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的青春曾被哪部电视剧所感动,我绝对会说《金粉世家》。如果还有第二,那一定是《大明宫词》,有太多人把最美的样子留在了这里。
他,金燕西,享尽父母宠爱的金七爷,活脱一个贾宝玉,口头禅是“我说过的话什么时候变过?”,对下人友好,向往一切与自由有关的东西。
他从不在乎阶级,因为他已站在阶级的顶端。
她,冷清秋,那时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学生,才华横溢,十几岁的年纪,初露峥嵘的新式思想,依然对未来充满希望。还有不可或缺的一点,就是她的美,“雪白的皮肤,俏丽的鼻子”,沉静从容,默然孤寂。
那晚,漫天飘着书卷,他的车经过,她小心翼翼地捡起地上的每一张纸,像拾起秋天里的每一片枫叶,回眸的一瞬间,他突然就痴了,怔怔停在那里,等到回头,她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
这样的一个女子,像吹进他浮华堂皇生命里的一丝清风,在头脑没来得及思考之前,就不可自控的向之飞奔而去了。
他费尽心思的找寻一切她的影子,竟真的在花店见到了她,她低头看百合花时,娇憨浅笑,温柔无限,她面对他时,又不卑不亢,漠然冷静。
那天,他冒着大雨一路追过去,在看到“冷宅”的那一刻,开心到歇斯底里,那是他人生中最单纯得意的时刻吧,爱情也似一场倾盆大雨,即使全身湿透也满心欢喜。
冷清秋的名字,和《雨铃霖》搭配得完美无缺,而那一年,我也刚好喜欢柳永。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清清冷冷,明净里带着一股风骨。董洁演得清秋温婉素净,美得不动声色。
秀珠也美,另一种姿态的美。美得娇生惯养,又很坦然。
时隔多年,偶然翻到一篇评论,在讨论到底金燕西到底爱不爱冷清秋。吃惊的是,多数人选择的是,他不爱她,他只是喜欢新鲜感,他追求她的方式只是一切用钱可以换来的方式。
是真爱么?也许只是仰慕对方身上的未知世界。因为天差地别成就的爱情终究也被现实所打败,激情退却后随风飘零,可能她要的只不过一杯温水,而不是燕西这杯烈酒。
可是,难道不是美好的爱情么?他为她,找遍了整座城,买下她家隔壁的房子,种满她最爱的百合花,到她的仁德女中当老师,亲近她的家人,赶走潜在的情敌,收买她的朋友们。在这追逐的过程中,他也成长了。从随心所欲送人一堆上好布料,到百般谋划只为送她一双好鞋。他的眼睛始终炽热的注视着她的一切,她的样子,她的背影,她窗口的灯光,她的每一次低眉浅笑。我宁愿相信,是因为爱,所以喜欢一切可以跟她产生关系的事物。
那时,我还买了原版书,才发现改动较大,才发现书里的文字并不是我喜欢的风格。可我依然喜欢这部剧,像喜欢里面纯真的八妹,喜欢柔弱又善良的小怜。
不管是豪门还是寒门,你不能指望一个爱意正浓的男人,你要指望自己的价值。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风。
风起后,我分明看到躺在一片向日葵花海中的他们,看到学校里燕西张开双臂降下的条幅,看到他们婚后的第一个新年一起看烟花,看到他们第一次吵架,以及,看到那一场大火,看到他失魂落魄的跪地呼喊她的名字,看到他抱起她留下的物件,看到最后在车站的擦肩而过。
犹记得清秋那句:“我们是不一样的人,就像我家的葡萄藤开不出百合花一样。”燕西听了,硬是在葡萄藤上绑满了百合花。
打开屋门的一刹那,一道白光照耀着她的脸颊,那是葡萄架下无数朵随风摇曳的百合,他转过转角出现在她的面前,他们急促地走近,在花架下紧紧拥抱在一起。那一刻,我相信他们是幸福的。
因为爱,葡萄藤上也可以开出百合花。这句话秒杀了多少偶像剧的玛丽苏台词。多年以后,悲哀的是,人们说,那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钱。
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
南来北往的滚滚车轮之下,碾碎的是他们天长地久的幻梦。他们冲破了门第的藩篱,越过了性格的鸿沟,打碎了千万般不可能,却终于止步在了宿命的绝境。
从简单的校裙到高贵的旗袍,再到素雅的黑纱,冷清秋始终独守着一滴没有流出的泪。
她小心翼翼地在大家庭里过着自己的生活,却不能够阻止风云变幻、大厦倾颓。
“然齐大非偶,古有明训,秋幼习是言,而长乃昧于是义,是秋之有今日,秋自取之。”读罢清秋的辞别信,忽生感叹。说来最后,她还是觉得她出身寒门,高攀不上他。
一场欢爱,如花似锦,终于消于无痕,形迹不存。不一样的人是不会在一起的,却成了永恒的谶语。
这场爱,终还是开始于一个回眸,结束于一次虚妄的对望。
可眼神之中,又怎能写尽过程的悲喜,一切的一切,不过是繁华过后的一场剥离,或升华,或淡出。
她也慢慢地沉默下去,像一首残诗。
他让她降落了,但还是没有抓住她。
西郊芳草年年绿,多少游人似去年?
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你是我一生最美的邂逅。我们见多了千篇一律的英雄救美,一见钟情,但让我们觉得最美好的相遇其实也不外乎只有那么几个,但这些也在结局带上了几分凄美和悲怆。
大明宫词——太平、薛绍
曾经一度觉得,世间最美好的相遇应该属于周迅的小太平和薛绍,上元夜的长安,昆仑奴面具下那张英俊温暖的脸,让太平一生迷恋,永生难忘的薛绍。
这一场景后来被无数电视剧争相模仿,却再也没有美过太平和薛绍。太平说: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刚毅面颊上徐徐绽放的柔和笑容。
太平的爱太过炙热,薛绍对结发妻子慧娘的爱也同样过于炙热,但好在薛绍最后被太平的爱征服,临死之前曾告诉太平,我已经爱上了你。
金粉世家——燕西、清秋
这么多年我看过很多电视剧,除却太平和薛绍的相遇,燕西和清秋的一件钟情也是我最喜欢的,那个百合花一样的女子,那场花店的初次相见,金家七少年的冒雨相追,清秋手捧百合的清丽模样,无一不是最美的风景,多年以后,也还是会为燕西的痴迷模样而心动。
为了再次见到清秋,燕西找遍整个北京城,为了爱,他搬到她的隔壁,院子里摆满百合花,为了爱,他屈尊去做她的老师,为了爱,他想尽了一切办法。
清秋和燕西的爱情曾让无数人艳羡,比之太平和薛绍的婚姻,他们最起码真真实实的爱过一场,但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
仙剑奇侠传——灵儿、逍遥
仙灵岛上并不是逍遥和灵儿的初次邂逅,却是真正意义上的初见,池中沐浴的少女,无意间偷窥到的青葱少年,那是他们最美的年纪,也是最美的相遇。
漫天桃花飞扬,比之更为漂亮夺目的却是灵儿再见逍遥的喜悦和笑容,石头开花,树上袋子里灵儿十年来虔诚的愿望,都见证这个姑娘十年来的喜欢。
只是,从相遇相识相爱到喜结连理,一切斗不过是宿命,灵儿的死也是宿命。
无敌县令——凝香、铁生
为什么会提起这一对呢,是因为凝香的出场很惊艳,白绸飘飞,白衣飘飘,是我小时候第一次觉得古装女子在空中飞来飞去时很美。
美女救英雄,英雄救美女,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发生一些故事。天真无邪,不谙世事的凝香已然让铁生记挂在心中了,两人相遇太美,凝香和铁生的爱情也是最完美的爱情。
爱到心破碎,也别去怪谁,只因相遇太美,就算流干泪伤到底心成灰也无所谓。
水越喝越凉,酒越饮越暖。一杯尚果桑葚酒,暖一城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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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金粉世家》相对于原著在人物设定、故事结构等方面都作了不同程度的更改。电视剧中的金燕西得到了美化,一改原著中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渣男形象,成为了一个专情的富家公子,加之陈坤年轻时铁打的颜值,风度翩翩,演技炸裂,每个眼神中都是故事。董洁也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额头不时冒出星星点点的痘儿,婴儿肥的脸庞,眼里含着一汪寂静的水,莫不是清秋最好的诠释?董洁不需要刻意演绎清纯,因为她就是清纯。除此之外,其他演员的选择也都是恰到好处。
剧中演员的服饰堪称一绝,人靠衣装,从服饰上便反映出角色的社会地位,文化背景。清秋素丽脱俗的学生装,燕西松松垮垮的西装,白秀珠从不穿过隔日的洋装……每一套衣服都与人物的身份、性格完美契合。电视剧的拍摄也好,对于金公馆的富丽堂皇采用俯拍的手法,将奢华大气展示的淋漓尽致。
2018年夏天《金粉世家》重播,掀起一股浓烈的回忆杀,距2003年首播,已过去十五年,属于那个时代的青年人已到中年,少男少女多已成家。初看不懂剧中意,再温已是剧中人,或许很多人会感同身受。四月,导演李大卫因病去世,他微博下的评论至今仍持续不断地被更新着,原来有这么多人和我一样,爱着这个故事,爱着剧中人。
电视剧以金老爷失势,金府上下瞬间慌乱开始。偌大的金府不过是表面的祥和,四个儿子仰仗着父辈的权势、经济过着奢靡的生活,维持着外表的光鲜,实则毫无能力。家里的摇钱树面临失势的边缘时,整个家庭乱作一团。此时,白雄起落井下石,这些都为最后金家败落埋下伏笔。好在金老爷官复原职,金家重回往日生活,他的儿子们也继续肆意挥霍,至此“金白”明争暗斗开始,最后金老爷也没斗过小人。电视剧好似画了一个圈,由落到起再到落,结束,耐人寻味的故事就发生在画圈的途中。
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初见是美好的,风吹乱了她怀中的宣纸,他被她的回眸勾了神。见惯了富家**、富家太太的他,被她一身素丽的学生装扮,俊俏的脸庞和两条左右摇摆的长辫子吸住了。至此,这个清丽的女子便注入了他的心,初见之缘,他便认定她就是他要找的人。他找遍整座北京城,拿着她的背影照片出神,他说她是仙女儿,说此话时他嘴角上扬,眼睛里满是爱意。看起来他未免有些好笑,但又让人感动。这便是初见。
再见是在一家花店,他只不过是闲逛,却收来意外之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她抱着百合花等待付款,她向前微倾头嗅百合花香嘴角绽出微微笑意,阳光被百合花瓣染成白色,反射在她的脸上,他一眼望到她,在光的朦朦胧胧中她的侧颜是那么美好,如此清秀的轮廓,如此动人的画面,他呆住了。她离开,他夺门而出,慌乱中撞到了花架,随手洒出的银元漫天飞舞。大雨倾盆而下,他奋力奔跑,生怕再一次错失她。知道她的住址后,他已全身湿透,但是他笑了。
至此,他便开始慢慢接近她。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成了他最认真的心结,朝夕相处,无微不至的关怀,他终于使这座冰山开始消融,她对他也渐渐产生好感。深夜她掀起闺阁窗帘只为偷瞄一眼他,他坐在藤椅上假装用工实则偷看着她。她动了心,但她不敢尝试这种跨越巨大阶级差异的爱情,就像葡萄藤上长不出百合花。他将百合花缠在每棵葡萄藤上,只为证明:只要相爱,不一样的人也能在一起。炽热忘我的爱情,使得在他们之间阻隔的门第、情敌都失去效力,他用行动给了她信任,使她坚信他就是他一生的托付。
故事在烂漫热情的《暗香》中开始,在凄凉悲伤的《让她降落》中结束。
人生若只如初见,恋爱与婚姻终究是不一样的,就像他所说,周围的环境变了。他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没有责任感,不愿被约束,大手大脚的生活方式,重于情面性格已经根深蒂固,婚后他依然喜欢交际。她看不惯他花钱大手大脚的性格,她对他的夜不归宿产生误解。她是接受过新思想的女性,与家里其他女眷终日打牌、谈八卦的生活格格不入,在金府她没有可以聊天的人。他终日在外,她越来越孤寂,抑郁,越来越爱猜疑,对他产生的误解越来越深。加之,大少奶奶的两面三刀,冷嘲热讽;三少奶奶的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处处刁难;下人们的闲言碎语,她无处倾诉。金家封建、严格的家规,使她终日囚禁在金府中,越来越压抑。她融不进去,像个外人,百合花即使爬满葡萄藤,也不能与之融为一体。
而他,责任感不强,听信王玉芬的谗言,对她产生误解,终日在外,对她渐渐冷落。她本胸无城府,却被说成城府颇深,她只独自委屈却不去辩解。他又过于爱面子,为了证明自己婚后仍然是不被约束的自由身,仍然我行我素。彼此之间缺乏沟通以至于不了解对方,双方性格弱点被无限扩大的表现给彼此,误会越来越深,感情越来越僵,以至于忘记了彼此深爱着对方,走向了崩溃的边缘。他摔碎了她心爱的百合花。
金燕西从没答应过要和白秀珠去德国,王玉芬的以讹传讹,让清秋对金燕西冷了心。最后那句“你浑身上下哪一件不是金家的?”使清秋对燕西彻底心死了。金燕西还是那个深爱清秋的人,但是他却再也没有了,当初偶然看到她鞋子旧了便想方设法给她送鞋子的细心与耐心。
她搬去了阁楼,表面安之若素,实际心里孤寂。她不停的回忆两个人之间的点滴,当初的自己一定没有想到爱情会被经营到如此荒凉的田地。一场大火彻底将两个人烧散了,彻底失去她时候他才真切意识到自己有多爱她,她是多么重要。他说,为什么她走了他就把她的好全想起来了呢。他说,他从来没有变过,对,他很爱她。但是,彼此不适合与彼此结婚,出现问题双方没有去解决问题,一个选择逃避,一个选择忍气吞声压抑自己。
金燕西是爱清秋的,为了追上清秋的车子在大雨中狂奔;为了挽回清秋终日闭门作诗证明自己;结婚之后他不再看白秀珠的信,每一次社交都会尽力顾及清秋的感觉,他为她改变了很多,但是他又过于爱面子。相比,在婚姻中清秋改变的太少,清高让她收获了爱情,但这份清高也是使婚姻破裂的关键原因。常想,如果清秋嫁给了欧阳于坚,可能会是另一种结局,因为两个人有相同的家庭背景,共同语言,共同价值观。这也应证了,婚姻中喜欢和合适同等重要。如果再给清秋一次选择的机会,让她知道,金府不单单只有四、五、六**那种思想解放,为人和气,知书达理的人,还有沉重封建的家规,繁琐严苛的教条,王玉芬这种的市井小民, 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吴佩芳这种心胸狭窄,对清秋两面三刀的人。让她知道,结婚并不像金燕西描绘的那么美好,她不能继续上学,不能出国,甚至连出去教学都会受到重罚,她还会嫁吗?这对于一个受过教育、以思想独立为追求的新女性而言,无疑是万分讽刺的。
同时,这部剧还反映出了几个问题,良好的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金家的四个公子无非都是教育的失败案例;金钱买不来爱情,就像大少爷的姨太晚香,最终只落个人走楼空的结局;酒肉朋友只是酒肉朋友,金家败落之后,往日特别要好的朋友全都不知去向;看人一定要擦亮慧眼,就像金铨提拔白雄起,当然,时间流逝,一切都会变,但行人事莫问前程。张恨水老先生大概太爱红楼,因为总能在金粉世家中触到红楼的影子,似近即近,似远非远,不经意间有道不出的相似。贾府,金府,白雄起,贾雨村,无能的后代男丁,以及由胜至衰的结局。
她喜欢百合花,无论什么天气都在角落里寂静开放,他说这样平静的生活他不习惯也不喜欢,他喜欢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他因为喜欢她,而喜欢百合花,其实他最爱的还是向日葵。她说看来你还不是真的爱我,他说你还不是真的了解我,如果清秋真的了解燕西,发现两个人除了相爱什么都没有,或许不会选择用婚姻来终止爱情的美好。
《金粉世家》电视剧里,柳春江和金小怜这对苦命鸳鸯,实在是赚足了人们的眼泪。
在剧中,小怜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让人怜惜,因为丫鬟身份,可怜低下到尘埃里去;那边不被柳家父母接受,这边不断受到男主人调戏、骚扰,惹得女主人也不待见。
无可奈何只能离家出走,历尽重重磨难,终于熬到新婚之夜,却和林黛玉一样,被人狸猫换了太子。
最后心灰意冷,削发为尼,得知深爱的柳春江吐血身亡时,只能静静流下无声的泪珠……
整部剧里,她应该是最被同情、最令人心疼的一个角色了。
但在原著里,她却可以算是结局最好的一个人,剧里那些种种悲惨经历,啥都没有!全 是 假 的!
柳春江的父母,在电视剧里被改编成那个样子,实在是比窦娥还要冤枉。在原著里,他们和金家并不认识,从来没有直接出现过,也并没有林佳妮**这个人和小怜争抢柳春江。
原著里小怜的故事是什么样的呢?
小怜是金家大少奶奶佩芳自己买的丫鬟,眼看着越长越漂亮,大少爷凤举确实对她动了心思,但是没有电视剧里那么坏,只是某一天故意支走佩芳,在一边看着小怜绣花时,伸手帮她理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而已。
剧里佩芳要把她给燕西,凤举逼她做妾,柳春江母亲来告状,金太太要追究她,她逃出去做尼姑等等,统统是没有的事。
那是电视剧为了情节效果,采用了另外一部小说里的桥段。
原著里写小怜的篇幅不算多,她和柳春江的恋爱经历也并不复杂,但是结局非常圆满。
一开始,就是小怜被动冒充金家的远房姐妹,和梅丽去参加同学婚礼,被新郎的同学柳春江一眼喜欢上了。
散席时,一个老妈子悄悄拿来了柳春江的信,小怜不想收,但又不好在客人们面前弄出动静,只好拿回家,躲在房间里偷偷看了,心里很是不安。
为了断绝柳春江的想法,她故意在回信里写了一句,说自己“只是一个飘泊无依的女子”,想以此说明自己不是金家的**。
不料,正是这句话,越发引起了柳春江怜香惜玉的心,把她当作了寄人篱下的林黛玉,一心想要了解她的身世。
他想出办法,请了朋友余健儿,去找他的同学贺梦雄的女朋友毕云波,帮忙打听小怜的身份。
毕云波去金家的时候,刚好小怜拿着花球走来,四**敏之不知道毕云波的来意,不但没有说穿小怜的身份,还把她手里的花球送给了毕云波。
毕云波带着完成任务的胜利,回来把花球转送给了柳春江,惹得柳春江更是睹花思人,情深如海。
为了再见到小怜,他恳请贺梦雄和毕云波出面,帮忙邀请包括小怜和金家几位**在内的一帮朋友参加饭局。
吃饭的时候,毕云波特意把小怜和柳春江的座位安排在一起,聪明的小怜猜到了他们的意思,更加不安。
金家几个姐妹也看出了端倪,她们都不看好这份恋情,所以在柳春江上门拜访的时候,故意装聋作哑,没有叫小怜出来见他。
柳春江只能苦苦相思,却毫无办法。
很偶然的机会,在戏院包厢里,柳春江发现了小怜的丫头身份,但是他并不在意,开始和她秘密通信。
等到凤举发现他们通信,醋意大发,责怪佩芳的时候,佩芳又气又急,决定坚决不让凤举得逞。
她告诉小怜,自己从来没有把她当做下人看待,打算补贴一些嫁妆,把她嫁给一个贫寒的读书人,并很紧急地追问小怜的态度。
听了佩芳这些连哄连骂带煽情的逼迫,正在热恋的小怜二话不说,留下一封信就离家出走了。
柳家父母对他们的感情并没有反对,柳春江带了小怜,到日本留学去了。
等她回来时,金家已经开始败落,而小怜,则一翻身成了柳家的少奶奶。
但是她们两者也有不同的地方,娇杏的飞黄腾达,全部靠的是运气,因为一张脸“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明”,加上在书房外掐花时,对着贾雨村回了两三次头,就幸运地被他放在了心里。
而小怜除了漂亮脱俗的外形,还有她的种种自我奋斗。在原著里,小怜完全没有电视剧演的那么卑下懦弱,相反,她是一个活波可爱,很有主见,积极向上的姑娘,身上有着不少优点。
小怜虽然是一个被拐卖的丫头,但是她聪明伶俐,善于学习。跟了佩芳几年,她就《红楼梦》也能看了,字也会写了。
因为懂得读书写字,当她邂逅柳春江,收到他的情书时,她才能读懂,才能悄悄地给他回信。
如果她不识字,就没法和柳春江隔空交流,那样保守的年代,那样的信,她不可能拿去请主人代看,代回。
如果发出的第一封信永远没有回音,柳春江也许就会最终死心。
而且, 腹有诗书气自华,如果她不学习,不读书,也许就没有那个气质,能吸引住一个少爷。
就算还有机会见面,如果她只是一个文盲,一个只有姿色没有内涵的丫鬟,柳春江未必会继续爱她。
金家的另外一个丫头阿囡,每次给上海的对象写信,都得去求人,不是求四**五**,就是求燕西。
实际上,她就是伺候四**、五**的丫头。敏之和润之都是留学生。她们都比佩芳有学问,也主动提出要教阿囡读书识字,可是她宁愿求人,也不愿意自己学习。
那样的姑娘,很难会有小怜这样的机会。
作为一个丫鬟,小怜能洗能涮,能缝能绣,而且能写能算,可以说是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
她懂得做人的谦卑,但是并不妄自菲薄,自轻自贱。
在戏院里,突然被柳春江发现自己是丫鬟时,小怜一开始非常慌乱,也很难为情。但她并不是很自卑,只是怕会因此失去柳春江而感到失落。
等柳春江说了,他不在乎阶级观念,知道小怜不是金家的人,他更高兴,不怕高攀不上了。
小怜那一颗“ 年轻力争上游 ”的心,就无所畏惧了,开始通过老妈子,暗暗和柳春江通信。
对于这个买来的丫头,佩芳很是另眼看待。小怜给柳春江回信时,用的是佩芳的漂亮信封信笺,佩芳不在家时,她敢去动用她的高档法国香水。
虽然她是悄悄去拿的,但佩芳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因为她的伶俐优秀而喜欢她,疼爱她,所以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到了后来,凤举看上小怜,想把她做姨太太时, 佩芳直言,凤举不配得到小怜,家里的那些佣人小厮,更是不配。
因此,她宁愿拿出一份嫁妆,找个贫寒的读书人,把小怜当做自己的妹妹嫁出去。
小怜穿着佩芳做瘦了的新衣服,在梅丽同学的婚礼上,和许多富家**们站在一起,无论外貌还是气度,她毫不逊色,就足见她的优秀。
所以,柳春江爱上了一个丫鬟,不是他没有眼光,反而说明他有眼光,能看出小怜的不俗。
没有眼光的人倒是燕西,小怜出走以后,他的反应是: 难道她真的要高攀柳春江?
五**敏之也很看重小怜,她回答燕西: 小怜这一颗明珠,不是金家留得住的。
若是一般的丫头,年轻帅气的少爷对自己有好感,会觉得是很有面子的事,巴不得赶紧去攀附,小怜却从来没有动心,总是灵巧地躲着他们。
燕西虽然没有欺负占有小怜的心,但很爱动手动脚,机敏的小怜不是“ 扭转身就跑了” ,就是“ 往后一缩,隔着一排小柏树,燕西就没有法子捉住她。 ”
燕西在后面追,小怜就 顿着脚,扬着眉,噘着嘴道:“别闹!人家看见了笑话。”
燕西见捉她不到,就继续再追,小怜就跑进门里, “手扶着门,身子往后一缩,把门就关上了。”
有一次,燕西让她帮自己算账,小怜不小心被燕西捉住了一只手,她就 把手一摔,说道:“别闹,让人看见了,成什么样子?要我算不要我算?要我算,你就坐在一边不许动。不要我算,我就走了。”
说完,身子一扭,脸朝着外,就有想走的样子。燕西连忙抢上前,挡住门,两手一伸开,说道:“别走!别走!就让你好好地算,我坐在一边不动,这还不行吗?”
小怜道:“那就行。”便坐在桌子边,用笔算法一笔一笔的,把那存折上的账算起来。她算账时,依旧不住地用眼睛瞟着燕西,看他动不动。
燕西只是微笑,身子刚一起,小怜扔笔就跑。跑到窗子外,然后说道:“我知道你要动手动脚呢。”
对燕西如此,对凤举也是如此,小怜从来不会让他们在自己身上占到便宜,即便做姨太太,几乎是那个时代里一个丫鬟最好的归宿,她也毫不心动。
因为自己一贯清清白白,当遇到了爱情时,她便可以坦坦荡荡地一走了之。
小怜从日本回到北京时,金总理已死,金家开始败落,但是她和柳春江并不嫌弃,反而要把他们当做亲戚来往。
她坐着 汽车 ,再次走进金家大门时,昔日的丫鬟**妹们都围上去,她和以前一样亲切,仍然是以姐妹相称。
一个老妈子走上前, 看见她浑身少奶奶打扮,连忙把口里的“小怜”改成了“**”。 想去握她的手,见她带了亮晶晶的钻石戒指,又把手缩了回去。
但是小怜并不摆架子,而是和以前一样,亲热地和她们打招呼。还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
她知道男仆人们都已离去,只剩下了李升和金荣,为感念他们的忠心,特意给他们带了衣料。
金荣作为一个男人,见到昔日的小丫头荣耀归来,心里很不平衡。
金荣眼看着她长大的,当年她也叫声金荣哥,今天她以少奶奶的资格回主人家来,自己对她不谦逊,是不懂规矩。对她谦逊,不服这口气,所以见小怜的时候,只笑着说一声你回来了。而且心里也怕她照规矩赏钱,实在不好意思收她的。
小怜很懂得他的心思,送衣料时,怕他难堪,特意说是柳少爷送的,让金荣避免了尴尬,自自然然接过去了。
她去拜访每一个旧主人,听佩芳说到凤举是“你大哥”,称她是孩子的“姑母”时,小怜很是感慨。
小怜听到了佩芳这样称呼,心里又不免一动,想不到当年的主人,现在变成阿哥了。这样看来,富贵人家所谈身份问题,也大可以通融,只要看作奴才的,自己怎样去努力罢了。
尽管金太太说,你现在不是丫鬟了,不必再按以前的称呼,可她还是都用以前的尊称“太太”、“少奶奶”,“小少爷”。
金太太的丫头小兰称呼她“柳少奶奶”时, 小怜道:“哟!妹子,你这是什么话?我们还能这样客气吗?”
慧厂道:“自然名正言顺的应当这样称呼,难道她还叫你的小名不成?”小怜道:“叫小名要什么紧?至多叫一声姐姐……”
慧厂说她 “你现在是十分得意了。”小怜笑道:“我有什么得意呢?就是得意,也是靠主子的福。”
慧厂道:“呀!快别再说这话。我向来就主张平等的,现在你结了婚,又不沾金家一草一木,更谈不到什么主仆了。”
小怜笑道:“人总不能忘本,虽然这儿大家都待我不错,我怎能够那样自负呢?”
她的心里,始终感念着旧主人的恩。
低下时不自卑,得势时不猖狂,见别人落难不但不踩踏,还处处为人考虑,这就是小怜的厚道,正应验了古人说的那句话:厚者多福。
因为有福,所以她能遇到柳春江这样年轻,有才华,又很专情的男人。
不止是柳春江,他的母亲对小怜也很好,不但从一开始就接受她,她来拜访金家的时候,除了送给大人们的礼物,柳母还特意准备了三个小金锁,让她作为送给佩芳、慧厂和清秋的三个婴儿的见面礼。
慧厂看到小怜过得很好,便开玩笑,让她请柳春江帮玉芬的丫鬟秋香也介绍一个少爷。小怜笑而不语。
古人说,一个人要想命好,得靠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
和《红楼梦》里的娇杏一样,小怜无疑是“命运两济”,而善良厚道,便是她身上最好的风水,为她积下了福德,加上她乐于学习读书,所以,她成了一个有福的人。
别看在原著中,小怜只是一个不算起眼的角色,但在她的身上,竟是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呢!
#新作者扶植计划 第二期#
因为当初我们比较年轻,只看到了比较浅的一面,看到冷清秋的美,还有陈坤扮演的纨绔子弟的不可一世和对感情的不负责任,而现在我们成长了也成熟了,也步如社会了,所以再看金粉世家是不同的,有一种处在当时社会年代的一些压抑感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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