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投资金条回购规则是什么

中国黄金投资金条回购规则是什么,第1张

中国黄金回收规则:

1在中国黄金旗舰店、各直营店、授权中国商处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回收时收取工费每克十元。

2以其他方式获取的中国黄金产品,回收时收取工费每克十五元。

3非中国黄金产品(千足金999),按当日首饰金价的百分之三收取损耗费、百分之八收取工费 。

4非中国黄金产品(足金990以上),按当日首饰金价的百分之三收取损耗费、百分之十收取工费。

黄金回收(通常也称回收黄金),就是对黄金制品或者含金物品进行回收,其回收的基本目的是或变现、或再利用。大部分黄金回收同时兼营出售旧金、铂金回收、钯金回收等业务。

黄金回收不同于一般物品回收,无论是重量的称量、成色的确定或价格确定,都形成一个独特的回收体系。因为黄金回收后是再次利用,也称回收黄金是不论品牌的,回收主要的价格因素是由含金量和国际基础交易价格决定的。

黄金作为一种贵金属,有良好的物理特性,其密度大,手感沉甸,柔软,质地纯净,色泽美观,具备良好的延展性、可锻性。黄金价值很高,其在回收过程中,总量损耗较小,所以回收后的黄金有着极高的再利用价值。

回收黄金的来源常见的有:黄金首饰、黄金衍生品(例如彩金、玫瑰金、K金等)、投资金条、金币、黄金矿料、砂金、工业金粉金水等。

对于黄金首饰和金条,其回收的一般流程是:电话联系→会面→称重→确认成色→确认价格→确认到款→交货→回收完成。

回收的黄金在市面上的一般流通渠道是:黄金回收→黄金精炼厂→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用金单位→消费者。中国最大的黄金精炼厂是山东黄金精炼厂,年精炼黄金达200多吨。

大型的黄金精炼厂一般不作零散回收,市面上常见的黄金回收的,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 专业的黄金回收公司:专业的黄金回收公司有固定的营业地点,主要以黄金为主营业务,在黄金回收时,价格较高,称量精准,变现安全、高效,回收信誉较好。

② 一般的黄金回收单位:有固定的营业地点,但不是完全以经营黄金为主。

③ 流动性的黄金回收公司

④ 兼营的黄金回收公司

中国黄金金条回购方法如下:

1、到中行指定网点,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销售凭证、产品证书及收取回购款的借记卡;

2、回购时按中国黄金回购当日实时黄金基价每克扣除人民币2元手续费,说明来意进行回购即可。

中国黄金不可以按原价回收。中国黄金当然是不可以原价回收的,你去购买的黄金的时候,每课都有天上工衣费,可是你回收的时候这个工艺费是不包含在内的。

回收的时候只会按国际金价的标准进价格来回收,所以中国黄金是不可以原价回收的。

黄金的回购变现

联合市场现状,大部分消费者购买金饰居多,更谈不适合作为投资。因此,对于中国大妈“被套”之说,众多业内外人士均予以否认的观点。

有分析师专栏表示,中国大妈属于散户消费人群,个体购买的量并不大,前期抢购的数百吨黄金使刚性需求趋于饱和,且大多数消费者购买金饰居多,实用功能远大于投资功能,至少一年以上长期持有,多数人打算传给儿女,放在家中收藏,这种非短期投资,实际上不存在被套之说。

对于投资者而言,黄金饰品并不适合投资。高昂的加工费,使其购买价格远高于现货金价,就2013年4月中旬来说,当时国际金价徘徊在每克270元左右,而市面上金饰报价基本在每克370元附近,高出近百元。

加上金饰回购变现难、渠道少,还需加收5-20元的旧料回收手续费,从投资角度来看,无论大妈如何抄底,都极难获利,不存在套现空间,因此金价短期涨幅对投资资金影响并不大。

相比之下,投资金条更保值,其紧贴国际黄金实时报价,加工费低,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但不少投资者考虑将手中的实物黄金套现时,却遭遇回购难的问题,回购渠道不畅,手续存在诸多限制,再度打击了持金者的投资信心。

①钻石品质钻石回收价格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钻石的具体品质等级。即钻石的克拉重量、钻石颜色、钻石净度、钻石切工和钻石荧光,此外钻石是否有奶咖绿特征,是否有明显可见的瑕疵等,也会对其价值产生影响。如果钻石整体品质较高,回收价格也会相当可观,可以协商到几万元。如果钻石本身的品质不高,钻石内部有很多瑕疵,颜色明显泛黄,火色较差,那么钻戒的回收价格就会大打折扣了。 ②钻石品牌有时品牌也会对钻石回收价格产生影响。比如卡地亚、宝格丽、蒂芙尼等国际品牌的成品钻饰,可以按照大品牌二手奢侈品来定价。这样的回收价格也会高于同质量普通品牌的饰品。钻石回收价格日常佩戴级别的钻石,一般回收价格都不理想,以10万售价为例,维持店面平稳运营每年净利润百分之三十的话,这种档次的货利润要在3万五到4万(便宜货得到50%到70%),也就是成本6万到6万5,最后回收的到手价差不多5万左右。钻石回收并非唯一的处理方式,对于不想要的钻石,除了回收还可以采取以旧换新,现在很多珠宝品牌都提供这项服务,只需补一些差价,就可以更换一枚全新钻石。

中国银行买的金条可以回购,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或指定的其他机构,不能私相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银储备;负责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以下统称经营单位),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监督本条例的实施。

第五条 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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