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珠宝类退换货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珠宝类退换货规定,第1张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没有明确规定珠宝的退换问题,一旦发生问题,需要去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是产品问题的话,可以退换;人为问题的话,无法进行退换,只能参照店内的“三包法”执行。在法律规定中没有区别“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只要是商品,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的珠宝饰品,要想退货和赔偿,必须留好当日交费的小票和有本人姓名签字的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黄金三包规定包修、包换、包赔。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法律分析:珠宝可以无理由退货,但是需要是消费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分析:

黄金饰品本身没有三包法,现在,因黄金饰品本身没有三包法,价格昂贵,商家大多是持“无质量问题,只换不退”的态度。如果想认定黄金首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经过技术部门的检测,这势必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

新消法珠宝退换货规定如下:

1、商品有问题退货,消费者无需举证。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2、七日网购后悔权,条例有漏洞可钻。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3、卖家商品问题,可先向平台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 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五条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第二十三条 质量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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