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判处不同的刑罚,较轻的有墨刑、笞刑等,而较重的有凌迟、抽肠、宫刑等,其中绞刑,也是常见的一种惩罚较重的刑罚,它是将犯人用绳索或者布将人活不活的勒死,有的则是直接人吊死,我们从下面萨达姆绞刑视频中就可以看出,过程非常的疼痛。
萨达姆绞刑视频:
绞刑分缢死和勒死:
绞刑,古代东西方都有,是处死犯人的一种常用的刑罚,它主要分为缢死和勒死两种不同的方式。缢死就是我们俗称的“吊死”,是指用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致人死亡的方法,而勒死是指用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人死亡的方法。
在古代多数情况下被执行绞刑的都是平民,因此被执行绞刑,一般是不光荣的事,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处以绞刑,至于绞刑的死因,主要是阻断受刑者的颈部大动脉和椎骨动脉,导致大脑缺血死亡,同时受刑者的椎骨还会在突然下坠的过程中被拉断,死亡过程一般持续几分钟左右。
直到现在绞刑依然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合法存在,主要是为了惩罚罪大恶极的犯人的,二战时期,许多的战犯都被处以绞刑。
受绞刑的历史名人:1、杨贵妃(唐玄宗宠妃)
杨贵妃是唐玄宗的宠妃,是中国四大美人之一,因为有着倾世容颜深受宠爱,使唐玄宗荒废朝政、重用奸臣,导致安史之乱爆发,二人仓皇逃到马嵬驿的时候,引发部下的的哗变,唐玄宗为了保命,忍痛下令将杨贵妃缢死。
2、李大钊(中国***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李大钊是我国著名的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事业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也是中国***早期主要创始人之一,1927年4月奉系军阀张作霖勾结帝国主义,以“和苏俄里通外国”为罪名,被处以绞刑。
3、东条英机(侵华日军甲级战犯)
东条英机,他是二战是日本首相,是日本狂热的军国主义分子代表人物,在他的任内发动了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是与希特勒齐名的二战罪犯 ,在中国犯下了滔天罪行,于1948年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被判处绞刑。
在古代为了惩罚犯人和警示后人,会有着各种残忍至极而又稀奇古怪的刑罚,像我们熟知的凌迟、剥皮,腰斩等,而专门针对古代女子的酷刑除了骑木驴以外,还有就是刑舂之刑,它的残忍程度相对轻一些,类似于干苦力。
刑舂之刑:先施肉刑后劳役我们在中国古代是一个男权社会,所以女性的地位比较的低,但对于犯错的女性依然有着很眼严厉的惩罚措措施的,其中刑舂之刑就是古代专门针对女性的“五刑”之一(“五刑”: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说实话刑舂之刑应该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种了。
它主要是针对犯错不是很重的女性,首先将她们处以肉刑,一般会在脸上刻字,让你留下终身犯罪的印记,更严重的是实施劓刑,也就是割掉鼻子,这可是等同于毁容啊,这对于天生爱美的女人来说,首先就是一种巨大的心理上的摧残。
实施完肉刑之后,就会将受刑的女子发配到官府或边境的军营之中,专门从事晒谷、舂米等重苦力的劳役,这就是所谓的刑舂之刑,这种刑罚看似很轻,但是我们不难想象,当一个弱女子被在脸上刻字或者割掉鼻子之后,还要坐着繁重的劳逸,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最大的折磨。
除了上面介绍的刑舂之刑是专门针对古代女子以外,还有一种针对女性的刑罚叫坐冰块,这种刑罚是在审讯女犯人时。为了让她招供采用的刑罚,这种刑罚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
古代女子审讯之刑:坐冰块
在古代还有专门对待女性的宫刑、老虎凳等刑罚。古代没有冰箱,保存个冰块是极难的,所以坐冰块这个刑法在古代并不常见,因为代价有些昂贵了。顾名思义,就是让犯人坐在冰块上审讯,冬天一旦坐上想起来就有可能半身不遂,夏天对于
秦朝形成了一套包括生命刑、身体刑、劳役刑、流放刑、耻辱刑、身份刑在内的刑罚体系。秦以刑罚种类繁多,手段残酷而著称,对后世刑制产生了较大影响。具体而言,秦之刑名有:
(一)生命刑
即死刑。秦代执行死刑的方式多达二十余种,较有代表性的包括:
1.具五刑。是一种与肉刑结合使用的死刑。据记载,具五刑的施行程序是先黥面,后割鼻,再斩左右脚,又用笞杖打死,最后割掉首级,并将尸骨剁成肉酱示众。
2.定杀。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解释说:"生定杀水中之谓也"。即把人活着投入水中淹死。
3.阬。即活埋,秦始皇曾把反对其政策的四百余名儒生"皆阬之咸阳"。
4.族。即一人犯罪而牵连其亲族,犯罪者与亲族一起被处死。
5.车裂。即将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分别挂在五辆马车上,然后驱马向五个方向各自拉动,以支解尸体。
(二)肉刑
即身体刑,肉刑是残害受刑者身体的刑罚。秦时主要使用的肉刑有笞、墨、劓、斩左右趾、宫数种。秦时肉刑既可单独使用。又可以与劳役刑结合使用。
(三)劳役刑
即强制犯人劳动的刑罚,相当于后世的徒刑。秦代劳役刑主要有如下几种:
1城旦、舂。
男犯为城旦,从事筑城的劳役;女犯为舂,人事舂米的劳役。这是秦朝时最重的劳役刑。《汉旧仪》记载:"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
2.鬼薪、白粲。男犯为鬼薪,女犯为白粲。根据《汉旧仪》记载,所谓"鬼薪"是强制男犯去山中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所谓"白粲"是强制女犯择米,以择出的白米供宗庙祭祀之用。鬼薪、白粲应是服较城旦、舂轻一等的劳役。
3.司寇、作如司寇。男犯为司寇,即伺察寇贼,从事这种工作往往去边疆,边服劳役,边防外寇。女犯为作如司寇,根据女犯的生理特点,不宜让其到边疆服役,故允许其在内地从事相当于司寇的劳役。
4.侯。强制犯人到边地充当斥侯,伺察敌情。
5.隶臣妾。将男女罪犯或家属罚作官府奴婢,为国家服各种劳役或杂役。《汉书》记载:"男子为隶臣,女子为隶妾。"秦时隶臣妾为终身刑徒。
6.罚作、复作。男犯为罚作,女犯为复作。罚作是强制男犯去边境地区戍守,女犯则去官府服劳役。
(四)财产刑
财产刑是剥夺犯人财产的刑罚,秦代的财产刑主要是赀、赎、没和收等几种。
1. 赀。
是判处犯人缴纳财物或以劳役抵偿的刑罚。
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中的赀刑主要有三类:
一类是赀金;
一类是赀物,主要是赀甲或赀盾;
一类是赀劳役,
对那些无力承担所赀之甲或盾的犯人,则允许其以用劳役抵偿。
2.赎。
赎刑与赀刑不同,赀刑是依法判处罪犯交纳一定财物的刑罚,而赎刑则是允许罪犯以交纳法定的财物代替已经判处的刑罚。
从秦简看,当时赎刑可赎免的刑罚范围相当广泛,有赎死、赎宫、赎耐、赎劓、赎迁,等等。
3. 没和收。
"没"是把罪犯的财产由国家强制充公。
"收"分为没收财物和没收人口两个方面。
(五)身份刑
身份刑是剥夺犯法者的爵位、官职等政治身份的刑罚,其刑名有"夺爵""废"等。
1.废。废除违法者官籍永不叙用的处罚,秦时称受废刑免官者为废官,"任废官为吏,赀二甲。"
2.夺爵。消除违法者的爵位,剥夺其特权。
(六)迁刑
"迁"是判处犯人去指定地区(一般是边远地区)服役的刑罚,是一种流放刑。秦简《傅律》云:"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诈伪者……皆迁之。"迁与后世的流刑相近,但流刑重于徒刑,而秦代的迁刑则轻于徒刑(劳役刑)。被判迁刑者,其家属多随迁。
(七)耻辱刑
耻辱刑是一种事宜侮辱性质的刑罚,在秦代主要指髡、耐等象征肉刑的刑罚。
1. 髡。
系一种剃除受刑者头发的刑罚。秦时髡刑常与劳役刑结合使用,如髡钳城旦舂等。
2. 耐。
轻于髡,为一种剃除受刑者鬓须的刑罚。秦时耐亦主要与劳役刑结合使用,如耐为隶臣等。
也有学者认为,秦朝主要刑名为死刑、肉刑、作刑(徒刑)、迁、赀(财产刑)以及谇六种,其中谇,就是训诫。从出土秦简来看,多用于轻微犯罪的官吏。如《效律》规定:"计较相谬也,自二百二十钱以下,谇官啬夫。"又见《法律答问》:"甲贼伤人,吏论以为斗伤人。吏当论不当?当谇。"
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历史上针对古代女子有很多种刑法,具体应该如何分类?各位, 这个话题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历史类的话题,属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其次,这个问题具有科普的性质。我们知道,作为文字工作者,其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阐述事实,澄清谬误,引领社会舆论,起到为大众发声,为正义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文字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自己具有传道、解惑的职责,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今天的话题,正是具有科普价值的,所以是个好问题。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历史上,针对女子的刑法,具体可分为三大类。首先就是杖刑。每一次我们在看各种各样的古装剧都会发现,如果有丫环或者说宫女犯了错的时候都会被拉出杖毙。其实最早杖毙这个词还是慈禧太后发明出来的。
第二类是扎针。这种刑法是拿一根根非常细长细长的针,扎过我们的手指和脚趾。而且不会留下丝毫的痕迹,甚至连一丝一毫的血迹都不会留下。这样等到乾隆回来以后就不会太过于注意。要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是连着我们心脏的,如果说不小心被针扎破了,真的是非常的疼痛。又加上古代的女子,她们每天都是要绣花的秀,各种各样的手绢和手帕。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如果说把手指戳坏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办法拿住针了。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令妃再也不去绣手帕的一个原因。第三类是浸猪笼。就是指那些出了轨或者说偷情的女人被别人发现了以后都要放进一个竹草编织的笼子里,然后放石块让她们慢慢的沉入河底。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草草的就可以了结,不得不说古代人真的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好在的是现在古代已经成为了过去,而现在的女性真的是在家里地位都非常高的。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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