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国两制的历史演变

香港一国两制的历史演变,第1张

1香港的历史变化是怎样的呢

历史沿革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

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喻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 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

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三个不平等条约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 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 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 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2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 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中央人民 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2香港回归之前的历史

香港自中国秦朝起明确成为那时的中原王朝领土(中原指以陕西中部、河南西部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前214年(秦始皇二十三年),中国秦朝派军平定百越,置南海郡,把香港一带纳入其领土,属番禺县管辖。

从此时起直至清朝,随着中原文明向南播迁,香港地区得以逐渐发展起来。中国元朝时属江西行省,元朝时,在香港西南的屯门,在广州的外港的屯门又设巡检司,驻军,防止海盗入侵,拱卫广州地区[1]。

直至19世纪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使其成为英殖民地。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在1984年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 。

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以廉洁的 、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历史的变迁,让香港从一个当年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有着“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

历史沿革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

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

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迁至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的发展。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

香港岛自此由明神宗万历(公元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 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殖民地的历史。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 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只割让香港岛。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 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 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条例》,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

香港被日本占领。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2 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 同志因香港前途问题与她进行会谈。 同志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

他强调:“关于 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转余地。”“应该明确规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

双方最后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商谈解决香港问题。 双方于1984年签订协议。

1982 年9 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首次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 双方在经过首次谈判后,并且声明,表示将会通过外交途径对香港前途的解决方法进行商谈。

第二阶段的谈判是1983 年7 月12 及13日两开,地点在北京。中方团长姚广、英方团长是驻华大使柯利达。

1984 年4 月,英国外相贺维访问北京后抵达香港,他在香港发表声明,公开宣布英国放弃1997 年之后对香港 。声明表示:“要达成一份能使本港在1997 年以后仍然继续由英国管治的协议,是不切实际的设想。”

在此一段期间,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频频访问英国。在1984 年2 月,立法局非官守议员更提出了“罗保动议”,引起各界的争议。

1984年6 月,中英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 月份,英国外相贺维再访北京。

8 月1 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 1984 年9 月26 日,中、英双方终于在北京草签。

3概述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及其历史影响

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即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实践: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按《香港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按《澳门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中国 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历史影响:“一国两制”,为实现祖国统一指明了前景,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赢得海内外人士的好评。

4香港的发展历史

香港自秦朝起明确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中原指以河南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香港从而开通港口发展。

1982年9月,中、英两国落实香港前途问题,于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 。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以廉洁的 、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

历史的变迁,让香港从一个当年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渔村,演变成今天有“东方之珠”美誉的国际大都会。 历史沿革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

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 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

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 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 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 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

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 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地名来源 关于香港的地名由来,有这样几种说法: 说法一:香港的得名与香料有关。

宋元时期,香港在行政上隶属广东东莞。从明朝开始,香港岛南部的一个小港湾,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因转运产在广东东莞的香料而出名,被人们称为“香港”。

据说那时香港转运的香料,质量上乘,被称为“海南珍奇”,香港当地许多人也以种香料为业,香港与其种植的香料一起,名声大噪。不久这种香料被列为进贡皇帝的贡品,并造就了当时鼎盛的制香、运香业。

后来香料的种植和转运逐渐式微,但香港这个名称却保留了下来。 说法二:香港是一个天然的港湾,附近有溪水甘香可口,海上往来的水手,经常到这里来取水饮用,久而久之,甘香的溪水出了名,这条小溪也就被称为“香江”,而香江入海冲积成的小港湾,也就开始被称为“香港”。

有一批英国人登上香港岛时就是从这个港湾上岸的,所以他们也就用“香港”命名整个岛屿。直到今天,“香江”仍然是香港的别称。

说法三:因“香姑”而得名。据说,香姑是一位海盗的妻子,海盗死后,她就占据了这个小岛。

久而久之,人们就把小岛以她的名字为名,称之为“香港”了。 尽管有不同的说法,但可以大致肯定的是香港这个地名最早出现在明朝,它最初是指当时香港岛上的一个小港湾、小村落,后来才扩大为对整个岛屿(香港岛)的称呼,最后到了19世纪初,才成了当时被英国殖民者占领的整个地区的统称。

5百度一下香港的历史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

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 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

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岛(3)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岛,新界岛)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 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 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 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重大历史事件年表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北京条约》(3)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

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 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6浅析"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appie爱你12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论文授课学期2012学年至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专业中加英语专业学号任课教师马茜交稿日期2013年1月2日成绩阅读教师签名日期广西师范大学学工部(处)制论“一国两制”产生的背景摘要:关于“一国两制”,自世界第二次大战以来,自从1970年以来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关键词:一国两制历史背景国内外形势 曾经说:“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政策绝不是偶然提出,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党和 同志结合国内外形势得出来的伟大战略决策。一、关于“一国两制”关于“一国两制”, 将其简单的论述为:“一国两制”构想是 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台湾,香港和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的实际情况,中央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企图实现祖国统一的愿望。但是由于 的复杂性和意识到 不能短时间解决,需要长期斗争,中央就把“一国两制”首先运用到到解决香港问题上来。

之后由于澳门问题与香港问题之间相隔的时。

7香港回归的历史渊源及过程

清道光二十二年即1842年,中英鸦片战争,清廷战败,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咸丰十年即1860年,又割让九龙半岛给英国。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新界亦被英国强行租借,香港地区遂全部归英国人管理。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

清 被迫在英军舰上签订《南京条约》

(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条例》,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

中英官员在边界树碑

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成为继纽约、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亚洲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12月1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

香港

图册 4张

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 。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 ,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模式、法律和社会制度,五十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 管制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8香港近二百年的历史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

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的,反抗麻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9一国两制提出的目的是什么

(1)“一国两制”的构想的提出:改革开放以后, 针对 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目的是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祖国的最后统一(2)“一国两制”的含义: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3)实行“一国两制”原因:“一国两制”正是从历史和现实考虑,一要实现香港、澳门、台湾的 回归,二要维持香港,澳门,台湾经济的繁荣(4)英、葡 同意把香港、澳门归还给中国说明: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5)港、澳回归祖国的意义和影响:中国人民洗刷了百年国耻,增强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促进改革开放,我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是行政长官负责制,即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既相制约又相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行政地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同,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以及货币发行权。

扩展资料:

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中央政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认真履行宪制责任,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

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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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香港回归前的政治制度概述地区: 香港介绍介绍文件介绍文件香港回归前的政治制度概述实行行政主导的体制 香港是一块被占领地,而非一个主权国家,她的所有权来自于英国政府。因而,香港不可能是立法至上的体制,香港的行政权、立法权不是“分立”的,而是由最高执政者港督统揽。实际上,是由港督直接掌握的几个最高咨询机构、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行政局、立法局和布政司署的整个行政系统,形成以港督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这是香港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所谓行政主导,主要是对立而言。西方国家历史上有“立法中心、会议至上”的立法主导体制,其特点是,议会(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政府,制定法律,审批财政;行政受制于立法,政府执行法律,受议会监督和制约。立法主导制,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产物,但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已不能适应现代资本主义发展变化的形势。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事务非常复杂、变化神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高频率的行政机关及时做出反应和决策;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完善法治,这又要求政府部门适时提出多种法律草案,按立法程序协同立法机关搞好立法,才能实现有效的管治。行政主导的体制,不但是宗主国的需要,也是香港社会发展的需求。香港是一个现代化大都市,是国际性的自由港,内外交往频繁,信息交通、商业、金融和其他行业的活动以及政治、文化各方面的问题,错综复杂,除了要有一个包含各方代表、照顾各方面各阶层利益、与行政关系协调的立法机关之外,还需要一个决策及时、效率较高、运作平稳和起主导作用的行政体制。在行政主导体制,香港行政与司法的关系也颇特殊,香港司法系统有相当的独立性,司法机关只是对法律的负责,不是对政府或港督负责,即使是最高层的行政官员,做出决定交给有关政权机关执行,假如有关行政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法庭可以撤销有关决定禁止有关继续行动。司法最高首长--首席按察司人选由英国国务大臣确定,由港督根据《皇室训令》(经国务大臣颁发)宣布委任。港督有权委任法官(委任前须听取由首席按察司负责的独立的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的意见),但港督不可以干预判案,法官可以不听命于港督。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港督用为英皇的代表,可以运用法定权力对法院判罪的人进行赦免或减刑,也可以通过律政司对判罪过轻的犯人提出上诉重审,加判刑罚,但都要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这是行政主导对港督权力的一种制约,体现了行政主导是同治法制衡相结合的。 完善的咨询体制 香港政府推行总督高度集权下的广泛咨询制度,就是总督的独裁加上咨询的民主。六十年代以后,群众运动相继爆发,单纯依靠“上层精英”已难维持统治;再加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需要听取、吸纳各个方面、特别是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于实行现代化的管治,因此港英政府陆续吸纳更多社会和知名人士进入各级政权机构,同时建立广泛的咨询制度。几乎所有政府部门成立了多种咨询委员会,配合和协助政府工作。一般来说,咨询组织可分为五大类:向部门首长提供意见的法定组织(例如保护稀有动物咨询委员会);向政府提供意见的法定组织(如教育委员会);向部门首长提供意见的非法定组织(如劳工顾问委员会);向政府提供意见的非法定组织(如交通咨询委员会);以及负责执行某项事务委员会(如香港考试局)。咨询委员会由政府官员和社会人士共同组成,社会人士占多数,他们是各项各业的精英人士,热心为社会服务。这么庞大的、遍及各行各业的咨询网络,使政府机构和民间和半民半官的咨询机构相配合,政府的集权和民间的咨询相结合,成为香港政治架构中突出的现象。政府草拟某项政策和采取某项重大措施时,可通过咨询组织收集到各方面的资料和意见,人或者吸纳某些社会人士参与决策。这会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化,能更广泛的听取不同的意见,从而使政府的某些政策获得一定的认同性。实行具有咨询特色的权制,使香港政府得以安定。港英历来重视把社会中精英或精英团体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吸收进行政决策结构,赋予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求得港英和华人精英“共治”的形式。这几乎成了一个极为特殊的制度设计:即几乎所有政府的部门,都没有咨询性的机构使政府对社会的动向有更敏感的反应,因而常能化解许多潜在的冲突,使政治得以安定。但实际动作中,积极作用还是的主要的,它沟通民意民情,为政府宣传、解释决策,减少不满情绪和推行政策时所遇到的阴力,缓和社会矛盾;又使部分港人得到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和权力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政策,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的规定,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即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的香港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紫荆花图案的旗帜

由于过去香港在政治上实行殖民地封闭的政治制度,在经济上实行低税率,不干预的自由港制

度,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承担很有限

20世纪60年代初期,香港经济发展开始进入转型期,制造业开始兴盛,人口数量伴随着大规模的移民潮而剧增,香港逐渐成为一个人口密集和工厂林立的大都会随着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出现,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6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开始逐步建立起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杜会福利计划1965年香港政府发布了第一个社会福利政策白皮书,标志着香港社会保障事业的真正起步,进入发展阶段

较之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香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较为特殊,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在香港发展非常有限,而社会救助制度则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于香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巨变,使得原有的家庭保障濒于崩溃,传统的由家庭照顾老人,儿童残弱,失业者的功能开始削弱的趋势的出现,香港政府为缓和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在英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下,香港政府从70年代初开始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公共援助制度1971年公布了两种救助标准,1973年政府公布了"香港福利未来发展计划",以后香港政府又发布了多次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白皮书,从法律上奠定了社会救助的基础它提出了香港政府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标志着香港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至80年代,港督麦理浩致力发展公屋计划和医疗计划,香港的社会福利有了较大的发展然而与"福利社会"相比,香港的社会福利仍是有限的除教育,医疗,房屋三类属于社会服务的项目以外,政府目前所承担的社会福利项目只包括:公共援助,家庭及儿童福利,老人服务,康复,过犯辅导,社区发展及青少年七项

香港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暴力或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和紧急救援服务,后三项也可同称为"意外事故赔偿计划",另有专门机构负责,各地区的社会保障办事处只管理前两项计划其中,公共援助制度从1993年改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分为三大类:一是"基本标准援助",以应付日常生活必需的费用;二是"长期个案补助金",发放给长期领取"标准援助"的认识,以补助其购置大型耐用消费品;三是特别津贴以支付个人或家庭的特别需要香港的社会救助是涵盖全体公民的,是普及式的,是要经过收入审查的,达不到基本援助金额标准的公民, 均可获得综合援助金,还有大量人口无须收入审查的公共福利金

香港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理解为,由政府对有必要的人士提供的现金援助或津贴,它是与社会服务并列为社会福利的概念的其基本原则是由香港地区政府为社会上遭受不幸的成员提供适当的经济和物质援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其社会政策的主导思想仍是力求减少政府责任,加大个人的自我保障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月12日下午在立法会发表题为《合力发展经济共建和谐社会》的2005年施政报告时强调,政府的施政理念是,首先致力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其次是通过教育和培训,让每个市民都有机会发挥所长,提升自己,摆脱贫困同时,政府在公共房屋,医疗,教育和福利(包括综援计划)等方面投放资源,编织可靠的社会安全网,给有困难的市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香港的社会保障有着较高的社会化程序香港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前,主要是教会团体在做一些福利性的社会救助工作这就为香港社会保障制度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回归前香港从事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团体已经发展到200多家,其中包括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和社会福利署资助机构在内的各种老人服务机构就有 170个遍布港岛,九龙和新界的各个地区,它们开展各种形式的设施服务,成为香港政府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的得力助手香港的社会服务,社区服务,主要依靠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去操作,工作人员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富有开拓精神,这点与中国目前的社区服务多为居委会的老大爷,大娘操作有着明显的区别

在香港受到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涉及老年入,青年人,少儿等社会上需要帮助的成员,其中近70%是老人对那些需要帮助的老人的服务,一方面是通过各种服务及举办有益的活动,来鼓励他们重新参与到社会发展中充实自己的晚年生活;另一方面则通过照顾服务使年迈,体弱,行动不便或缺乏照料的老人得以安度晚年,而这些照顾服务主要包括家务助理,日间护理服务和社区支援服务等通过多元化的,综合性的服务,使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对象享受到政府的社会福利救济

香港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日臻完善,其具有的以下几个优点是值得中国内地学习和借鉴的:第一,体现了物质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它除了给贫困群众以现金援助外,还针对老人,伤残人,青年人,儿童,妇女,有犯罪倾向的人士和新移民等群体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第二,尊重受援助者的人权,尊严与隐私香港政府将受援助人称为"顾客",社会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则为服务员,需要达到"顾客"满意才算做好工作另外,把救助金直接汇到被救助人的银行帐户上,也是尊重被援助人的隐私权第三,社会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和快捷性社会福利署在全港19个地区设立了33个办事处受理救助申请,并公布了整套的工作程序和制作宣传册,录影,录音带,还设置了热线电话讲解社会保障的申请资格和手续,让前来办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人更了解其工作程序,体现了其高质量和快捷性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政治争议,多数涉及《香港基本法》架构 下香港民主发展的步伐。其中《基本法》第45条及第68条分别订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普选为目标;而随着时间推移,香港社会要求实行立法会以及行政长官普选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条目将集中介绍香港各项选举以及已经落实的制度,相关发展争论请参阅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跟据基本法的序言,

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并且在基本法第二条列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总结而言,香港的制度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保留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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