存灵魂的技巧才能重生,他发现要有重生的能力必须拥有西王母宗族之身;他还在鬼城学会了控制“养殖”尸鳖技巧,还有制作丹药技巧,当然在鬼城他形成了一个怎样得到西王母宗族之身的计划。这是为什么汪藏海在去了鬼城以后还能心安理得的死去,还给自己海葬了,因为在鬼城他无法直接重生,他需要一个西王母族的身体,他不是西王母的人,而成为她的人,他自己自主是无法做的的,所以他想的一系列方法,所以他抓了极为重要的十二只手胖女人回来(她的唯一出现的同类十二只手万奴王可是被九龙抬尸葬着呢,你说她厉害不厉害,她究竟是谁因该很明显了,西王母的嫡亲后代)所以他不能杀盗墓贼,他需要他们。西王母还是能限制像汪藏海的这种“行径”,即使他汪藏海捉走了十二手牛女人,得到她肚子里面婴儿真身,他汪藏海还是要受限制,那就是这真身需要到西王老窝---鬼城走一趟,来进行最后一道仪式/程序/诅咒/步骤。而这种仪式需要鬼玺来启动的。我只是同意这个仪式的确是最后一步,但我认为这最后一步很可能就是由西王母本人来施加的一种程序或者诅咒,以至于“它”可以灵魂和身体合一,得到重生。如果汪藏海本人出面,西王母肯定不会去做,因为重生秘密只是西王母皇族之内的事情,所以汪藏海聪明的找了西王母自己的后代并在她怀孕的时候谋杀了她(书中有)。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养尸棺里被汪藏海从鬼城捉来的十二手女人和十二手万奴王其实应该是兄妹,同属西王母后代汪藏海这个“它”得到了西王母后代的身体,最后一步就是到鬼城里面去了,他这一步很聪明,因为得到婴儿身体,婴儿长大,西王母不会不认自己的后代的。西王母被后代召唤,可能下面也要现身,阿宁的死是大大的相关的,很可能西王母也要复活或者说现出真身而不是以灵魂的方式存在着;在此,我认为:她从来就没有死过,灵魂永在;其实汪藏海也是到了鬼城以后才学会的如何保存灵魂的方法,万物的终极,就是灵魂,只有灵魂可以被称得上终极,而只有西王母才知道此术,汪藏海铜门后看到了终极,才必须去鬼城去寻找进一步的跟灵魂相关的法术,西王母的复活原因就是后代的召唤,无邪已经进去了鬼城,这召唤已经非常强大了,无邪就是西王母的后代---那个婴儿长成的----无邪就是背附着它,汪藏海的阴谋和灵魂。

说到这里,理解鸡冠蛇不伤无邪只是跟他对望(最近章节)是不是就好理解了呢。再来理解录像带里面其实是吃过丹药的齐羽在爬是不是就容易的多了呢。齐羽得到汪藏海的灵魂,很可能也是汪藏海把自己的灵魂保存在了其中一个丹药里面,这样就能接上了。关于海底丹药,虽然作者三叔实体书里面删去了,我认为三叔填坑的时候还是会用的。我之前类似的说过。因为这个丹药事件可以用来解释很多东西,填 很多的坑。比如,不同丹丸不同效果。比如齐羽吃的丹丸肯定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个录像带中的人物就是齐羽,那个丹丸很可能是跟重生秘密最相关的一个, 因为他变成的软体动物跟万奴王是一个德行的。。。。而且有的丹丸里面还可以锁住灵魂,吃掉灵魂的那个可能就是被它附体的那个,齐羽很可能吃的是这一种。吃掉丹丸保持容颜也是一个可能。大家还记得在盗墓二中提到“似乎所有和东夏国打交道的人,都说在东夏国见不到老人,所有的人都非常年轻”,这肯定是西王母留下来的诀窍,后来汪藏海去了鬼城以后学到了,而东夏肯定是西王母后裔请大家注意,保持容颜的人目前有两个,一个是瓶子,一个是霍玲。所以虽然三叔删掉了吃丹丸的情节,用吃到了类似丹丸的原因来解释他们两个同时具有这样的驻颜能力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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