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华夏珠宝买了个一折的帕托石吊坠、求高人看看是不是真的

我在华夏珠宝买了个一折的帕托石吊坠、求高人看看是不是真的,第1张

您好,这款是淡蓝色托帕石,注意证书的备注:颜色成因未明

这说明托帕石是天然的,但是蓝色是采用辐射着色的,因此会这样标注。这款尺寸不大,托帕石净度成色尚可,改色优化是被国标许可,因此一样出具证书的

实价也就是二百内,市场价三四百区间

一般是商场打折抽奖促销居多                   

标价虚高,不足信的。流通环节不一样,加价也不尽相同。不建议长时间佩戴此类饰品,毕竟是经过辐射处理的。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您

你好

这个需要看具体的实物而定

才能判断珠宝的真伪

如果是附带国检资质证书的珠宝,在真伪上可以放心

珠宝的真假不仅仅只看品牌,还要更关注珠宝本身玉质的情况

不明处请追问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您

  公民的财物被骗可及时报警,警方根据具体情况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如附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依法通过侦查进行破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wu/106175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12
下一篇2023-07-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