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捡拾他人遗失黄金首饰变卖,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扩展资料:
侵占罪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收购少年从家里偷出来的黄金犯法。
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所以说,如果不知道是赃物的,回收到被偷盗黄金是不犯法的。
收购赃物罪的犯罪对象是赃物,赃物是证实犯罪、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收购赃物犯罪对之进行收购,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及时侦破构成阻碍,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有利条件,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挠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收购赃物罪的犯罪对象是赃物。赃物是证实犯罪、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收购赃物犯罪对之进行收购,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及时侦破构成阻碍,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有利条件,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挠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收购赃物罪的犯罪对象是赃物。赃物是证实犯罪、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收购赃物犯罪对之进行收购,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及时侦破构成阻碍,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有利条件,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挠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使用金银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制度,严格做到专项使用、结余交回。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不得把金银原料(包括半成品)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不算违法行为。
在国外买黄金可以去国外各大黄金饰品店购买,欧美地区的部分非名牌黄金首饰,价格要比中国大城市的便宜,华人所开店铺中的产品尤其如此。
注意:
1、单人所携带的黄金的重量不能超过200克,按照目前的黄金现货价格,约折合53万元人民币。如果购买产品中有黄金首饰,则该数额可以适当增大到63万元(黄金首饰有加工费)。
2、如果携带黄金超过200克,将被海关视同进出口货物,须进行书面申报,要征10%的税才可放行。
正常回收提炼黄金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涉及进出口就有可能违法。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提炼的时候用的工业废品,包括化学物等不能对环境进行大肆污染。同时,黄金不可以私自买卖。需办理证件。
提炼黄金需要注意:
1、提炼黄金的原材料。要通过正规渠道去买入废料。
2、残余物处理。炼金之后的残余物不是生活垃圾,电子废料中除了各类贵金属之外是含有铅、汞、六价铬、多澳联苯和多嗅联苯醚等污染成分,这些物质可能致畸、致突变甚至致癌的。要有专业的废弃物处理设备。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哪些废料可以提炼出黄金
1、各类含金的电子元器件:录像机,电唱机,测定仪,分析仪,计算机等仪器和电器的部分触点,引线和线路板也含有金。
2、各种含金的合金:合金中金的含量都很高。还有许多低金合金,它们在使用后更容易被人们遗忘,当作一般的金属进行回收。
3、各类首饰废料,阳极泥,电池,焊料合金,齿科合金,镀金器件及化工,电子,医药,电镀和首饰等所有涉及黄金使用的器件都含有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九条 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藏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所采炼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前款所列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从刑法角度讲,公安机关没收犯罪所得没有问题且应归还失主或善意取得第三人,公安机关没有义务退钱给你,一般也会将盗赃物退还失主。因为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存在争议。
从民法角度讲,你个人收购盗赃物,因未通过公共市场或拍卖形式购买,不能参照物权法106条善意取得,失主完全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你的损失只能由小偷承认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
未成年人趁其父母不在家,偷拿其父母的贵重物品,其行为已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其行为在其本质上已涉嫌盗窃罪,只是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未达到负盗窃罪的法定年龄,因而不予刑事处罚,不能据此得出结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盗窃行为就都不是犯罪行为。偷拿自家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罚也并不是说偷拿自已家的财物就不是犯罪,只要符合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仍是犯罪行为,只是鉴于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又由于是近亲属,可能和解,在很多情况下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但都不能改变其盗窃的本质。未成年人偷拿其父母的贵重物品,并不因其是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和是偷拿自家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的法律规定,而改变其是犯罪所得的赃物的特征,因此,金店业主收购孩子出售的黄金首饰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并不因其是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和是偷拿自家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的法律规定,而改变其是犯罪所得的赃物的特征,因此,金店业主收购出售的贵重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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