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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听着卡拉.托马斯和奥蒂斯。雷丁的音乐,一面跑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下午在体育馆的游泳池里游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时分去海滨游泳。然后在位于哈纳雷小镇入口处的“海豚餐厅”喝啤酒,吃鱼,是一种叫“挖路”(walu)的白肉鱼,请店家用炭火烤熟了,洒上酱油。配菜则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儿,配以大盆的色拉。进入八月以来,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
稍早于此,我在千驮谷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类似爵士俱乐部的店。大学一毕业(因为打工太忙,有几个学分还没拿到手,该说仍然在学),立刻在国分寺车站的南口开了一家店,经营了三年左右,由于大楼改建,遂迁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钢琴,店里勉强可以容纳五重奏乐队演奏。白天供应咖啡,晚间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应俱全,周末还安排现场演奏。这种店当时比较少见,客人顺利地增多,经营还算不错。
周围很多人似乎预测,这种业余爱好般的买卖注定不会成功,不谙世故的我不会有经营才干,然而这预测落了空。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倘若比作马匹,我恐怕不是专事比赛的赛马,而更接近于从事杂役的驽马。我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出身的孩子,对做生意可谓知之甚少,不过太太却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种类似悟性的东西帮了大忙。任凭我多么优秀,仅靠一介驽马,也注定一事无成。
工作很是艰苦。清晨就开始干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尽。也曾遭遇种种严峻的局面,也曾抱头苦思却痛无良策,也曾多少次饱尝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渐渐地收支趋向平衡,还雇上了帮工。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好容易能喘口气儿了。当时从能借钱的地方借足了钱,偿还债务一事大致有了头绪,我终于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虑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将脸探出水面,几乎无暇分心旁骛。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台阶,来到一个稍稍开阔些的场所,心里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经安抵此地,今后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对付过去。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环视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就该采取的下一步进行思考。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
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神宫球场距离我居住的公寓仅仅一步之遥,而我当时是个热情的“养乐多燕子队”支持者。天空中一丝儿云也无,风儿暖洋洋的,是个无可挑剔的阳春佳日。那时候的神宫球场外场上还没有设置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长着一片绿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饮着啤酒,不时仰面眺望天空,一边观看比赛。一如平日,观众不多。养乐多燕子队在主场迎战本赛季开幕战的对手——广岛鲤鱼队。记得养乐多燕子队的投手是安田。他是个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极难对付的变化球。安田第一局轻轻松松叫广岛的进攻线吃了个零蛋。接着,在第一局的后半场,第一击球手、刚从美国来的年轻的外场手迪布希尔顿,打出了一个左线安打。球棒准确地击中了速球,清脆的声音响彻球场。希尔顿迅速跑过一垒,轻而易举地到达二垒。而我下决心道“对啦,写篇小说试试”,便是在这个瞬间。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回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球棒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受了它。
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好,动手写啦!这时候才发现,我连一支正儿八经的钢笔都没有,于是去了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买回一沓稿纸,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钢笔。一笔小小的投资。
那是春天的事儿。到了秋天,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写完了。觉得心情甚是舒畅,但还不知道如何处理为佳,于是顺势投稿应征文学杂志的新人奖去了。甚至连复印件都没有拷贝一份,由此可知,我当时一定觉得如果落选,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无所谓。这,就是后来那部以《且听风吟》为名出版的作品。而当时我关切的,说是作品能否得见天日,毋宁说能否写完。
那年秋天,常败之将养乐多燕子队居然获得联赛冠军,进入总决赛,并且击败了阪急勇者队,勇夺全国总冠军。我紧张难捺,几度前去举行总决赛的后乐园球场观战——养乐多燕子队不曾预料真会夺冠,竟然将主场神宫球场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六大学棒球联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记忆犹新。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真是个美丽的秋季。天空澄澈高远,绘画馆前夹道成排的银杏树,比历年更显鲜艳明丽,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对我来说,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
翌年初春,《群像》编辑部打来电话,告诉我“你的作品入围最后一轮评选”,当时我已然将应征新人奖一事忘到了爪哇国,因为每天的生活委实太忙碌。猛然一听这话,竟一时无法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如坠五里雾中:“啥”总而言之,那部作品获得了新人奖,夏天还推出了单行本。对那本书的评价也算马马虎虎。我年届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毫无预料地,就成了一名新进小说家。我自然惊愕不已,周围的人恐怕更诧异。
自那之后,我一面经营着店铺,一面写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长的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子球》,其间还穿插着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甚至还翻译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获得了芥川奖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说成夺奖热门,然而最终均未得奖。但老实说,我觉得无甚大碍。得了奖,必然又是采访又是约稿,没完没了,应接不暇,只怕影响店铺的生意——我对这一点更为担心。
经营店铺——记账,检查进货,调整员工的日程;自己也钻进吧台后面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荐深更半夜店铺打烊之后,再回到家里,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写稿子,一直写到昏昏欲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三年。我觉得自己活过了相当于普通人两倍的人生。当然,每个日子在肉体上都辛苦难熬。而一面写小说一面经营服务业,形形色色的麻烦也前来凑热闹。服务业是一种无法挑选来客的行当。不管来的顾客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欢迎光临!”出于这个缘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体验了难以想象的事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积极地吸收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大体上说,我是本着向前看的态度,享受着新的人生和由此带来的新鲜刺激。
然而,渴望写出一部气势恢弘、内容坚实的小说,这种心 情却越来越强烈。最初的两部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基本是为了享受写作的愉悦而为,至于质量,我自己也觉得留有太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利用工作间隙,摊开稿纸,断断续续地抽空写上半小时一小时;支撑着疲惫的躯体,仿佛跟时间竞赛似的奋笔疾书,精力也无法集中。采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写作,即便能写出新颖有趣的东西,也写不出内容深刻、意味幽远的小说。既然将当小说家的机会给了我(并非人人皆会碰上这等好运气),我便想尽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满意的小说,一本就行——萌生这样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肯定能写出气派更大的作品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店铺暂且关门歇业,花上一段时间专心致志写小说。在那个时候,我开店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小说家的收入,不过,只好狠下决心忍痛割爱了。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所以,我不顾周遭的反对,将店铺的权利悉数出让,尽管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决定打出“小说家”的旗号生活下去。“姑且给我两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儿开家小店不就行了么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再来。”我对妻说。她答道:“好。”这个时候,还有好些欠债尚未还清,不过,总会有办法吧。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尽力而为吧。
我专心致志地执笔写作长篇小说。这一年的秋天,为了采集小说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约一个星期。这样,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我已孤注一掷,因此使出了浑身解数。我甚至觉得连自己身上所无的解数也来了个总动员。这是一部远比((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篇幅长得多、轮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强得多的作品。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体内沉睡着未经挖掘的矿脉,也坚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后我也能当好小说家。”于是乎,终于未发生“再在哪儿开个小店”之类的事。虽然如今我还常常萌生这样的念头,很想重操旧业,在哪儿开上一家小小的、舒适的店。
我记得,《寻羊冒险记》未能获得当时追求所谓“主流文学”的《群像》编辑部青睐,而是饱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说形态,在当时似乎相当异端,不知现在如何。读者们却热情地欢迎这部作品,这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我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这部作品乃是实质上的出发点。如若一边经营店铺,一边继续写作类似《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那样诉求于感觉的文字,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
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烟,手指熏成了**,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
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一个对手。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一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那一带当时还是野草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恰好我家近处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说擅自地)使用。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
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非特别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面的话题跟跑步无关,允许我扯上几句题外话。在学习上,我的心态也相去不远。从小学到大学,除了极少的例外,学校强制学习的东西,我大体都提不起兴趣。我也告诫自己“这是非学不可的东西”,该学的也大都学了,才好歹考进了大学。然而我几乎不曾觉得学习有趣。成绩虽不致羞于拿出手,但是因成绩优秀而受到表扬,或者某门功课考了第一之类的荣耀,却是从未有过。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
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开店时代,上床就寝时已然是黎明时分,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十二点打烊,然后整理、清扫、算账记账,为了缓解兴奋还得聊聊天,喝点儿酒。如此一来二往,马上就到了凌晨三点,将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厨房餐桌前独自写着稿子,东方的天空渐渐白将起来。于是乎,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早已高高悬在中天。
闭店歇业,开始了小说家生涯,我们——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彻底改变生活形态。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不再从事服务业了,今后我们只见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则尽量不见。我们以为,这样一种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内无伤大雅。此话好像重复再三了:我本非善于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
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我人生的某一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然而这样的生活不能永远持续。学校这东西,是一个进入里边,学习些什么,然后再走出去的地方。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不过照这种模式生活,所谓的夜生活几乎不复存在,与别人的交际往来无疑也受影响。还有人动怒光火。因为别人约我去哪儿玩呀,去做什么事呀,这一类邀请均一一遭到拒绝。
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与和周遭的人们交往相比,我宁愿优先确立能专心致志创作小说的、稳定和谐的生活。我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并非同某些特定的人物构筑的,而是与或多或少的读者构筑的。稳定我的生活基盘,创造出能集中精力执笔写作的环境,催生出高品质的作品——哪怕只是一点点,这些才会为更多的读者欢迎。而这,不才是我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责任和义务,不才是第一优先事项么这种想法今日依然未有改变。读者的脸庞无法直接看到,与他们构筑的人际关系似是观念性的。然而我一仍旧贯,将这种肉眼看不见的“观念性”的关系,规定为最有意义的东西,从而度过自己的人生。“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四方讨巧。”说白了,就是此意。
在开店时代,也是依据同样的方针行事。许许多多的客人到店里来。假如十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说:“这家店很好,很中我意。下次我还要来。”就已足够。十个客人当中只要有一个回头客,这店就能够维持下去。哪怕有九个人觉得不中意,也没太大关系。这么去思考,便轻松得多了。然而,须让那“一个人”确确实实地、百分之百地中意。经营者必须拥有明确的姿态和哲学,作为自己的尊坶高高地举起,坚忍不拔地顶住狂风暴雨,坚持下去。这是我从开店的亲身体验中学到的。
《寻羊冒险记》之后,我便以这样一种心态写作小说。读者也随着作品的陆续发表而不断增多。最令我欣慰的,是我的作品有了很多热心的读者,亦即说那“十分之一”的回头客扎扎实实在增加。他们(多为年轻读者)耐心地等待着我的下一部作品,一旦作品问世便捧卷阅读。这种体系渐渐得以形成。而这,对我来说是理想的——至少是令我非常舒畅的——情况。不必成为顶级跑者。能按心里想的样子写想写的东西,还能过着与众人一般的生活,我便没有任何不满。然而后来,《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地销路甚好,这种“心情舒畅”的标准被追有所变更,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话题了。
开始跑步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跑不了太长的距离。二十分钟,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左右,我记得,就跑这么一点点,便气喘吁吁地几乎窒息,心脏狂跳不已,两腿颤颤巍巍。因为很长时间不曾做过像样的运动,本也无奈。跑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也觉得有些难为情,就和为那个偶尔加在姓名后面的、带括号的“小说家”头衔难为情一样。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 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循环。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步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一块秒表,还买了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读了。如此这般,人渐渐演变成了跑步者。
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而不能跑的时候。并未好好地做准备运动,却从不曾出过一次身体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
我根本不是个优秀的跑者,却无疑是个健壮的跑者。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资质之一。
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头一次参加了叫作越野赛的比赛。虽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离,却也佩带着号码,跻身于拥挤的人群当中,“预备,跑”地跑了一趟,之后深有感触:“我还挺能跑。”五月里,在山中湖参加了十五公里赛跑。六月,想试试看自己究竟能跑多远,便独自绕着皇宫一圈一圈地跑,结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并不觉得苦楚,腿脚也不痛。这样,全程马拉松我也能跑了。而刻骨铭心地明白了全程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过三十五公里之后,是后来的事儿了。
看看这一时期自己的照片,身体远远没有变成跑步者的体型。练习量积累得不够,必要的肌肉还没有练出来,手臂和腿一看便知十分瘦弱,大腿很细。与我现在的体型相比,简直不是一个人——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让人不免感叹:就凭这架势,居然还能跑全程马拉松!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令内心欣喜:即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地得以揭明。
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食物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不喜欢。
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
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阅读此文的读者,也许有人抱有这样的苦恼:“啊呀呀,一不小心体重马上就增加……”应当动用积极正面的思考,将此视为上天赐予的好运:容易看清红灯,就够幸运了。不过,这么去思考问题也不容易。这样的观点或许也适用于小说家的职业。天生才华横溢的小说家,哪怕什么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么,都能自由自在写出小说来。就仿佛泉水从泉眼中汩汩涌出一般,文章自然喷涌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无须付出什么努力。这种人偶尔也有。遗憾的是,我并非这种类型。此言非自夸:任凭我如何在周遭苦苦寻觅,也不见泉眼的踪影。如果不手执钢凿孜孜不倦地凿开磐石,钻出深深的孔穴,就无法抵及创作的水源。为了写小说,非得奴役肉体、耗费时间和劳力不可。打算写一部新作品,就必得重新一一凿出深深的孔穴来。然而,长年累月地坚持这种生活,久而久之,就技术或体力而言,我都能相当高效地找寻到新的水源,在坚固的磐石上凿穴钻孔;感觉一个水源变得匮乏时,也能果决而迅疾地移到下一个去。而习惯仅仅依赖一处自然水源的人,冷不丁地这么做,只怕轻易做不来。
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论。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以为亦可希求某种“公正”。许得费时耗力;甚或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一起来跑步吧”之类的话,我极力不说出。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成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非经人劝说、受人招聘而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而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为的。
话虽如此,也许真有人读了这篇文章,陡然来了兴趣:“好啊,我也跑它一跑试试。”当真练起跑步来。“呵呵,这不挺好玩儿吗”这当然是不错的结果。果真发生了这等事,作为本书的作者,我也非常高兴。然而每个人都有对路与不对路之事。既有人适合马拉松,也有人适合高尔夫,还有人适合赌博。看见学校上体育课时,让全体学生都练长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怜啊。”那些丝毫不想跑步的人,抑或体质不适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红皂白让他们统统去跑长跑,这是何等无意义的拷问。我很想发出忠告:趁着还没有出现问题,赶快取消让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跑长跑的做法。当然,我这样的人出面说这种话,肯定无人理会。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一番队长:山本元柳斎重国 生日:1月21日 CV:冢田 正昭
稳重严厉的长者,是个自始至终坚持守护着尸魂界“正义”的人。他胡子有三尺长,还用“防火丝带”系着。从此推算,他大概几千岁的年龄吧。山本老爷子是护廷十三队总队长和死神统学院的创立者,一手培养了京楽春水、浮竹十四郎等一批批的死神。在现今四十六室被杀,新四十六室选举出来的情况下,山本总队长暂时统领全局。
[斩魂刀] 流刃若火 (万象一切灰烬と为せ『流刃若火』) 燃烧着熊熊烈火的刀,单单始解就有超乎寻常的灵压,那种热度足以让天空焦黑,让云消散。刀刃所划过的轨迹,可以是一切化为灰烬。是所有斩魄刀之中攻击力最高的,炎热系最强、最古老的斩魂刀。
一番副官:雀部长次郎 CV:山口 太郎
除了给一护增添人气以外,基本上没有镜头和做为的“添头队长”之一,因此很长时间被漫友网友们称作“无名氏”。
[斩魂刀] 严灵丸(穿て『厳霊丸』)带护手的西洋细剑。
二番队长:砕蜂 生日:2月11日 CV:川上 とも子
幼名蜂梢绫,隐秘机动总司令官、第一分队「刑军」总括军团长,最不容忍叛徒存在的人。其家族〖蜂家〗是代代以处刑、暗杀为生的下级贵族。
砕蜂自幼受家人的影响,以追随保护四番院家族为己任,并疯狂地崇拜着夜一。进入「刑军」总括军团的第7年,由于个人成绩突出被调入总括军团长的直属的「护卫军」,从此一直被夜一以妹妹一样看待。
但是好景不长,一心为了夜一样而生存的砕蜂遭遇了人生最大的打击 —— 前军团长夜一突然失踪。感觉被抛弃的砕蜂由爱生恨,在接手夜一的职位的同时,开始了艰辛的修行,一天一天变得强大。并从此不再容忍所有反叛自己或阻碍自己的行为和人的存在。
在一护阻挠了处刑后,和自己憧憬并怨恨的主人重逢。在一番精彩的白打战之后,怨恨冰释,两人恢复了100年前的“姐妹”关系。
[斩魂刀] 雀蜂(尽敌螫杀『雀蜂』) 套在右手中指上的尖刃。被『雀蜂』初次击中的部位映出黑色蝴蝶图案,即「蜂纹华」 图案范围内再遭『雀蜂』击中的话必死,俗称「弐撃决杀」。
二番副官:大前田希千代 生日:5月5日 CV:樱井 笙人
大块头,贪吃。有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意思。为展现一护成长而出现的“炮灰队长2号”
[斩魂刀] 五形头(打っ溃せ『五形头』)一个链槌,即链子加大号铁刺球。
三番队长:市丸ギン 身长:185cm 体重:69kg 生日:9月10日 CV:游佐 浩二
白发,总眯着眼,(但要出杀招时,是会睁眼的哦!)捉摸不透的像狐狸一样的人。蓝染的原副官,目前追随蓝染进入了虚圈!!但多数人认为他是尸魂界的卧底。和十番副队松本乱菊关系“紧密”。
此人的出现总是会给人带来意外和惊喜,言谈话语中总是那么无所谓,不正经,词语暗藏玄机,是个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的队长之一。他的实力目前还是个谜,因为他目前展现在众人眼前的招式仅仅有一招。
[斩魂刀] 神枪(射杀せ『神枪』) 一柄短刀,可在极端的时间内无限伸长。
三番副官:吉良イヅル 身长:173cm 体重:56kg 生日:3月27日 CV:樱井 季宏
头发遮住了少半张脸的人,父母早亡,天生一副被人欺负,苦大仇深的样子。和阿散井恋次、雏森桃是同窗好友。是个搞不清楚自己立场的,对错误万分畏惧的副官。(死神小受第一人)
[斩魂刀] 侘助(面を上げろ『侘助』) “乚”样子的刀,可以使被击中的物体重量翻倍,效果无限累加。
四番队长:卯ノ花烈 生日:4月21日 CV:久川 绫
面容清秀的女人,观察仔细,头脑精明且医术超群,甚至可以用眼睛来“杀”人。
[卐解] 肉雫唼:一只巨大的单眼睛,扁鲨样子的怪物。其腹中的液体可以疗伤。
四番副官:虎彻勇音 CV:ゆかな
和十三番队的清音是姐妹,胆子有些小,时常负责一些打杂的工作。曾经被一护一掌KO!
[斩魂刀] 冻云(奔れ『冻云』) 三只刃的刀。
四番七席:山田花太郎 身长:153cm 体重:45kg 生日:4月1日 CV:宫田 幸季
第十四上级救护班班长,看上去却是个弱不禁风的小丑儿级人物。他在搭救露琪亚的过程中给了一护他们很多帮助,期间也表现出了自己甘愿为朋友牺牲的觉悟。但由于实力有限,现在他的戏份可以算是没有了。
[斩魂刀] 瓢丸 (満たせ『瓢丸』) 吸收刀伤并治疗,并将吸收后的伤以「朱色瓢丸」的形式排出。
五番队长:蓝染惣右介 生日:5月29日 CV:速水 奖
曾经的眼镜绅士,是个高傲自信的人。作为现今的BOSS,他实力超强,演技超强且无所畏惧,擅长高智商犯罪和愚弄部下。目前在虚圈自成一派,拥有了崩玉和众多破面的他,正策不断划着新的阴谋。
[斩魂刀] 镜花水月 (砕けろ『镜花水月』)拥有『完全催眠』能力,可以支配五感,将某一单一对象的姿态、外形、质量、感觉甚至气味都“改变”。凡是看到此刀解放瞬间的人都会被催眠,以后每当『镜花水月』发动时都会被催眠术俘虏,但没看过那个瞬间的人是不会受骗的,比如东仙要。
五番副官:雏森桃 身长:151cm 体重:41kg 生日:6月3日 CV:左久间 红美
尿床罗丽,和日番谷冬狮郎同出于流魂街西一区,是冬狮郎的特别关爱对象。在训练课上遭改造虚袭击后,一直憧憬着蓝,并最终被蓝染催眠控制,变得对蓝染痴心不改。即使在蓝染公开反叛的时候仍然报有天真的想法。鬼道高手,擅长隐藏灵压。
[斩魂刀] 飞梅(弾け『飞梅』) 炎系刀,刀上有三个小支刃,可放出飞炎弹。
六番队长:朽木白哉 身高:180cm 体重 :64kg 生日 :1月31日 CV:置鲇 龙太郎
露琪亚的大哥。四大贵族之首的朽木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头上所戴的「牵星箝」是只有贵族才能带的发饰;围巾是朽木家历代继承人才能佩戴的「银白风花纱」,大贵族作风,是法律规则的无情捍卫者。由于50多年前曾经答应过辞世的妻子,要好好保护露琪亚,所以在小露面临死刑前,内心矛盾重重,不知所措。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白哉也是个不想被规则束缚的人。他在与一护的尸魂界大战后得到启示,开始为了自己和他人钻命令规定的空子。对于现在的他,家人朋友的幸福似乎比规则重要了。
[斩魂刀] 千本樱 (散れ『千本桜』) 散落的千余枚刀片,反射阳光时呈现出樱花瓣的模样,刀片通过目光操纵从四面八方进行无死角的攻击。
[卐解] 千本樱景严 (散れ『千本桜景厳』) 刀身落入地面消失,随后地面长出两排巨大的刀刃,并散落成亿个刀片。作为千本樱的加强版,千本樱景严的速度也是奇快的,但如果使用手掌指挥攻击的话,速度还能再提升1倍。
「歼景千本桜景厳」是舍弃了防御的全力攻击的卐解模式,空中由无数粉色的战魄刀组成的铁桶装的“墙壁”,但上次战斗中白哉只是在这个阵内和一护战斗,显然还没有将这个模式用到极致。
「终景白帝剣」最终模式,看似普通的刀,比天使还华丽的翅膀和光环…… (不说了,一边陶醉去了)
六番副官:阿散井恋次 身高:188cm 体重:78kg 生日:8月31日 CV:伊藤 健太郎
朽木露琪亚的童年玩伴,红发纹眉墨镜男,仗义的汉子。生于南流魂街78区,是真央灵术院2066期毕业生,毕业后被蓝染收入五番队,后来转至十一番队并成为席官,朽木露琪亚和一护初次相遇前刚刚升任六番队副官。
争强好胜的他小时候就和露琪亚邂逅了,并从此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恋次深爱着露琪亚,但却从来不肯说出来。由于学业中途出现的朽木白哉突然将小露带走。恋次开始以追赶超越白哉为目标不断努力着。并最终成为了六番队副官,开始追随并逐渐获得了白哉的友情和信任。(PS:白哉是朽木的当家兼小露的兄长,把小露指婚给恋次是很简单的事吧)
[斩魂刀] 蛇尾丸 (吼えろ『蛇尾丸』) 蛇腹状的刀,分多节并可伸长。奥义是「狒牙绝咬」,将断开的各个刀节无序排布,对敌人进行稳、准、狠的攻击。但此技能在一定时间内只能使用一次。
[卐解] 狒狒王蛇尾丸 斩魂刀看起来就像一个巨蛇的骨架,骨节之间是靠主人的灵压控制的,可以随时断开或接合。 技能是「狒骨大炮」,干掉过一只非十刃的成熟体破面。
七番队长:狛村左阵 生日:7月23日 CV:稲田 彻
狗头僧人,具有野兽般强大的力量。
[斩魂刀] 天谴 (『天谴』) 用巨大的剑压向对手攻击。
[卐解] 黒縄天谴明王 巨大的人型武士。
七番副官:射场鉄左卫门 生日:7月18日 CV:西 凛太郎
墨镜大叔,和恋次一样,是从十一番队升任副队长的。死神的四种基本战法都比较擅长,喜欢喝酒。
[斩魂刀] 不知道什么名字,但样子看起来像是“┣”样的。
八番队长:京楽春水 生日:7月11日 CV:大冢 明夫
表面上是个好色、轻薄的穿着夸张服饰的斗笠胡子大叔;实际上是个深思熟虑,比任何人都能提早看清事实真相的智者。 对其副官十分的关爱。
[斩魂刀] 花天狂骨 (花风紊れて花神啼き 天风紊れて天魔嗤う『花天狂骨』) 世上绝有的两对双刀之一,是一对漂亮、厚实的弯刀。
八番副官:伊势七绪 生日:7月7日 CV:生天目 仁美
眼镜小秘,心里爱着队长,表面上却故意刻板着表情和言行。对队长的风流嗜好和懒散作风极其厌烦。
九番队长:东仙要 生日:11月13日 CV:森川 智之
全盲的黑人,曾经爱过一个女子,但女子却为人所杀。他是不喜欢鲜血和战斗的和平主义者,是个将“正义”贯彻到底的人,从不把自己的工作下放。原先在五番队,自始至终都是蓝染惣右介手下的猛将。(但地位明显不如市丸银)
[斩魂刀] 清虫(鸣け『清虫』) 刀柄护手上有一个环,使用次声波攻击? 技「清虫二式红飞蝗」无数针状的剑密集地刺向敌人。
[卐解] 阎魔蟋蟀 「清虫终式阎魔蟋蟀」整个战场被椭球形状的黑幕包裹,待在里面的人除了痛觉和触觉外,其他的感觉全部都被剥夺。但握着『清虫』本体的人却不受任何的影响。
九番副官:桧佐木修兵 生日:8月14日 CV:小西 克幸
右眼竖着三道疤,左脸颊书着69的男。在毕业前就成为了死神十三队的准队员,当时被称为很有实力的人。不过似乎入学考试两次落榜啊!真不好说他是天才还是笨蛋。
十番队长:日番谷冬狮郎 身长:133cm 体重:28kg 生日:12月20日 CV:朴 璐美
冬天降生的天才儿童,头脑精明,踏实能干,从小就和雏森桃相识,对“尿床小桃”十分的关心惦念。但他毕竟还小,在各个细小的方面还有些许不足。但些许的弱点遮盖不了冬狮郎耀眼的光芒。
[斩魂刀] 冰轮丸 (霜天に坐せ『氷轮丸』) 能改变天气,操纵水与冰之龙的冰雪系最强的斩魂刀,剑柄后面的月牙链可攻可守,威力不可小视。
[卐解] 大红莲氷轮丸 和主人合体的一只巨大冰龙,头部就是东狮郎握着刀的右臂。巨大的冰之翼用来飞行和防御。有华丽的技「竜霰花」和华丽丽的必杀技「千年氷牢」。但是,由于天才少年的卐解还未最终完成,卍解具有时间的限制,十二枚的「氷の华」就是倒计时的标志。
十番副官:松本乱菊 生日:9月29日 CV:松谷 彼哉
美丽的金发女郎,喜欢食品、犯懒和吊儿郎当,是个表面开朗、无忧无虑、不拘小节的人。对了,还有重要的一点—— 巨乳!所以她也是现世男生和魂的狂想对象之一。出身于流魂街的乱菊,也是孤苦零丁无依无靠的一个人生活。由于小孩在治安不太好的流魂街生存十分困难,幼小的乱菊因饥饿过度而倒下。也就时那个时候,她遇到了市丸银。并在银的照顾下生活着。银外出的时候,从来都不告诉乱菊自己的去向,乱菊也因此常常为那个男人担心。在自己的队长和银公开敌对的情况下,乱菊被公理和感情撕扯着。虽然银做着背叛尸魂界的事,但乱菊似乎还信任着那个去向琢磨不定的男人。
[斩魂刀] 灰猫 (念れ『灰猫』) 刀身像灰尘一样散落,是比千本樱还细小的刀片攻击?
十一番队长:更木剣八 身长:202cm 体重:108kg 生日:11月19日 CV:立木 文彦
不通过队长考核,不被其他队长举荐而成为队长的第一人。是尸魂界历史上唯一的至今不知道自己斩魂刀名字的队长。这个眼罩刀疤男,在200多名死神的面前手刃了前十一番队队长,实力非同小可。来自黑暗的最深处——北流魂街80区的他,没有名字,一直过着杀戮的生活,练就了钢铁般的身体和极其敏感的战斗神经(不会探测灵压,却知道敌人大概的位置和情况)。对战斗极其的热衷,他的以战斗为乐和甘为战斗而死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他手下的众席官。由于很久没有遇到和自己实力相当的敌手,更木在自己的发梢上装了铃铛,还带着吞噬自身灵力的奇怪眼罩。直到被一护击败后,他才想起问自己斩魂刀的名字,并发誓要变强!!!
[斩魂刀] ……
十一番副官:草鹿やちる(草鹿 八千留) 生日:2月12日 CV:望月 久代
粉发小丫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喜欢给人带(错)路和起外号。出生在北流魂街79区,没有父母,没有名字,小时候只记得血的颜色。后来被更木抚养,两个人还分别有了名字。对于小草鹿而言,更木剑八就是她生命的一切。小草鹿的身手敏捷,但目前还没有见她出过手。
十一番三席:斑目一角 生日:11月9日 CV:桧山 廖之
弹珠脑袋(光头)!!受剑八影响而苟活的人,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在队长身边战死。和队长更木剑八一样,一角也是个战斗狂,喜欢使用看似无序的攻击方式。会卐解,但是却不肯让弓亲和恋次以外的人知道。
[斩魂刀] 鬼灯丸 (延びろ『鬼灯丸』) 一杆长枪 ;(裂けろ『鬼灯丸』) 枪头三节棍。刀柄内藏有止血药。
[卐解] 龙纹鬼灯丸 由巨大的三个刀刃组成(和尚的兵刃)。破坏力特别大,但龙纹鬼灯丸是满热型的,需要在喊杀中逐渐发挥真正的威力。当中间大刃上的龙纹完全染红时,灵力和破坏力才是最大。
十一番五席:绫瀬川弓亲 生日:9月19日 CV:福山 润
变眉男。喜欢一切美丽的事物,讨厌丑陋的事物,讨厌被人嫌弃。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美的男子,言谈举止令部分人恶心。
[斩魂刀] 藤孔雀 (さけば『藤孔雀』) 四枚廉状刀,能力是将对手的灵力吸收殆尽。
十二番队长:涅マユリ 生日:3月30日 CV:中尾 隆圣
蓝发面具男,技术开发局二代目局长,残忍、无情、喜欢研究改造,他将自身进行了多次改造,有许多恶心的技术装备。还能把重伤的自己化成不受任何攻击的液体,以逃避追杀。
[斩魂刀] 疋杀地蔵 (掻き毟れ『疋杀地蔵』) 三支刃的金色地藏刀,可以剥夺被该刀砍伤的人的四肢行动能力。
[卐解] 金色疋杀地蔵 巨大的虫身地藏,释放剧毒气体。解药在其副官的副官章中。
十二番副官:涅ネム 生日:3月30日 CV:钉宫 理惠
由涅队长的义魂义骸技术制造的人偶女孩,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
十三番队长:浮竹十四郎 生日:12月21日 CV:石川 英郎
白发帅哥。多病,身体虚弱,为人宽厚,耿直,有爱心,非常有人情,是大家围绕的中心。
[斩魂刀] 双鱼理 (波悉く我が盾となれ 雷悉く我が刃となれ『双鱼理』) 两刀一对的斩魂刀,尸魂界稀有。刀上有反刃,两把刀见有红绳相连。
原十三副官:志波海燕 生日:10月17日 CV:関 俊彦
空鹤和岩鹫的大哥,黑发版的一护,待人热情,不拘礼数。和一护相似点颇多。由于其爱妻,原十三番三席,志波都被拥有奇特力量的虚吃掉。申请和怪虚单体PK,在失去斩魂刀的情况下徒手作战,其间不慎被怪虚占据了身体,转而袭击一旁观战的朽木露琪亚…… 最终,不能如意控制海燕身躯的“虚海燕”自己撞到了小露的刀尖上 ——海燕和怪虚同归于尽。
[斩魂刀] 捩花 (水天逆巻け『捩花』) 看起来就像是吕布的方天画戟。拥有独特的高架势、新奇的舞蹈一样的攻击方式 —— 让戟以手腕为轴旋转起来,伴随着被刀刃翻卷起来的波涛,将敌人切开至两断。
古龙原著<<边城浪子>> 《边城浪子》是古龙后期代表作品之一。双主角模式,故事的主角叶开和傅红雪 故事梗概:
年满十八的傅红雪为了给父亲白天羽讨回公道而踏上了复仇之路,同时白天羽和花白凤的亲生儿子叶开也来到边城,在萧别离的无名店里与傅红雪相遇,两人先后邂逅万马堂堂主之女马芳铃。正执万马堂凶案四起,为了查明真相,堂主马空群展开撒网式的怀疑,将一群初到边城来历不明的武林人士全部请去了万马堂,其中有乐乐山,飞天蜘蛛和慕容明珠,当然也包括叶开和傅红雪。万马堂卧虎藏龙,两位场主分别是早已闻名江湖的花满天和云在天,叶开对堂主马空群也颇为欣赏。边城之夜,歌声响起,为查明情况,所有人纷纷走出万马堂,叶开落单在草原上巧遇马芳铃,两人互有好感,不料凶案又起,次日早晨,叶开因为没有人证而被质疑为凶手,幸得沈三娘带着的马空群之子小虎子帮他解围,随后马空群带叶开来到他的结拜义兄白天羽墓前,谈话中他让叶开离开边城,遭到叶开的拒绝。回到边城镇上,叶开在萧别离店中遇到云在天,紧接着一个神秘人带着几车棺材经过,在云在天的盘问下,神秘人暴露身份,原来他就是江湖中号称“金背驼龙”的丁求,棺盖被云在天掀起,叶开看到棺材中躺着的正是昨晚一同前往万马堂的几人之一飞天蜘蛛,乘着云在天与丁求的缠斗,叶开拿走飞天蜘蛛手中所握凶手的证物,随后叶开又遇到傅红雪。马空群对飞天蜘蛛的死因做出推断,并言明飞天蜘蛛正是他请来协助调查万马堂凶杀案的人。傍晚时分,傅红雪来到萧别离小店,遭到万马堂四老板也就是马空群的结义兄弟公孙断的挑衅,叶开出面戏弄公孙断。傅红雪骑上公孙断的马到草原上发泄,隐藏已久的疾病也开始发作,正巧被从万马堂出来的马芳铃看到,傅红雪将他对马空群的仇恨迁怒于她,被正赶着追查飞天蜘蛛死因的叶开阻止。叶开与傅红雪一同前往调查真相,却发现慕容明珠及其随从已遭人杀害。原来万马堂两位场主花满天和云在天为了谋权连同想要谋财的慕容明珠一起串通制造凶案,就是为了要将马空群逼出万马堂,谁知马空群早有防备,派飞天蜘蛛暗中调查,不料飞天蜘蛛因身份暴露被慕容明珠杀死,但慕容明珠的证物却被飞天蜘蛛拿到最后落入叶开之手,云在天因为心虚又杀死慕容明珠灭口。深夜,傅红雪回到自己的小屋,沈三娘暗中找到傅红雪,两人密谈起马空群为了夺财与人合谋杀害义兄白天羽的不为人知秘密,被叶开听到,沈三娘起身追叶开,叶开来到萧别离店里,马空群安插在店里专为万马堂刺探消息的翠浓此时邀请叶开,沈三娘走后,叶开发现萧别离与丁求独处一室谈话,丁求出钱请叶开刺杀马空群,叶开答应。马空群连夜带走翠浓,揭穿沈三娘真实身份,又放她们离开。早晨,叶开到万马堂会见马空群,两人又来到初次谈话的地方,马空群请叶开离开边城并愿意将自己的女儿送给他,叶开不能接受马空群的这种做法,同时他还要留在边城,随后叶开与马芳铃分手。另一方面,傅红雪错把翠浓当成与自己夜间接触的女人,此时公孙断追沈三娘而来,因为不能容忍公孙断对翠浓的辱骂傅红雪杀死了公孙断,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杀人。马空群揭穿花满天和云在天的阴谋后毫后不犹豫的处决两人。叶开将银子还给萧别离,言明自己没有杀马空群的意图,这时万马堂将公孙断的讣闻发出,傅红雪因为得罪了万马堂,在边城镇上屡屡受袭,幸得叶开数次相救。花满天的最后一个余党乐乐山被丁求暗算,叶开怀疑杜婆婆与西门春已来到边城。沈三娘终于与叶开草原相见,原来沈三娘是花白凤身边的一个丫鬟,因为想帮助花白凤复仇所以隐藏身份潜伏在万马堂那么多年,她向叶开讲述了梅花庵整个事情的经过,叶开这才知道傅红雪的实际身份以及他此次来到边城的目的。再次回到镇上,叶开发现镇上的几位店老板都聚集在一起,正商量着请武功绝顶的杀手路小佳来杀傅红雪,他们劝告叶开不要多管闲事,叶开对几位店主身份产生怀疑。关帝庙叶开找到傅红雪,两人就人生信仰方面存有分歧。叶开看到前几日丁求带来的棺材全部隐藏于此,原来镇上的店老板全是别人假冒的,真正的店老板早已遇害躺进了这些棺材里。路小佳登场,店老板们出来迎接,但来的并不是真正的路小佳,而是丁灵琳,为了能够跟随在叶开身边,她答应帮助叶开打探那些假店老板的真实身份才冒充路小佳,随后真正的路小佳出现,叶开与他接触。叶开发现假冒店老板等人的正是无恶不作的“江湖五毒”,他们用暗器攻击叶开被叶开全部闪过,叶开飞刀出手杀死其中两毒,还有一毒被杜婆婆灭口。路小佳当街洗澡并宣称要杀傅红雪,为了看两位绝顶高手的比武,边城所有人都来观战,连万马堂的马师也成群来到镇上,路小佳发现店老板们并不是真的想让他去杀傅红雪,而是在他们比武时好从旁暗算,不喜欢被人利用的路小佳出手杀死剩下两毒以及早已被万马堂收买的“金背驼龙”丁求后扬长而去。此时万马堂浓烟四起,原来这些都是马空群的阴谋,借用路小佳和傅红雪的比武引开众人目光,遣散马师,乘此机会只带着沈三娘逃出万马堂,为了不将万马堂留给别人而一把火烧成灰烬,然后再寻找时机卷土重来赢回这一切。叶开和丁灵琳赶到万马堂,在那里发现了被亲人们抛弃的小虎子,无家可归的孩子心中也充满了悲恸、辛酸、愤怒和恐怖,但他毕竟只是个孩子,看到马空群的所作所为,叶开的心情难以平息,马芳铃也为了她的报复早已追路小佳而去,傅红雪带着翠浓踏上寻找马空群的征途。叶开找到萧别离,原来萧别离就是西门春,同时还是“断肠针”杜婆婆,他也是当年梅花庵刺杀白天羽的刺客之一,但在萧别离心里有他自己的公道,叶开给了一条宽恕的道路让他选择,失去信仰的萧别离对今后的人生不知何去何从,叶开回答: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你应该问你自己。叶开带小虎子来到白天羽的墓前,他抹去孩子心中的仇恨,并将他托负给自己的朋友是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妇来收养。为了给下一代健康快乐的生活,叶开将协同傅红雪一起去寻找马空群,然后结束这一切的争端。
为了找出马空群的下落,傅红雪展开卷地毯式的搜寻,其实马空群早已躲入龙虎寨。途中傅红雪遇到袁青枫和彭烈,傅红雪破例让袁青枫看了自己的刀,袁青枫自知技不如人沉默走开。叶开也为寻找马空群下落在天福楼请客,丁灵琳将傅红雪带到叶开面前,路小佳邀请叶开和傅红雪参加白云庄少庄主袁青枫与马芳铃的婚礼,途中傅红雪结识薛大汉与其一同前往白云庄。婚礼上,叶开、丁灵琳等人都已前来祝贺,新郎袁青枫却迟迟没有出现,此时傅红雪来到白云庄,庄主袁秋云出现,曾因自己的等待而让马空群有了逃脱的机会,傅红雪发誓复仇时绝不会再等待却因此误杀了袁秋云,原来参于那场血案的是袁秋云好友兼姻亲柳东来,柳东来不敌傅红雪死在刀下,一场喜事变成丧事收场,马芳铃也因此不等袁青枫回来就与袁家划清界线断绝关系。当傅红雪走出白云庄时,翠浓已随赶走的小伙子走了而没有等他,傅红雪异常痛苦。因为害怕遭到报复,当年那些凶手们为斩草除根迫不及待主动找上了傅红雪,薛大汉便是薛斌的后代,,翠浓终于出现想要阻止薛大汉杀傅红雪,而傅红雪因为看到了翠浓重新有了握刀的勇气杀死薛大汉,随后傅红雪抛下翠浓一个人前往好汉庄寻找薛斌报仇,薛斌在傅红雪面前自尽,正好叶开赶到并推断出薛斌死因属于他杀。正当傅红雪因为听到薛斌的一句说自己父亲不是好人的话而痛苦时,遇到了赵大方,其实是易大经假扮,为了让傅红雪死在阿飞的短棍下,他声称自己曾受过白天羽好处而愿意帮助他的后代,傅红雪非常感动,金疯子登场,其实是名伶小达子装扮的,他骗傅红雪只要他杀一个陌生人就会把马空群的下落告诉傅红雪,傅红雪果然上当,正当他准备拨刀砍向陌生人的时,叶开及时出现阻止了傅红雪,并折穿易大经的阴谋,傅红雪找到易大经后反而认为是叶开在骗他,而路小佳此时出现也否认叶开的推论,就在这时陌生人带来了易大经,陌生人就是名剑客阿飞,在阿飞面前易大经坦透自己的过错以及杀害白天羽原由,为此他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看着傅红雪对着易大经准备拨刀,叶开回忆起边城后悔没有去救萧别离。傅红雪没有杀易大经,叶开看着他的背影,想到萧别离曾对他说过的话:“这柄刀能带给人的,只有死和不幸!”。最后阿飞对叶开说:“能杀人并不难,能饶一个你随时都可以杀他的仇人,才是最困难的事。”这句话让叶开终身难忘。傅红雪来到昔年白天羽遇害的梅花庵,尼姑了因出手攻击被傅红雪躲过,看着了因悲惨的下场,傅红雪放过了她。叶开来的时候,了因已经为了寻求解脱而结束了生命,原来了因就是昔年的闻名江湖的桃花娘子,叶开说出她曾经做过的恶事但同时又对她的悲惨下场表示同情,丁灵琳说中叶开的矛盾:“傅红雪并不奇怪,因为他做的事,本就是他决心要去做的,而你做的事,却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这么样去做”。傅红雪来到节妇坊,此时郭威的孙子突然被杀,使得傅红雪与郭威一战无法避免,杀死这个孩子的那把飞刀竟和叶开所用的模样一致,傅红雪无法理解叶开。傅红雪与翠浓再次相会,两人互相拥抱情深似海,但翠浓却为了救傅红雪突然遭人杀害,杀人灭口的又是飞刀,傅红雪悲愤无比,发誓要向叶开报复。紧接着他又遇到马芳铃,马芳铃此时已嫁丁灵甲为妻,她利用丁灵甲拆散叶开和丁灵琳并带走丁灵琳,同时马芳铃也发现了傅红雪,她便利用丁灵甲去杀傅红雪但丁灵甲反被傅红雪所伤,于是她又想利用丁灵琳杀傅红雪却被丁灵琳看穿。傅红雪绑架丁灵琳等待叶开,因为丁灵琳此前被马芳铃带走使得叶开身边没有证人,再加上龙虎寨白健的挑拨,傅红雪终于对叶开拔刀相向。叶开和傅红雪一起去龙虎寨寻找马空群,马空群早已逃走并杀光了龙虎寨所有人,包括女人和小孩。马空群抛下被飞刀所伤的沈三娘只顾自己逃生,沈三娘幸得叶开所救,伤沈三娘的另有其人,此时叶开的误会也已澄清,然而凶手的口音却与丁灵琳极为相似,叶开怀疑事情与丁家有关。沈三娘为了鼓舞傅红雪的意志会见傅红雪,傅红雪终于知道第一次与自己接触的女人就是沈三娘。傅红雪遇到一个神秘的黑衣人,也是因为一个“人”字的发音,傅红雪知道毒害薛斌又用飞刀陷害叶开并间接害死翠浓的就是眼前这个黑衣人,黑衣人告诉傅红雪翠浓的真实身份是马空群的女儿,她一直效忠于万马堂,是马空群将她送到萧别离店里。傅红雪因为发病而被黑衣人乘机逃走,仓促中黑衣人的金如意掉在地上被傅红雪拣到,那正是丁灵中的物品。为了不让丁灵琳今后伤心,叶开准备牺牲自己的爱情与丁灵琳分手,沈三娘却在此时自尽,她留下遗言不愿意看他们去杀马空群,同时祝福他们。傅红雪赶往丁家庄,路小佳出现想要拦住叶开,以免他会去帮傅红雪,丁云鹤与丁灵中的联手依然不是傅红雪的对手,就在傅红雪刀已出鞘砍向丁灵中的时刻,路小佳的剑也同时出鞘迎上了傅红雪的刀,路小佳为了救丁灵中不得不说出丁灵中与自己的身世,原来丁灵中是丁白云与白天羽所生的儿子,路小佳才是真正的丁家三少,丁灵中因不能接受事实的真相而迁怒于路小佳。傅红雪能将害死翠浓的人当兄弟吗?他能杀自己的兄弟为翠浓报仇吗?他最爱人却是他最恨的马空群的女儿,而她又必竟为自己而死,杀了马空群他就能得到快乐吗?这些问题为什么会变的这么复杂?丁乘风终于出场,他请傅红雪和叶开同去天心楼,丁乘风承认自己就是当年的主谋人之一,但丁乘风也有他自己的公道,他愿意已一已之命来还傅红雪一个公道,但同时也希望能换来这次恩怨的结束。冤冤相报何时了,大家都已为这次的事情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叶开终于坚定了信念,用“小李飞刀”救下丁乘风,原来丁乘风与梅花庵的事情全无关系,只因为护妹心切而甘愿代妹受死,随后丁乘风的妹妹丁白云出现说明真相,这是她与白天羽的感情孽缘因爱生恨而引起,为此她也早已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仇恨所能带给一个人的,只有痛苦和毁灭,爱才是永恒的。”结束仇恨的两种方法:一是杀尽所有仇人,二是宽恕。为了就此结束仇恨,叶开斩断傅红雪砍向马空群的刀,原来傅红雪并不是白天羽的儿子,也没有人知道傅红雪的身世,傅红雪本身与这段仇恨无关,没有仇恨做精神支柱傅红雪依然坚强站立,他对叶开说:“我也不恨你,我已不会再恨任何人”。最终叶开做为当事人而宽恕了自己的仇人马空群,让这段仇恨就此划上了句号不再延续下去,此时荆无命登场,他也将放弃仇恨不再寻李寻欢报仇,而马空群本人因为学不会宽恕只能活在仇恨里,因此注定要被仇恨毁灭,他在这世上已无一天快乐的日子,最终他也接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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