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张良的师傅是谁?荆天明最终的结局是?

秦朝时,张良的师傅是谁?荆天明最终的结局是?,第1张

黄石公,授予张良《太公兵法》。据传,黄石公是秦始皇父亲的重臣,姓魏名辙。始皇父亲庄襄王死后,轮到秦始皇坐朝当政,他独断专行,推行暴政,忠言逆耳,听不进忠臣元老的意见;魏辙便挂冠归隐,策马离开朝廷。秦始皇听说魏辙走了,想想一来自己还年轻,虽已登基,但立足未稳,身边需要人辅佐;二来魏辙是先皇老臣,如若走了会让天下人笑话自己无容人之量。于是就带亲信人马追魏辙到骊山脚下,用好言好语千方百计挽留,魏辙决心已定,一个劲不愿回去。后来,他就隐居在邳州西北黄山北麓的黄华洞中,因人们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就称他为黄石公。

  黄石公虽然隐居,但内心一直忧国忧民,就把一生的知识与理想倾注在笔墨上。按现代人的说法,他既是文学家,也是思想家、军事家、政治家,神学和天文地理知识也相当丰富。他著的书有《内记敌法》、《三略》三卷,《三奇法》一卷,《五垒图》一卷,《阴谋行军秘法》一卷,《黄石公记》三卷,《略注》三卷,《秘经》三卷,《兵书》三卷,《阴谋乘斗魁刚行军秘》一卷,《神光辅星秘诀》、《兵法》一卷,《三监图》一卷,《兵法统要》三卷、《备气三元经》二卷,还有《地镜八宅法》、《素书》等作品。

  书写好后,他就四处寻找合适人物,目的是委托重任,以实现他为国效力的意愿。

  一日,黄石公在圯上(圯,即桥)与张良相遇,便以拾鞋(即古书上说的纳履)方式试张良,看到张良能屈人所不能屈,忍人所不能忍,知道他胸怀开阔,将来必有一番抱负,绝非是人下之小人,遂以《素书》相赠。此书共一千三百三十六言,分原始正道、求人之志、本道、宗道、遵义、安礼六篇。书中语言明贵,字字精当,张良爱不释手,秉烛细读,大悟大彻,心领神会,要不多天,便把一本《素书》从头到尾背得滚瓜烂熟。

  后来,张良做了刘邦的谋士,佐高祖定天下、兴汉邦,大部分运用《素书》中的知识。久而久之,这段故事越传越神,《素书》也就被后来人说成了“天书”。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据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大太监刘瑾伏诛,以凌迟处死,“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天刑毕。”

  明末崇祯年间郑鄤被凌迟处死,时人记下了当时的场面“黎明脔割之旨乃下。行刑之役具提一筐,筐内均藏铁钩利刃,时出刃钩颖以沙石磨利之。埊阳(即郑曼)坐于南牌楼下,科头跷足,对一童子嘱咐家事絮絮不已。鼎沸之中忽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皆股栗。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清嘉庆八年(1803)亦有一人因“大逆”遭凌迟处死。是年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颙琰从圆明园回宫进神武门。此时一人从神武门西侧俗称“黑老呱殿”之后冲出欲刺嘉庆。此人被捕后审不出所以然来,只知名叫成德是一杂役。因其罪恶滔天,定凌迟处死,同时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凌迟处死应在菜市口,据云成德被凌迟过程中到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剐到一半成德对刽子手说:“快些”,刽子手回答他“上让你多受些罪”,“遂闭目不复言”。凌迟后还要枭首陈尸示众,以警效尤。菜市口西鹤年堂一带就是刑杀之地,沿途冥衣铺、棺材铺独多,为此地是杀人场也。凌迟从辽代开始定为正式刑罚,一直沿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酷刑是随着封建统治的倒台而废除,随着封建意识的消亡才会绝种的。

  1黥、劓、笞、杖、刖、膑、宫

  黥(qíng)是古代一种肉刑,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

  劓(yì)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是古代五刑之一。起于商代。

  笞(chī)刑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搭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杖刑是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抽搭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刖(yuè)刑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

  膑刑是古代一种剔去膝盖骨的一种酷刑。

  宫刑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

  2大辟、炮烙、汤镬、车裂、凌迟、腰斩、弃市

  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

  炮烙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放在炭火里烧的一种酷刑。

  汤镬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投入到滚汤中的煮死的一种酷刑。

  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5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商鞅就是受此刑罚死的。

  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凌迟一条。元代正式列入刑法内,明清2代沿用。

  腰斩,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

  弃市是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很是流行。隋唐2代以后,虽然没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参考资料:

语文基础手册

随着盛唐盛世在人们心中的深刻记忆,初唐英雄的形象也在民间广为流传,甚至达到了喜剧、脸谱甚至漫画的程度,其中一些已经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俚语。比如程的三板斧,和程的半路杀出就是其中的经典之作。前者是指程在抢黄冈和在瓦岗寨混世魔王时,总喜欢埋伏在半路,突然出来吓退敌人。用来形容本来很顺利的事情,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把事情搞砸了。后者是形容程的七十二斧梦中学。醒来后只记得前三十六轴,其中前三轴最厉害。谁要是挡不住前三板斧,就只有死路一条。三板斧不成,成晃几板斧,拍马屁,溜之大吉,用以形容做事虎头蛇尾的人。而只会三板斧的程却屡屡能在长江外的论坛上生存下来,成为了人气加持的一员。

其实这只是民间对隋唐叛逆英雄的一种调侃和幽默,也是民间最早对名人的戏仿,但历史上真实的程并不是这样的。

成,济州东阿人,史书记载为。成少年时,非常勇猛,善用马鞍而不是传说中的六十四斤八卦斧。他生于隋朝末年的乱世。刚出道的时候,他不是去瓦岗寨当混世魔王,而是召集几百人成立民团,马上侧身去保卫村子。换句话说,程不是一个强盗,而是一个民兵组织的***,带领村民打击小偷。

隋末,各地纷纷起义。程,一支保卫村子的非正规军,日子过得很艰难。不得已,成于隋大业十三年率领数百人的小军队,依附当时强大的瓦岗军。在李密手下,程如鱼得水。他和秦一起成为李密最精锐的八千亲卫队的首领,官衔是骠骑。从此,程改名为雅。

唐武德元年,在与隋军的大决战中,程知节大出风头。当时著名的瓦帖旦率外军驻守外围,遭到隋军王的袭击,旦向李密求救,李密派和另一名大将裴航彦前去救援。裴燕燕英勇冲锋陷阵,可惜被流箭击中,生命垂危。当程知节到达时,他甚至杀了几个人,并扑到空中。慌忙从地上拾起线燕燕,跨上马,退到自己的营寨中;隋军接着追赶,而程知节抱着裴行嫣嫣,行动不太灵活。他只觉得胸口一热,一个长柄从他胸口穿出。他只看到志杰喝了一口,嘟着嘴,断长了一口,转过头去刺向杀手,吓跑了追赶者。这才带着佩航燕燕安全回营。一柄长柄从胸口穿出,却没有死,而且杀死了敌人,救了战友。一举奠定了成作为福将的传奇一生。

然而,战败的是李密。裴行彦、秦、丹等。都成了王的俘虏。李米死里逃生,投奔李渊,不久因反叛唐朝被杀。

王很重视这批勇敢的投降者,他们家境殷实。秦封为龙翔将军,为大将军。没想到,王竟然被瓦缸的投降所鄙视。成对秦说:王不但心胸狭窄,而且还会说大话、说谎。他还喜欢骂人骂人。这就像老巫师的态度。没有办法拨乱反正,平定天下!谁是主?当然,这是李世民,国王

唐武德二年二月,王与唐军在九曲交战,双方列阵对峙,程、秦领兵。忽然程、秦等数十骑,向西奔出百余步。于是,程立刻向王鞠躬,说:“对你的仆人要有礼貌,要有思想,要有作为公疑,善信而谗言,非仆之所,不能成事于今日,请自辞。之后带领数十名同伙为唐军而战,惧怕秦、程的威名,王的人马只能看着马蹄扬起尘土,不敢追赶。这是成和秦重返唐朝最富戏剧性的过程。

回到唐朝后,李渊把程划归秦麾下,待他很好,封秦为左三军。从此,成了秦王的左膀右臂。他每次参战都会身先士卒,攻破,活捉窦建德,降服王,为唐朝立下汗马功劳。还率左马军大将,以功德封护国公。

武德九年,在太子李集团与秦王集团争夺太子地位的血洗中,左马军主帅程首先成为李清洗的对象,准备把他调到离长安十万八千里外的康州当刺史。程急对曰:“陛下羽翼已尽。他能撑多久?”我愿意尽快下定决心。6月4日,在全体将领的支持下,发动了玄武门事变,消灭了李集团;两个月后,唐高祖登基,李世民正式登基。因成功劳大,先拜太子右侍卫长,后迁右将军吴为,授七百户。

在唐太宗贞观年间,程担任泸州总督和左翼领袖。改为鲁国公,授周浦刺史。贞观十七年调任左屯卫将军、北门屯兵将军、军将军。也是在这一年,他的形象被列入凌烟阁唐代24位开国功臣名单。

永辉六年,程调为大将军,并被任命为行军总管,走上青山公路。庆元年八月,青山路行军总管程知节进攻西突厥,与葛陆贽、楚月儿在榆木谷交战,破之,斩首千余人。12月,程知节率军至应地四川,在那里与西突厥的2万骑兵会合,随后又与拉特西山丽等其他部的2万骑兵会合。前将军苏率领500名骑兵进攻。土耳其人在西方大败,追击二十里,死伤五千五百余人,获得马匹和装备,遍布山野全境。。那时候,成已经六十八岁,一些英雄已经奄奄一息。

由于苏的贡献引起了行军副总经理王的嫉妒,他对程说:这一仗虽然是侥幸打赢的,但我军有伤亡。乘势轻装前进,独自深入是失败的原因,我军不宜贸然行动。我军目前应形成方阵,将辎重摆阵,从容推进,对敌作战。这是全力以赴的策略。同时,我还告诉程,皇上有一道密诏,说程大这位总经理,一向凭胆量,轻敌,委托王控制。程信以为真。是的,唐军退兵,慢慢行进。不允许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士卒终日跨马,披甲缚马,疲惫不堪,马瘦死。方言设定在知识的节日:想学老师讨贼,自律。遇到贼,你就输了。所以,为什么要立功!而主视公为将军,又如何能

历史上十种真实的折磨,都是生不如死。

Top10,悬挂

虽然法国外籍军团仍使用绞刑,但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其实上吊就是勒脖子,把人掐死。也可以用来扭断人的脖子。绞刑一度在西班牙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废除死刑,它在西班牙成为非法。

绞刑通常是将犯人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人将一根金属棒缠绕在犯人的脖子上,慢慢收紧,直到犯人死亡。在某些地方的绞刑中,通常会在金属棒上绑上一根钉子,以便在勒死犯人的脖子时,可以将钉子插入犯人的脊柱。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犯人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亡。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人使用最极端的绞刑。最后一次使用绞刑是在1977年,当时JosLuisCerveto被杀。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年正式废除了绞刑。然而,据印度作家兼法律专家帕里克称,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用绞刑处决犯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被绞死,因此绞刑被视为不名誉的象征。至于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很多都是因为犯下滔天大罪而被处以绞刑的。

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的死刑。相反,皇族高官为了保存全身,一般会要求绞刑或绞刑,而不是砍头,这样可能会导致砍头。现在多拍点。在英国,绞刑是车劈刑的第一步,犯人在这个阶段不会死。

历史上有很多种绞刑:

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子、桌子、火车、马或梯子,在他的脖子上套一条与直角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去掉支撑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是历史上最流行和最广泛使用的。囚犯缓慢而痛苦地死去。

第二种方法是用套索套住犯人,将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用力拉动绳子,将犯人从地上提起。犯人居然是被勒死的,这是美国三k党在私刑时首选的;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如此。

第三种由英国人改进,被认为更人道,但需要一些设施:固定在一定高度的脚手架和可抽拉的木板。板子一拉出来,犯人身体就掉下来,一般来说就是颈椎骨折,导致窒息和脑贫血。最多,犯人几分钟后就会死。

Top9,船刑。

船刑是古波斯的一种酷刑,目的是慢慢把人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被绑在船上,手、脚、头都会飞起来。囚犯会被要求喝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高发地区,然后囚犯的身体会被蜂蜜和牛奶覆盖,这样会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然后犯人会漂浮在死气沉沉的池塘里,暴露在阳光下。

这个时候,毫无防备的囚犯只能让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上,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就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都会给囚犯重新喂食,涂上蜂蜜换牛奶,保证囚犯不会因为脱水和饥饿而死,而是慢慢被折磨致死。然而,大多数普通囚犯仍然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败血症。一般来说,犯人在执行完船刑几天后就会精神失常。船刑是非常痛苦、屈辱和折磨人的。

普鲁塔克写道,米特里达提在被惩罚后的第17天才死去。美洲原住民也使用类似的死刑。他们把犯人绑在一棵树上,往他身上抹土,然后把他留给蚂蚁。因为犯人之前没有被强制喂食,一般过几天就会饿死。

囚犯应该漂浮在死水池塘里,暴露在阳光下。

Top8,脱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剥去一个人的皮。剥皮的过程就像为了满足一个人的食欲或者为了获得皮毛而剥动物的皮。剥皮经常被用来折磨和惩罚囚犯。通过一个犯人被剥了多少层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被拷打还是被处决。剥皮是一种古老的刑罚,为亚述人和明朝人所用。

剥皮一听就毛骨悚然,残忍程度不亚于当年。这种惩罚不在官方的死刑方法之列。但在历史上被多次使用,在史记中也有记载。剥皮时,在脊柱下用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慢慢用刀把皮肤和肌肉分开,像蝴蝶展翅一样撕扯。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很难分开。还有一种剥离方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扒开,往里面倒水和银。因为汞的比重很大,会把肌肉和皮肤拉开。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他们的身体会从头顶“赤裸”爬出来,在泥土里只留下一张皮。剥下来之后会做成两面鼓,挂在衙门门口作为警示。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做的,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

明末清初,发生了多起明朝汉奸张剥人皮的案件。大概是因为他亲眼看到海蓝玉剥皮,所以也剥了明朝官员的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使用的剥皮方法,而且还有许多独特的技巧。张入蜀后,总是剥人皮,大多是活口。剥皮时,先从被剥皮者的后颈部开始操作,沿背部向下切开一条缝至肛门,然后撕开两侧的皮肤,将从背部和手臂之间的皮肉上撕下的皮肤连接起来,左右展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一样。被剥成这样的人要等一天多才会死。如果被剥光衣服的人被当场杀死,刽子手就会被执行死刑。当时成都彭县有一个叫龚万敬的人。这是崇祯十年。崇祯十六年,父亲去世,回原籍守孝。张占领成都后投降并被封官,但他不愿背叛明朝。张想杀了他,就抓了他的仆人,问龚万京每天在家干什么。其中一名仆人龚说,万靖每天五点起床烧香祈祷,但他不知道祈祷什么。他每天从法院回来都只是叹口气,一句话不说。过年给祖先包好纸后,账单下只写了“益友”四个字,没有写大顺年号,等等。张听到“不要做书呆子”这句话,勃然大怒他叫刀斧手把龚万京拿下,把他推出王门,活剥了他的皮,放在草地上,告诉四方。龚万春、龚万敬西、龚万敬的弟弟,以及他们家的仆人、仆役,同日处死。

张的部下,后来投降南明,被朱由朗皇帝封为秦王。他也是剥皮专家。李咏六年,孙可望杀了陈邦川,剥了他的皮传遍天下。帝国李弹劾皇帝“擅杀大将,无人献殷勤”。皇帝不敢得罪,就打了四十板子。孙可望的亲信张迎客知道了这件事,并报告给了孙可望。大怒,立刻命张迎客去捉李剥了它。听从命令,逮捕了李,把他绑在法院门外,准备了一篮子石灰和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问他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你的草。”李月如骂了一句,“瞎奴才!这草是文章,对谁都忠心!”过了一会儿,张迎客站在右角门的台阶上,传达了的旨意,并命令李下跪。李又骂了一句,“我是朝廷官员。我怎么能跪下听贼们的命令呢?”所以我走到中门,向李咏居住的南宫鞠躬。命令李脱去她的衣服,把她按在地上,用刀割破她的背部皮肤,直到臀部。李月如大叫:“死得痛快,爽!”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他四肢的时候,把他的手和脚都砍了,然后把他翻过来剥他的胸。这时,李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而且还能听出他在骂人。直到他最后割断自己的脖子,李才死去。又命人将李的皮用石灰晒干,用线缝好,中间垫上草,送到北门大道上挂起。后来,孙可望背叛了西南军事形势的现实,最终打败了李定国和西南地区的反清武装。后来清廷封他为义王,并被立为汉军白旗。

满族统治者折磨汉人。

清朝统治时期,内部的折磨之一就是清朝剥皮的方法太多了,以至于桑戈林钦围攻廉贞,清军在太平军俘虏的都被“解剖”。

1855年1月17日,东西连镇太平军出迎,清军抓获“长毛老贼二人,均为江西人”。凶残的SengGreenwich下令“将这两个小偷剥皮处死”。

1857年1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被困江西奉新县。“二百二十一个老贼被活捉了。每活捉一个贼,切肠、剥树挂、砍石,见之人无不肃然起敬。”

满语对酷刑的应用达到了顶峰,可以算是满语十大酷刑。

7切肉。

割肉也被称为农历新年。农历新年通常用于惩罚犯有严重罪行的囚犯,如通敌、叛国、谋杀父母等。灵池在不同的地方有很多不同的名字。事实上,农历新年是中国在公元900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通常犯人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的肉会被一块一块割下来。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古代文献中没有记载,所以农历新年这一年在各地的具体实施过程是不一样的。后来在过农历新年的过程中会用到麻药。也许这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防止犯人在过农历新年的过程中昏过去。凌迟对犯人的惩罚有三个方面:一是犯人因为需要在公共场所展示而产生的心理羞辱,二是对病人的肉体折磨,三是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过程中,囚犯会被肢解,比如用切、撕、拉、切等方法将囚犯的身体分开。

灵池,也叫灵池,就是民间所说的“千片”。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正式命名于辽代。此后的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酷的一种死刑。总共需要36000刀,罪犯必须是execu

元代法律规定死刑是斩首不吊,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罪行,规定可以一年执行。元代执行农历年的情况与宋代相似。例如,在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的父亲窦回顾了冤案,并宣布张驴“毒死了自己的父亲,强奸了一个寡妇,密谋犯了农历新年,并被带到曹操那里,钉在一只木驴上,用120刀处决。”如《水浒传》年,王婆被杀,要钉在木驴上。这个木驴大概就是一个木头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这样犯人被砍断了就不能动了。与古代女囚“勾结奸夫害夫”所受的“骑木驴”的刑罚并不相同。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的指出了应该切的刀数。试想,砍一个人120刀是致命的,其残忍不能不让人不寒而栗。

元朝执行农历年,斩犯人120刀,已经够震撼的了。在明代,用于执行农历年的刀的数量远远多于前代。明代有两个著名的农历年执行死刑的案例,刀数都有明确的记载。一个是郑德时期的宦官刘瑾,另一个是崇祯年间的学者郑智。邓之诚,卷《骨董续记》,卷二《寸刑》云:“世俗之言,明朝寸刑为刘瑾四千二百刀,郑智三千六百刀。李慈铭的日记里也说了。”这里有可能是刘瑾被斩首的刀数有误。事实上,刘瑾被斩首3357刀。这么大的数字真的很惊人。民间女子骂人的时候经常说“你是千刀”。古代砍人一千多刀好像不是个功能词。

明朝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是死刑之一。年:“谋反大逆:每一次谋反都意味着谋国之危;大逆不道,就是寻求摧毁祠堂、山陵、宫殿。然而谋反者,无论其是否顺从,都在年底被处决。”太岁刑的设立,体现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性。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起义行为,统治者不惜使用一切恶毒的手段。

再来说说刘进。郑德五年,刘瑾因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授予他“大年三十三天”,然后他得把脑袋归档。在行刑时,当时参与监狱服刑的张文林有详细交代:

没错,就在这一年,陕西师团团长胡瑗锒铛入狱,被斩首。他大吃一惊,告诉上面提到的刘晶老师:“怎么才能拿到呢?”刘回答说:“我会让我的本科生来帮助你。”回应一下。早餐后,官员告诉官员手印郎铮与该公司的西角落,刘金已被操作。比如一年的刀数应该是3357刀。每十刀休息一下,喊一声。第一天要从胸前左右切三百五十七刀,如大钉片。刀刚开始有血流,然后就没血了。据说犯人受到惊吓,血流入小腹和小腿,割完了血就流出来了,所以我觉得应该是。晚上,天府宛平县把他送进监狱,释放了他,而金还吃了两碗粥。反贼如此。第二天带到东角头。先是金责罚他,说了里面的话,用麻核桃塞住他的嘴,砍了几十刀,他气绝了。方日升时,与同监斩御史,上奏圣旨。刘瑾数脚,锉尸,救头。受害者的家园,争夺他们的肉来祭祀死者。锉尸,胸为大斧时,胸去数丈。小偷的举报也很惨。

在明朝,所有抓住农民起义的***和其他反叛者都被处以农历新年的惩罚。例如,在第三十四年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到各种内外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改革传统弊政。光绪三十一年,修律大臣沈家本要求删除灵芝等重刑,清廷下令“永久删除灵芝,斩首,杀尸”。从此,农历新年这一年的非人酷刑从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斩首。

Top6,回合惩罚。

轮刑,又名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用于对付极其恶劣的罪犯。轮换惩罚一直使用到18世纪。当时,在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尼亚、俄罗斯、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轮换一直被用作一种严厉的刑法。车轮刑使用的车轮是普通马车的车轮,有发射结构,但有时车轮刑并不一定要使用车轮。有时囚犯躺在轮子上被铁棒抽打,这样囚犯就可以被钉在轮子上。或者,犯人会被要求躺在圣安德烈亚斯十字架上,十字架由两根木梁排列成X形,全身张开。然后囚犯被压碎的尸体会被放在轮子上进行宣传。

轮刑仅次于吊笼,是中世纪德国最常见的刑罚形式。说到对死刑犯的惩罚,很少有哪种酷刑像轮换一样盛行。

首先,受害者,他的四肢被分开绑在地上。但木辐条对应的是主要关节,如腕、踝、膝、髋、肩。

刽子手用沉重的铁壳车轮打断四肢和关节。但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将四肢的骨头分别折断,与血、肉混合成柔软的状态后,将四肢编织在车轮的辐条上,再从正面吊出展示。痛苦的受刑人会保持这种状态好几天,在被别人侮辱羞辱的同时慢慢死去。否则她死后会成为乌鸦和昆虫的盛宴。

受害者,他的四肢被分别绑在地上。

Top5。铜牛。

铜牛,又称西西里牛,是古希腊发明的一种刑罚。

雅典一位名叫佩里洛斯的黄铜发明家向西西里的阿拉加斯皇帝许诺,他发明了一种新的惩罚方法。首先,他完全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是中空的,上面开了一个小门。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的身体下面烧了一把火。火渐渐把黄铜牛烧红,把犯人活活烤熟了。由于铜牛的特殊结构,会像香薰一样冒出烟来。

牛的头部装有一个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可以让犯人在牛体内喊叫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打开牛身上的门,把犯人的尸体拿出来的时候,会有一些没烧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然后这些骨头会被用作手铐。

铜牛又称西西里牛,是古希腊发明的一种惩罚方法。

Top4,剖腹手术。

腹部切口或肝脏切除是指从腹部切除部分或全部重要器官。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产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死刑。一般来说,最后取出的器官是心脏或肾脏。在日本,剖腹产曾被用作一种死刑方法和自杀仪式的一部分。

始于12世纪平安时期的腹部切开剖腹产,在元平战争后开始在武士中流行。到17世纪江户时代,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剖腹产仪式和方法,成为上层武士的固定死刑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匕首刺入左腹部,将横的右腹部切成“一”字形,再从胸部刺入小腹成“十”字形,最后拔出剑刺入咽喉。主要是开膛破肚,给主人看看我的红心。

剖腹产,世界上罕见的自杀方式,非常痛苦,不容易死。勇士之所以选择身体的这一部分来自杀,是通过这种方式,剖开心门来效忠主人。新渡户稻造在他的书《大明律刑律》中写道,“打开灵魂的窗户,让你看看它是红色还是黑色。请你自己判断。”剖腹产自杀曾经是勇士挽回名誉,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必要手段。除了为了避免战败时被俘虏的耻辱而剖腹自杀外,还有“追腹”和“切腹”。勇士不仅用它来表示对主人的忠诚,还用它来表示对重大错误或不当行为的负责精神。忠、智、仁、勇是勇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体表现是复仇。702年7月,赤穗藩47名武士在为旧主人报仇后,全部被幕府判处开膛破肚。勇士们感到很荣幸。

作为刑法,开膛破肚其实就是砍头。之所以叫开膛破肚,是武士重视名誉的一种表现。死刑通常从晚上执行到晚上。囚犯穿着一件没有纹章的浅**武士服。当他跪在台上时,一名官员上前,将一把用细白纸包着的75寸木匕首放在一张方形小桌案上,放在犯人面前:助理犯人帮犯人准备。犯人脱下肩上的衣服,当他伸手拿剑时,助理犯人挥剑砍下了他的头。这种“剖腹产”一直持续到明治初期。1873年6月颁布的《武士道》号法令废除了这一刑法。但是,剖腹产这种古老的自杀方式却被保留了下来。

雍祚元年,强盗藤原在被捕前,先剖开他的腹部,然后用刀尖挑出他的内脏,扔向官军——据说这是最早的剖腹产术来源。

镰仓幕府以后开始盛行剖腹产,因为失去了地位,或者因为以被俘为耻,占据了绝大多数,一直持续到战国时期。江户开放后,社会统治相对稳定,殉道剖腹产和‘切腹’作为惩罚逐渐成为主流。虽然幕府严令禁止殉道,但根本阻挡不了这种历史潮流。

Top3,烹饪。

煮熟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大缸里。烹饪首先在俄罗斯和欧洲使用了三千年。在那些地方的烹饪惩罚中,他们会使用油、酸和水。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和痛苦的。通常,用于烹饪的大桶会装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溶解的铅。有时候犯人会被浸在这些液体里,然后这些液体会被慢慢加热。有时候犯人会被直接放进开水里,通常犯人的头会先放进去。然后行刑者会用钩子把犯人浸得更深,这样会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用一个较浅的容器装油和树脂,可以用来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会被逐渐浸入水中,慢慢煮死。

据史书记载,当周的祖先锡伯被囚禁在巴厘时,锡伯的儿子伯益考在银都被劫为人质,为当司机。把纣王博一考试放在一口大锅里,“煮成汤”给锡伯。锡伯不知道是人肉汤,就吃了。纣王骄傲地对别人说:“谁说锡伯是圣人?他吃了儿子的肉汤还不知道!”这是古代最早的煮人的例子。

春秋时期,周朝衰落,诸侯混战,法制无规。当时君主经常用烹煮的方法来处决人。在统治时期,在周的房间里谗言,杀死了齐哀公。公元前547年,宋国太子措被成公囚禁,自缢身亡。后来,知道太子措是无辜的,成公非常懊悔,就把闹事的和尚李逸煮了杀了。周四十一年,楚白公逃到深山自缢。魏子,白公的学生,抓住,问他白在哪里

齐民王的祖父齐威王也使用烹煮人的刑罚。当时,A博士在政治上不务正业,中国人民很穷,但A博士贿赂齐威王周围的人为他说好话。魏王发现了真相,和周围为A博士说好话的人一起把A博士煮死。

战国时期,烹人的例子很多。其中,人们熟知杨乐愤然啜饮中山汤的故事。杨乐是魏国的一个将军,他带领军队攻打钟山,当时他的儿子就在钟山。中山王把杨乐的儿子煮死,做成肉汤送给杨乐,并明确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乐坐在帐中,接过肉羹,喝了一大杯,表示攻中山的决心坚定不移。结果孙中山很快就被灭了。魏文侯听了,称赞身边的一位大臣说:“杨乐吃了儿子的肉,都是为了我!”杜诗赞道:“杨乐连儿子的肉都敢吃。他还有谁不敢吃?”魏文侯明白阻止老师表扬的含义,虽然他奖励了杨乐的贡献,但杨乐从这一次起开始怀疑。

秦汉时期普遍使用烹刑。商鞅变法时,增加了肉刑,把铁锅炒菜作为死刑的执行方法之一。在秦楚汉战争后期,刘和项都喜欢烹饪。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他抓住了颍川太守李玟和他的好朋友张安,想把他们活活烧死。李、张入鼎曰:“生日不同,熟日同。”死前还忍心说这样幽默的话。虽然他们的态度很悠闲,但却包含着深深的悲伤。

汉朝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没有消失。十六大的时候,赵施乐抓了刘寅之后,马上把他放在锅里煲汤,煮死了。南燕慕容超领主曾颁布诏书,提议恢复秦朝的车裂烹刑。大臣们谈的时候意见不统一,结果没有正式实施。东魏孝景帝武定八年,常任讲学。荀_与华山的王大奇和金苑密谋除掉高欢。高欢知道孝靖皇帝被关在张寒宫里,大齐和金苑在城里被煮熟并杀死了。北齐后,武平六年三月三日在城中烹杀妖贼郑子饶。这些都可以在官方记录中找到。

隋朝以后,朝廷颁布的刑法正式规定死刑只有绞杀、砍头、通经一年等。但烹饪一直被用作一种非正式的惩罚。五代时,后唐长兴年间,姚宏峰命千余人镇守朗州,被起义军将领董璋扣留,拒不投降。董璋准备了一口锅,放满水烧开,让十个壮汉把姚红的肉割下来放在锅里煮。姚红诅咒至死。这是把人煮在年味里,比煮整个活人还要恶毒。

南宋初,秦桧的独裁政权消灭了忠良,他也用了烹人的刑罚。直到清朝末年,杭州旧诸侯遗址东侧的社堂大院里,还保留着一口大铁锅。它顶部很宽,底部很窄,直径有四英尺,深度超过两英尺。原来的铁盖丢了。根据传说,这个锅是当年秦桧厨师使用的。但是历史书上没有记载秦桧当时煮过谁。

Top2。刺伤。

和上面的方法相比,下一个方法是最痛苦但也是最有趣的一个。刺伤是指一个人在木桩上被刺穿。它可以穿过身体的侧面、直肠、阴道或口腔。这种死亡真的很痛苦,因为会持续好几天。通常会把桩竖立在地上,然后把被放在柱子上的人吊在空中,直到他死去。有时将木桩插入地下,可以防止犯人立即死亡,同时木桩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液流出。公开展示后,囚犯将被钝器穿透会阴和直肠。钝ob

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站在土壤中,让受害者坐在桩尖上,让这根长棍穿过受害者的肛门,从他的口或胸中穿出。

据说德拉库拉是一种特殊的嗜好,也是一种常见的惩罚。

15世纪,罗马尼亚的德拉库拉伯爵极其残忍,每俘虏一名俘虏就要被捅一刀,这让他获得了“弗拉德刺穿者”的恶名。这种极刑是用削尖的木桩立在土里,让受害者坐在尖上,让这根长棍插进受害者的肛门,然后从他的嘴里通出来。通常情况下,这根木棍会从受害者的胸部穿出,所以它的尖端会在下巴下面,从而阻止受害者进一步滑动。幸运的是,受害者会在折磨的中途因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亡,但不幸的是,受害者会在巨大的痛苦中被木棍刺穿,在这种状态下可以活三天。他们在烂泥中爬行,让德拉库拉伯爵边吃边看。据悉,德古拉伯爵已经执行了2~30万次刺杀。

Top1,剁碎。

在中世纪的英国,被五匹马碎尸万段的人通常都是叛徒。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的刑罚还是合法的。这是一种非常可耻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会用兵变等最高罪。剁碎的尸体只会用在男人身上。如果一个女人犯了叛国罪,她将被绑在一根柱子上烧死。直到1970年才改为绞刑。起初,凡人会被当众捆绑起来,然后被绞死并割掉生殖器,最后他们的身体会被分成四部分。在一些著名的公开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就会被怀疑为潜在的叛徒。

肢解马匹在中国古代也是一种酷刑。五匹马或五头牛被用来撕扯人的头和四肢,拉着活人。又称“五车分”。比喻以后,整件事就很难再分成一块一块了。

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气,更不用说拉了。受害者的痛苦可想而知。等到真的撕裂了,恐怕受害者就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疼的是被拉的时候。

春秋时期,车裂之刑被广泛使用。一些有仁智的人已经意识到这种惩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在周赧王,齐王决定在自己的国家执行肢解的惩罚,他的大臣们劝他劝阻,但齐王不听。高来见齐王,说:“车劈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国王的惩罚,你却要执行。都是你属下官员的错!”齐王问为什么,高姿说:“现在世界上有争端。英雄豪杰都想选一个贤明的君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滥用酷刑,名誉扫地,英雄不敢来。我们自己的人也会背叛你。这样下去,国家必将灭亡。你的朝臣们在如此影响国家前途的重大事件面前,都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生怕违背了你的意志,带来比干那种斩龙斩心之类的不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己而不惜让主成为桀那样暴戾昏君。所以我说他们的错太大了。”在听取了高姿的意见后,王琦取消了使用拆车惩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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