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员工私收旧料怎么处理

珠宝店员工私收旧料怎么处理,第1张

1、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员工私收旧料的价值较大,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2、对员工进行处理:根据员工的行为和情节,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停职、辞退、罚款等,同时还要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珠宝店员工之间勾心斗角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 利益冲突:珠宝店员工可能会因为业绩奖金、晋升机会、客户争夺等问题而产生利益冲突,从而产生勾心斗角的情况。

2 竞争压力:珠宝店员工之间可能因为竞争压力而产生勾心斗角的情况。例如,他们可能会因为担心自己的业绩不如其他员工而产生嫉妒、攀比等心理,从而产生勾心斗角的行为。

3 人际关系:珠宝店员工之间可能因为人际关系问题而产生勾心斗角的情况。例如,他们可能会因为性格不合、沟通不畅、互相排挤等问题而产生矛盾和冲突。

4 管理不善:如果珠宝店的管理者没有正确地引导员工之间的关系,或者没有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那么员工之间就很容易产生勾心斗角的情况。

为了避免珠宝店员工之间的勾心斗角,管理者应该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引导员工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员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了那么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赔偿,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造成一定金额以上的损失的,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如果数额较大达到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数额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数额,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无法胜任岗位给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件事中珠宝公司的安保部门过失已经是事实,但是并不能完全追责于安保部门,毕竟他们没有甄别真假钻石的能力,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后续的调查结果会进一步公示。

       上海某家珠宝公司7颗共计价值700余万元的钻石被人调包盗窃。青浦警方接到报案:辖区一家珠宝公司的7颗价值700余万元的天然钻石被人调包。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然而,调查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据了解,调包所用的高仿钻石从外观、规格、编码等信息上看与真品极为接近,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需要借助仪器进行鉴定。而该公司最后一次清点失窃钻石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据案发时隔近一年,要确认嫌疑人作案的时间并非易事,也无现场痕迹可以提取。

     民警在嫌疑人贾某暂住地找到涉案赃物,截至报案,该公司共有钻石500余颗,每日依顾客需求取出查看的次数较多,加上钻石体积小、易携带等因素,更加剧了破案难度。此外,该公司亦多次携带钻石外出展览,且所带钻石不一,前后接触过钻石的人员较多……这些因素致使案件的侦破难上加难。到底谁能如此神不知鬼不觉地调包7颗钻石?专案组经过缜密调查,将目光锁定在一名仅入职7个月、并已离职的男性销售员贾某身上。警方通过对贾某的进一步侦查发现,自去年起,他曾多次在网店定制购买高仿钻石。

      

      获悉这一关键线索后,专案组随即派员至广东、广西两地核实贾某购买、加工的高仿钻石的相关信息,确认贾某购买加工的7颗高仿钻石规格和珠宝公司被盗钻石完全相同。案件侦破迎来曙光。目前专案组根据线索在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一小区住宅内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贾某起初对盗窃公司钻石的行为百般抵赖,但在铁证面前,他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据贾某称,去年1月,当时还是珠宝公司销售的贾某,因贪财便打起了公司天然钻石的主意,其利用整理公司内部钻石的机会,采集相应钻石的型号、规格等相应信息,再通过网购的方式陆续定制了7颗相同规格“莫桑钻”,并刻上相似的编码。袭击后,他利用职务之便,趁在公司内部对库存钻石进行整理时,分三次对相应的钻石进行调包,最终窃得7颗15-6克拉不等的天然钻石。得手后,他便立即离职。其后,贾某将一颗重15克拉的钻石以93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某二手奢侈品网店,所得赃款已被贾某挥霍殆尽。 

    经侦查员全力搜查,剩余的6颗钻石在贾某家中被全部查获。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遵守法律,最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公民。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般赔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由于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员工拒绝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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