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爱珠宝属于几线品牌

挚爱珠宝属于几线品牌,第1张

挚爱珠宝属于一线品牌。

挚爱珠宝隶属一生所爱珠宝有限公司旗下,是一家全品类的珠宝企业,涵盖了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祖母绿、石榴石、碧玺、橄榄石、猫眼等宝石品类,目前总部在深圳,并在香港设有分公司。挚爱珠宝是美国MyBestLove珠宝品牌在亚太区的总代理商。MyBestLove为全球跨界新零售珠宝设计品牌属于一线品牌主打时尚、轻奢路线。

MYBESTLOVE(挚爱珠宝)”是一个全品类的跨界新零售珠宝设计品牌。

孔军

2012年,在国际市场持续疲软和我国经济出现下行的双重压力下,我国珠宝产业发展面临着生存与发展、转型与升级的严峻挑战。但对于原本以外贸业务为主的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来说,早在2011年,我们就已经感受到国际经济持续低迷所带来的压力与挑战,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过科学调研、论证,最终走向全面的战略转型。

1实现战略转型,重点开拓国内市场

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的传统主业主要集中在珠宝首饰和贵金属原料进出口领域,并长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特别是黄金首饰进口代理业务,凭借资质的优势、专业的服务、优良的信誉成为众多国际一线珠宝品牌的指定进口代理商,在珠宝首饰进出口领域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和业内公认的口碑。但是,近几年国际经济的持续疲软、国际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等因素,使公司原有的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增长速度开始变缓,这给公司实现扩大业务规模、整体实力再上一个新台阶的发展目标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实现新的突破与发展,根据国家制定的“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对大型中央企业提出的“走市场化道路,最终走向资本市场”的要求,以及国内珠宝首饰市场的飞速发展和国内珠宝首饰消费者的日益理性,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审时度势,重新制定了两大战略决策:一是战略发展实现两条腿走路,在保证原有的进出口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开拓国内市场,经营重心从珠宝首饰外贸进出口领域转向珠宝首饰国内零售领域;二是打造核心竞争力,培育自有品牌,从珠宝首饰贸易型企业转向珠宝首饰产品和服务品牌型企业,提升企业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整合自身优势资源,郑重向国内市场推出“中国珠宝”这一以“中国”冠名的重量级珠宝品牌,致力于以顶级的产品设计、文化内涵和专业服务,成为中国珠宝首饰行业的顶尖品牌。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2发挥央企历史积淀优势,铸造“中国珠宝”优质品牌

在“中国珠宝”品牌诞生之初,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就对国内市场状况和自身品牌定位有着清醒的认识。一方面,国内珠宝首饰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竞争也日益激烈。特别是在2012年国内经济下行的宏观环境下,珠宝企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许多资金实力薄弱、品牌形象模糊、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特色的企业将面临淘汰,行业整合进程加速。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消费能力增强和消费心理日渐成熟,珠宝首饰的消费需求正朝着多样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而且产品价格日益透明,单纯的数量增长所带来的利润空间正在逐渐缩小。因此,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明确并坚持以“打造文化品牌,深度挖掘细分市场,采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作为战略指导方针,去塑造“中国珠宝”品牌的特色,这也是其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宏观经济变化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而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深厚的专业资历和历史积淀,也为这一品牌战略提供了许多独特的优势。首先,作为中央企业、国字头品牌,作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珠宝首饰行业发展过程的亲历者、开拓者之一(在促进中国钻石行业的起步与发展,组织国内珠宝首饰行业企业到海外参加专业展会,创办国内大型珠宝展览会等方面都做出过开创性的贡献),使“中国珠宝”品牌生来就具备一种责任感、使命感,一种更高的视野和视角,能够从推动整个珠宝首饰行业发展,从弘扬和传承几千年的中国珠宝首饰文化,特别是从近些年来日益受到重视的传统珠宝首饰工艺的保护与发扬的高度去打造、树立自己的品牌和产品,从而使“中国珠宝”品牌具备了灵魂。独特的珠宝文化积淀和内涵,使“中国珠宝”从起步时就占据了竞争高度。其次,作为中国珠宝首饰行业最早走出国门、开展对外交流与外贸业务的公司之一,“中国珠宝”品牌对西方珠宝首饰文化同样有着深刻的理解,特别是与几大国际顶尖珠宝品牌的长期合作,使其可以在产品、设计、经营理念等方面借鉴许多先进的经验,并将之融入自身的品牌建设之中。因此,“中国珠宝”品牌又融汇了东西方珠宝首饰文化和东西方时尚理念,从而具备了独特的品牌气质。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凭借长期从事珠宝首饰进出口业务所积累的国内外顶级珠宝设计师、贵金属原产地进口、国内外顶级加工工艺合作伙伴等优势资源,能够将“中国珠宝”品牌的文化意蕴和理念创意,快速转化为首饰设计和实物产品,并形成不同的特色系列,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求。目前,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已经与位于东西方文化交融前沿的香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着较好传承和诠释的台湾以及内地等两岸三地的优秀设计师合作,推出了展现公司企业精神的“司标系列”产品,以及代表“中国珠宝”品牌格调、以“竹”为设计题材、极具中华民族文化意蕴和人文情怀的“修竹映月倚清风系列”产品。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还与台湾资深设计师合作,通过对国画、诗词、典故等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刻挖掘,推出众多的“中国珠宝”品牌文化珠宝系列产品,以珠宝为载体向世界传播中华文明的精华。同时,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计划选取西方珠宝文化的精粹,与国外顶尖设计师合作,将当今西方珠宝时尚理念与中国消费者的购买习惯相结合,推出具有代表性的“中国珠宝”品牌皇室系列、爱情系列、时尚系列等产品,让国内消费者零距离感受西方珠宝的时尚潮流。

此外,针对国内珠宝首饰市场消费层级分化明显的现状,“中国珠宝”品牌对整个产品线做出不同档次的规划。其中百分之三十的产品为代表品牌特色的高档系列产品;百分之七十的产品为专为中档消费群体设计的产品,奢华而不奢侈,高端的品质,亲民的价格,打造新奢华主义的消费主张,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顶级珠宝的时尚体验。

一个品牌的成功,除品牌文化、创新设计和产品研发等因素之外,其运行和管理体系同样重要。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作为一家法人治理结构的中央企业,拥有完善、成熟的现代管理体系。公司从战略转型开始就对“中国珠宝”品牌的整体运作制定了长远的战略规划,并以打造顶级珠宝品牌、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为目标,注重品牌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感,接入了最新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建立了严谨、灵活、高效的市场管理机制,同时高度重视专业品牌运作团队的建设和培养,为国内消费者展现大气、雅致的珠宝世界。

3以个性化推广、多渠道网络迅速拓展市场

在销售渠道建设方面,“中国珠宝”品牌同样采取差异化的推广策略,通过会所、高端客户沙龙、旗舰店等场所,针对高端客户进行个性化推广,销售顶级系列产品;同时,选取业内资深、优质的合作伙伴,以特许经营、连锁加盟模式开拓国内市场,快速建设零售网络,服务更广大的国内消费者,现正面向全国诚招省级总代理商和加盟商。此外,“中国珠宝”品牌高度重视推广和服务工作,一方面通过提供统一的VI形象标准和各种宣传物品,规范店面装修、道具、展示、陈列等,打造舒适的购物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体提供广告宣传支持,通过店面选址、投资评估、开业策划、加盟培训和运营指导等提供全程、专业的加盟服务。真正贯彻和体现出“和客户同欢笑,与品牌共成长”的“中国珠宝”品牌经营理念。

“中国珠宝”品牌在推出国内市场后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迅速完成了品牌体系搭建、包装、推广等一系列工作,市场已遍及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重庆、四川、吉林等十几个省份。

不过,任何一个品牌的建设都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将紧紧围绕战略转型和实现中央企业“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坚持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和谐发展等发展战略,必能从容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动荡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现如今,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市场开发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共同开发浙江珏鼎珠宝业务的市场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向甲方介绍投资客户进行参与浙江珏鼎珠宝的品种交易。

 2、 甲方与乙方进行交易费用分成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国家规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章,按合同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市场推广义务,积极促进客户与甲方办理开户手续,并做好服务工作。乙方有权按甲方的规定取得相应费用;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准确、全面、无误;

 3、 承诺遵守甲方制订的关于乙方的管理规定,保守客户资料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乙方负责对所辖的客户进行服务管理,协助客户熟悉珏鼎珠宝的交易品种、交易规则, 提高行情分析能力,使客户能够严格按珏鼎珠宝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5、 乙方严格按照珏鼎珠宝的有关规定开发、服务好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做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保证。如有发生上述情况,扣罚当月佣金的20%,且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 对客户要准确的进行指导及风险教育,使客户能够了解风险控制并能够自行控制风险,如发生误导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保留追查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居间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乙方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

 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甲方此笔费用,未能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让于第三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加盟费。

 3、 对于乙方不积极开发市场造成网络资源浪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居间资格;

 4、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制订的与乙方相关的管理制度;有权对乙方提出业绩指标要求;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

 7、 甲方可以在乙方的要求下,为其提供系统的黄金投资知识培训和操作流程,营销、管理方案及相关培训,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管理

 1、 开户管理

 乙方开户时必须按照开户申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客户经理姓名和电话、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邮箱等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开户。如乙方擅自改动****,或者提供的电话等****关机、无人接听等原因产生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五条手续费返还及营销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

 2、 甲方根据乙方发展客户产生的交易费用,返还交易费用的提供乙方的报酬(乙方账户由乙方提供,乙方公司法人代表银行账户为佳)。

 3、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4、 甲方在次月10日前将返还双方约定比例的上月交易费用,汇入乙方帐户;

 5、 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第六条乙方培训

 1、 乙方在签订好合同后可对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培训;

 2、 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服务考核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如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情况核实后

 采取提示、暂停或停止居间业务资格。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及违约责任事项

 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月日。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无故拒绝执行乙方的有效交易指令和拒绝履行相关黄金交易业务的,乙方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 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在协议期满前延期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协议或者免除履行部分协议的责任。如果决定继续履行协议,本协议的有效期应按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延期的相同时间予以延长。

 4、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第九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事项

 1、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关系。

 (1) 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 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 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2、 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做出终止本协议的决定,本协议即告终止。

 3、 本协议到期即告终止,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时,须另立协议。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为乙方挽回和补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甲方不作为,任凭损失扩大,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或者由于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

 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风险、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事项

 1、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B、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 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涉及到的条款按照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 主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 附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授权协议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在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为 类会员单位,区域为省市县。

 A类会员单位即省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省内市级、县级代理商。

 B类会员单位即市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市内县级代理商。

 C类会员单位即普通代理商。

 综合类会员单位,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甲方授权区域内的发展A、B、C类会员单位。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2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公司在绵竹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给李凤提取20元(大写贰拾元整);

 2、凡属李凤亲自签订的镇、村合同并成功开发后,按每户给李凤再增加30元(大写叁拾元整)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3、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4、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50元(大写伍拾元整)给李学平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凤、赵传书、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给李凤、赵传书作为镇、村协调费和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凤、赵传书、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50元(大写伍拾元整)给李凤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公司在绵竹通过许丽英成功开发的政府合同市场,甲方每户给许丽英提取30元(大写叁拾元整);

 2、凡属许丽英亲自签订的镇、村合同并成功开发后,按每户给许丽英再增加20元(大写贰拾元整)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3、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4、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3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中国华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市场授权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中国华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莱)国际市场及对甲方产品提供国际市场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授权商,销售 (品牌)产品如下; “华莱健”;“华莱”系列产品;

 1)授权产品:“华莱健”安化黑茶 (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白俄罗斯、波黑、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哈萨克斯坦、科索沃、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乌克兰(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根据发展所需来确定其他授权商。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私自授权下级的代理或授权商。

 二、 授权条件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形象;

 2、良好的资信能力、商业信誉和市场拓展能力;

 3、行业内、授权区域的政府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4、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的销售份额;

 5、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6、有 人以上的启动团队;

 三、市场开发指标

 1、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2、乙方同意以上市场开发指标,并承诺兑现;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本协议自 年月日 至 年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在完成上述指标后乙方有权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根据乙方方案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技术培训和支持。甲方作为产品供应商,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客户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授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作为甲方的授权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授权产品的范围内,不得经营、销售、参与非甲方的授权的商务活动;

 2) 乙方在进行授权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授权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协议或转营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3)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双方拟订的价格规定开发市场,不得跨区窜货;

 4)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的国内市场经营;

 5)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

 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6)乙方应建立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宣传甲方产品、公司,在制定区域内树立甲方的形象;

 六、 授权行为规定

 1、 产品价格: 套;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2)(品牌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2、 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3、 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 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采购产品定金后的二十(2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5、质保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二个月(12)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单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

 3)在质保期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

 (6)个月的质保期。

 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

 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对于不能修复的产品,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

 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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