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通过您的描述,我们可以断定商场属销售行为,且生产厂家已有合格证书,商场应属无责,所以与商场进行进一步的纠缠以无意义,可提供物品进行质量鉴定,并细化鉴定结论(法庭可依据实际科学数据进行主观意识判断),直接起诉生产厂家,如对方提出鉴定结论无效理由后,应由生产厂家举证,鉴定结论无效的证明,如无法举证或举证无效,那就可以获胜。(30万元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珠宝销售合同(精选5篇)
合同当事人当然是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那么你现在知道合同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珠宝销售合同,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珠宝销售合同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铁矿粉
技术指标:Fe64、5%(最小)
水份:10%(最大)
二、交货期:
款到交货。
三、数量:
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
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珠宝销售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楼房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宝销售合同篇3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珠宝销售合同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防水材料之事,同意如下条款:
乙方为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受权甲方为合肥市的代理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从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是非本厂产品,甲方有权拒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介绍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供甲方制作推销产品材料之用。
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甲方负责在 市内的一切宣传销售工作,负责产品在当地的检验,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如产品出现问题,属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施工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价格分别为 元/公斤。甲方收到乙方发来的货物后,应在三天之内付清所有款项。每延迟一天付款,加收总货款的10%的滞纳金。与次同时,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商资格或终止本合同。
作为代理商,甲方第一年应完成销售 吨;第二年完成 吨;第三年完成 吨;以后每年应完成 吨。如甲方的年销售额超过所规定最少销售定额,超过部分每吨优惠 元。
如甲方需要防水材料,应尽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销售所得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产品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 元/公斤。
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的商标,专利和其他工业知识产权被第三者侵害时,应及时报告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相关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到期后合同自然失效。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合同期限,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根据双方的意见,本合同可以续延或重新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为最终裁定,双方都应服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珠宝销售合同篇5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法律分析:黄金的统购原则是指黄金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任何没有得到人民银行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收购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的黄金都必须交售给人民银行。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项:1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产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采炼的黄金,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能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2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能私自销售和处理,从矿产和废料中回收的黄金也要交售给人民银行;3从国外进口的黄金和矿产品中采炼的副产黄金,除了允许留用的或者规定用于加工贸易的黄金以外,都要交售给人民银行,不能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4个人出售的黄金必须卖给人民银行;5一切出土的无主黄金都为国家所有;6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国家机关依法没收的黄金都应该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
黄金的统销原则是指黄金的销售由人民银行进行统筹,需要使用黄金的单位只能按照规定程序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由人民银行审批之后进行供应,境内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以及外商的用金需求也由人民银行统一配售。由人民银行统一配售的黄金要专项使用,结余交回,不能转让或移作他用。对黄金经营的统一管理是指从事黄金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需要通过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和许可;黄金的经营单位不能擅自改变登记的业务范围。黄金质地的纪念币的发行和出口经营由人民银行办理,其它单位没有铸造和发行权力。黄金制品的出口由人民银行负责供应,珠宝商店、委托寄售商店不能收购黄金制品。《条例》还规定,携带黄金入境的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海关申报登记。携带黄金出境,需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黄金携带数量;将在境内购买的黄金饰品带出境要提供国内经营金银制品的单位开具的特种发货票;个人出境允许携带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从国外进口黄金作产品原料的数量不限,但出口含黄金量较高的产品,要经过人民银行核准后放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
第四条 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银储备;负责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以下统称经营单位),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监督本条例的实施。
《天然翡翠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天然翡翠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该证明商标是经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天然翡翠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该证明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天然翡翠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该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证明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中国宝玉石协会审核批准。
第二章 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翡翠是指天然产出未经优化处理的翡翠。
第六条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翡翠特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GB/T16552-1996、GB/T16553-1996(未经优化处理的翡翠)。
第七条 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翡翠经营者,可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
第三章 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八条 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向中国宝玉石协会递交《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九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60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中国宝玉石协会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产品进行检测。
2、检测和综合审理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3、符合该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双方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准用证》;
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标识;
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条 申请人未获准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书通知15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国宝玉石协会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一条 该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25天内向中国宝玉石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 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该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2、使用该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中国宝玉石协会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会、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证明商标管理费使用进行监督;
5、对中国宝玉石协会的工作程序、管理办法进行建议或评议。
第十三条 该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义务:
1、维护该证明商标所代表的翡翠产品的特有品质、质量和市场声誉;
2、接受中国宝玉石协会对产品品质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工作;
3、该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该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该证明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证明商标;
4、及时向中国宝玉石协会反馈翡翠质量方面信息以及消费者对该证明商标所代表的产品质量反映。
第五章 证明商标的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该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负责《天然翡翠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使用该证明商标的翡翠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作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第十五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与该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存查、备案。
第十六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为该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诚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该证明商标翡翠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 证明商标的保护
第十七条 该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假冒侵权等行为发生,中国宝玉石协会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八条 对未经中国宝玉石协会许可,擅自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与该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中国宝玉石协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该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如违反规则,中国宝玉石协会有权收回其《证明商标准用证》和已领取的证明商标标识,终止与使用者的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要时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处理,或寻求司法途径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具体管理费标准,由中国宝玉石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该证明商标的管理费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印制证明商标标识,检测产品、受理证明商标投诉,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和宣传证明商标等工作,以保障该证明商标产品的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该证明商标之日起生效。
中国宝玉石协会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以翡翠的结构特征与人文属性,实现某种标准化的分级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就在这种背景下,一项国家标准正在酝酿。 时下,随着翡翠市场持续高温,许多人都知道翡翠有A货、B货、C货之分。在一些相对规范的销售场所,被视为假货的B货、C货逐渐淡出,但是,质量相近的A货翡翠,价格却是天壤之别。 “所谓‘色差一等,价差十倍’,翡翠的一点点差别往往意味着悬殊的价值反差。”一位翡翠行家介绍说。而翡翠这毫厘之间的玄妙,也让很多人望而生畏。有没有一种办法让这种玄妙变得透明、公开呢?事实上,一项翡翠分级国家标准正由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酝酿着。这项标准试图让每件真品翡翠的优劣通过评估体系得到确认,进而为消费者、收藏者提供合理的价格参照。据了解,翡翠分级的国家标准出台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一个量化的标准,能够涵盖千奇百怪的翡翠的全部内涵吗?这样的标准能够顺利推行吗?它对市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翡翠分级难在何处 在斑斓眩目的各大珠宝市场内,在一个个钻石销售的柜台上都可以看到钻石分级标准介绍,而当你就翡翠分级的问题询问旁边翡翠柜台的销售人员时,这些销售人员十之八九会凭借他们基于翡翠的认识对分级的可行性表示怀疑,有的人可能会直言不讳地告诉你:翡翠分级,等下辈子吧。 销售人员对于翡翠分级的认识与很多业内人士,包括不少行业专家的看法基本相同——翡翠与钻石等已经进行国标分级的宝石相比,其结构要复杂得多,而且其间人文的因素,包括审美、雕工等都与钻石不可同日而语。 本次翡翠分级国标制定的负责人之一、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研究部主任王曼君对此深有感触,她说:“分级是国际珠宝界评价宝石的惯例,翡翠应该进入到这个惯例当中,但是与钻石等宝石相比,翡翠的情况要更为复杂,其组成的指标因素更多。例如翡翠首先有各种颜色,无色的、绿色的、**的、红色的……各种颜色都有,而且这些颜色变化非常大,极其复杂。” 实践当中,关于翡翠分级的探索从未中断过,但推行之难也有目共睹。 在翡翠发展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香港欧阳秋眉女士是最早提出翡翠分级标准的,她的“4C2T1V”标准对于稳定香港翡翠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欧阳秋眉的分级标准在内地并没有被国内翡翠业所接受。 2003年,中国翡翠业重要省份云南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推出了地方性的翡翠分级标准,并且印制了一套图谱,提供了专门的鉴定仪器,但这个标准据说受到了同为翡翠重要省份广东一些业内人士的质疑,他们认为云南的标准重质不重工,难以体现翡翠的真实价值。四年过去,当记者就标准执行情况向云南相关制定部门咨询情况时,相关部门对此话题已沉默是金。据云南业内介绍,该地方标准在业内具有一定参照意义,但实际操作比较困难。 业内认为,对于翡翠来说,评价本身就是最难的,所谓建立评价体系也往往是文字好写,操作不易。既然是国标,当然就是各方都要遵循的,也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而要错综复杂的翡翠行业普遍认可共同的标准规则并非易事。 难,为什么还要分级 两年多时间来,为了翡翠分级标准制定,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征询了翡翠企业、行业专家、院校、翡翠经营者等各方意见。王曼君直言:“在翡翠分级标准的制定上,首饰管理中心主要是起组织平台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说最终的标准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任何标准的制定也注定会阻力重重,而如果只是看到种种困难,那么标准就永远制定不出来。” 在标准制定者看来,近几年来,国内翡翠市场发展迅猛,翡翠的消费与收藏群体急剧壮大,新的市场要求日趋强烈。王曼君说,中国珠宝市场30年间经历变化的过程,就是不同历史阶段催生不同国家标准的过程。 上世纪70年代末,在中国珠宝市场刚刚启动的时候,市场的主要表现为名称混乱、真假不辨,不要说消费者、收藏者,就是商家都在上当受骗。当时珠宝货源以国外为主,国外珠宝与国内珠宝的名称对应关系十分麻烦,而一些国外商家提供的珠宝名称本身就暗含杀机,如当年的合成红宝石就骗倒了大批商家,这种背景催生了珠宝玉石名称国家标准。 翡翠市场最初阶段的问题是染色、漂白、注胶等翡翠充斥,大批购买翡翠的人因此上当,这个阶段主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真伪,于是出台的国标就是珠宝玉石鉴定标准。从现在的情况看,当前翡翠市场的发展正在超越真伪鉴定的阶段,像拍卖会,大翡翠销售企业,商场专柜等,都在经营A货翡翠,而且会出具鉴定证书。然而,鉴定证书所能提供的仅仅是一个真伪的保证,天然翡翠品质差异巨大,看起来不大的一点差别,都可能导致很高的价值差距。在这一点上,目前的鉴定证书无能为力。 与此对应,价格已成为翡翠爱好者感觉最为困惑的地方——市场上销售的翡翠价格与其真实价值差距究竟有多大?一块被随意定价的翡翠到底属于什么档次?收藏者一头雾水。他们开始明白,他们对于市场的要求不仅仅是翡翠的真伪判断,而必须解决翡翠价值的评估。模糊的翡翠价格体系给了翡翠业内一些商家大玩猫腻的机会,也影响了翡翠市场的深入发展。 此外,除了国内市场的问题而外,翡翠还面临着一个走向国际的问题。按照目前的发展态势,国际市场对于翡翠日益青睐,珠宝市场的流向也将由国外进中国将转变为中国进世界,翡翠分级也将为这一变化奠定标准基础。 分级能否对接收藏 事实上,已经有翡翠企业制定了自身的分级标准并且得到了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可。有关人士认为,一个企业标准能够顺利实施就因为它是企业标准,它可以根据自己经营的具体产品量身定做,也不对其他企业构成约束,而国家标准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王曼君说:“此前所进行的各种翡翠分级标准尝试,无论是一些省的地方性标准,还是企业标准,它们的出现都应该认为是一件好事,它说明大家意识到翡翠分级这件事情对于当今市场的必要性。” 可以说,翡翠分级的第一个作用就是进一步解决和规范翡翠市场。如果这个分级可以顺利出台,那么,翡翠商家将遇到翡翠交易透明化的要求——你经营的是何种档次的翡翠,通过分级是可以看清楚的。 但是也有不同声音,特别是对翡翠有较深了解的玩家、商人。一位翡翠收藏者认为,回顾翡翠进入东方审美系统的历史,它从开始就被定义为玉之一种,按照传统的玉器评价方式,以“五德”标准衡量。而多年翡翠交易当中,也形成了很多约定俗成的业内说法。这些说法中,有的似乎也在逐渐向标准方向靠近,如关于颜色的“三十六水,七十二豆,一百零八蓝”,但人们同时发现,越是描述细致、复杂就越发不可操作,即使是业内行家对这些复杂的行业说法也感觉说不清楚。有人断言,翡翠就是东方神秘文化的体现,与标准有着先天的排斥。 深圳翡翠业内人士王钵先生谙熟翡翠的加工、生产与销售,提及翡翠的标准,他认为,与雕工等人文的东西相比,材质的分级甚至都算是简单的。他说:“这就像书画一样,其材质不过都是纸张、笔墨,但是一个普通人的涂鸦和大师的作品有天壤之别,作为艺术品来看,艺术所带来的价值是很难用标准来解决的。除了艺术的价值问题,翡翠评价还存在着地域性的差异,例如北方更喜欢块头大、通透好的翡翠,而南方更喜欢精巧的、带色的东西,对于‘种份’倒不是特别看中。翡翠本身也是一种装饰品,既然是装饰品,它就具有审美的特征,审美影响价格,这也是标准所不容易解决的。某种意义上说,市场就是标准。” 王曼君也认为,翡翠分级国标主要还是用来引导市场,而基于国标本身的特点,它不可能照顾到翡翠的细枝末节,只能是原则性的,规律性的,并且是动态的,解决的也只是收藏共性的问题。对于收藏者而言,收藏是一种个性化的行为,有着收藏自身的规律以及特殊而独到的欣赏方式,因此收藏的探索与研究跟国标出台处在不同的层面上,不具有替代关系。 王曼君说:“以往珠宝分级国标在出台时也会面临巨大的阻力,但回过头来再看这些标准,可以看出它们在引导市场良性循环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业内也有分析认为,在翡翠分级标准正式出台之前,所有的论断都只是推测性的,因为不论市场需求多么合理,都得拿具体东西说话。这样的标准到底能否顺利出台并被广泛认可,还要走着瞧”。(韩涧明)货品掺假"忽悠"消费者 专家呼唤翡翠标准出台 对此,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史洪岳表示,与金、银等贵金属相比,决定玉石、翡翠价格的因素最复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黄金有价玉无价”。目前虽然行业已经出台了一定的文字标准,但是由于缺乏实物标准,因此对于什么样的翡翠是什么等级,行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于是,企业就自行按照其进料的价格、加工费用、设计费用、商场场租、利润来制定商品价格。正因为此,才导致目前翡翠市场乱打折的现象。研讨评估标准 翡翠玉器可能将按6C鉴定 翡翠玉器因为缺乏具体的评估标准,引发了定价体系混乱、消费者权益不能有效保证等诸多问题。对此,无论是消费者、商家还是有关鉴定机构,都期盼能有一部明确的翡翠玉器评估标准出台,给市场提供一个严谨的参照。据业内人士透露,关于翡翠玉器的标准近年来一直有人在做,目前北京有一个13人的专家组正在研讨,可能按6C标准制定。此外,上海也有相关企业和机构欲联合研究制定。与A货价值相差太远 B货翡翠收藏保值不大 翡翠“B货”是指为增加翡翠的透明度,经化学和物理方法处理后的翡翠。一般经营者是这样处理“B货”翡翠的:用浓盐酸、浓硝酸等配制成的“王水”,浸泡翡翠原料或成品,这样做是为了将原来杂质较多、透明度不高、不美观的翡翠里的物质扩散甚至溶解,并有利于填充别的颜色。这是一种强腐蚀过程,因此,翡翠的内部结构已经遭到了破坏,变得非常疏松。为了达到更完美的效果,还要向其中注入一些有机胶加以粘固。这些有机物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并且没有放射物质,所以一般来说,对身体影响不大。经处理后,原本混浊的翡翠变得又透又亮,比原有的颜色更为好看。翡翠价格一路狂飙 如何判断价值 今年以来,翡翠等珠宝价格一路狂飙。其中,翡翠的价格涨势最为惊人,从今年初至今,其涨幅已超过50%。专家估计,黄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整理后,有望再创新高,而作为贵金属投资衍生品的翡翠原料价格,翡翠价格很有可能会出现一次“井喷”。
京工商部门对商场打折行为进行规范。 针对目前商场中珠宝首饰价格虚高的现状,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处负责人近日强调,按刚施行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 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于10月15日起实施。“对于如何界定价格虚高以及其他的违法行为,目前五部委正在讨论研究,不久会出台一个具体的操作细则。对于出现什么样的问题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如何界定价格虚高,包括对商场返券的管理办法等,都会有具体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的籍凯近日说。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将对各大商场的打折行为进行规范。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段体玉也认为,价格虚高已是目前珠宝销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虚高的价格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也损害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我们了解到,针对目前珠宝市场上虚高价格再打折愈演愈烈的现象,已有钻石商家开始在京推出实价销售。在一个关于诚信销售的研讨会上,一企业负责人员表示,其不仅开始实行钻石实价销售,还将出台增值回购业务,狙击价格虚高顽疾。 对于钻石标价虚高做法,中国宝玉石协会有关人士承认,以往只是倡导行业不打虚折,靠商家自律和消费者主动维权,没有具体约束办法。据悉,在国外,如果某钻石珠宝商搞虚假价格,是会被排斥在行业协会之外的。
请问珠宝行业法律条文有哪些,可以帮我尽量、全部列出来吗?
法律分析:珠宝、翡翠玉石零售环节不征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税率是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八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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