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这个问题回答,首先要确定,故宫对放出来的首饰样式是否有权利?我认为没有,虽然故宫对照片有著作权。所以谈不上侵权的问题。如果你的问题,是“从平面到立体”,构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的话?那么,现在的司法实践认为,对于美术作品而言,从平面到立体,已经构成复制。广州越秀区法院2013年就有厂商生产他人珠宝设计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的, 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 侵犯著作权 或者与 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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