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在互联网上查询的情况,可能按照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金额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出现这种情况个人觉得消费者应该及时向快递方寻求保价,毕竟是有快递寄东西寄掉了,并不是路上坏了的情况,去掉他的肯定,就应该全部赔偿,可以直接找物流总公司维权,又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其实是快递公司将黄金寄掉了,那么说明是快递公司的问题,这个时候就应该及时找快递公司维权,按照保价的价格来赔是最合理。
一、及时和快递方联系
首先来讲对于本人应该要及时的向快递方联系,毕竟不是自己问题,是快递方将自己的物品寄掉了,那这个时候快递方式,有责任应该是全部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及时和快递方联系,或许快递方能够有效的回应消费者,不过按照保价的价格来讲赔偿应该是全部的返还,而并不是只赔偿一部分。
二、找物流总公司维权
如果是自己要找当地快递公司寻求赔偿,可能解决的效果并不是很好,那这个时候只有自己找该快递的总公司进行联系,这个时候炒股总公司联系就必须要说明情况,只要有理有据的说清楚,自己所遇到问题按照正常来讲,这些总公司肯定会给予消费者直接赔偿,如果不赔偿,那就一定要对总公司说清楚,自己后续的一些做法要让他们有个警觉意识。
三、向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是物流公司和快递公司都不能够有效快速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作为消费者本人来讲,应该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个诉讼必须要将相关的证明情况写清楚并移交上去,等待上级法院受理以后才可以将此案件纳入,诉讼范围一般来讲,只要是自己有理有据,按照正常程序还是要办理这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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