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都是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
2、察举制侧重品德和才能,九品中正制则侧重家世和才能。
3、察举制始于汉武帝董仲舒,九品中正制是曹操时期便开始的,确立于曹丕时期的制度,东汉三国时期社会混乱,拼爹成风,察举制已经很难推荐真的人才,曹氏既想掌控人才,又想取得拉拢世家大族支持,于是通过将人才设九品,从而使关系户合法透明化。这样因势利导达到了选拔人才拉拢贵族一箭双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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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它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及考试方法。
二、选举发展
1、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
2、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
3、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参考资料:
元代察举制的特点与前代的区别:
1、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
察举制。
2、由来: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端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此外尚有循胥吏(小公务员)升进为官僚的方式,这与宋朝制度大异。宋朝官与吏的界限分明,胥吏大多以胥吏为终,然而元朝因为缺乏科举取才,就以推举或考试胥吏的方式晋升为官,这打破官吏屏障,使官吏成为上下的关系。科举选材方面,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召集名儒讲经于东宫,率大臣子弟听讲。又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 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直到1313年,提倡汉化运动的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 1100余人。然而为了保障蒙古人与色目人,汉族的考试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这也让蒙古与色目子弟失去了学习汉族文化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虽然这是聊胜于无的科举,但在形式上已经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汉朝为什么用察举制选拔人才,与后来的科举制有什么不同?
很多人似乎都以为察举制是“推荐当官”。其实错了。察举制也要通过考试。察举制,也考试。科举制,也考试。区别在哪里呢?考试资格。
察举制时代,州郡官员负责推荐人选,通过考核之后就可以为官。董仲舒独尊儒术在制度上最大的影响,就在于将察举制的人才考核内容,由之前的各门学科几乎都可以要,统一改成了儒学。然后在几十年后形成了儒学独霸天下的局面,并在此后逐渐导致了汉朝倾覆。比如灭亡西汉的王莽就是因为笃信儒学,被儒家塑造为活圣人,然后以全民实名推荐的方式当了皇帝。董仲舒之前,汉代官员的选拔很宽泛。
察举制真正的问题是,考核内容的随意性强。这一问题在以儒学为规定内容以后得到一定解决,规范性有所提高,范围明显收窄。从最初实现了汉武帝本人打破旧派官员阻碍的目的,和起用新派官员建立新班底的作用,但是在后来反过来实现了儒学对政治的垄断,胁迫了新的皇帝。发展到东汉时代学阀横行的局面,动辄四世三公。三国时代实际上是汉灵帝通过鸿都门学组织了一次非儒学力量对儒学垄断力量的一次反扑。最终结果是非儒学力量积淀不足,学阀们获胜,于是就发展到魏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对察举制缺点的无限放大。州郡官对人才的评定直接决定人才等次。国家,特别是帝王,对此毫无办法。这是曹丕为了登上帝位在人事权方面做出的重大让步,其开辟的道路也就注定了此后魏晋南朝帝王的软弱。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察举制,其实更接近于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时代决心对此进行改革,加重考试的比重。我们常说隋炀帝开创了科举制,就是因为隋炀帝将考试的正规化规模化进行了加强。科举制在字面上其实描述了察举制的本质,就是分科举人,当然,科举制实际上是分科考人。而九品中正制则实际上是门阀世家的垄断评分,和察举制和科举制都不同。
科举制实际上是先选举人再考试。考试是关键。在唐宋时代,科举的先决条件和察举制类似,都是先要地方官“察举”人才,然后送到京师去考核。这两个步骤和察举制其实是一样的。最重大的区别就在于考试的组织程度。科举制考试的组织程度十分严密。但是最后科举制还是向着脱离皇帝掌控的方向飞驰。
因为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皇帝都是一代一代的,而科举制运行则是三年一次无限循环连续不断的。这样,每过十几年都会有一个新手皇帝上台,这个时候旧的官僚集团就会压制他。而新入职的官员,必须接受旧官僚集团的改造才能升迁。这样官僚集团是一体的,连续性很强的,但是皇帝没有连续性。君主制不适合长期治理的地方就在这里:无法驾驭国家官僚体系这头猛兽。
科举制本质上是对九品中正制的叛逆,是社会集团争夺权力的必然结果。九品中正制时代,寒门庶族和豪门士族爆发了激烈的斗争,引发了连续的政治危机。这就是因为社会上的实际的实力派要求分享权力。科举制就是解决九品中正制对权力的垄断问题的。
隋唐时代的科举制,仍然要求地方举荐。距离察举制还比较近,距离九品中正制就有了方向不同。到了明代,科举制就彻底转变为权力分享。秀才、举人可以从民间角度直接干涉行政,参政议政,甚至决定官员仕途、重大决策。进士直接就参政执政。清代在明代这个体制上面又加了一个八旗贵族,形成了类似英国上议院和下译院、美国元老院和众议院的二元执政体制。科举制是权力的一次大扩散,但是这次扩散是有限度的,只针对特定意识形态。
1、出现的社会背景不同
察举制是在西汉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形成的一种荐举人才制度。九品中正制是曹魏政权为更好地统治和平衡所辖区的各种力量而逐步形成的选官制度。
2、 荐举方式不同
察举制是在举荐的基础上加强考试,而九品中正制是由专任的中正官拣选人物。但九品中正制不再像察举制由地方长官兼任,而是由中正专任,这有利于选士工作正常、有效地进行。
3、 选才标准不同
察举制科目繁多,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因此主观随意性很强,采用九品中正制,选才的标准是士人的行状和家世,使选士制度向“综核名实”前进了一大步。
扩展资料:
汉武帝时期,国家统一,为了加大中央集权,汉武帝实行察举制,笼络天下才俊之士,巩固皇权;东汉末年以来,门阀氏族并起,曹魏政权为了获得合法支持,推行九品中正制,是政治妥协。
九品中正制是由专任的中正官拣选人物,造成士族集团把持朝政,社会阶级不再流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不利局面。
察举制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普通平民也有机会进入仕途;而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
先有察举制,后有科举制。察举制是考察推举人才,科举制是通过统一考试来选拔人才。
察举制是西汉汉武帝时期创立的选官制度。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官俸禄在2000石以上的诸侯或官员,如刺史等,每年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向朝廷推荐两人到京师任职。后来,汉武帝按照这个方式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科举制相对公平的,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隋文帝创立科举制,隋炀帝设立进士河漂流科。唐代主要有明经和进士。明经是儒家经典。进士是考察能力和诗赋。
明清最为完备秀才,监生,贡生这些是考试的人,他们考过省考,就是举人,进行京城会试,考过了就是进士。分三甲。一甲前三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进士出生。三甲若干,同进士出生。三甲的人就可以做官了。后来科举制在1905年被废除。
扩展资料:
察举制与科举制的上升途径。
一、察举制是汉代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其流程是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及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把民间的优秀人才推举到朝中,然后担任一定的官职,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等科目,这种制度注重考量人的德行,力求德行兼备。
二、科举制是隋代出现、唐代成型的延及后代一千多年的选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最主要途径。这一制度采取分科取士的方式,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打破了豪情大族对考核人才的把控,使得寒门士子也得以参与到官员任用之中。
-察举制
-科举制度
我们都知道汉朝是在推翻秦朝大一统局面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但是在建立的过程中历经数十年的战乱,所仰仗的基本都是市井屠狗之辈,诸如萧何、张良治世之才却是少之又少。
所以,汉朝在建立之初便面临着人才缺失的局面,这对于新兴政权的生存也是极为不利的。基于此,出台一套能够有效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的人才选拔制度显得极为迫切。
西汉文帝十五年,汉文帝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博纳以言”。至此,贯穿汉朝数百年历史的察举制选官方法雏形孕育而生。
▲(汉文帝画像)
之所以将它此时期的察举制称为雏形期,是因为其程序设计仍不够规范严谨,如颁布察举召令的时间不明确,荐举的科目没有明确规定。察举制真正意义上成为汉朝较为完备的选官用人制度是在汉武帝时期。
史料记载,汉武帝在位时曾下诏要求各郡的地方长官每年需要在本地向中央举荐一名孝子和廉吏,未定时定量完成者将受处罚。察举制在人才选拔的时间和数量也由此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
除此之外,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在科目上分为常科和特科两类:
所谓常科,即“岁举常科”,每年按科察举的科目,总体来讲分为:孝廉科、茂才科、察廉科、光禄四行科。其中孝廉科是按照在家做孝子,在外做廉洁官吏的标准来考察人才的科目,也是常科四科中最为重要的一科。茂才即秀才,为避汉光武帝刘秀讳而改为茂才。
所谓“秀才”,即优秀的人才。在汉朝,能够举秀才,一般都会社会地位较高者。根据史料记载,在汉代每年举秀才的人数仅为二十人左右。所谓“察廉”,顾名思义,检查官员为官是否廉洁,这一科目的主体是官员,主要运用于对官员的考核,属于汉朝职官队伍建设范畴。
而“光禄四行科”是指由光禄勋主持的对官员四种品行考察的科目。四种品行分别为:质朴、敦厚、逊让、节俭。此科目与察廉科相辅相成,从养成士风和监察士风两个方面来对在任官员进行考察升迁。
特科与常科不同的是没有固定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是皇帝依据特殊需要而采取的临时决议。在实施程序中采取由皇帝进行策问的方式。察举特科中又分为:贤良方正科、文学科、明经科、明法科、至孝科、有道科、勇猛治兵法科、阳阴阳灾异科等,其中前四科是察举特科中最为重要的四科。在策问中通过者,一般都会被视情况而破格升迁。
▲(汉武帝画像)
总而言之,汉朝的察举选官制度,客观上是符合当时政府迫切寻求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尽管其以“孝”“廉”未标准的选拔方式,很难对国家的建设起实质性的作用,但却为后世的考试选拔官员方式提供了十分有效的借鉴作用。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洁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除了察举制这一最为主要的选官制度之外,在汉朝还有一些作为补充性的选拔制度:太学、征召、任子、自荐等。
汉武帝时期所设立的太学。其相当于如今的大学,由政府创办,但在当时只有此一所。在太学中学校的学生,考试毕业后分为两等:甲科与乙科。甲科出身为郎,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侍卫。乙科出身为吏,由中央委任至地方任职。
征召则是指皇帝通过特殊征聘的方式选拔社会中有名望且品学兼优的人士,被征召的人士往往都会成为皇帝身旁的顾问,同时视情况而被授予官职参加政务。在汉代,征召的范围比较宽,有些人并不是冲着官爵而来,而是通过此途径来发挥自身的才能,如张衡就是其中的突出代表。
任子制与世卿世禄制有点相似,汉代政府对现任官吏的子女采取恩荫世袭的授官方式。这当中有一定的标准,即受封官员为两千石,且任职时间需满三年,在满足这些要求后,其子女中可有一人出任类似官职。
自荐制则为一种由下往上自我举荐的选拔方式,这种选拔方式没有一定的标准,自荐人一般都是以上书自陈的方式博得政府和皇帝的认可,最终谋取官位。在这当中,大多数自荐人都会自我吹嘘,过分标榜,真正有才能的少之又少。所以这种人才选拔方式并没有得到过多的运用。
总体来讲,汉朝的人才选拔制度是以察举制为主,其贯穿于整个汉朝历史。在察举制之外,还有着许多形式多样且较为灵活的选拔制度,它们的出现反应出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发展走向。
唐代科举制虽较汉代的察举制公平,但其亦有不足的地方,反之汉代的察举制虽有不足之处,但亦有其优点。
取士标准方面: 汉~取才重德行,但士人德行虚矫,受荐举者爱憎影响甚重(失)
唐~较公平客观(得)
取录名额方面: 汉~例如:岁举、孝廉充斥仕途(失)
唐~考者人数众多但官位有限,使仕途拥塞(失)
影响方面: 汉~结成朋党引起东汉党锢之祸(失)
唐~促成朋党之争(失)
两汉之世实施察举制作为选举官员的制度,这时的选举制虽甚粗疏,却开后世的先河;而唐创出科举制,中国文官制度逐进入科举时代。科举考试,更成为此后一千三百多年的楷模,开创中国公平选士的先河。而唐代科举考试制度,在中国政治制度方面虽具有辉煌的成就和重大贡献,但就其本身的运用来说,亦尚有若干缺陷,仍不免为当时和后世的人所评议。反之汉代的察举制虽有不足之处,但亦有其优点。
在考试科目方面,汉代察举制能应当时所需而设,但唐代科举的科目则有欠实用。汉察举之精神在於选贤任能,除一般定期选举外,大抵随皇帝之意旨,以应当时之需,访求的真才有文有武,如「直言极谏」、「勇猛知兵法者」、「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也」、「武猛堪将帅者」等,这种用人唯才的考选方法,在政治上不仅有「募求」的作用,更使汉代人才辈出,据《文献通考》所列,就「孝廉」出身的大臣,西汉有师丹、萧望之 、京房、鲍宣等;东汉有左雄、荀彧、陈蕃,李膺等,由「贤良」出身的,在西汉有晁错、孔光,公孙弘、董仲舒等;东汉有鲁丕、荀淑,刘焉等,可见察举制下人才辈出。汉室富强之基得以奠定。
然而,唐代所开的科目,如明法、明算、明字诸科,颇能切会实用,拔取真才,但其后仅重明经、进士二科,明法一科更随之而废,流弊因此而生,此因明经科重视「帖经」,士子对经籍遂极力背诵,久之「试学者以帖字为通经,而不穷意旨」,进士科则重诗赋创作,久之「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而唯择浮艳。」明经和进士科皆为文学性科目,并非为官的学问与实际技能,文学知识成为考试唯一标准后,实用技能便全被忽视,故唐代后期的官员人才种类减少,社会对实用技能亦有所忽视,如《文献通考‧选举考》载时人赵匡谓:「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故士林鲜国体之论,其弊一也……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也」,实指出考试科目的币病。
在取士标准方面,汉察举制较受荐举者的个人爱憎影响,而唐科举则较公平客观。汉代察举制令地方长官推荐孝廉,在郡国官吏把持州郡察举制度下,请托舞弊多有发生,东汉以后,地方官之察举人才,多凭一己之好恶、贪污而恂怯或依托而虚荐,鲜能客观公正,故所举者多名不符实,遂为当时童谣所讥:「举秀才,不知书,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黾。」足见当时滥举之弊;而且以「品德」和「资望」为选才标准,表现出德治主义的观念,故所举之人每非政治人才;汉时的孝廉须由州郡官吏所推荐,达官贵人为要博得孝廉一官,乃极力奉承高官,各人竞相仿效,致造成社会诃谀伪之风。
反之,唐科举取士挑选严密,分科细密,确定从政人员兼备「经」、「史」、「文学」、知「身」、「言」、「书」、「判」等条件,选人不仅要有德,且要有才,这在中国政治观念上是一重大的转捩点,降至现代仍不失为具有科学精神的方法;此外,唐代人士初登第多任藩府小职,待其能习吏事,通达民情,藉之对政事先有一番实习,然后始迁入京,此乃配合学历,故官吏主政更能驾轻就熟,政务亦能尽善必备,故唐代名区辈出,如房玄龄、姚崇、宋璟、张九龄等,造就唐国势之强、文治武功之鼎盛。然而,唐代科举考试除考卷外,尚有「温卷制」,然温卷取才,诚未尽公允。举子得先将自已的文章送呈京师的达官贵人,以采名誉,观素学,到临场应试时,可以不问试艺的高下,专取知名之士,谓之「通榜」,其榜贴也可以托人为之。其作用本在使考官不仅据考试成绩,且更参考平时习作以为取舍标准,但流风所被,全国士子奉弊利以谒典客的,投上自已的文章,名曰「求知已」,为求达官贵人的注意,士子卑躬屈节的状态实在可怜,甚至有走门路,通关节,以求必得。既及第则肆意轻薄,举进士不得志的,则含恨於心,挺而走险的亦甚多,又由於科举考试阅卷时有偏差,试卷又不糊名,使取才欠其实,因阅卷甄士之不足凭信,亦容易使人对考试失去信心及造成结纳权贵的风气。
由此可见,於取士标准方面,唐代的科举制与汉的察举制,都未能做到完全公允。唐代的科举制相对汉的察举确实较为公允,然而其温卷取才,却诚未尽公允。而汉的察举制行之既久亦请托舞弊多亦常有发生。
在风气形成方面,汉察举使士风纯良,而唐科举能令文风鼎盛。「孝子」、「廉吏」皆由郡太守岁举方可进身仕途,东汉光武帝提倡气节,尤重「孝廉」,官吏多由「孝廉」一途出身,此制在政治上既起了「奖励」作用,更无形中鼓励了敦品励行之风气,汉代士风优美,崇尚德行,诚与汉察举孝廉关系密切。
同样地,唐科举对当时风气亦有建树,它予天下人入仕机会,入仕者又享有种种特权,遂为时人所慕,加上入仕须凭个人学识,比前代更为重视知识,知识分子亦倍受社会尊重,且唐科举以进士及明经为主,以进士科尤为重要,而进士科所考重视诗赋文章,遂使诗文创作特为时人所重,形成唐代文风兴盛,其诗歌尤为后世推崇。
在政权体现方面,汉察举和唐科举皆使政权开放,汉察举制下,令政治机会开放,调和文化,时汉察举孝廉起初为分区察举,但后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由是参与政治机会开放给全国各地,经济文化落后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照人口比例来选拔,因此中央政府永远有全国各地域人民参加,故政府能代表全国性;汉制郡县长官避用本郡本县人,避免其陷於地方性,这使大一统的局面永远维持,全国各地方声教相通,风气相移,令地方文化经济水准走向融和、平均,不致隔绝分离,如东汉和帝时,边区蛮夷人口日多,郡国察举包括荐人在内,此对抚慰边陲、调和文化有很大贡献。
如是,唐科举制下,各地皆有选才到中央应试的机会,故学者钱穆强调唐代是一开放的政权,每人也有可能参与中央政府,固提高人民对中央的向心力,亦可打破个别豪族聚居地区对仕途的垄断,而且寒门子弟亦可「怀牒自列」,自由报考,地方官及门第因而较难操纵选举,久之,门第垄断仕途的情况逐步消除,门阀政治及社会的势力亦将消减。
取录名额方面,汉代察举制,例必岁举,孝廉充斥仕途。汉武帝时令地方长官岁举孝廉,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有两百多孝廉举上朝廷,自此制形成之后,往后的二、三十年,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都为之阻塞了。其后孝廉不分,仅成为一个参政入仕的资格而已,全失当初孝廉之意。
而唐代的科举制,考者众多,官位有限,致仕途拥塞亦为唐科举之一大毛病。唐科举取录虽有名额,而报名投考则无限制,於是因报考之人无限增加,而录取名额亦不得不逐步放宽,而全国知识分子,终於求官者多,得官者少,政府无法安抚,祇有扩大政府的组织范围。由於参加考试者越来越多,政府遂设有员外官、后补官,所谓士十於官,求官者十於士,士无官,官乏录,而吏民扰民,亦因待选者众多,任用者少,於是时有贿赂,茍得任用,其官位亦不高,使新进者仕途多滞,这实是一参政机会开放中的大流弊,自两汉以来,早已把参政机会开放给全国各地,不断奖励知识分子加入仕途,而同时有压抑工商资本,祇鼓舞人为大学者、当大官,却不许人为大商人,於是知识分子被单引导上政治舞台一途,竞求做官,仕途充斥,造成政治上的臃肿病。同时,政府组织扩大,官员人数增多,不但增加国加开支更减低行政效率。
汉代好以察举举孝廉以致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都为之阻塞。而唐的科举制因考者众多,官位有限,以致仕途拥塞,后来更使官员数目大增,对政府的开支造成沉重的负担。
在整个制度的影响方面,汉察举与唐科举皆促成朋党之争。东汉二百多年培养出的士族与士风,在汉末时已成为操纵选举的标准,士大夫重清议,互相标榜,品第人物形成社会舆论力量,他们的褒贬可在选举方面产生左右的作用,汉末人士照例要有一个「品题」,经过「品题」才能定名,於是一些企图在政治上获得名位的士子,多依靠主持清议的名士,名士领袖为扩张势力也「标榜交游」与「臧否人物」,这种风气相互激汤,便结成朋党,其末流演变成沽名钓誉的浮华风气;又在东汉和帝后,因外戚和宦官相争权,政权腐败,朝延士大夫与太学生勾结为朋党同对付宦官,引致党锢之祸,士人被诛锄殆尽,东汉亦因此种下灭亡危机。
亦然,唐科举每年皆有不少考生报考,由主考官负责评选,遂出现「座主」、「门生」的关系,「座主」即主考官员,经其「提拔」中式的考生,便成为其「门生」,门生多对座主有知遇之感,故曾为主考者各有其门生支持;唐中叶出现的牛李党争与此甚有关系,座主各有其门生支持,牛、李二党得以援引大量官员为助,最终演成意气之争,形成政治混乱,间接促成唐亡,故清代王夫之《读通鉴论》指出:「贡举者,议论之丛也……李德裕修其父之夙怨,元稹助之以击李宗闵、杨汝士。长庆元年,进士榜发,而攻奸以逞,於是朋党争衡,国是大乱,迄於唐亡而后亡,」道出了党争激烈,与座主门生的纽带有关系密切。
总括而言,考试科目方面,察举能应当时的需要、反之唐的科举则欠缺实用;取士标准方面,唐代的科举制虽较汉察举制为公平客观,但其「温卷制」亦有不足之处;又於汉代的察举以孝廉为标准,故其士风纯朴,而唐的科举制确能选到真正的人才,但由於科举制没有参看士子之德行,故所选之士则有欠缺德行之弊病;政权的体现方面,汉的察举和唐的科举制都能使政权开放,收到调和文化之效;察举制使孝廉充斥仕途,而唐科举亦使仕途拥塞增加国家的开支;结果,两个取士制度都导致朋党之争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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