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从她脖子上把我送的项链拿走犯法吗

和女朋友分手从她脖子上把我送的项链拿走犯法吗,第1张

恋爱期间,双方互赠礼物本是一件表达情意的美事。即使到最后一段关系画上句号,这些礼物是留着睹物思人,索性丢弃还是返还给对方都可以自行选择。

        然而,当涉及大额财物赠与时,矛盾就出现了。一旦分手,双方很有可能因大额财物返还问题发生争执。

        近日,上海虹口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是很好的例子。该案中,刘某在恋爱期间为讨女友张某欢心赠送其某品牌价值15万元的手袋,但不久张某提出分手。刘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返还对价。该案最终调解结案,张某向刘某支付了5000元。

         从该案中不难看出,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撤销,礼物能否要求返还关键在于礼物的经济价值。

       曾经有报道称,一男子将每次与女友约会的花费都记录下来,分手时要求女方支付“恋爱费用”。虽然每笔支出都不大,但积少成多。

       这种“恋爱费用”返还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低。因为双方互赠小额财物或者在日常交往中有吃饭、看**等消费,都可以认为是维持感情的正常支出。情侣间的一般赠与不可要求返还。

  不过,像品牌手袋、首饰、名表甚至是汽车等大额财物的赠与就要和一般赠与分开讨论了。这种大额财物赠与表达了当事人缔结婚姻的意愿,是一种默示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则解除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失效。此时,受赠方再占有该财物就构成了不当得利,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财物。这也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

建议要回而不是拿回

物品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首先确定真的分手了,然后哪,当然是收回了,何必跟钱财过不去,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既然不适合,也不要勉强,不要觉得交往一场,对方会心心念念着彼此,拿着东西就会想起曾经。不会的,那就心安的收回,给家人戴,还能欢喜高兴哪。

我觉得如果真是很好的朋友没必要你要是找她要顾及关系就崩了但是作为你朋友而言也应该象征性的问问或者买一条差不多的项链给你如果她什么都没做也没问确实有些太差劲了这种不敞亮的人不交也罢

正常心理,我可以说我们是同病相怜。这种情况说明她的性格是恋旧情节,说难听的是吃着碗里的惦记埚里的。享受新男友的新鲜,念着过去的温柔。这样的女孩留不住人,留不住幸福。会一直的失去下去。一直在恋旧。。。却不曾珍惜。她失去了她的前男友,也会失去你。。。如果你很爱她就作好被伤害的准备。或者让她知道你会填满她心理的温暖,而不是通过前一任的回忆。祝你们幸福。。。。

直接问:“xxx,上次借你的项链还给我呗,你借了很久啦。”第一:如果你的朋友不打算还了,那么这种人不配做你的朋友。你的口气就更不用客气。第二:你在索要自己的东西的时候,她发脾气了,那么证明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贪婪,而且自私!所以也不必怕什么!

不过,你当初要是答应过朋友说送给她,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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