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说明怎么写

房屋拆迁说明怎么写,第1张

  拆迁申请书

  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某市某区某大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人因需要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某区某大街一带进行危旧房改造建设,需要拆迁该地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据我国拆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已经依法制定了拆迁该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已经准备了拆迁安置和补偿用房,现依法提出拆迁申请,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所提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依法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此致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

  申请人: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年×月××日

  附: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略);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略);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略);

  4.拆迁计划(略);

  5.拆迁方案(略);

  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计划书(略)。

  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你的提问就有问题我先纠正一下。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只有产权人才有权利签署。只是大多数家庭户主和产权人是同一个人,但是也有好多不是的。 接下来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家庭成员是不能代表产权人签字的,法律上是无效的。除非产权人做委托书,将签字的权利给家庭成员才可以。如果没有委托当然无效。如果有委托,当然有效。第二个问题,家庭成员不享受拆迁安置利益分配。因为拆迁协议只针对产权人个人。家庭内部利益分配请自行协商。

位于上海老成都北路7弄30号的中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在所在地块拆迁建绿地时被完整保留下来,并得到精心保护和维修。

1922年7月16日,上海南成都路625号(现为老成都北路7弄30号)“李公馆”———中国***党员、时任中央局宣传主任的李达在沪寓所的客堂内,中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在召开,12名党代表热烈地讨论着中国的时局及对策。隔壁是中国***第一家地下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的印刷间,满屋的柴禾堆里藏着一本本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书籍。而此刻,李达的妻子王会悟则抱着孩子在门口放哨,警惕地注意着来往行人。

2002年6月30日,依“李公馆”辟建的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为纪念中共“二大”召开80周年,上海市静安区投入100多万元修缮“二大”会址,恢复其历史原貌,并建立了“二大”会址纪念馆。纪念馆的资料陈列室里,陈列着会议召开的历史背景资料、当年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印刷品和会议提出的宣言。在作为会场的“李公馆”客堂里,摆放着一张桌子和14把椅子,向人们展示了当年开会时的场景。

1921年7月,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中国***成立之后,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和国内形势,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革命纲领等重大问题,摆在中国***人面前。1922年7月16日到23日召开的中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针对当时中国的形势,发表了大会宣言,提出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和达到共产主义。

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的开放,吸引了众多参观者,从昨天开馆到今天中午就有四五百人前来参观。老***员、离休干部叶锋是从上海杨浦区赶来的。在资料陈列馆内看完“二大”提出的民主革命纲领后,他深有感触地说:“党的‘二大’提出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对现阶段的改革开放也具有深刻意义。作为***员,既要坚持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又要明确现阶段的任务,脚踏实地做好当前的工作。这两者是统一的。”

这是一座已有上百年历史的石库门房子——老成都北路7弄30号(又称“辅德里”),它掩映在延中绿地的碧草和青竹间,把一段光荣历史深藏门内。

昨天,记者随第一批参观的人流进入中共“二大”会议原址。原址的门额上,清晰地雕刻着“腾蛟起凤”的字样,在这个典型的石库门建筑的底楼客堂间中央,摆放着一张八仙桌,周围八个方凳,两边是太师椅和茶几,中共“二大”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在这里举行。据工作人员称,虽说年代久远,但那门额题字,仍保存了当年模样,每一扇门上的字都不一样,而厅堂内的电灯还是民国初期式样。

“二大”会址原是李达私人寓所。如今,除客堂外,底层已被布置成展厅,二楼则是李达书房和卧室,内有简单的帆布床和办公桌椅。展厅中的史料,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二大”是中国***走向成熟的重要见证,党员从“一大”时的全国55名,发展为195名。12名***员代表全国的党员,在“二大”上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可令人关注的是,毛泽东缺席了这次会议。对此,“二大”会址在展览中用美国记者斯诺的作品作了注解。据斯诺记载,毛泽东本人曾说,他本来也是要来开这次会的,但因为具体地址不清,当时又找不到任何同志,结果就错过了这次大会,他对此一直感到很遗憾。

走出“二大”会址,对门就是中国***创办的第一所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平民女校旧址,如今也已修缮一新。据史料介绍,党的“一大”召开后不久,当时党的***陈独秀和李达感到工人运动的发展迫切需要培养一批妇女干部去女工较集中的烟厂、纺织厂开展工作,便商量在上海创办一所平民女校。李达于是用自己的稿费和工资的一部分租下了42号的房子。如今,里面的教室、工场、学生宿舍等都已恢复了当时的原貌,平民女校旧址和“二大”会址,都是风格相同的石库门建筑。两座旧址,经历了80年的风雨后,相映成辉。

谁是第12位党代表?“二大”会址纪念馆通过本报向海内外征集史料本报讯中共“二大”留下了诸多历史谜团,其中,“谁是第12位党代表”最为牵动人心。在“二大”会址昨天举行的开馆仪式上,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本报公开征集有关“二大”的历史资料,请海内外知情者向“二大”会址纪念馆提供信息和线索。

在修葺一新的“二大”会址展厅内,悬挂着12幅会议代表的照片,而其中的一幅却留出了空白,这引起了人们的无限遐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撰的《中国***组织史资料》记载,“二大”

会议共有12位代表,他们分别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尚有一位代表,因历史原因,无从查考。

据介绍,因年代久远,“二大”会议没有留下多少后人能够追抚的印记。当时,为安全和保密,和“一大”一样,会议采用了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开法,第一次全体会议是在当年的南成都路625号(现纪念馆原址)召开,其它两次全体会议的召开地点,已难以考证。纪念馆中展示的历史史料和家具摆设,大都是根据有关回忆和文献记载,重新复原的。曾有一些史料研究对“谁是第12位出席代表”,有种种推断和说法,都因缺乏实证,所以,历史之谜一直悬而未解。

相信“二大”会址纪念馆的开馆,有助于推动这一段党史的研究,填补许多空白。静安区党史研究室主任尤启龄告诉记者,“二大”会址纪念馆从7月开始将试展半年,听取观众意见,为的是进一步丰富史料和扩大展品,包括征集实物、回忆录,寻访历史人物在内,有关“二大”会议的一切史料都将是纪念馆感兴趣的。

鲜为人知的细节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作为静安区现存的52处革命遗址遗迹之一,它从规划、保护到重新开发,有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

延安高架为之让道

细心的人们,路经延中绿地老成都路、延安路口时,会发现延安中路高架路在这里有个细微的转弯。静安区建委副主任王力告诉记者,当年,造高架时,有关部门考虑到“二大”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连延安高架道路建设时,也特地为会址让道。

从展馆的旧址模式上,可以清楚看到,老成都路同期建造的石库门建筑共有4排,“二大”旧址位于深巷中的第2排,现在却成了沿街楼房。原来,为了保护“二大”原址,高架拆迁方案实施到“二大”原址所处的一排石库门建筑时便戛然而止,以至于留给人行道的地位十分狭窄,只得通过向马路延伸才得以扩展。

中共“二大”对中国革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次会议所通过的《中国***宣言》,是中共第一次公开发表宣言,第一次提出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会议制定了中国***的第一个党章等重要文件,与中共“一大”一起圆满完成了党的创建任务,并第一次喊出了“中国***万岁”的响亮口号。

中共“二大”会址所在地,原名是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曾是中共第一家地下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的所在地,也是党的中央局宣传主任李达的寓所,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召开的中共“二大”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在“李公馆”的客堂间举行。1959年,“二大”会址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9年,为配合延中绿地一期工程建设,静安区动迁了这一地块上的670户居民,并把这片保护性建筑保留下来。为纪念中共“二大”召开80周年,该区投入100万元,修缮了中共“二大”会址,恢复了会址的历史原貌,并建立了“二大”纪念馆。

上海南成都北路(辅德里)625号(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是中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会址,1959年被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建党八十周年之际,中共静安区委、静安区政府对“二大”会址进行了修复;2002年7月,“二大”召开八十周年之际正式对外开放。

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坐落在上海市中心美丽的延中绿地,周围碧草如茵,一年四季姹紫嫣红。更有飞瀑遥挂,清风弄竹。两边便是繁华的南京路和淮海路商业街。到处一片欣欣向荣的盛世景象。

但在上个世纪的20年代,这里是列强飞扬跋扈的“国中之国”——法国租界,会址边上的延安中路当时就叫福煦路,是以当时法国的将领的名字命名的。1922年7月16日——23日,我党就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为什么要召开党的“二大”呢?大家知道,1921年7月,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党的成立,中国***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党成立以后,面临一个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国际上帝国主义召开了重新瓜分势力范围的华盛顿会议,会议上签定的《九国公约》使中国又重新恢复到被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的局面。共产国际为了揭露帝国主义的阴谋,召开了远东各国***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会上根据革命导师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为殖民地和被压迫民族指明了斗争方向。国内的局面也非常混乱,1922年第二次直奉战争中直系取得胜利,控制了北京政权。扬言要“武力统一”中国。借机扩大自己的地盘。奉系战败,退居关外,为了保住自己的地盘和势力,提出了“自治”主张。该主张受到处于同样地位的地方军阀的吹捧,一时间“自治”、“联省自治”的主张甚嚣尘上。资产阶级学者胡适等人,在五月十四日出版的《努力周报》上联名发表了《我们的政治主张》,鼓吹由“国内的优秀分子”组织一个“好人政府”,作为现在改革中国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以便“南北两方早日开始正式议和”,解决“裁兵、国会、宪法、财政等等问题”。该年6月中旬陈炯明叛变,炮轰总统府,孙中山领导的南方革命政府遭到了失败。民主和共和革命主张再次遭受挫折。迅速变换的证据让老百姓茫然无措。面对这种混乱的政治局面,摆在中国***面前的任务是,迫切需要向全国人民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明确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给中国人民指出一条光明的出路。

另外,我党成立以后,一方面加强了宣传和组织工作,党员人数从1921年7月的55人,到1922年6月底已经发展到195人。另一方面着力领导工人斗争,1921年9月,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统一领导全国工人罢工。在我党的领导下,香港海员坚持罢工56天,并且取得了罢工斗争的胜利。同时,安源路矿的罢工斗争也在酝酿之中。革命形势的发展,也迫切需要中国***制订一个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具体的革命纲领,以便进一步推进全国人民的革命运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只是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还没有能够制订出一个包括目前时期革命任务在内的革命纲领。因此,这个任务就由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来完成。

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中国***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参加远东各国***和民族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回国的部分代表,共12人,有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杨明斋、北京罗章龙、山东王尽美、湖北许白昊、湖南蔡和森、广东谭平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李震瀛、青年团中央施存统等12人,代表着全国党员一百九十五人。第一次会议在上海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由于“一大”时曾发生过法国巡捕搜查会场的事件,这次大会以分组活动为主,只开了三次全体会议,推举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组成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大会宣言和其他文件。第一次会议就在楼下的客堂里举行,陈独秀代表中央局作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张国焘报告了出席远东民族会议的经过以及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情况;施存统报告了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情况。大会依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远东各国***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讨论了党的任务。7月23日,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世界大势与中国***》、《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民主的联合战线》、《中国***加入第三国际》及关于《议会行动》、《工会运动与***》、《少年运动问题》、《妇女运动》、《***的组织章程》等决议案和《中国***章程》,正式选举了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邓中夏、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五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陈独秀为委员长,蔡和森为宣传委员,张国焘为组织委员。发表了《中国***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

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指定了我党的第一个党章,第一次公开发表了党的宣言,第一次提出了“中国***万岁!”的口号。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

著作权人

就是指作者。

代表人是指作者不只一个人时(合作作者),可以推举一到两个人代表所有作者处理一些出版著作时的事务。代表人可以不填。作者少与三个人时,不必推举代表人。

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是个“代表人”。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原告人数众多的话,像这种情况下你们只是需要派一个代表就可以了,当然是要写一个书面材料了,也就是说大家的一个委托书委托书上面大家都需要签字,然后把这个人的名字也写在这里,大家可以委托他来去给你们打官司。

而且也要把这件事情来龙去脉详细的写清楚。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拆除工程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拆除工程协议书1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野猫井分区部份旧房屋给乙方施工拆除,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甲双方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特证如下几条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野猫井

 二、拆除方式:以料低工(拆除的旧料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负责支付所有机械费用和工人工资)。

 三、施工方式:一定要大型机械(挖机)拆除搬一栋拆一栋。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交叁万元(¥30000元)安全保证金给甲方。五、甲方责任,协助乙方现场管理,如有搬迁户找乙方施工人员的麻烦,甲方及时出面处理并解决。

 六、乙方责任:

 1、施工中安全第一,如发生工伤事故自行承担并处理好,与甲方无关。

 2、一切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没有甲方的命令自行安排施工人员上房拆除未交给甲方的房屋,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

 3、由于此协议是内部签订的,一定不能向其他人讲出所有事由(包括工地上的施工人员)。

 4、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一定要戴安全帽才能进场施工,如发现没戴胺全帽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更不能喝酒上班,发现喝酒上班每人次罚款300元,并请离开施工现场。

 5、如搬迁房屋过多,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增加机械和施工人员,不能按甲方的工期时间拆除的,甲方有友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拆除,乙方自行退出,损失自负。

 七、施工日期:签订合同起至需拆除的房屋搬完为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拆完房屋自然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拆除工程协议书2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

 甲方为了工程的顺利施工,将(共约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将现状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并将所有的拆除物清理出场并运送出去,甲方所需物归于甲方并交接放好。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人民币,分次付清。进场施工首日付元,拆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传余款。

 二、拆除时间(总计天):年月日—年月日。

 三、拆除要求:

 1、乙方拆除工作必须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若没有达到,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对工程进行返工,直到达到甲方标准为止。

 2、按甲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进行拆除。

 3甲方要求乙方雇用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注意安全要求,并做好安全保护设施,对于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拆除的物品移走,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拆除期间所有涉及的室内手续由甲方办理,室外手续及相关事宜由乙方处理,城管方面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由于一方应办理或处理好的手续事宜未协调处理好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由有责任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支票或转账。乙方凭合法正式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领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在拆除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现场的供水、进排水、消防、空调、供气、排污等设施设备受到破坏或损失或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2、乙方未在规定之日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六、附加条件

 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份,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拆除工程协议书3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 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 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 ,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拆除工程协议书4

 发包方:承包方:

 甲方将自有房屋秦金路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3、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1)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元

 2、结算方式:(1)自签订合同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月日开工,于20xx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拆除工程协议书5

 甲方:乙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xx工商所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永兴县xx镇工商所院内

二、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方式

三、工程范围: 工商所院内的办公楼的拆除

四、工程内容: 对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及负责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

 开工时间: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完工。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场地范围,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测量配合及技术指导,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施工。

 2、甲方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村民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

 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2、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作业安全,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计量与支付

 1、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旧材料归施工方,此报价含税,包干价格为元(大写:),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包括作业全过程的工、料、机费,施工用材料(机械)倒运费等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是支付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对于本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均视为已包含在表中相应内容之中,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2、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技术部门验收,甲方一次性结清合同价款。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永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4、本合同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0xx年12月xx日

拆除工程协议书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顺利进行,并按期支付使用,经甲、乙双方商定,特定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施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下称待拆除建筑物),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乙方负责对上述房屋全面拆除至原地坪,并清运完所有拆除的渣土。

 二、施工工期:

 工期为30天,截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延误按每天500元罚款,所拆除废料归乙方。

 三、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把场内可能影响施工的障碍物移走,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安全作业环境。

 2、甲方应派专人配合协调移除工作。

 五、乙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所有承诺项目进行施工,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拆除工程。

 2、乙方对施工场地做封闭处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减噪、降尘、清污和周边居民的影响干扰。

 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待拆除建筑物内的物品。设施搬迁工作 ,并派出专人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乙方管理和施工人配合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治安、消防安全和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

 六、付款条件

 双方约定,甲方待拆除建筑物的所有可利用的材料,将料抵工的方式拆除,甲方不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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