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王普里士莱的详细介绍

猫王普里士莱的详细介绍,第1张

20世纪世界流行音乐中最重要的人物是谁?答案勿庸置疑,那就是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The Hillbilly Cat),这个绰号是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

20世纪50年代,猫王的音乐开始风靡世界。他的音乐超越了种族以及文化的疆界,将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以及山地摇滚乐融会贯通,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独特曲风,强烈的震撼了当时的流行乐坛,并让摇滚乐如同旋风一般横扫了世界乐坛。尽管除了在少数的**

歌曲中,猫王从未录制过外语歌曲,并且除了在三个加拿大城市的五场演出,他也从未在美国国外举办过演唱会。英俊不凡的容貌,天赋的音乐灵性,不羁天性而富有感召力的舞台表现力成为了猫王的标签,也使他成为世人狂热崇拜的明星,猫王在Graceland的家中,奖品陈列馆放满了金唱片和白金唱片,以及各种各样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的荣誉,他们中一部分是挪威,南斯拉夫,日本,澳大利亚,南非,英国,瑞典,德国,法国,加拿大,比利时以及荷兰。从50年代到70年代,他的影响力持续了20多年,歌曲流行经久不衰。1977年猫王去世之后,他的经典旧作仍然广为流行,任何再版唱片都能保持非常稳定的销量。毫无疑问,猫王是流行音乐历史上唱片销量最高的艺人。

据估计,猫王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1,000,000,000张专辑,是唱片业历史上销量最大的歌手。仅仅在美国,猫王就已经拥有RCA唱片公司和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追颁的131张金唱片及白金唱片。据估计,猫王总销量中,40%是在美国国外创造的。

猫王于1935年1月8日出生在美国一个贫穷的农场工人家庭里。他从小就沉迷于福音音乐。同时,贫民窟里流行的节奏强烈的黑人音乐,以及蓝调、民谣亦深深打动了年幼的猫王。教堂的唱诗班演唱给予了猫王音乐启蒙,教堂里教徒们充满激情的歌舞对猫王影响至深,他那著名的富有争议的扭胯动作就脱胎于此。

1948年,猫王举家迁到了孟菲斯。在这里,猫王开始接触了职业乐手,偶然中他参加了四人福音歌曲演唱组"黑森林兄弟"(Blackwood Brothers)的演出。可以说这次的搬家开启了猫王音乐生涯之路,曼菲斯的黑人灵魂乐及R&B,再结合白人乡村音乐成为了猫王特有音乐与演唱风格的形成根源。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开始了猫王辉煌的音乐生涯。1953年的一天,他在Sun唱片公司老板萨姆-菲利普斯(Sam Phillips)名下的一家录音棚录制送给母亲的歌曲时,邂逅了菲利普斯的助手马里恩-凯斯克(Marion Keisker),并深得凯斯克的赏识。1954年6月,菲利普斯让猫王去SUN公司录制一首来自纳什维尔的歌曲,同时受邀请的还有本地乐手斯科蒂-穆尔(Scotty Moore,吉他)和比尔-布莱克(Bill Black,贝司),由他们为猫王伴奏。这一组合的效果开始并不理想,直到猫王演唱了阿瑟-克鲁杜皮茨(Arthur Crudupiz)的节奏与布鲁斯歌曲"好极了"(That's All Right),他们才找到了感觉。这首歌曲最终成为猫王在Sun唱片公司的首张单曲唱片,并征服了当地的歌迷。此后猫王顺势推出了几张唱片,并开始进行了巡回演出。他那种体现了乡村音乐和节奏与布鲁斯结合的音乐以及狂野不羁的姿态引爆摇滚乐前所未有的风暴。猫王从此走上成功之路,一颗超级巨星开始冉冉上升。

萨姆-菲利普斯预见到猫王这样一位具有黑人风格的白人歌星必定会引起轰动,因为他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极富个性和创新的意味的白人音乐和黑人音乐风格的融合。于是菲利普斯在给猫王制作唱片时也是独具匠心,利用公司原始的录音设施以及菲利普斯对回声技术的不断运用制造出所谓的"Sun公司声响",再结合带有明显黑人节奏的一乡村音乐为基础的器乐部,形成了猫王独特的风格。在Sun公司录音的作品中,猫王显示出对黑人音乐家风格的深刻理解。他从来不是简单地照搬别人的歌曲,在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方塔纳(Fontana,鼓手)以及比尔-布莱克和斯科蒂-穆尔的协助下,他总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来处理这些作品,而不会像其他白人歌手一样在处理歌曲时冲淡原有的力量。

Sun公司在英国由HMV公司发行的猫王的一些单曲唱片总在一面收集一首布鲁斯歌曲,而在另一面收集一首乡村歌曲,并且在表演上都采取了激进的、与众不同的方式。这些唱片包括了"好极了"(That's All Right)和比尔-蒙罗(Bill Monroe)的"肯塔基的蓝月亮"(Blue Moon of Kentucky)、"今夜好好摇摆"(Good Rocking Tonight)/"我不管太阳出不出来"(I Don't Care If the Sun Don't Shine)、"奶牛布鲁斯布吉"(Milk Cow Blues Boogie)/"你是个伤心人"(You're a Heartbreaker)、"亲爱的,让我们去看戏"(Baby Let's Play House)/"我在左,你在右,她走了"(I'm Left, You're Right, She's Gone)以及"神秘列车"(Mystery Train)/"我忘了是否记得"(I Forgot to Remember to Forget)。那些由Sun公司录制但是在发行之前就被RCA公司买走的作品包括了"我爱你,因为"(I Love You Because)的两个版本(其中于1954年7月录制的版本直到1974年才收入专辑《埃尔维斯,传奇歌手:第1集》(Elvis A Legendary Performer: Vol-1))以及"蓝月亮"(Blue Moon)、"我永远不叫你走,小宝贝"(I'll Never Let You Go (Little Darlin')、"正因为"(Just Because)和那首出色的"试图靠近你"(Trying to Get to You)。其它未发行的这个时期的歌曲被收入到一张非法发行的专辑《今夜好好摇摆》之中。

在1955年11月的一次由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参加的民意评选中,他被认为是一位最有前途的"乡村与西部"风格的歌手。这时帕克"上校"成了猫王的经理人,菲利普斯则以35,000美元的价格把他与猫王签订的合同转让给了拥有在全国范围内推销和发行唱片实力的RCA公司的分公司Victor。再加上帕克成功地安排了猫王在电视上有选择地露面,猫王马上成为了全国性的明星,他此后的每一张唱片都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加盟RCA的首支单曲"Heartbreak Hotel/I Was The One为猫王缔创首支冠军曲,并于同年3月推出加盟RCA首张专辑Elvis Presley,蝉连了Billboard专辑榜10周冠军。接着第2张专辑Elvis发行后,单曲Love Me Tender就占据了全美4项排行冠军。与此同时,衬衫、围巾、牛仔裤、口红在内的二十多种猫王商品接连问世,在猫王入主RCA第一年就赚进2000万美金。

猫王在RCA公司最初的录音是于1956年1月在纳什维尔进行的,他的伴奏阵容包括了切特-阿特金斯(Chet Atkins)和"约旦人"(Jordanaires)乐队等。而其后的一些唱片几乎都是在公司位于纽约的主要录音棚里录制的。评论界认为猫王加盟RCA公司预示着他作品的质量迅速下降,而这一趋势一直继续了下去。尽管这一期间(至1958年猫王参军之前)录制的唱片显示出猫王在音乐的风格和内容上的相当大的变化,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这些作品所形成的流派其实是50年代主流摇滚乐的精华。"不要太冷酷"(Don't Be Cruel)和"单方面风流韵事"(One Sided Love Affair)之类的歌曲体现了猫王从轻快、疯狂的Sun公司风格到以后的压抑、阴暗、沉重的风格的过渡。后者更倾向于商业化,但是依旧保持了令人兴奋和性感的特点。而且,正是这类歌曲,通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尤其是通过猫王那忧郁的形象,把无数白人青少年引向了摇滚音乐,例如"伤心旅店"(Heartbreak Hotel)和"猎犬"(Hound Dog)。一些录制较早,但直到猫王去德国服兵股期间才发行的作品也具有这一风格:"一夜"(One Night)、"我心灵受创"(I Got Stung)。"我这个笨蛋"(A Fool Such As I)以及"太多的爱"(Big Hunk O' Love)。

到了50年代后期,猫王已具有了极高的身价,他的歌曲也处理得越来越精致和得心应手。1956年9月,RCA公司作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尝试:将猫王的7首单曲同时发行,结果从8月到12月,猫王每周都高居排行榜首。

与此同时,帕克"上校"正在忙于进一步树立猫王的形象--拍摄猫王的首部**《温柔地爱我》(Love Me Tender)并同意制造商们制作从钥匙环到枕套的各种猫王纪念品。同样,在唱片的录制中也体现了一种商业上的精明,猫王于1957年出版的专辑《埃尔维斯的圣诞集锦》(Elvis' Christmas Album)是一张民歌和摇滚歌曲巧妙的混合体,其中还不失机地加入了一些宗教、合唱及流行的节目歌曲。1957年的圣诞节前十天,美国三军极力争取猫王以歌手身分入伍,猫王婉拒好意,以平民身分接受征召。在为家乡父老唱完两场后,1958年3月24日,穿着英挺军服,前往位在德州Killeen郊区的第二装甲师营区报到,正式开始他的军旅生涯。1959年11月,空军上尉Joseph Beaulieu的14岁女儿Priscilla开启猫王的爱情心扉。1960年,猫王开拍退伍后的首部**"GI Blues从军乐",其**原声带10月发行后迅速再攀冠军王座,停留榜中达111周之久,排行停留周数傲视猫王一生的所有专辑。此时,Priscilla搬进Graceland与猫王同居。

1960年3月,猫王从德国服兵役归来, 1958年时那种狂野粗暴和"我行我素"的风格仍一成不变地保持着。但是专辑《埃尔维斯回来了》(Elvis is Back)却似乎在重新尝试节奏与布鲁斯和乡村音乐与开始一种新的温柔的演唱方法之间犹豫不定。这种温柔的嗓音和演唱风格感觉没有任何新意,反而丧失了以往的热情和奔放。猫王以后的大部分作品中,这种风格一直延续下去。

1961年2月25日田纳西州州长宣布此日为"猫王日",往后每年圣诞节,猫王都会在家乡作慈善演唱。唱片"粘上你"推出和美国的"披头士狂热"(Beatlemania)开始兴起期间,猫王仍旧保持了他最杰出的以出版单曲为主的歌星地位,虽然只有为数极少的唱片:例如"布鲁斯弥撒"(A Mess Of Blues)和"这是最后的火焰"(It is Latest Flame)/"小妹妹"(Little Sister)--光辉并不逊于他的50年代。不过从这个时候起,猫王将事业重心转到好莱坞,接演了"蓝色夏威夷Blue Hawaii"等25部**。尽管从销量上看,猫王正处于他事业的顶峰,但事实上他的形象已远不如50年代时那么光芒四射。大多数的被推崇的歌曲都是一些温柔舒缓的作品,如"或是现在或是永不"(It's Now Or Never)、"你今夜否是否孤独"(Are You Lonesome Tonight)和"投降"(Surrender),或者是从**中选的插曲,如"无情的心"(Wooden Heart)和"乡间野趣"(Wild in the Country)。此外,他还推出了一些专辑,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开始出演的一大串好莱坞音乐片中选出的插曲组成的。

60年代早期,猫王开始一年接拍三部**,虽然这些典型的好莱坞影片一部比一部粗制滥造令人失望,然后而猫王自己演唱了其中的全部歌曲,这些只是用来填补空洞的**情节的歌曲往往都是第三流的,与他早期影片:《温柔地爱我》(1956)、《爱你》(Loving You)(1957)、《监狱摇滚》(Jailhouse Rock)(1958)中所采用的歌曲以及词曲作者的标准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此后专门为猫王拍摄的**,如《燃烧的星》(Flaming Star)(1960)和《乡间野趣》(1961)则令人兴趣寥寥,这些影片前后有20多部。而这期间的唱片包括了从"迷人的好运"(Good Luck Charm)开始的一系列单曲"她与你无缘"(She's Not for You)、"回到发送器"(Return to Sender)和"出售一颗破碎的心"(One Broken Heart for Sale)。

1966猫王和Priscilla的感情结果,他正式向Priscilla求婚,隔年两人在拉斯维加斯的Aladdin饭店结婚。1968年,两人的爱情结晶女儿Lisa Marie Presley出生,让猫王开始享受轻松愉快的居家生活。然而好景不长,1972年时,猫王与Priscilla分手,Priscilla带着女儿Lisa Marie离开,并选择在隔年猫王生日当天提出了离婚诉请,法院判定Priscilla拥有女儿监护权。虽然猫王的多情浪漫并且绯闻不断,但是Priscilla是猫王一生中唯一的挚爱,也是他一生中唯一有合法婚姻的妻子。

1968年之后,猫王被看作流行音乐界愤世嫉俗、软弱以及倒退现象的缩影。此外,他的**利润连连下滑,并且质量也越来越糟糕,甚至猫王本人也明显地表露出他对这些**同观众一样的讨厌和生气。

随后,他自1960年以来首次尝试在电视上拓展事业,这一次,他有了自己的电视特别节目,并且穿上了一套黑色皮装,在一个观众包围着的小舞台上表演。他给人一种猫王再生的感觉:具有领袖式的超凡魅力、轻松自如并带有一种预示凶兆的意味,这让全世界的乐迷们激动不已。

这次节目的成功将猫王逼到了一条令他头疼的分岔路上:要不以此为起点开始一次全新的、但非常冒险的音乐尝试,要不仍旧回到他以前老的制作程序中去,只需略微改变一下细节。开始,他的唱片似乎保持了这两者之间的平衡。从他的电视节目中选出的单曲"假如我会做梦"(If I Can Dream)非常的有力强劲,好像试图一下子摆脱他60年代的软弱,随后他于1969年初回到孟菲斯去录制专辑《埃尔维斯在孟菲斯》(Elvis in Memphis),他使用了奇普斯-莫曼(Chips Moman)的"美国录音棚",并由当地的一些杰出音乐家组成他的伴奏团体,这张专辑再次激动了他的歌迷,成为他一段时期内最鼓舞人心的作品。

猫王随后在拉斯维加斯进行了自1961年以来的首次现场演出。尽管他的乐队阵容强大,他的作品也很出色,人们却没有看到期望中的猫王,这种期望是由猫王的电视特别节目所萌生的。很快猫王又使他的音乐回到了过去的风格中去,同他的**一样安全,这可以从他一系列来自纽约、夏威夷和拉斯维加斯的"现场录音"专辑中得到证明。这些作品只是收录了一些随意的翻唱的老歌,并且没有一首歌曲可以同它的原有版本相媲美。尽管如此,当那张夏威夷现场录音专辑于1973年登上美国排行榜首位时,它--以及其它70年代的热门歌曲向人们证明了一个快要被怀疑的事实:猫王仍然是销量最大的音乐家,他的艺术生涯并未结束,虽然已经今非昔比,但猫王的影响和支持者依然可以令他骄傲。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猫王自1960年开始的下降趋势中可以看出他在作品选择中倾向于商业化程度较低的音乐,而不是他以前的歌曲。他早期录制黑人音乐的做法一直持续到70年代。他分别于1958年和1973年录制了艾弗里-乔-亨特(Ivory Joe Hunter)的歌曲,而他服役之后的唱片中包括了选自诸如查克-杰克逊(Chuck Jackson)、利特尔-沃尔特(Little Walter)、O-C-史密斯(O-C- Smith)、"航海者"(Coasters)、杰里-巴特勒(Jerry Butler)、凯蒂-莱斯特(Ketty Lester)、查克-贝里(Chuck Berry)、"车轴草"(Clovers)、"流浪者"(Drifters)、鲁弗斯-托马斯(Rufus Thomas)、威利-狄克逊(Willie Dixon)等音乐家的作品,此外,猫王还演唱了新一代南部作家的作品,例如杰里-里德(Jerry Reed)的"吉他手"(Guitar Man)、麦克-戴维斯(Mac Davis)的"在贫民区"(In the Ghetto)、托尼-乔-怀特(Tony Joe White)的"Polk Salad Annie"和丹尼斯-林德(Dennis Linde)的"炽烈的爱"(Burning Love)。

在挑选歌曲上所作出的这一系列努力和冒险使得猫王所推出的唱片效果一直不好这一现象变得更加无法解释。实际上,自1960年以来他象50年代那样显赫的作品非常少。1960年的宗教风格专辑《他引领我的手》(His Hand in Mine)在嗓音处理上十分精致和纯正,而唱片"亲吻老朋友"(Kissin' Cousins)的B面"伤害了我"(It Hurts Me)(1965)中,人们又突然看到了猫王50年代那种激动人心和冒险精神的光芒在闪烁。值得一提的是专辑《埃尔维斯在孟菲斯》(From Elvis in Memphis)和《埃尔维斯乡村》(Elvis Country)(1971)以及现场录音的"美国三部曲"专辑《Elvis: Aloha from Hawaii via Satellite》(1973)。

到了70年代中期,猫王再次似乎绝望的放弃了任何为争取作为一名艺术家而受人尊敬的努力而完全栖身于他最后的那些陈规之中。他的嗓音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松散慵懒和漫不尽心,在音量高的时候显得粗糙刺耳,音量低的时候则摇摆不定,并且完全丧失了原有的生命力和细致。他的精神似乎变得迷离起来。更糟糕的是,大量服用药物、暴饮暴食,放荡不羁私生活也击垮了他的身体。

73年10月猫王因肺炎与胸膜炎复发、结肠扩张及肝炎住院,经纪人Parker图利自己的压榨式经纪策略,将健康状况恶劣的猫王推向财务危机。有指证指出,Parker在1973年之前有故意不支付版税酬劳给猫王的恶劣行为,猫王为了纾解经济惨况,只得疲于奔命的巡回演唱,身心劳累的他只能仰赖镇静剂等药物,健康问题日益严重。

即便如此,1976年整年都是紧凑的巡回演唱行程。11月底,猫王认识新女友Ginger Alden,Ginger成了猫王生前最后一位女友。1977年4月初,猫王再度病发入院,出院后强撑着继续演唱行程到6月。6月26日在印第安纳州的印第安纳波里的演唱会竟成为猫王生前最后一场演唱。原本在Graceland家中休养准备另一次演唱的猫王,却被巡回演唱行程经理发现(也有说是女友发现)倒卧在浴室,经紧急送往医院急救后,医师宣布猫王因心律严重失常(也有说是用药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过世,享年仅42岁。消息于下午发布,震惊全球,数千乐迷到Graceland志哀。猫王遗体最后跟母亲合葬在Graceland后方的'静默园'。

1979年猫王父亲辞世后,猫王的庞大遗产由唯一当时年仅11岁的女儿Lisa Marie继承,经过近两年四次官司诉讼,终于判定强制经纪人Parker将猫王的影像与录音作品全数交还给RCA与猫王家族。1982年秋天,Graceland成为观光胜地,平均每年吸引近60万人前往,猫王遗产的价值早已超过一亿。1986年,猫王成为乐坛前十位入列摇滚名人殿堂的歌手。截至1999年8月,RCA唱片公司和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共追颁了131张的金唱片及白金唱片给猫王的女儿Lisa Marie,这是历史上获赠最多的金唱片及白金唱片纪录,猫王无疑是史上最伟大的演唱艺人。同时,RCA也颁予'世纪艺人Artsit Of The Century'特别纪念奖感念这位一代巨星。

50年代的猫王影响了至少整整一代人,60年代以后,他们一直抱着一个幻想:他们心中的猫王只是被他自己打败了,只要让上了年纪并变得肥胖的猫王改变他拉斯维加斯/好莱坞式的生活方式,让他在封闭的装满他早期唱片的自动电唱机的房子里,听一听他自己的音乐,他就会发现一个曾经如此伟大的猫王,曾经如此光芒夺目的自己。于是他会自己根自己斗争,最终取得胜利恢复往日的天才。尽管这一幻想直到1977年8月16日猫王逝世的那天也没有实现,他在现代音乐中的地位依然无人可以取代。他在50年代以及以后偶尔所表现出来的罕见的令人惊讶的才能叶柄没有因为他后期的活动而受到任何影响。他,以白人身份把带有种族色彩的黑人节奏布鲁斯音乐介绍给了白人,所承受的压力和获得的成功都是非凡的;他牺牲青春换来永恒传奇,燃烧生命烙下20世纪流行文化的图腾,更让全球的观众至今仍激荡不已。他的作品超越了任何一个影响摇滚乐历史的因素,他也决定了摇滚乐将采用的形式,他第一次使得青少年得以重视和发扬自己的音乐个性。尽管他的歌曲太简单肤浅,缺少力度和社会责任感,但这些久远传唱的曲目却真实地反映了第一代受摇滚思想影响的青少年的群体形象,他不仅拥有漂亮的容貌、标志性的扭胯动作和出色的舞台表演,更成为这个时代,这一代人的鲜明的标志。蕴含了巨大潜力的整个年轻一代在他身上找到了反抗精神的共同性。自猫王以后,鲜明的思想性和强烈的现实批判性的摇滚乐迅速流传。也因为他的魅力,摇滚乐成为美国全民运动。猫王开辟了摇滚乐艰难的前进道路。

猫王普雷斯利,永远的摇滚之王。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建议到江南四大名镇之一的浙江乌镇,四五月的乌镇拥有江南春景,流连于白墙、黛瓦、小桥、流水的中国水墨画古镇,雕梁、画栋、石巷、老屋,如穿越时光的感觉。坐上小船,穿梭于这座具有六千多悠久历史的古镇,江南美景如诗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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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之死真相

三毛是个“三极化”人物:表面极端平和,内心极端冲动,性格极端自我。

三毛的好友张南施女士说:“我绝对相信,三毛是个多重面貌、多重性格的人。”

三毛内心深藏矛盾交错的痛苦,这种潜意识的痛苦,一旦爆发开来,精神就会崩溃!

三毛长久生存在一种表面理性、实际荒诞的潜意识心理变态氛围之中。她的思想表现在文字中的是一种典型的精神分裂状态:

正常的时候,极为理性、仁慈、善良、可爱、美好等。

发病的时候,首先,极端表现自己;其次极端表现周围的他人;再次,极端表现故事情节的极善、极美、极毒、极残、极鬼、极……等等一直极下去。她不会考虑别人怎么想,后果怎么样,只管她自己自自然然,平平顺顺地写她自己的“故事”。她说过,不写爱情故事,只写她自己的’故事”。这个她自己的故事要比一般的故事更为极端的渲染她自我虚幻的近乎完美的“爱情”。

面对读者,三毛毫不留情的、极端的表现虚幻的真实(读者多半不察)。比如三毛的西班牙语并不高明,她幻想说她获得西班牙文学最高奖。比如她从来没念过德语,但她到过德国 ,她会幻想她在德国念了几个月书,取到德语教授资格,而且毫不保留地把这段虚幻的过程写在书里,甚至写在她的自传里。比如她明明知道加纳利群岛没有美国领事馆,却会说她在这个不存在的领事馆当过秘书。比如她在追求荷西,并且追到西属撒哈拉去了,她就说成荷西追求她,荷西为她而去撒哈拉,荷西邀请她去撒哈拉的。凡此种种,她在发病或潜意识发病时,全部用在对待所有的人、事、物上面去了。于是,她在书里写她是马德里大学毕业。她会对叶曼女士说:“我要出家”。她会对王洛宾说: “我爱你”。她有办法让当代文学大师贾平凹写“哭三毛”与“再哭三毛”。

三毛自恋情节严重,她随处轻易的抓出一个老外(老中她还不敢,因为她的读者都是老中),述说这个老外爱她爱得要死要活,向她求婚未遂就要自杀等等。她很感动,但她不要这个完美的老外,因为她是完美的女人。完美的女人是不可以轻易接受一个人的求婚的。三毛在这方面她会“永远”表现下去。因为她一旦接受(当然实际不行,因为都是她虚构的),下回就没戏唱了。正如叶曼女士说的,三毛不能忍受没有人追求她的时刻,那个时刻一旦来临,恐怕也就是她生命枯竭的时刻。

三毛在1990年年底,突然跑到大漠去追求王洛宾,甚至有意去“友”贾平凹。但很可惜,王洛宾不好追求,贾平凹非她对手,她实在玩得太累,追也追过头了。荷西早已不在她心中,临时在空中抓一个虚无的呕泄尔先生也是枉然。

于是,三毛苦闷到了极点,失去自我了。

她在平和的表面,激动的内心交错之下,结束生命。

痴病缠身

1987年2月17日,三毛在写给我的一封信中说:“我的肝功能不好,常常要累。”三毛是个瘦弱型女人,162公分的身高,50公斤的体重,要她去走世界,没有专人在旁陪伴侍候,恐怕难以成行。三毛身体先天的基本素质不好,后天从不锻炼。她讲话细声细语,有气无力。她的着装永远是长裤长裙,宽大厚重。

1965年第一次出国是她老爸安排好的。1974年她去撒哈拉,是由荷西安排好的。

1982年去中南美洲旅行,是她特别花钱请一个美国摄影师陪伴侍候。三毛的生活太过安逸,太过依赖。她经常抱怨她的父亲和母亲“过份”的照顾她,让她很受不了,甚至因而怨恨她的父母。的确,她的父母“过份”对三毛的照顾,结果“溺爱”了她,使她的身体更弱更坏。平时缺乏锻炼不说,据说还遗传了她母亲的癌细胞基因(母亲因子宫癌去世)。她抽烟抽得厉害,特别是在大加纳利岛独居时期(荷西远在拉巴马岛,不常回去),邻居说她可以抽一个晚上的烟。当然,这样下去,身体越来越坏。

后来回到台湾,三毛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自我膨胀得非常厉害,写稿、演讲、应酬、本来她可以拒绝的她不拒绝。她曾亲口告诉我说,她“忙”得不能做人了!就这样,她甘心情愿的让“别人”来残害她,把她原本瘦弱的身体搞得“百病衍生”,病上再加病。三毛一向还有“精神病”,她一直在看精神科医生,精神病先伤心而后直接或间接伤害她的身体。

1976年到1978年间,她在大加纳利岛曾经流过产,后来又在一次车祸中造成生理上的大量流血,据说又到美国动手术切除子宫。凡此种种,使得三毛在生理上的不健全,直接影响到心理与精神方面,每每产生疑虑。因此,当她在医院住院检查,还未得出检查结果,心中就七上八下,怀疑自己的身体到处有病。所以她会打电话给上海的干妈冯雏音女士说:“我全身都长了癌症!”

其实,医院的检查结果,并没有三毛“幻想”的那么严重。何况,癌病在初期是可以慢慢治好的,很多人在癌症末期,仍在奋斗不懈,甚至转好的也有。三毛过不了这一关,完全是因为她身体原本不好,精神不正常,加上当时心灵的空虚、现实的打击,精神病态已在分裂与崩溃边缘徘徊。

于是,三毛的“恐癌症”促成了她过早的结束自己的生命。

江郎才尽

当年,三毛住过西属撒哈拉,台湾的书商叫她编写故事,出版后果然一炮而红。因为,很少有台湾人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三毛高兴怎么写就怎么写。后来,撒哈拉的故事写完了,三毛把脑筋转到荷西这个傻小子身上,大作爱情文章。三毛毫无忌惮的写她和荷西怎么好、怎么爱。实际她追荷西,她写成荷西追她。她在台湾没事干就闹自杀,她把自杀风气带到西班牙,她写荷西在等她等了六年等得不耐烦,在一个飘雪的晚上想自杀(当然是为了三毛);她写荷西为了想念她,从别人那里偷她的照片,拿回家挂在墙上。她好感动,她有一千个愿意,打算嫁给荷西。但是还不,还不能那么容易就嫁,三毛说她想去撒哈拉休息一阵,等回到马德里再考虑嫁不嫁给荷西。这一段看来颇为感人,但明眼人一看就知是三毛一贯的以她自己为主的极端自恋情节的编写手法。这个模式是:邂逅、交往、爱上她、追求她未遂、想自杀、她感动、无奈何……。

当三毛“骗”到荷西时(此处引用马德里陈霏女士谈话,请参考),荷西成了三毛作品里的灵魂人物。这当然无可厚非,一个活生生的人能够成为另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写作素材,有何不可问题是,这个活生生的作家,利用与事实相反,甚至混淆事实的情节,篡改了活生生的主角人物及其他人物,蒙蔽了所有的读者。这些年轻的读者为“虚伪的事实”讴歌作者,更有甚者,一个在台北姓姚的大男人,为三毛虚构她自己的爱情故事而落泪,三毛则大乐。(此处引用陈怡真女士访问三毛记录,请参考。

香港的老报人张君默先生“蒙蒙查查”地和三毛通过几十封信,被“三毛式伪善”的一贯写作方式,以假乱真“唬”得还真以为三毛是他心目中的女神而对之崇拜至极。静下心来,读三毛文,解三毛惑,再看君默先生的三毛文,令人感慨系之!好一个空前绝后的“天才”!

三毛的伪善天才(请参考——李敖“三毛式伪善”一文),不仅表现在写撒哈拉、写荷西、写她自己,甚至她在写给任何一个人的信,都会让你觉得,三毛这个女人好可爱,好伟大,但骨子里蛮不是那么回事。她把多重的阴阳性格,潜移默化在现实生活里去应付包括她父母在内的所有的人。

当荷西死了之后,三毛顿然醒悟,她其实在精神上(身体上已无能为力)一直倚靠荷西的存在,不管荷西在拉巴马工作,还是回来在她身边,只要荷西存在一天,三毛借酒消愁,抽上整夜的烟,她还是可以有“灵感”写下去,活下来。

之后在荷西死了的那一两年,三毛说她可以随时把荷西(鬼魂)叫回来,荷西还是“存在的”。她内心的自我世界,不允许曾经任她使唤的“傻蛋”离开她,即使在他死后都不可以离开她,因为三毛最后的“灵感”就只靠这些了。

毕竟,虚幻与不存在的“戏码”不能总是演来演去就只有一套,看久了自己都烦。所以三毛好友张南施说:“后来,我不知道三毛在写什么了,完全看不懂了,是真是假、是虚是幻,完全看不懂了!”

三毛回到台湾以后,走了一趟中南美,写了一本“颇不高明”的《万水千山走遍》。

我在1995年到南美各国旅行的时候,当地华侨反映三毛不懂当地风土人情,文不对题, “误区”很多,他们表示不满三毛的“闭门造车”不负责任的写作态度。

三毛在台湾颇为风光,天天演讲、应酬、接受媒体采访,写她并不擅长的舞台剧本,越写越糟,以致最后写《滚滚红尘》这个剧本写得灰头土脸的,不但得不到奖,还受港台报刊的冷嘲热讽。

三毛这下真的是“江郎才尽”,没搞头了。

我们这位曾想横越撒哈拉、幻想诺贝尔奖、自讽一生的天才作家,落得无颜再见北非荷西。套一句李敖的话是,“只好一死了之。”

我们挽惜这样一位“天才”的凋零。

幕谢了,她的故事也完了!

魂鬼世界

三毛的魂鬼世界一向热闹,不管是在阳界还是在阴界,她都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早在撒哈拉时期,三毛即和死尸打交道。她住在阿雍城的坟场区(CEMENTERIO),四周全是坟墓。她写她在晚上回家走坟堆捷径,她说那个时候当地埋死人只压两块石头算数。因此,所谓坟堆便是尸堆,三毛踩在死尸身上,踩啊踩的,今晚不知又踩到那一位仁兄仁妹的头了、脚了。她在书里写她踩到一个小孩死去母亲的左手,她还在大笑中踩到死人胸口上呢。我们这位大作家真是“胆大包鬼”!太残忍了吧但三毛迷们不在乎,三毛的残忍是可爱的,好啊!勇敢的三毛,继续踩,踩他死!于是,三毛受到编辑与读者的欢迎与鼓励,大胆的写更多“赅人听闻”的虚构典故,极尽夸大与渲染之能事,什么海水灌肠啊,洗澡刮垢啊,外星人飞碟啊,九岁女孩要嫁啊,沙伊达被强暴而死啊!

三毛越编越离谱,越编越过瘾。

从西属撒哈拉踩死尸到看人死,竟然真的看到荷西死了。三毛又极柔极残的幻想并描写她处理荷西尸体与埋葬的过程。读者看到的是深受三毛式伟大爱情感动的一面,管它是真还是假,是虚还是幻。三毛啊,不论活的荷西,还是死的荷西你都爱得好。

三毛啊,你真了不起,你是亘古以来,世界最伟大的爱情之神!

事实上,荷西死了,三毛是非常镇定的。

三毛说,荷西你死了,没关系,我可以施法把你叫回来。荷西生前是我说了算数,死后当然也由我摆布使唤。于是,三毛自说自话,众人姑妄听之。打从加纳利岛叫荷西回来,一直叫荷西叫到台湾岛。除了在加纳利岛曾受三毛“召”荷西之害的张福瑞夫妇及受三毛“召”荷西之吓的岛上邻居好友不以三毛装神弄鬼为然之外,多半不知情者都认定三毛通灵,神通广大(香港倪匡之类尤其推崇,极尽奉承阿谀之能事)。没人会说三毛 “妖言惑众”,因为她死了“心爱的”丈夫,大家同情她,任由她“呼唤荷西。”正如叶曼女士说的:“玩这叫鬼魂的把戏,适可而止,玩过头了,必然走火入魔,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叶曼女士曾劝告,三毛应该去看红红的太阳从东方升起,她却背道而驰,去叫黑黑的鬼魂从阴间出来。

三毛曾说她走过阴间,她可以随意的把荷西叫来叫去。她曾把死去多年的干爸香港作家徐讦叫来谈话,记下说话内容,自己签上徐讦的名,拿到香港徐家“邀功”,结果当场被徐家训斥一番,说她胡说八道。

台湾《普门》杂志,1996年5月刊,第12页有这么一段文字:“影视红星林雁听信风水师的话,以为家里有鬼,最后精神崩溃,举枪自杀。名作家三毛经常与灵媒沟通,结果宁愿舍弃人间生活,到鬼域与亲友作伴。”

这些行为是多么愚痴啊!

玩鬼魂玩多了连被她玩的鬼魂都会生厌的。三毛说:“我这一生就是要把它痛痛快快地玩掉!”三毛的精神与肉体“玩”得越来越弱了,正如她向母亲说的:“我太累了。” 三毛已经玩够了,再也玩不下去了。就在她入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大概所有的鬼魂(如果有的话)都来看她。三毛向她母亲说她看到许多长了翅膀的小孩,意思是小天使们要来接她上天堂去了。

大概就是这样吧!魔鬼与天使(如果有的话)都来接她,把她接到那个她想去的世界了。我们希望三毛去的地方是天堂世界,不是她向往的魂鬼世界。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75080html

国庆节七天长假选择一个好的自驾游路线非常重要,大家可以利用自己的长假来休息一下,一年中难得的长假让你心情愉悦,可以陪家人朋友畅游一番。

1、北疆最美秋景线

这条环线很长,几乎囊括了北疆最精华的秋景。神的后花园喀纳斯、最美村庄禾木、油画般的可可托海、斑斓的五彩滩还有千年不倒的塔里木胡杨林等。

推荐线路:乌鲁木齐→喀纳斯→禾木村→五彩滩→可可托海→塔里木胡杨林→赛里木湖→巴音布鲁克→那拉提草原→昭苏→喀拉峻草原→吐鲁番→吐峪沟→乌鲁木齐。

沿途美景:喀纳斯湖、禾木村、五彩滩、可可托海景区、塔里木河胡杨林、赛里木湖、喀拉峻草原。

2、西北寻秋自驾线

从巴丹吉林沙漠到额济纳胡杨林,从嘉峪关到张掖丹霞,这一路将邂逅8种地形,5种色彩,还有1种壮阔的美。

推荐线路:兰州→巴丹吉林沙漠→黑水城→额济纳旗胡杨林→居延海→金塔胡杨林→嘉峪关→张掖→七彩丹霞地质公园→兰州。

沿途美景:巴丹吉林沙漠、黑水城、怪树林、居延海、额济纳胡杨林、巴丹吉林、张掖丹霞。

3、辽宁自驾赏秋线

无论是著名的本溪红叶、盘锦红海滩,还是令人惊喜万分的绿江村,大连荧光海滩,毫不夸张地说,辽宁秋天最美的风景,都在这条线路上。

推荐线路:沈阳→本溪→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

沿途美景:中华枫叶之路(本桓公路)、丹东鸭绿江大桥、绿江村、大连荧光海滩、盘锦红海滩。

4、长白山自驾赏秋线

10月秋高气爽,正是长白山色彩最丰富的时候。此时的十五道沟也换上了新衣,连绵数公里的彩林,夹在湖岸的红叶,美得无法言说。

推荐线路:延吉→二道白河→长白山环山公路→松江河镇→长白县→十五道沟。

沿途美景:二道白河、长白山、十五道沟。

5、呼伦贝尔边境自驾线

沿着中俄边境公路走,路上不仅能够感受到与俄罗斯隔河相望的奇妙感,还能欣赏到大兴安岭热烈的秋日气息,落叶松和白桦林全都变成金黄的颜色。

推荐线路:海拉尔→莫日格勒河→额尔古纳→根河湿地→室韦→莫尔道嘎→白鹭岛→国门→套娃广场→东湖区生态园→满洲里→海拉尔。

沿途美景:额尔古纳湿地、莫尔道嘎森林公园、黑山头、满洲里、呼和若尔湖。

6、草原天路自驾线

无论是号称“中国66号公路”的张北草原天路,还是被誉为“草原最美自驾路”的达达线、热阿线,在秋风的催促下,沿途的风光也悄悄变了颜色。

推荐线路:北京→草原天路→达里诺尔湖→阿斯哈图石林→阿斯哈图石林→热水塘→北京。

沿途美景:滦河九曲、桦皮岭、贡格尔草原、达里诺尔湖、阿斯哈图石林。

7、河南南太行自驾线

太行山把最美的一段给了河南,南太行把最美的一面留在了秋天。这条线不仅串起四条挂壁公路,更是一路秋色,犹如驶入了一个油画的世界。

推荐线路:河南新乡→万仙山景区→郭亮挂壁公路→南坪村→太行十三弯→林州→虹梯关挂壁公路→井底挂壁公路→林州太行山大峡谷。

沿途美景:万仙山、郭亮村、齐王寨、太行第一路、虹梯关、井底村、林州太行山大峡谷。

8、婺源古村落自驾线

这条线路汇集了婺源秋天最美的景象,既有火热的红枫,也有静谧的徽派古村,美丽的晒秋场景,只要走过便不会忘记。

推荐线路:景德镇市区→瑶里古镇→石城村→长溪村→篁岭→三清山。

沿途美景:景德镇、瑶里古镇、石城村、长溪村、篁岭(晒秋)、三清山。

9、桂林山水美景线

桂林的山水太美,美到让人忽略了桂林绚烂的秋。龙脊梯田在秋收的日子里变成金色海洋,还有海洋乡的银杏,秋风一过,洒下一地金黄。

推荐线路:南宁→荔浦→桂林(龙脊梯田、海洋乡、乌桕滩)→三江→柳州→河池→南宁。

沿途美景:龙脊梯田、海洋乡银杏、乌桕滩、三江侗乡、巴马长寿小、凤山三门海。

10、重庆山王坪自驾线

秋天的山王坪是莫奈笔下的油画世界。路一边是暖色的水杉林,一边是墨绿色的柳杉林,冷暖色被完美组合在一起,泾渭分明。

推荐线路:重庆市区→南川→金佛山→三泉镇→半河→石板沟→杨柳咀→山王坪。

沿途美景:金佛山、楠竹山、黎香湖、山王坪。

五一自驾游比较推荐的线路有:丝绸之路(中国段)、从零海拔到最高极、新藏线、最美国道214。

1、丝绸之路(中国段)

丝绸之路是西汉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因为由这条路西运的货物中以丝绸制品的影响最大,故得此名。其中丝绸之路的东段和中段均在中国境内,东西长约4000公里,为自驾车横穿中国西北的经典路线。

2、从零海拔到最高极

海拔的概念是平日里宅在家里的人们所无法感受的,但是如果你选择了从零海拨的上海一直驾车到世界屋脊的珠峰,那么一路不断变化的自然风光,会让你清晰地体会到什么叫“上升”。身体、车辆、情趣、社交……这些都是一路上需要得到考验的内容,也许走完这一程,你让你重新认识同行的每一个人。只有经历过,才会知道该珍惜原本自己所处那份天地的幸福。

3、新藏线

从新疆至西藏的方法,有N条路可以选择。但是走走新藏路,也只是个别牛人的个别想法。无数的英雄好汉都在这条路上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也许大家读过的更多的是途中的磨难,而荒凉的景色与严酷的环境,可以并称为一道考验人意志的选题。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和技术,那么踏上新藏路去看看吧,别等那里铺上了柏油公路后才后悔。

4、214国道

214国道,这是中国目前承载人文历史资源最丰富、高海拔区的人文之路,它从青藏高原的屋檐下起步,自西宁西出祁连山末梢的日月山后南下延伸进青藏高原腹地,开始了一条横穿黄河、长江、金沙江、澜沧江等江河源头之旅,沿途地带的海拔落差达几千米,其惊艳的自然风光、丰足的历史文化、博大的宗教空间,使这条中国国道成为真正的风情之路。

  《珍珠港》

  原名Pearl Harbor

  译名珍珠港

  主演本·阿弗莱克 Ben Affleck,乔什·哈奈特Josh Hartnett,凯特·贝金赛尔Kate Beckinsale,小古巴·戈丁Cuba Gooding Jr,亚力克·鲍德温AlecBaldwin,庄·沃伊特Jon Voight,丹·艾克罗伊德Dan Aykroyd

  **剧情

  两个飞行员和一个战地护士的爱情

  1941年12月7日,一个祥和的早晨,日军向美国在太平洋上最大的海军基地珍珠港发动突然袭击,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轰炸,致使美国太平洋舰队18艘战舰沉没或受重创,死亡、重伤和失踪人员不计其数。12月8 日,罗斯福总统向日本宣战,自此美国正式加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就是在这段宏大的历史背景下,影片讲述了两个飞行员和一个美丽的女护士之间的感情纠葛。雷夫和丹尼是一对相交多年的好友。二战爆发后,雷夫作为美国空军的志愿人员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而丹尼则被派驻扎到珍珠港的空军基地。虽然两人身处异地,但却同时爱上了战地医院里的女护士伊雯琳。就在此时,日本偷袭珍珠港事件发生了。3 个彼此深爱着的人的命运与轰轰烈烈的战争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了一起……

  《美丽人生》

  演员

  罗伯托•贝尼尼Roberto Benigni Guido Orefice

  尼可莱塔•布拉斯基Nicoletta Braschi Dora

  乔治•坎塔里尼 Giorgio Cantarini Giosué Orefice

  玛丽莎•佩雷德斯 Marisa Paredes Madre di Dora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阴去笼罩着整个意大利。

  圭多是一个外表看似笨拙,但心地善良憨厚而且生性乐观的犹太青年。他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向往。他和好友菲鲁乔驾着一辆破车从乡间来到阿雷佐小镇,他的愿望是在小镇开一家属于自己的书店,过上与世无争的安逸生活。途经一座谷仓塔楼时,年轻漂亮的姑娘多拉突然从塔楼上跌落到他的怀中,原来塔楼上有个黄蜂窝,黄蜂经常骚扰当地居民。多拉想为民除害,烧掉黄蜂窝,反被黄蜂蜇伤。圭多立刻对她产生了好感,热情地为她处理伤口,为表示谢意,多拉送了一些鸡蛋给圭多,意味深长地目送他远去。

  阴云密布的意大利,纳粹的反动势力日益强大,墨索里尼推行强硬的种族歧视政策,圭多因有犹太血统,他开书店的申请屡遭阻挠,得不到批准。好友菲鲁乔的工作也久无着落。由于生活所迫,圭多只好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他以真诚、纯朴、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顾客们的喜爱。

  一次圭多骑车上班无意中撞倒了多拉,两人再次邂逅燃起了圭多心中爱情的火焰。他不失时机地向多拉表白爱慕之情。

  多拉是某学校的教师,有一天从罗马来的督学要到学校视察,圭多得知后,竟冒充督学来到多拉所在学校视察。校长热情地接待他,为取悦多拉,引起多拉的注意,圭多索性跳上讲台施展起喜剧演员的才华,惹得学生开怀大笔,令校长和教师瞠目结舌。

  圭多得知多拉和男友鲁道夫要去剧院看歌剧,他也买票前往,坐在楼下的圭多始终目转睛地盯着楼上包厢里的多拉。起初多拉对圭多的苦苦追求并不在意,但是由于多拉讨厌鲁道夫,因此常和圭多在一起。鲁道夫一厢情愿地举协和多拉的订婚晚会。晚会正巧安排在圭多所在的饭店。圭多巧妙地使多拉解脱了鲁道夫的纠缠,因此赢得了她的芳心。多拉不惜跟父母闹翻,离家出走,嫁给了圭多。

  婚后,好事接踵而来,圭多梦寐以求的书店开业了,他们有了个乖巧可爱的儿子乔舒亚。圭多闲来无事时常和儿子玩游戏,一家人生活的幸福美满。可好日子没过上几年,在乔舒亚五岁生日这天,纳粹分子抓走了圭多和乔舒亚父子,强行把他们送往犹太人集中营。当多拉和乔舒亚的外祖母兴冲冲地回到家里,只见人去楼空,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多拉明白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她虽没有犹太血统,但她坚持要求和、儿子一同前往集中营,多拉被关在女牢里,圭多不愿意让儿子幼小的心灵从此蒙上悲惨的阴影。在惨无人道的集中营里,圭多一面千方百计找机会和女监里的妻子取得联系,向多拉报平安,一面要保护和照顾幼小的乔舒亚,他哄骗儿子这是在玩一场游戏,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最终能获得一辆真正的坦克回家。天真好奇的儿子对圭多的话信以为真,他多么想要一辆坦克车呀!乔舒亚强忍了饥饿、恐惧、寂寞和一切恶劣的环境。圭多以游戏的方式让儿子的童心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当解放来临之际,一天深夜纳粹准备逃走,圭多将儿子藏在一个铁柜里,千叮嘱万叮咛让乔舒亚不要出来,他打算趁乱到女牢去打妻子多拉,但不幸的是他被纳粹发现,当纳粹押着圭多经过乔舒亚的铁柜时,他还乐观地、大步地走去,暗示儿子不要出来,但不久,就听见一声枪响, 历经磨难的圭多惨死在德国纳粹的枪口下。

  天亮了,乔舒亚从铁柜里爬出来,站在院子里,这时一辆真的坦克车隆隆地开到他的面前,上面下来一个美军士兵,将他抱上坦克。

  幕后制作:

  在本片身兼编导演三职的罗贝托•贝尼尼是意大利影坛著名的喜剧演员,他在本片发挥了高度创意,用妙想天开的方式将一种几乎已经拍烂的题材——纳粹迫害犹太人点石成金,颇有点卓别林喜剧的效果。这种处理彰显了意大利人开朗的民族性,并且用逗笑效果甚高的奇想将一个看似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娓娓道来,使人在观赏时感到内心愉悦,看后亦深觉酸涩。其中,情节编排巧妙和主角个性鲜明居功至伟,贝尼尼和小童星的精彩演出亦处处见火花。贝尼尼因此片荣登奥斯卡影帝,它在世界各地也有极高的卖座。

  《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1939)

  原著:《飘》(玛格丽特·米切尔著)

  主演:费雯·丽、克拉克·盖博、李斯利·霍华德、 奥莉薇·黛·哈佛兰

  剧情简介

  《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是好莱坞影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一部旷世巨片,影片放映时间长达4小时,观者如潮。其魅力贯穿整个20世纪,因此有好莱坞“第一巨片”之称。影片当年耗资400多万美元,历时三年半完成,其间数换导演,银幕上出现了60多位主要演员和9000多名配角演员。在1939年的第12届奥斯卡奖中一举夺得八项金像奖,轰动美国影坛。这部耗资巨大,场景豪华,战争场面宏大逼真的历史巨片,以它令人称道的艺术成就成为美国**史上一部经典作品,令人百看不厌。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的前夕,塔拉庄园的千金**斯佳丽爱上了另一庄园主的儿子阿希礼,但阿希礼却选择了查尔斯的表妹——温柔善良的玫兰妮为终身伴侣。斯佳丽出于妒恨,抢先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久,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阿希礼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很快就在战争中死去了。斯佳丽成了寡妇, 但她内心却一直热恋着阿希礼。

  一天,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上,斯佳丽和风度翩翩的商人瑞特相识。瑞特开始追求斯佳丽,但遭到她的拒绝。斯佳丽一心只想着去追求阿希礼,结果也遭到拒绝。

  在战争中,美国南方军遭到失败,亚特兰大城里挤满了伤兵。斯佳丽和妹妹玫兰妮自愿加入护士行列照顾伤兵。目睹战乱带来的惨状,任性的斯佳丽成熟了不少。这时,从前线传来消息,北方军快打过来了,不少人家惊惶地开始逃离家园,而斯佳丽的母亲和两个妹妹也患病了,斯佳丽十分想要回去塔拉庄园,回到敬爱的母亲身边。不巧玫兰妮要生孩子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照顾她。

  在北方军大军压境之日,斯佳丽哀求瑞特帮忙护送她和刚生下孩子的玫兰妮回塔拉庄园。瑞特告诉斯佳丽他不能目睹南方军溃败而不去助一臂之力,他要参加南方军作战,他留下一把手枪并和斯佳丽拥吻告别。斯佳丽只好独自勇敢地驾驶马车回到塔拉庄园,这时家里已被北方军士兵抢先洗动一空,母亲已在她回到家的前一天病逝,而父亲因为受到太大打击而精神错乱。

  不久,战争结束了。生活依然困苦。北方来的统治者要庄园主缴纳重税,斯佳丽在绝望中去亚特兰大城找瑞特借钱,但得知他已被关进监狱。归来的途中,斯佳丽遇上了本来要迎娶她妹妹的暴发户弗兰克,为了要重振破产的家业,她骗取弗兰克和自己结了婚。

  斯佳丽在弗兰克经营的木材厂非法雇用囚犯,并和北方来的商人大做生意。此时,瑞特因用钱贿赂而恢复了自由。两人偶然碰面,再次展开爱恨交织的关系。

  弗兰克和阿希礼因加入了反政府的秘密组织,在一次集会时遭北方军包围,弗兰克中弹死亡,阿希礼负伤逃亡,在瑞特的帮助下回到玫兰妮身边。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此时,瑞特前来向她求婚,她终于与一直爱她的搞私运军火和粮食致富的瑞特结了婚。婚后,夫妻二人住在亚特兰大的豪华大宅。一年后,女儿邦妮出生,瑞特把全部感情投注到邦妮身上。斯佳丽偶然翻阅阿希礼的照片被瑞特发现,终于导致了二人感情的破裂。其后,在阿希礼的生日会前夕,斯佳丽与阿希礼相见时热情的拥抱引起旁人非议,但玫兰妮不相信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瑞特可不这样想。

  当斯佳丽告诉瑞特她已经再次怀孕时,瑞特怀疑地问那是谁的孩子?斯佳丽在羞怒之下欲打瑞特,却不慎滚下楼梯引起流产。瑞特感到内疚,决心同斯佳丽言归于好,不料就在他俩谈话时,小女儿邦妮意外坠马摔死了。与此同时不幸的事也在另一个家庭里发生,玫兰妮终因操劳过度卧病不起。临终前,她把自己的丈夫阿希礼和儿子托付给斯佳丽,但要求她保守这个秘密,斯佳丽不顾一切扑向艾希利的怀中,紧紧拥抱住他,站在一旁的瑞特无法再忍受下去,而转身离去。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阿希礼,斯佳丽终于明白,她爱的阿希礼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瑞特。

  当斯佳丽赶回家里告诉瑞特,她是真正爱他的时候,瑞特已不再相信她。他决心离开斯佳丽,返回老家去寻找美好的事物,被遗弃的斯佳丽站在浓雾迷漫的院中,想起了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她期盼着美好的明天的到来。

  《阿甘正传》

  英文片名

  Forrest Gump

  (本片改编自同名小说《阿甘正传》作者温斯顿·格卢姆)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3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儿子的书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

  还有好多的

  《傲慢与偏见》

  《教父》

  《低俗小说》

  《廊桥遗梦》

  《太极旗飘扬》

  来个中国的:《霸王别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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