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产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公司销售产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第1张

公司销售产品时,根据实际收款情况,借方计入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而贷方则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并确认对应的税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购买首饰向客户赠送时,实务中可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购买首饰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购买首饰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

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购买黄金饰品的会计分录

购买实物黄金时:

如果属于银行的企业,计入贵金属科目;如果属于非银行的企业,计入存货。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黄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计税依据的核算

1、要去掉商品中含有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在零售时包装一般比较华丽,税法规定,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包装物都应与金银首饰一起合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3、最特殊的一点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也就是说,回首旧金银首饰的价款可在税前扣除。

账目的种类一般有:收款单 销售日报表 商品明细分类账 商品盘点表 商品信息入库表 商品信息出库表 柜组物品领用单等,实际操作看你实际情况

如果你是一个新柜台,首先要清点已经到柜的商品,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而清点是采用人工清点的

然后将入库单进行电脑信息录入,编制代码,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明细账

当天结业后,根据当天的销售,凭当天的销售收款单做好销售日报表和商品出入明细记录

在账务处理上尤其注意细心例如东西卖出去了开票,卖了个黄金戒指,那发票上需要注明戒圈号,材质,物品种类,货号,重量,每克多少钱,然后根据这些填写日销售报表,再根据日销售报表填写明细分类账

在零售行业有这么一个库存公式:(上月底库存+本月进货+顾客退货)-(销售+返货)=本期库存

大型的黄金珠宝销售商都有自己的一套销售管理系统,这个东西是百度不到的,不过有卖

归根结底,管理柜台物品操作方式大同小异,单依靠手工做账之类的现在来讲容易出现缺失,所以一套靠谱的销售管理系统是很有用的,不过这东西我就帮不了你咯~

商品的销售收入中,故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商品流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的消费税相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一、自购自销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是价内税,含在商品的销售收入中,故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商品流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的消费税相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在销售实现时按旧首饰的作价借记“物资采购”账户;按加收的差价和收取的增值税部分,借记“库存现金”等账户;按旧首饰的作价与加收的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金,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二、受托代销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受托代销金银首饰的,以受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受托代销有不同的方式,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根据所代销的金银首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手续费计入代购代销收入,根据销售价格计算交纳的消费税,相应冲减代购代销收入,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入”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不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通常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一个协议价,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销售的货款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自购自销相同。

  三、金银首饰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为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应分别按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销售的商品一并计入商品销售收入。因此包装物应交的消费税与金银首饰本身销售应交的消费税应一并计入销售税金。

  (2)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因此包装物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四、自购自用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从事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按企业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交的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企业应于金银首饰移送时,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馈赠、赞助的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2)用于广告的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销货费用”科目(外商投资的商品流通企业)、借记“经营费用”科目(其他商品流通企业)、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旅游企业),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3)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借记“应付工资”科目(外商投资企业);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应设置以下账簿: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进销存明细账、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明细账、收入和费用明细账等等

月末:

1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销售费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营业外支出

贷:所得税费用

贷:投资收益(-)

3年度结转:

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wu/792836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7
下一篇2023-09-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