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处罚女犯

古代如何处罚女犯,第1张

女犯的五刑女子在封建社会地位卑下,但是在受刑方面却有过于男子而无不及,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幽闭,因为女子并不适用宫刑,由于女子特殊的生理结构,男子去势,女子幽闭也就成了合理的搭配,何谓幽闭,《辞海》幽闭条:古代毁坏女子的生殖器官的酷刑。

《辞海》幽闭条:古代断绝女子生殖机能的宫刑。同样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把《辞海》中的释义合并,即女子幽闭,古有两说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到:从周到秦,有一种施用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仅次于大辟,对于女性则叫做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绝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她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点大概来,那办法凶狠又不失妥当,且又合乎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先生把幽闭故意和解剖学联合起来,给人一种丰富的联想。

幽闭,作为一种对女性残酷的摧残具体的方法据马国翰《目耕帖》载:幽闭之法,用木椎击打妇人胸膛,即有一物坠而闭其牝中,止能溺便,而人道永废矣,是以幽闭之说也。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二、看打 晾臀 卖肉 受杖着被瞧见私部的可能性是不容置疑的,就算有些好心的衙役特意照顾受杖者的面子,一旦受了四十大板,不死尚且侥幸,艰难的爬将起来,还能顾及什么呢?古代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

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

三、全姑〖裸体〗受杖案清袁枚《新齐谱》卷十六中记载的全姑一案就相当典型。某县有个19岁的姑娘,小名全姑,和邻居叫陈生的男青年要好,被几个无赖瞧见,因为陈生家庭富有,所以就勒索要钱。县里的捕快听说后,也来勒索,陈生执意不肯,捕快立刻就把两人带到县衙门问和奸之罪。那个县新任知县自认为是理学名士,认定这是伤风败俗的大罪,先要皂隶打陈生大板四十。

全姑心疼陈生,哀嚎大哭,不惜以自己的身体挡住陈生的臀部。知县瞧见后大怒,认为是小瞧朝廷命官,于是又判全姑大板四十,皂隶们把全姑拉下来后,暗地里怜惜全姑,尤其是看到全姑酮体娇柔,臀部粉白,不忍心重打,而且陈生家里也给皂隶不少杖钱,所以打得不算重。县令觉得还是不解气,判令剪去全姑的头发,脱掉她的弓鞋,摆在案台上令众人观之,后又将全姑发官卖。案子结束以后,陈生十分想念全姑,托人出面买下全姑,转送到陈家,仍打算和全姑成婚。

没有到一个月,皂隶们又来勒索,在路上不停的喧嚷,传到了知县耳中。知县更觉得这对男女是先奸后娶,无耻之尤,严令捕快再次把这两人抓来再治罪。全姑知道自己免不了挨打,预先在内裤里塞了些棉花、草纸(妇女受笞杖刑允许穿内裤),想少受一点痛苦,知县远远望见全姑下身鼓起,问她是什么东西,全姑十分惶恐,于是县令亲自下堂监视,自己用手剥去全姑内裤,〖裸体〗受刑。

陈生上前哀求阻挡,知县更是怒不可遏,先将陈生掌嘴数百,再决大板四十。陈生抬回家后一个月后就死了,全姑被打成重伤,后来被卖到外乡的一个富家公子为妾。当地一位过去和知县有交情的举人到衙门当面责问知县:我昨天到你的县里,听到你杖打堂下的人,我以为是罪大恶疾的强盗,所以到阶下观看,不料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被剥光了衣服在受杖,那女子因为疼痛而臀部隆起,像一堆白雪,但是一经你的四十大板,就成了烂桃子的颜色。

几年后这知县升任松江知府,有一天,坐在公馆,刚刚吃完午餐,他的仆人见到一个少年从窗外跳入,用手拍了他三下,知县当即就觉得疼痛难忍,第二天请来医生,医生一看就说:不行了,已成烂桃子颜色了。那知府吓得昏死过去,十天未到就一命呜呼,和陈生受杖后卒的时日正好相等。正如故事中举人所说的:为民父母,以他人皮肉博自己名声,这难道是正人君子所为吗?你一定会得到报应的!何况又对一个身体嫩白如雪的无辜女子如此狠毒,遭到报应正中人怀。

世人拍手大快。俞樾在他的《耳邮》卷二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有一个少年县令,年少轻浮,喜欢谈一些女子的私事,每每在接的案子中有女子的,一定要反复的审理,遇到因为奸情被告发的,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命令下人杖打该女子。每次杖打女子,他都要亲自脱去受杖女子的衣裙,并说道:法律中记载女子犯罪应该被判处杖刑的,如果是〖奸*〗之罪,一定要去衣受杖,其它的罪刑可以保留内衣裤,单衣受杖。那杖是打在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也当然就是去裤了,臀部哪有衣服呢?别人都说不过他,他坚持一直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和女儿流落道青楼为妓女,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四、无聊的看客由于妇女受杖是去衣的,正好符合市井流氓的一种变态的心理,清代大学问家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说道:尝馆江西玉山县,其书室之前为账房,而账房即在二堂之左,官坐堂上讯囚,听之了了,笞鞑之声,不绝于耳,每夜静时尤闻,肉鼓吹也。一日与诸友坐账房闲话,闻堂上笞一囚,而阵阵呻吟呼痛之声,则女子也。

诸友趋往观之,拉余具去,余危坐不起,咸笑曰:有是哉,子之迂也。然而不一会儿,他们陆续回来了,一副失望之色,原来被行刑的女子是在打嘴巴子,而非想像中的〖裸体〗受杖,与大学问家俞樾交往的大概不会是市井小民,也是又一定身份的人,但对以这种刑罚也趋之若骛,可见当时的民风,文风的低下了。同样在《右台仙馆笔记》中,另一则记载则突出了看客们的卓越贡献不仅仅作为看客,还可以作为行刑者的帮凶。河南某县农家女与人私通,被发现后不仅不知悔改,还教唆相好的挟持自己的丈夫,向夫家索要金银。县官得知,让该女子的父母出面。女子不听,县官便命隶笞其父臀,批其母颊。然后又让其父母训导,不行,又照例责打其父母,如是者三。最终官府擒获这对奸人,县官骂女无耻不孝,猪狗不如。命左右尽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缕,先批颊如其母数,再笞臀如其父数,然后科以奸罪,决大杖四十。此事轰动一时,闻风而至者上千人。用刑完毕,县官命父母将其领回,退还聘礼。

但事情远远没有完结。当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离开县衙时,脱下自己的外衣为女儿遮丑。这时,伟大的看客们出现了,他们抢走了衣服,迫使那女子光着身子回家去,那女子不堪此种羞辱,在一条河边,投河自尽,数百看客,尽无一人下水相救,父母急忙跳下水相救,结果因年老体衰,双双溺水而死。看客这才散去。俞樾还讲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人家为十四岁的儿子娶了个二十七岁的媳妇,于是十四岁的孩子对两性方面的事一无所知,新婚之夜,大媳妇就把小丈夫骗得用绳绑在床腿上,然后胆大包天的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第二日,小丈夫告知父母,他的父母一听这还了得,于是立马报官,县官查明此事后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夺下来,不让给她穿,这个女子只好光着身子走回家去。五、妓女的命运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年间,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

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户〗。导致该妓女的〖阴户〗嫩肉溃烂,惨不忍睹,堂上一片吁吁之声,朱铄看着自己的成果,得意地说:看你以后还怎么接客!然后把妓女受刑后的血涂在嫖客的脸上,以示惩罚和羞辱。据史料记载,朱是自诩为至善之人,妓女有伤风化,应该令她们自力更生,他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纯净当地的民风,但是对于一个弱女子施行这样的重刑,纵使再又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在对方是女子的前提下,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六、糊涂的县官 因为裸杖还惹了不少笑话,一个人做官胡里胡涂,不论原告被告,不分青红皂白,先打二十大板,他女人不忍,对他说:一个犯人该打多少就打多少,怎么一例打?今后你审案,我在暖阁后看,该打多少你回头看我手势。

次日上堂,审了一些事,回头望望,见他女人伸了五个手指,便让堂下的衙役打了五大板,那女人又摇了摇手,示意不要打了,他男人会意错误:你们把她推倒地上滚。那个被打之人是被脱了裤子打的,一翻,私部就露在纵目睽睽下,躲在暖阁后的女人自然也看到了,羞得将手指咬在嘴里,正好被那官回头看见,吆喝手下:你们把她那个咬掉。女子哪有东西可咬,做官做到这个程度,也算够失败的了。其实晚清的大冤案杨乃武小白菜案其中冤案一个重要的导火索是乡间的流言蜚语,才使葛母告秀姑谋杀亲夫,要是小白菜长得三大五粗,形貌极其恶劣,那么也不会被人滋事生谣了,那么多流氓地痞散步谣言,敢情想看小白菜的臀部,以慰藉其变态的心理,怪不得在审讯的公堂门口人山人海的,除了个别正义的大妈大嫂以外,年轻的男子大概都想一睹大美女的芳臀,在乱哄哄的衙门,在炯炯有神的贪婪的眼神下,在口水四溅的灰尘里,却上演晚清一段悲惨的历史,大抵是这样的。

可怜女子在封建社会地位卑微,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约束着她们,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中国的统治者们死死不放的保留着一种东西,就是所谓的中统或者法统,坦白一点就是面子,不管她如何的千创百孔,只要表面光滑就可以,男人统治女人,男人压迫女人,可以三宫六院,可以七十二嫔妃,可以九妻十八妾,轧姘头,嫖妓女,女人则必须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从一而终,所谓虽死犹荣。当黄金的重量终于压垮了良心,女子的眼泪终于成为一个止不住地问号,在男权的社会里无声的生活着,处处提防着,一旦空穴来风,就要受到残忍的刑罚,在声声棒喝中,无情的看客,凶狠的衙役,痛哭的父母,还有那丰满的血流如注的雪白的屁股,全天下的酷吏纵使可以叠起来,谁敢说他们抵的过一个女子的眼泪。而这一切却还是发生了,大概目睹女人〖赤裸〗的臀部被鞭打,耳闻雌性弱者的呼号是世上最能满足人的偷窥欲和刺激性欲了。这也是官员对女子尤其是少女裸杖的根本原因了。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古代女子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清朝 严格禁止良贱通婚,法令专设“良贱为婚姻”的条文:“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奴自娶者,罪亦如之”;“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因婚而入籍为婢的女子,改正为良 。法律中还有“娶乐人为妻妾”的专条,禁止官吏及其子孙与贱民中乐籍人户通婚:“凡官并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罪亦如之,注册,侯廕袭之日降一等叙用” 。凡是良贱为婚,不仅体罚打板子,更重要的是判处离婚,决不许良人以上的家庭掺有贱民的血统,以维持良贱制度。

充军

骑木驴

杖责

浸猪笼

斩首

各种妇刑

悬吊刑

吊 :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罚,即用细绳拴住两个 ,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

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复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骑木驴游街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初期的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女犯游街时,全身衣裤被完全剥光, 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 去,由四名大汉抬着示众。而在明清期间,木驴刑具则成为一种更为残酷下流的刑罚。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

电刑

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 上或者插入 ,强烈的电流 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 的肉体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

强制排泄

在公开浣肠时,受刑的女犯全身 着,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她的 将高高撅起,后方清楚暴露出来的gang门正对着为公开浣肠准备好的沙台,为了防止女人挣脱,犯人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两腿被拉开固定在示众台的镣铐上,呈现“人”字型被压制住。

接着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 ,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 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

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当场晕死过去。

所谓yin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 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

滕条抽yin hu: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 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

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 ,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 后用火点燃。

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 ,在其中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

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 女犯的 ,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 。

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 血肉模糊。

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 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 。

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 ,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 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

古代对女子的犯罪惩罚!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 之效

4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宫刑: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6幽闭“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清初亳州有一个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来一些蒜瓣捣碎,塞进婢女的里,又用针线把口缝起来。

7侵猪笼 把女子关到猪笼再丢到水里淹,不少女子活活被淹死

8骑木马 古代女子最严厉的刑罚,将中间的木棍插入女子,然后拉出去游街,在行进过程中木棍不停动作会将整个生殖器完全破坏。是刑罚之最!

古代侵犯 会受到惩罚吗

古代中国讲求修身养性,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看人的修养,至于你说的侵犯 我真是无语问苍天了

古代中国地方上是风俗、家族、官府、礼教、律法交织互相影响的,你说侵犯 这么隐秘的事情鬼知道呢。

涉及人的层面,无非就是家族内部成员和家族外部成员的区别,当然丧心病狂的家族长辈对家族幼辈做你说的事情只能说禽兽行径可能是存在的

古代往往在北方法律和家族宗法持平,南方则家族宗法超越国家法律,人在做天在看,禽兽无非被国法惩处或被家法惩处,或受困于良心

侮辱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这要看事情的性质并情节轻重来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当兵会受到哪些惩罚?

现在提倡文明带兵,不允许体罚打骂的!我是退伍兵,根本就不是像楼上说的

偷渡会受到哪些惩罚呢

这种滞留行为在广义的的范围来讲是属于偷渡行为。

这种行为,如果你是在新加坡被抓到,会拘留,罚款,并且强制出境。因为你滞留时间不短,所以情节也算很严重的。罚金在新加坡都是相当高的,并且肯定会影响你再次入新加坡境的权利,搞不好你这一生都别想去了

至于回来大陆,是不会管你在其他国家滞留了多久的,只要你的护照还有有效期,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回国。

偷渡是指:一种非法的出入境行为,一种非法移民现象。口岸偷渡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持有效的出入境证件,逃避或蒙混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从口岸偷渡国(边)境的行为。

古今中外**酷刑一览酷刑,古来有之,中外皆同。千百年来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而且并不是伴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消亡,相反更是在创意和技术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似乎是人类文化历史中的一朵恶之花,人性黑暗的部分表露无遗。可怕的酷刑是人类挥之不去的噩梦,折磨着肉体与精神,而这样一种承载着人类原始欲望与诉求的手段,也在光与影的世界里得到了尽情展现,即将上映的国产谍战大片《风声》更是将诸多酷刑展示在世人面前,借此机会就让我等看看**中的酷刑还有哪些吧。老虎凳+夹竹筷子《烈火中永生》出现了对革命志士残酷刑罚的场面。出处:《江姐》《烈火中永生》残酷级别:★★★革命经典影片《红岩》和《烈火中永生》,相信很多中年人士甚至是80后都不会陌生,其中大量的还原了当年渣滓洞白公馆以及中美合作所中国民党反动派对大量革命志士的残酷刑罚。在种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刑罚中,“老虎凳”和“夹竹筷子”恐怕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没有什么竹签子“钉手指”,而只有一个“夹手指”。“夹竹筷子”,是通俗的说法,其实它就是古已有之的一种酷刑,名叫“拶”。拶,是旧时酷刑的一种,以绳穿5根小木棍(比吃饭用的筷子略粗)为刑具,名叫“拶子”或“拶”。行刑时,将受刑者手指分别套人木棍之间,用力紧收,叫“拶指”,简称“拶”。在明代凌濛初所著话本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中,就记载了南宋名妓严蕊遭诬陷后被绍兴太守严刑逼供:太守“就用严刑拷她,讨拶来拶指,严蕊十指纤细,掌骨嫩白……”京剧《窦娥冤》中,窦娥也受过此酷刑,她的唱词中就有“不招认实难受无情拶棒”。可知此刑早在元代就常用了,而且看来多半用于对女性逼供时。在早期介绍江姐事迹的文章中,如实写了她受到的是“夹手指”即“拶指”的酷刑。但是在后来的**等作品中,此酷刑被改成了用竹签子“钉手指”。另外一种最被人熟知的酷刑,则是“老虎凳”。这本是一种刑具。由横凳和垂直的柱子或者靠背组成,两者呈90度。用刑的时候,让受难者坐在上面,上身要坐正挺直,紧贴靠背或者柱子。双腿放到横凳上面,双腿并拢,大腿和膝盖部分要用绳索或者皮带牢牢地绑缚在横凳上,使双腿完全不能向上自然弯曲。然后在双脚下面垫砖头。由于膝盖不能反向弯曲,所以受难者的双腿非常的疼痛,而他双手反绑,双脚也被捆住,所以根本无法反抗。砖头慢慢垫高,受难者也越来越痛苦。其他诸如还有戴重镣,电刑,吊鸭儿浮水等非常手段。这些刑具都是在中国历来有之,到了**中更是成为反动派的审问利器,但是在诸多革命先烈坚定的信仰和钢铁意志面前,他们也是废物一群。火刑+烫刑+溺亡《女巫们》采用半纪录方式,场面触目惊心。出处:《女巫们》(Hxan)残酷级别:★★★☆拍摄于1922年的《女巫们》大胆的采用了近乎半纪录的制作方式,详实的讲述了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巫术文化,其中涉及到近代著名的排巫运动中地方教会对巫师群体大规模使用的酷刑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格外触目惊心。由于人们经常认为女巫是被魔鬼附体的生灵故而对疼痛没有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等等……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一种鉴别方法是:将被告捆上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沉到水底,则表示她无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须送上火刑柱。这种荒诞的做法结果是,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只有死路一条。而诸如拔指甲,夹手指夹四肢,铁等创意十足的刑具,更是将针对女巫的酷刑体系发挥到极致,这一切都成为欧洲历史乃至人类文明史上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污点。活人油煎《枭之城》活人油煎场面实在残酷。出处:《枭之城》残酷级别:★★★★ 大锅煮人,热油煎人这样的酷刑场面很多**都有过表现,这是古代刑罚中极其残忍并痛苦的一种,筱田正浩的《枭之城》虽在此环节着墨不多,不过却通过百姓围观与主人公现场逃脱道出阴差阳错的戏剧矛盾。一心追求功名利禄浮华云烟的忍术高手风间五平在刺杀丰臣秀吉的行动中被捕,成功成为主人公葛笼重藏的替罪羊。在被误认定为罪大恶极的刺客后,被活活用油煎熟。那痛苦万分的场景加之其近乎宿命式的悲悯结局,更使酷刑之下的群像平添了不少恶之极罪之罚的意味,以及荒诞却又因果报应的诡秘色彩。面具遮面《特种部队》中迪斯特罗家族承受铁面具的惩罚。出处:《特种部队》《铁面人》残酷级别:★★★★以面具遮面禁止以真容示人,虽说上是什么对肉体残酷摧残的刑罚,但却是一种镇人心魄,玷污人格的侮辱性酷刑。早在中国古代以及西方的欧洲,这种刑罚都算得上是历史悠久,如同中国古代对重刑犯要面部刺字的道理一样,此种手段也是被广泛使用。《特种部队》中迪斯特罗家族的祖先因为向战争双方贩卖军火,因而触怒了英国贵族,被施以面具刑罚,行刑人将一面被烤的通红的铁面具贴于其脸上,终身不得摘下,作为其对欺骗轻蔑贵族的惩罚。而在《铁面人》中,更成为一个令人费解的谜题,在路易十四在位的六十年漫长时间中,始终有一位面带天鹅绒面具的囚犯被关押在巴士底狱,成为历史谜题。那不仅是统治阶级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时也是对一个正常人心智灵魂的漫长折磨,致死终老也不能坦荡的出现在人前,如果说肉体上的酷刑还能使人在短暂的痛苦后稍纵即逝的话,那么面具遮面这样的刑罚就简直是在慢慢的折磨人,从肉体到心灵无一不受其害,还真是酷刑中酷刑。活人木乃伊+虫蚀《木乃伊》的酷刑令人毛骨悚然。出处:《木乃伊》残酷级别:★★★★古埃及也算是一个酷刑大国了,关于木乃伊制作的种种传闻早已令很多人毛骨悚然。当**真正开始展现出一些端倪时,我们还是吓了一大跳。邪恶的大祭司埃默霍特普和法老妻子阿克苏娜玩儿地下情,一时兴起还干起了弑君篡权的勾当,这可是不可饶恕的终极之罪,不处以极端酷刑不足以服众。埃默霍特普和他的手下被活活的挖去内脏五窍,被捆制成木乃伊,再加之无数金甲虫的“虫蚀”与诅咒,真可谓是狠毒无比,酷刑做到这份儿上,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而在古埃及文化中,也确实有提到过活人制作木乃伊这种酷刑,最恐怖的是,同**所描述的一样:用此种酷刑制作而成的木乃伊,都有着极其恶毒邪恶的诅咒。毒气+焚尸《辛德勒的名单》中排队进毒气室场面令人恐惧。出处:《辛德勒名单》残酷级别:★★★★☆在表现纳粹暴行的**中,对于酷刑的展示是一个主要的着力表现点,《辛德勒的名单》以一种隐忍并极具艺术张力的手法将当年奥斯维辛集中营里的一系列酷刑通过黑白光影演绎出来,自然多了一份慑人心魄的震撼力。**中并没有直接用画面展现酷刑的施行过程,转而采用了特别的手法处理。流传在女工间的流言说沐浴室是毒气室,而大多数女工却不肯相信。直到被驱赶到写着“淋浴及氧气室”时,才真正恐惧起来,母女集美们都相拥一起等待着生命完结的最后一刻,岂料随之而来的不是毒气而真的是淋浴。逃过一劫的人们欢呼雀跃,而出来后却看到另一队人也走向了那里。这个多少带点儿黑色幽默的情节将酷刑带来的恐惧感升华,起到了与直面酷刑不同的戏剧效果,哀挽并无奈。另一个情节则是在大街上行走的辛德勒用手粘起从天下落下的“灰尘”,这些正是从焚尸炉内滚滚而出的骨灰渣滓,画面伴之字幕将纳粹焚尸的恶行带出,这样的处理看似轻描淡写,但通过观众的遐想,尽将纳粹的残暴与邪恶本质勾勒而出。骑木驴《满清十大酷刑》算是展示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另一面。出处:《满清十大酷刑》残酷级别:★★★★★当年的港片三级经典《满清十大酷刑》可谓火爆一时,即使在今日还是话题中心,片中展示的刑罚体系令人叹为观止,不得不敬佩起古代国人在折磨人方面的才智跟劲头。当中比较具有符号性意义的刑罚当属“骑木驴”,这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据说这种刑具最初叫做棍刑,即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对此历史上记载并不多,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曾有提及,还美其名曰“开口笑”。在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里,尤二娘的“吞金”自杀一幕,使用的也是类似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进去之后,也是穿破胃肠而死。而《满》中所使用的“木马”,自然也是其升级换代产品。脸部利刃+夹头器+挂肉刑法+扭转机《电锯惊魂》折磨人的方式独具一格。出处:《电锯惊魂》系列残酷级别:★★★★★已然成为新世纪杀人酷刑百科全书的《电锯惊魂》系列,早已在影迷心中形成观影习惯,每年不看看新鲜刺激创意十足的酷刑杀人手法简直都过不好年,在已经公映的前五集中,各类酷刑让人看的是目不暇接,足有乱花渐入迷人眼之势。“扭转绞肉机”-能依次把人的双上肢,双下肢和脖子扭转几百度的刑具。受害者一开始还可以发出叫声,到后来就只有全身抽搐吐沫子的份儿了,最终将四肢与躯干肢裂。“脸部利刃”-人被捆绑不能动弹,须用脸部将周遭四排利刃推开方可逃生。“挂肉刑法”-在人体的四肢和脖颈等皮肉较松或骨与骨之间肉多处(如食指和中指的骨分开处,跟腱和踝骨之间)挂上铁环,连上铁链。不在规定时间内揪下铁链逃出仓库,就会被炸碎。“死亡枷锁”-此装置为头套面具状,启动后一分钟之内就会合上,而前后的铁面具中全是钉子(仿效中世界欧洲刑具“铁”),能在一瞬间挤爆头颅致死。除非用刀剜下自己的右眼,取出眼后的钥匙开锁。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正所谓没有最狠只有更狠,想必在之后的新集数中还会有更多鬼斧神工的酷刑亮相,将“电锯”精神发扬光大。 (本文来源:娱乐专稿 )

1刑舂

俗称骑木驴。关汉卿《窦娥冤》提到:“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西游记》中的李彪也被钉上木驴。小说中的“骑木驴”刑罚一般对象为判处凌迟的罪犯。《水浒传》里有一段文字:“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

所谓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样式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

繁杂样式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2拶刑(拶:zǎn)

又称拶指,中国古代一种夹手指的肉刑,一般用于女性。

用刑时用绳索穿系着五根小木棍夹住手指,行刑者用力拉紧绳索,轻者皮开肉绽,重者指骨可能被夹断。官府常用此刑对女犯逼供。刑具叫做“拶子”。

据说,行刑时衙役先把拶子朝地上一摔,吓唬受刑的犯人。然后命令犯人跪地双手合掌,向上高举过头顶,不让犯人看到自己受刑的双手,再把刑具套上犯人的指缝之间,夹在大拇指以外四对手指的指根部位,拉动绳套收拢木棍,挤压犯人的手指,造成剧痛。而犯人看不到受刑的双手,会加强用刑的效果,更快失去抗拒的意志。

行刑时两个衙役在犯人左右两旁收绳,一个衙役在犯人身后扯着犯人头发,防止过度挣扎。还有是 “敲”,是把拶子收紧后,把绳套绕在拶子上绑牢,用木榔头敲打拶棍的两头,使拶棍在指根间来回移动,摩擦被夹紧的指根表皮,加重受刑者的痛苦。所以“敲”也叫“撺梭”。敲得多了会使指根脱皮溃烂,痛苦非凡。

3杖刑

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赐死

死反而是这五个里面最为相对轻松痛快的一种

无话可说。

5幽闭

最早见于《吕刑》。孔安国注“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一句为:“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

幽闭执行的方法没有官方的史料记载。流行的说法包括:

将人永远囚禁于深宫之中。

切除卵巢或输卵管。但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如此操作的死亡率会很高。

人工造成子宫脱垂。但似乎缺乏解剖学的依据。

闭合其生殖器。鲁迅表示“绝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

在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孕宫,有人认为是产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幽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私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在古装电视剧中,人们经常看到一些犯了重罪的人被施以酷刑,甚至被折磨致死,比较著名的刑罚有满清十大酷刑、 明朝东厂/锦衣卫18套刑具、唐朝酷吏来俊臣的十套枷等等。一般人仅听到上面刑罚的名字就被吓得不轻,更何况如果真正犯了罪被用刑时估计腿都软了,能撑下来的估计都是硬汉,女人肯定难以忍受,苦不堪言。

古代封建社会不像当代文明社会,那时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发明了各种刑罚,目的就是震慑坏人,让反对自己的人胆战心惊,不敢造次,从而达到以儆效尤教化百姓的目的。其实刚才在文章开头提到一些酷刑只是历朝历代对古代基本刑罚的演化和创新。早在秦朝之前,官府惩罚犯人主要是用五刑即剕(fèi)、宫、劓、大辟、墨,由于这五种刑罚主要是对人身体的摧残,因此它们又被称为肉刑。

宫刑,顾名思义就是破坏男人和女人的生育机能,主要是为了惩罚古代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古代流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思想,如果遭受宫刑意味着没有了传宗接代的能力,这既会使肉体遭受巨大痛苦,也会让内心蒙受羞耻,因此有人称宫刑是比死还要难受的最耻辱的惩罚。

劓刑,从“劓”字的构成上我们也能看出,这种刑罚是把人的鼻子削去。众所周知,鼻子是用来呼吸和闻各种气味的,有人认为被削去了鼻子,呼吸和嗅觉功能就丧失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劓刑只是削去的外鼻,只要鼻腔还在,呼吸和嗅觉功能就不会丧失,这也是古代受过劓刑的人仍然能够存活下来的主要原因。但是,没有了外鼻人体外观会很难看,走在大街上还会被其他人嘲笑,这对受过劓刑的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劓刑在春秋、战国和初汉时期很普遍,当时因犯罪而被割掉鼻子的人有很多,以至于秦朝时因为秦的暴政,数以万计的人被削去了鼻子,甚至部分人都产生了没有鼻子是很正常的心理错觉。

另一个较为著名的例子当属商鞅变法时期,太子太傅公子虔因太子犯法替太子受刑,从而被挖去鼻梁,形象受辱的公子虔此后八年未出过家门,这也激化了他与商鞅之间的矛盾。后来支持商鞅变法的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继位,公子虔趁机报复商鞅,最后商鞅被车裂而死。

大辟,也就是砍头即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除了大辟外的其余四种肉刑虽然是对人体的残酷摧残,很痛苦、很折磨人,但毕竟生命还在,而大辟直接夺人性命。在周代大辟就有斩、杀、搏、焚、辜磔(gūzhé)、踣(bó)、罄(qìng)等7种方式,令人毛骨悚然。

墨刑,也就是在罪犯脸上刺字,并且涂上墨炭,使人无法清洗掉,成为犯过罪行的永久印记。相对其他肉刑,墨刑算是比较轻的,一般不会造成生命危险,除非刺字的伤口发生感染。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由于脸上被刻上了象征着犯罪的字,这对施以墨刑的人造成了精神羞辱,成为他/她一生永远抹不去的污点。

刘邦手下悍将英布早年因触犯秦朝法律被处以墨刑的处罚,脸上被刻上了字,不过他属于比较乐观的一种人,如果换做其他人脸上刻了字内心很可能会自卑,而英布则自信地走在大街上,还逢人就说:“有人给我看过相,告诉我受刑后可称王!”巧合的是,英布最终辅佐刘邦夺取了江山,建立大汉王朝,自己也被封为淮南王。除了英布之外,宋朝108单将中的宋江、林冲、武松、杨志、戴宗都因犯罪而脸上被刺上了“两行金印”。

俗话说得好“女为悦己者容”,古往今来,女人比男人更注重外貌。值得一提的是,墨刑不仅仅是对男性适用,女性也不例外,这对非常在乎容貌的女子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因此刺上字的女性难免会引来其他人的非议,一般女子很难忍受墨刑,不少女子在受墨刑之后选择了轻生。但唐朝的上官婉儿是个特例,有一次她不小心惹恼了武则天,武则天命人在她脸上刺上了字,也就是墨刑,上官婉儿聪明伶俐,竟然想办法在刺字的部位画了一朵梅花,不仅自己变得楚楚动人,娇艳十足,而且还创新性的解决了脸上带字的不好影响。

上述古代五大刑罚可谓是触目惊心,令人胆颤心惊,生活在现代的人仅仅是想一想刑罚过程可能就会起鸡皮疙瘩。但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变化,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古代令人厌恶和憎恨的墨刑,如今已演变为火遍大街小巷的纹身刺青,不仅是明星网红,而且包括普通青年,都喜欢在身体的某个部位纹上自己喜欢的图案或文字。我想即使上官婉儿穿越到现代,她也一定会现代男女的做法大吃一惊的,她万万没有想到她在唐代的创新之举如今却风靡全球。

众所周知,皮肉之苦往往能够让犯人迅速认罪伏法,因此中国古代有五花八门的刑罚,而且一个比一个残忍。夏朝开始就有诸多像烙铁一类的酷刑,后来还会对死刑犯进行扒皮等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后世废除了很多过于残忍的刑罚。不过,直到清朝,还有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听起来就非常可怕的刑罚被保留下来。

大家可能都通过影视剧了解过,对于古代犯了错误的的下人,主子一般都会让人脱掉他的裤子狠狠地用棒子打得皮开肉绽。对于犯错的人来说,这是一种身心双重的折磨。挨了一顿揍,不死也脱层皮了。更有甚者,到了清朝这种刑罚发展成为了裸杖。

从字面意思不难理解,裸杖就是脱掉受刑人的衣物,再用棍棒打。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刑罚是相当无耻且残忍的。在那个遵守三纲五常的传统伦理的社会,妇女们把名声看得比命还重要,被人看到了裸足都会自杀明志,更不用说被扒光衣服受刑了。

即使是在用刑人的棍棒下侥幸活了下来,传统社会道德也会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她们喘不过气来。不少女性受刑后觉得名节尽失,当场就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而这种对于女性来说非常残忍的刑罚,历史上一个身份显赫的女人也遭受过。她就是前秦皇帝的身出名门的妻子毛皇后。可令人疑惑的是,这位毛皇后不光身份显赫,而且还武功高强,为什么会沦落到遭受裸刑的地步呢?

原来,后秦叛乱时,武功高强的毛皇后也上场杀敌了,奈何寡不敌众,最终不幸被俘,成为了叛军的“战利品”。为了发泄不满,叛军脱光了毛皇后的盔甲和衣物,还无耻地要让她嫁给叛军头头做皇后。受尽折辱的毛皇后也愤怒不已,对叛军破口大骂,高呼自己宁死不会与叛军同流合污。被激怒的叛军意识到毛皇后不会屈服,就将她残忍的裸刑并斩首了。年仅21岁的毛皇后英勇的为国捐躯了,可怜她坚毅果敢、忠于国家,临死前竟然遭受如此的侮辱。

古代残忍的刑罚不胜枚举,但是没有哪一个能比这个更侮辱人了。相比于其他刑罚用刑时遭受的肉体的疼痛,裸刑还给人心理带来了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创伤,践踏了人的尊严和人格。因此,对于古代的女子来说,遭受这种刑罚,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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