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桂福珠宝买完可以调退的,只要你还保留着购物发票,小票,去店面是可以调退的,不过首先你得确定商品质量有问题,然后才能去找门店商议退货。
如果商家承诺了无条件退货就可以退,否则商家只有在有过错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时候才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否则就不能退。
在珠宝店买的首饰可以退。购物七天无条件退货。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上,这一权利放到现实中并不容易实现,商家常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
在珠宝店买的项链可以换,不过要收折旧费,所以在买首饰时就要选好成色和款式,考虑好了再买。不然买了后再后悔就退就很麻烦。
除定制商品外,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是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如果是在线下实体店购买是需要带好发票、原包装和钻戒,到店进行沟通,依旧是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
明牌珠宝是中国的珠宝品牌,也是中国大陆珠宝首饰行业的知名企业和市场领导者之一,主要产品有:黄金珠宝、铂金珠宝、镶嵌珠宝、高端银器,并有婚嫁系列,时尚系列以及量身定制等系列。
全中国的黄金没有自由退换货,只要出门回来的黄金都算以旧换新。
消费权益保障法没有15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对于网络等途径销售商品的,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如果对方承诺了无条件退货就可以退,否则商家只有在有过错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时候才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否则就不能退。还有没有质量问题,肯定是不能退的,你主张存在质量问题,就要负举证的责任,没有
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支持。
老凤祥的钻戒应该是可以换款的,但应该会有一个时限要求的,毕竟不比黄金,改造起来是比较容易的,钻戒一旦成型,后期基本上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了,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定做的钻戒,通常是不能换款的了,无论在哪家首饰店,珠宝类物品在售出之前尽可百般挑选,选不中也没关系。一旦售出,很难退换因为珠宝首饰属于贵重物品,售出前都有严格的鉴定手续,如成色、重量、款式等。
物品出店后再退,牵涉到物品是否被调换,是否有损坏都需要重新辨认或鉴定认证。这是件很麻烦的事,在柜台上处理不了,如果不是质量问题都不给退换。如果一定要退,需要保留发票、原包装、首饰上的小标签等,而且戒指没变形、没改动尺寸,没有脏污等情况发生。如果对方承诺了无条件退货就可以退,否则商家只有在有过错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时候才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否则就不能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黄金买完可不可以退货,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购买黄金饰品不是定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2、如果购买黄金饰品是定做的,消费者不可以退货。
哪些条件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
以下条件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
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2、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
3、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珠宝类商品是能退货的,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退换货流程:
1、首先确认非人为损坏。
2、对于高档首饰都附带国家级宝玉石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如果您对此有任何质疑,请到出具该证书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
3、将附件、说明书、发票、购物凭证、包装、商品及捆绑的赠品一并返回我司办理退换货手续。
4、如果顾客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扩展资料:
首饰类商品退货注意事项:
1、如有缺失附件无法退换。
2、佩戴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不予退换货。
3、黄金产品一律不予退换货;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珠宝饰品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您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以发票日期为准)3个月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请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如检测报告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我司(或商家)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5、包装含防伪码的商品防伪码一经刮开不予退换货。
国家规定珠宝退换货制度如下:
1、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2、退换货原因包括商品质量问题;手镯类装配失灵结构不牢固,影响使用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等级不符;经法定授权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商品的;黄、铂金饰品的表面漏镀、挂渍、挫刮痕、锤痕影响外观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品中的黄金、铂金、钯制品及金含量不足发票或饰品签上标注的;
3、缺失附件无法退换,佩戴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不予退换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消法》中第二十条之规定:
经营者必须标明商品的真实名称与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租赁场地经营者,必须标明商品的真实名称与标记。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黄金铂金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
第二十五条同时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情形,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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