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这样做
首先:如果你何要退休的那个人关系比较好的话,可以和她聊聊,如果在领导询问她意见的时候,请她提下你
其次:你可以先梳理下,你如果接替那个位置,你会为单位带来哪些新气象或效益
再次;你将你能胜任那个位置的优势及对这份工作的具体规划写成书面报告,并交由领导
首先,依法进入法人治理结构,参与重大决策。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如果党组织在事关企业的重大问题上没有声音,就根本谈不上什么核心作用。近年来,许多国有企业实行了党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合法程序把党委成员推举到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担任领导职务;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负责人,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2004年《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企业党组织成员与法人治理结构成员交叉任职,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组织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不仅从组织、制度和机制上使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得到了保证,同时还有机地把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结合在了一起。
其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选好管好干部。政治核心作用,就是要在政治上起领导、决定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把那些政治素质强、思想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人才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如果丢掉了党管干部这一条,就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正确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改变用简单套用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的办法来选拔、管理和使用企业干部。企业用干部,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任用或聘用的,但董事会、总经理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法定程序任免,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同时,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
再次,领导并支持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强化民主决策。工人阶级是我们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全心全意依靠的力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没有变。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积极推进企业民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工会和职代会是实现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企业党组织要健全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重大决策向职工代表通报制度,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努力通过推进企业民主建设,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群众参与改革和管理的热情,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把一批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省委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用2至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32名厅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正厅级职位2名:合肥学院院长(正厅级)1名、铜陵学院院长1名。
副厅级职位30名:省辖市副市长11名(其中分管工业6名、分管城建2名、分管旅游3名)、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名(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副校长1名(中共党员)、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省水利厅副厅长1名、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1名、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1名、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1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1名、省档案局(档案馆)副局长(副馆长)1名、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1名、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名、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1名、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1名、安徽财贸学院副院长1名、淮南师范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1名、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1名。
二、资格条件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报考正厅级职位的人员,须任副厅级职务2年以上(2001年6月以前任职,以下任职时间的月份均截止6月)或任正处级职务5年以上(女干部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
3、报考副厅级职位的人员,须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或任副处级职务5年以上;女干部任正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任副处级职务3年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正处级职务或3年以上副处级职务。
领导班子由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省委企业工委直接管理的企业(含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省辖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业及省直厅局直接管理的重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可分别相应比照正、副处级职务报考的条件执行(仅限本次招考报名比照使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8年6月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为副厅级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1955年6月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报考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位的,须符合《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
报考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位的,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社会科学专业毕业。
报考高校副校(院)长职位的,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报考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位的,须为体育或相关专业毕业。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机关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包括国家部委驻皖单位的人员)均可报考。报名者一般应到所在地区的省辖市委组织部或厅局级单位(包括国家部委驻皖单位)人事(干部)处报名;也可以直接向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一职位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5名。因报名人数少于15名经研究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个人报名者须提供:(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和厅局级单位人事(干部)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报名登记、汇总及资格初审,于2003年7月12日前,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经初审核对过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和个人档案送省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所报职位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张试卷。公共知识的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WTO知识、文史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安徽省情等。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各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行业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总成绩。其中,报考合肥学院院长、铜陵学院院长、省辖市分管旅游工作副市长、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安徽财贸学院副院长、淮南师范学院副院长职位的,须加试外语(英语、日语任选一种),其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成绩分别按60%、40%、20%加权计算总成绩。然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8∶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报考副市长和省辖市检察长职位的,分类别和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6∶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领导干部、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当场评定成绩。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其中报考省辖市副市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位的,分类别和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和决定任命。
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程序提出任用意见,报省委研究决定,进行任前公示后,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办理任用。其中,省辖市副市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人选的任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对决定任用的非选任制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03年7月2日到7月10日。
2、笔试时间:2003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0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省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1-260833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省公开选拔办公室办公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55号九狮苑宾馆306、308房间,电话:0551-2609070(传真)、2609073;邮编230001。
安徽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3年6月25日(需要公告样报的读者,请与本报发行处联系。电话:283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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