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
程**新买了一枚30分的钻戒,佩戴一周之后,钻石意外脱落,消费者也说不清楚是在何种情况下丢失的,是否只能自认倒霉?上周末,本报接到这样一起珠宝饰品投诉,业内人士透露,虽然珠宝饰品和服装不同,不接受无条件退货,但杭州商场里的黄铂金、珠宝玉石饰品都有“三包”暂行办法,比国内其他城市要严格得多,如果遇到珠宝饰品有质量问题,客人也可以按条例退货、更换或要求商家修理。
很多客人都只知道,服饰类商品在购买了一段时间之后,可以凭据小票以及相关凭证无条件退货,珠宝是资源类商品,虽然不可以随意退货,但也有相关的规定。在《浙江省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的三包暂行办法》中,对黄铂金和珠宝玉石饰品的“三包”期有了明确规定,时间为期1年,“三包”有效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
程**的钻戒在佩戴了一周之后,钻石意外脱落,她说,在此期间“曾经爬过山发生过一点小意外”,自己也不确定是在什么情况下丢失的钻石,但是她希望能和商场协商,把损失降低到最小,毕竟谁也不希望新买了一枚钻戒,只剩下一个空的戒托。
针对程**这样的情况,商场人士介绍,黄铂金、珠宝玉石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都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黄铂金的饰品外观有肉眼可见的砂眼、暗缝或断裂缝;表面有漏镀、挫刮痕、锤痕而影响外观,因结构缺陷而影响正常使用,包括镯、链类饰品的装配件失灵、不牢固而影响使用。“如果的确是货品的质量问题,我们会和供货商共同处理,但也有很多情况是客人使用失当,比如外力撞击或者是其他意外情况,一般来说我们会尽量为客人着想,协商解决。”商场人士说,像这样的钻石丢失,因存在消费者使用不当的情况,所以商家、供货商和消费者一般会各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针对售出珠宝出现的其他情况,商家透露,售出10日内出现《浙江省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的三包暂行办法》中描述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是售出20日之内,客人可以更换或者修理,更换时,客人可以将原购买饰品以原价抵扣新换的饰品。不过,目前已经有很多珠宝品牌都针对黄铂金推出“以旧换新”服务,就算《三包》条例不规定,商场也会为客人提供这样的服务。
希望能够帮到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2、福州工商部门称,七天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由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以及其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另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退货执行销售时的价格。
3、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除了新消法中规定的四类商品之外,还包括食用类商品(例如食品、保健品、饮料、药品、酒类、奶粉、婴儿辅食)、贵重类商品(例如钻石、贵金属、手表、珠宝、奢侈品等)、个人护理、贴身类商品(例如计生用品、美护、内衣、贴身袜裤等);
4、虚拟类商品(例如礼品卡、手机充值、游戏点卡等充值类商品,以及门票、机票、旅游套餐等一次性消费服务类商品等)、特殊类商品(例如运营商合约手机以及二手品、处理品等)等五类,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一向主张给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他建议电商在网页醒目位置提示退换货规则,如果要将图书、黄金等列为特例商品,需在消费者支付前设定一个提醒程序:此类商品不属于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可以不购买。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网购过程中,电商网站首先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明确适用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范围,并在购买环节进行提示,而非仅在用户协议或退货政策中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人民网-新消法网购退货难落实 7天退货门槛高缩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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