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进口300公斤黄金怎么交税

个人进口300公斤黄金怎么交税,第1张

超过50克黄金须向海关要交20%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黄金首饰这些都是一些消费品,在购买这类消费品的时候也会涉及到一些税费,贵重的物品税费相对较高,对于黄金首饰的消费税的税率一般是和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黄金首饰消费税税率多少

      消费税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而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正是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税率为5%计算公式为: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二、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黄金首饰消费税一般按照5%的标准进行缴纳,除了黄金首饰之外,平时购买的小汽车,摩托车,烟酒,鞭炮,化妆品之类的都是要征收消费税的。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5%

计税依据

1、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17%或征收率3%)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727号)规定,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它工艺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销售的金条不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不征收消费税。

扩展资料:

纳税人: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2、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4、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

金银首饰缴纳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零售环节。

消费税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周转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种的总称。这是政府对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可以从批发商或零售商那里征收。金银珠宝、钻石和钻石珠宝需缴纳零售部门的消费税。

一、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二、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为无增值税销售,其计算公式为:金银首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材料销售,不论包装材料是否单独计价或如何核算,均纳入金银首饰销售,征收消费税。

3、一方带料委托的金银珠宝,应按受托人销售的同类金银珠宝的销售价格征税。同类金银首饰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值计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以折价(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总价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业务单位使用金银首饰进行礼品、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励等。应当按照纳税人销售的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并征收消费税。同类金银首饰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值计算纳税。

三、消费税主要作用

1、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

2、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

3、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法律依据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金银首饰的范围 《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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