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分红,剥夺小股东的知情权。
每年度产生利润不予分配,让小股东的投资迟迟没有回报。《公司法》第74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迫使小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利知道公司的账务等情况,但是不是随意能行使该权利的。《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股东会出现滥用股东的权利,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侵害,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那么如何让损害公司利益的小股东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公司的小股东有出现损害公司的行为时,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议,表决对小股东的股权进行收购,从而让其丧失股东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给你看相关的指引和法律。\r\n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我国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结合法条,本人概括为,一是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不满规定的人数,公司亏损到一定程度。二是特定主体的请求,如股东、董事、监事请求或提议。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r\n 临时股东会召开也有相关的程序(见法条)。\r\n 参考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r\n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r\n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r\n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r\n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r\n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r\n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r\n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n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r\n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r\n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作为一名小股东,权利不肯像大股东那么多,但是也是有一些基本权利可以保障的。比如,可以要求公司的财务必须公开,否则不知道公司是否赚钱,以及赚了多少钱。企业本身它就是由原大股东创立的,原股东,或者说大股东,他们所承担的企业的责任与风险,要比小股东要大。原来的大股东控制公司是必须的。 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1、知情权 在 公司法 中已经明确写明了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的有 公司章程 、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会计报告等。这里重点是提到会计报告,虽然现在大多数股东能看明白财务报表,但是能看出问题的很少,更不要说刻意隐藏的东西了。所以,查账的权利很重要!小股东有聘请注册会计师查账的资格。虽然查账这个权利在公司法里是无绝对授予的,因此,股东们应提前在公司章程里约定!也可以为保护各方的利益,保护公司不被恶意损害,小股东可请第三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费用公司负责,查不出问题,审计费由小股东承担),同时约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经营质询权),有针对性地提出质询,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有效保障小股东利益的。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 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表决权 表决权,就是我们所说的投票权,对股东会议事项投赞成或反对的票。如果不想要该权利,也可以弃权。表决权的基本原则为一股一票,这样就体现出了平等。不过我们小股东也可以在章程里面约定我有董事的提名权。通过至少提名一名董事的资格,参与公司的管理。 3、收益权 收益权咱们简单分两种,一种是利润分红权、一种是股份增值权。 公司法有规定,如果连续5年盈利且5年不分红,小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大股东接手。 4、 诉讼 权,举报大股东 职务侵占罪 ,让大股东坐牢 如果你们很多事情没有提前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但小股东切切实实被大股东给黑了,可以去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 只要占有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占有股份超过1%,你也可以代表公司去起诉大股东。 如果存在A公司的情况,也可以去公安局举报,大股东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让大股东坐牢。 不管怎么说,大股东不要总想着完全、绝对控制公司,记住,绝对的权力会产生绝对的流氓。 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一定会为企业建立一套规则机制,确保企业在规则机制下长续经营。 小股东的权利,公司法给予了很多,但是要会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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