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一度被当作偶像崇拜,为何被称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呢?

牛顿一度被当作偶像崇拜,为何被称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呢?,第1张

牛顿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为天文学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发明了微积分,使他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他还对光学有基础性的研究,发明了反射式望远镜。更重要的是,牛顿三定律是经典力学的核心。18世纪的英国诗人蒲柏用一句有名的诗描写了牛顿的伟大:自然和自然的法则在黑暗中隐藏,上帝说“让牛顿去吧”,于是一切都被照亮。

别人如此评价牛顿,牛顿怎么评价自己呢?牛顿的自我评价中有两条比较有名,一个是牛顿说自己只是海边玩耍的孩子,不时地为捡到光滑的石子或美丽的贝壳而欢喜,而未探明的世界还像大海一样在面前。另一个评价是如果说自己看得更远,是因为站在巨人肩上的缘故。

一般情况下,对这两个评价的解读往往把牛顿塑造成谦谦君子的形象。牛顿发现了那么多重要的定律,却把未知的世界比作大海,而自己捡到的只是几枚石子、贝壳而已。“站在巨人的肩上”更被当作牛顿不忘科学前辈的体现,没有伽利略、笛卡尔等人的工作,牛顿就不会有这么伟大的科学贡献。

而事实上牛顿这个人性格古怪,他和很多科学家的关系都非常糟糕。他和莱布尼茨争夺过微积分的发明权,晚年的牛顿还为自己深深打击了莱布尼茨而沾沾自喜。同时期的英国还有一位杰出的科学家胡克,他证明过行星受到的太阳引力若是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行星的轨道就会是椭圆。胡克的工作已经非常接近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牛顿和胡克之间也就一些发现的归属有争执。这让牛顿很不快,他利用自己皇家学会会长的权力干了不少坏事。胡克的画像曾经有不少,结果神秘消失了。能够让胡克画像消失的,只有牛顿。

“站在巨人的肩上”这一评价据说是牛顿说给胡克的。因为胡克身材矮小,好像还有驼背,牛顿的“巨人”说可谓是把胡克踢到了一边:关你这个矮子何事?

胡克比牛顿的资格要老,在牛顿没有成名前,胡克就已经名躁一时。1679年,胡克给牛顿写信,他在信中强调“天体的运动是由于有中心拉力的结果,而且引力与距离平方应该是成反比的。按照这个推论,地球表面抛体的轨道应该是椭圆,如果地球能穿透,物体将回到原处。”当时牛顿提出的观点是:“物体的轨迹是一条螺旋线,最终将绕到地心”。牛顿在收到胡克的来信后,默认了他的观点,并在在J开普勒关于行星运动的第三定律基础上用数学方法导出了万有引力定律,但并没有给胡克回信。

1686年,牛顿将载有万有引力定律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卷一的稿件送到了英国皇家学会,获得了极大的反响。胡克希望牛顿提一下自己的“功绩”,但却被牛顿无情的拒绝。后来胡克将牛顿告上法庭,说牛顿剽窃他的著作成果。牛顿就给胡克回了一封信,其中一句就有“如果说我比别人看的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一方面牛顿的研究成果确实是建立在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等先辈的科研成果上,说这句话并没有什么问题。另一方面,牛顿认为胡克在科学上并没什么建树,说这话其实是对他的嘲讽。而嘲讽的点就是胡克身材矮小,根本不可能比牛顿看的远。

自上一期讲过毕加索的蓝色时期后,很快我们就来到了他的立体主义时期,这是毕加索绘画生涯中划时代的转变,作为立体主义中的“洗衣船”派开创者,其画作更是体现着同时代工业文化和建筑几何文化对人的深远影响。而现代大多数人对毕加索的认识,都是来自于其立体主义画作的。

但是最早提出立体主义理论的并不是毕加索,而是后印象派过渡到现代主义的塞尚。 具体塞尚后期的画是如何体现其立体主义端倪的呢?我们先从这幅画开始:

明眼人应该会看出这幅画突兀的地方,那就是花瓶的瓶口,明明是正面视角,为什么瓶口如此宽大? 也许就是这个瓶口,预示着绘画中变形界的走向。业界有人评论说,也许是为了把正面视角和俯视相结合了。 除了这幅画之外,还有

他对线条的处理,即有印象派的特色,又具有立体感: 采用的模糊和打散的线条,让我们更多地有想象的余地,仿佛画面上的人都变得动感起来了,因为模凌两可的线条可以为我们展示物像的更多个面。 由下我们就可以探讨什么是立体主义了。

立体主义简要来说,即把物像的各个视角分割成碎片,然后再分析它们的基本因素,从而按照自己想象的设计方案,把它们重新组合起来。往往这种重组和改变,都可以重新构造出一座崭新而惊人的大厦。 就拿毕加索的《阿维农的少女》为例:

在立体主义时期,毕加索自己放弃其文学性走向,转为纯造型的画法。 他大胆地把人体分割,组合,再加上他过去的原始元素,向世人展示了他对塞尚“立体”主义的起承性创新。他的做法完全抛弃了传统的明暗,透视等写实性做法,使整个画面变得既平面又立体。 而这仅仅是他立体主义路线的实验性画作。

又例如我个人非常喜欢的《弹吉他的人》:

他用他高超而纯熟的立体绘画技巧,向我们展示了 绘画不应该单单只是表达某个面,或者某个视角,而是灵活多变的,立体主义的画风更让人留下想象空间,整个似平面而又非平面的画像更为活灵活现。

事实上,工业、科技文明剧烈地改变着现代社会的面貌,从精神上有力地推动了现代艺术的迅速变化。在艺术上,我们就自然发现了立体主义所具有的建筑学几何美感了。

一个人之所以进步,往往都不是因为他独自创造或者发现了什么前所未有的东西,只是因为他比别人走先了一步,细心拾到了前人留下来的有价值的宝物,再加以改造和创新,成为自己的东西罢了。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高,更远,不是吗?

这是个好问题,但是其实重要的并不是对错,而是你是否认可这个巨人。

你认可他,那么错的也是对的,你不认可,对的也是错的。

只有认可这个巨人,你才能稳稳的站在他的肩膀上,不动摇不张望,坚定的往前走。

如果你在怀疑这个巨人,你就会在张望中狠狠的摔倒在地上。

所以你其实没有选择,也不应该去怀疑巨人是对的还是错的,而是尽一切努力借助巨人的力量去看清楚未来的路。

我在几年前参加一次领导力培训课程,听到导师这样说,在团队决策的过程中,重要的是团队要达成共识,只要团队达成了共识,努力的前行,哪怕你们选了一条错的路,未必不能走出一条新路。

但是如果团队没有达成共识,你们的力量就不会向同一个方向前行,你们之间就会因为冲突、因为争执而不断的内耗,直到山穷水尽。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世上本没有真理,信的人多了便成了真理。

巨人之所以能成长为巨人,没有中途倒下、消亡,那你就放心的站在他的肩上,与他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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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英文版中,站在巨人肩上的矮子的比喻表达了任何发现都是建立在前人发现的基础之上的意思。这句话最早可以追溯到12世纪的Bernard of Chartres。这句话最有名的版本是牛顿在1675年的表达:“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The metaphor of dwarfs 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 expresses the meaning of "discovering truth by building on previous discoveries" This concept has been traced to the 12th century, attributed to Bernard of Chartres Its most familiar expression in English is by Isaac Newton in 1675: " If I have seen further it is by 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 )由于国内很多人说“有说法称,牛顿说这话是嘲讽当时的科学院院长罗伯特·胡克(发现胡克法则的科学家),因为后者身材矮小,而且牛顿觉得其没有什么科学建树。”即便好一点的说法,也只是认为,这句话是牛顿的自谦。因此,长期以来,我都未曾重视这句话。而当我懂了这句话时,这句话带给我人生的启迪则不亚于世人给牛顿的评价“天不生牛顿,万古如长夜”的震撼(引自对孔子的评价“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和参考自英国诗人 亚历山大·蒲柏 (Alexander Pope)为牛顿写的墓志铭:Nature and nature's laws lay hid in night; God said "Let Newton be" and all was light)。

长期以来,我做事都是没有章法的。因为没有方法,我曾经学了十几年英语,却依然没学会英语;因为没有方法,我上了近十年的大学和研究生教育,却依然不会学习;因为没有方法,我曾经学了数十年的科学,却依然不知道科学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科学,如何做科学;因为没有方法,我受了数十年的教育,却依然不会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方法,我都三十多岁了,却依然不会做事……当我意识到这些问题,却不知道如何解决时,可以想见,我是多么地沮丧和压抑!而我人生的漫漫长夜,终于因为牛顿的这句“站在巨人的肩上”,而光亮如昼,而结束了……

“站在巨人的肩上”其实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任何的进步都是建立在先贤基础上的,哪怕先贤的思想或成果是有错误或不完善或粗陋的(哪怕是错误的思想对于后来人都是有帮助的。任何的进步都是建立在对前人或他人思想的否定之上的,哪怕是在前人基础上的完善,本质上也是否定。所以,如果想进步,就不应惧怕错误。不过,这是另一个话题了。)。第二层意思则是要站在“巨人”肩上,即要站在当时的最优秀的人的思想或成果上才可以。

无论是英语,还是专业,还是社会交往中的巨婴心态,亦或是家庭的失败,本质上都是学习的失败!本质上都是没有学会正确的学习思想和学习方法。

不知道为什么,身为万物之长的人类居然能做到如此盲目地自信,以为自己天生就会很多技能……比如,以为自己天生就会学习,以为自己天生就会理财(想象股市里的韭菜们的数量),以为自己天生就会做事,以为自己天生就会经营家庭。但我们却忘记了,哪怕是像吃饭或走路这样的事情,我们都是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不断尝试中的失败中才学会的。

如果有过经验会记得,婴幼儿会有大量的时间会向外吐奶、吐饭,换句话说,我们以为的吃饭这样的极其稀松平常和简单的事情,事实上都是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不断地挑战失败而学会的。而走路也是如此,想想我们在走路之前又经过了多久的尝试和多少的失败。孩童的我们需要不断地挑战才能让双腿获得力量,需要不断地在跌倒中站起来来学会平衡,需要不断地训练才能让自己一点点地走的更远。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得,我小时候经常希望爸妈抱着我,而背后的原因就是因为那时候的双腿缺少力量,走不远。而这种经验和过程,在骨折的病人身上也可以看到,而我们却对这些付出了极大代价才学会的技能司空见惯,以至于,我们今天会想当然地以为,大量的技能是自己天生就会的。

学习是有方法的。学习本质上就是让大脑长肌肉的过程。同所有长肌肉的过程一样,需要持续的强烈的刺激。学习也是一样的。所以正确的学习是需要长期和每天规律地进行强烈的刺激才可以的。所以有效的学习,首先就是要每天规律地学习和复习。学习的方式是需要刻意练习的,复习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显然在实践和解决问题中复习是最高效的。而无论是学习阶段,还是复习阶段,刺激强度越大,记忆和理解的深度也就越深刻。

而根据“站在巨人的肩上”的原则,最有效的学习方法就是“费曼学习法”,而辅助工具就是“康奈尔笔记法”。费曼是全球闻名的大物理学家,号称爱因斯坦之后最伟大的科学家。康奈尔笔记法也是拥有国际盛名的笔记法。如果钱钟书钱老能凭借自己的笔记法而学贯古今东西,那么国际盛名的康奈尔笔记法应该更加威力无穷吧。

我本人通过英语巨人的英语学习法(四国语言习得者何远致老师,17国语言习得者Steve Kaufmann等),也取得了突破了英语听力和阅读能力的巨大跨越。虽然英文写作和口语仍然有很大不足,但也能达到与老外交流而互相不觉得难受的程度了。他们的方法主要就是多听多阅读。

多听的第一阶段是打开耳朵,重新建立起大脑对于某些频率声音信号的反应(用进废退。成长过程中,大脑会舍弃不用的声音频率。这就是为什么日本人的英语发音那么诡异的原因)。第二阶段,则是,通过听来获取信息,而在获取信息这种使用过程,而不断地复习和巩固技能。

多读的过程与多听像类似。也是通过大量阅读,建立对英语文字字形和句子结构的熟悉,以及训练大脑对这些内容的熟悉和适应。想想我们小学时候,读了多少和多久带拼音的课文,就明白这个过程的作用了。任何需要大脑付出过多精力的行为都是有痛苦的反大脑的,所以,在大脑建立起对英文的熟悉和“喜欢(适应了的表现)”,任何学英语的人都是容易放弃的,因为此时仍然是反人性的。但一旦突破了这个阶段,并进入第二阶段,即能喜欢用英文获取信息后,凭借英文资料的高质量(至少到目前为止,全球的知识体系仍然是英文世界主导的,即英文是源知识),对英文的熟悉程度和喜欢会不断地自我强化。

当前,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大大拓展。于是,学习的内容和质量也是鱼龙混杂,难以分辨。而无论好坏,一旦选择,就将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哪怕是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都需要付出很大的时间代价,更不必说,选择错了,越走越难后掉头重来了。那么向谁学习呢?

乔布斯说:“It comes to trying to expose yourself to the best things that humans have done, and then try to bring those things in to what you are doing”即尽最大可能地让自己去接近那些人类已经做到的最优秀的事物(能接触到人最好,不能接触到人,就去接触他们的思想),然后把这些最伟大的思想或成果应用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中。

巨人们可能有不同的方法,但大体来说,这些方法本质上都是相似或想通的。只有我们思想上首先成为巨人时,我们行为上才有可能也成为巨人。但是请注意,思想上指导什么是巨人是远远不够的,行为上做成了巨人才可以。

在读了很多英语巨人(英语成功习得者)的案例、思想和方法后,在掌握了正确的英语学习方法后,我进行了大量听读,然后英语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比如,已经能比较自如地听懂和与母语人士沟通了,却难以自然表达。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我自己分析原因。我虽然懂了英语巨人的方法,也照做了一些,但是坚持地不彻底。语言学习本质上是把语言本身训练成肌肉记忆的过程。 而训练成肌肉记忆至少要经过学习-理解-训练-记忆-大量反复使用和训练等阶段 而记忆本身就是训练肌肉的过程,需要大量反复持续的刺激才能长出新的细胞,而新产生的脑神经细胞或其连接更是需要反复和持续的刺激才能稳定下来,而将记忆训练成肌肉记忆的过程则需要反复调取记忆信息的使用的过程,而这个过程需要一万次。因为真正高手的语言学习需要达到肌肉记忆(下意识反应)的状态,因此,学习语言比学知识更困难。因为知识只需要达到记忆,最多到掌握的程度,而语言学习则需要达到肌肉记忆的程度。

在成为英语巨人的过程中,第一阶段的学习-理解-训练-记忆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反复使用和训练阶段都极其重要!相对来说,第一阶段是最困难的。

之所以说第二阶段简单是因为,大量反复使用和训练阶段可以通过大量听读法实现。听和读的过程本身就是使用英语的过程,从而不断实现对自己大脑的训练。而大量听读法本质上是非常被动基本不消耗情绪力量的学习行为,比如上班路上、做家务时等,专心听或被动听都是有效的。所以,使用起来不仅没有条件限制,还能充分利用我们的不易被察觉的暗时间,是非常简单易行的。

大量听读法可以大幅提高存量的质量,却难以带来高效的增量增长。由于大量听读法事实上是使用英语的过程,而使用也就意味着是对已经掌握知识的训练过程,加上大量听读法是很被动的过程,所以大量听读法能提高存量质量,却难以带来高效的增量增长(不是说没有增长,而是说增长地比较慢)。

而想要增长,就必须刻意练习!而刻意练习就是学习-理解-训练-记忆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必须消耗情绪力量和精神力量地主动执行。而无论是学习-理解过程,还是后面的训练-记忆过程,都需要主动的精力投入,特别是训练-记忆过程,只有持续的刺激和反复的复习才能记住新学的内容。而这个过程需要每天固定时间固定行为地复习和刺激。而这样的行为需要很强的自律!所以, 如果想达到某个巨人目标,不仅需要巨人们的方法和巨人们的知识,还需要做到巨人们的自律或习惯的行为。

以我自己为例。我学了英语巨人们的英语学习方法(大量听读法和笔记法),并且执行了其中更容易执行的大量听读法,因此,我的听力和阅读水平确实提升非常明显,我甚至已经习惯了以英语作为媒介进行学习,但问题却是我的英语口语和写作却依然糟糕。为什么呢?原因就是,我只是掌握了巨人们的思想,却没有做到巨人们的行为。即便是我的大量听读法都只在打开耳朵的的半年时间里严格执行了每天3小时的听力输入,后面的大量听读就变成了时有时无,更不必说用笔记法进行主动的刻意练习了。而这样不规律不自律的学习过程,让我的英语就像是段誉的六脉神剑一样——时灵时不灵。

通过我的英语学习经历,我明白,要想学到真正的本领,不仅需要掌握巨人们的思想和内容,更要从行为上成为巨人那样的人,让巨人们的行为也成为自己行为的下意识的习惯。而到那时,其实我们已经不需要再去刻意想学习的过程了,因为我们已经拥有了巨人的行为,成为巨人也将只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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