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仲永》的问题!超急!!!!

关于《伤仲永》的问题!超急!!!!,第1张

孟母三迁

回答者: 璐曦曦 - 助理 二级 2-16 20:26

王冕学画

回答者: 露葸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2-16 20:29

1悬梁锥刺骨,悬梁就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看书不睡觉,拿一个绳绑着自己的头发,一睡头发就往下拉就醒了 2锥刺骨就是有的人做事疲劳就拿锥(尖尖的)刺自己的腿,就不疲劳了(可以详细的写)

回答者: gourong660 - 试用期 一级 2-16 20:53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参考资料:

参考

回答者: 放飞羽翼 - 试用期 一级 2-16 20:53

抗金名将岳飞年幼丧父,家境贫寒,他七岁时写的诗博得私塾老师的赞赏。他并没有满足,母亲在他后背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字,从此他刻苦学习,练成了十八般武艺。在金兵大举入侵的时候,朝廷节节败退,他组织岳家军,大败金兀术,成了一代民族英雄。

回答者: 黄金黑撒加 - 门吏 三级 2-17 16:01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读罢此文,我不禁为之而“伤”。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文中所写的方仲永五岁时的表现,俨然是一个神童,但他后来才能丧失,令人惋惜,令人警醒。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会落后”。道理再明白不过了———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再好,后天不琢不学不勤不练,也会成为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方仲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方仲永立场坚定地变“不使学”为“我要学”,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人们不是“伤仲永”,而是“赞仲永”“学仲永”……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回答者: 1脸孩子气 - 秀才 二级 2-17 20:06

典故其一

(原文)昔孟子少时,父早丧,母仉[zhăng]氏守节。居住之所近于墓,孟子学为丧葬,躄[bì],踊痛哭之事。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去,舍市,近于屠,孟子学为买卖屠杀之事。母又曰:“亦非所以居子也。”继而迁于学宫之旁。每月朔[shuò,夏历每月初一日]望,官员入文庙,行礼跪拜,揖[yī,拱手礼]让进退,孟子见了,一一习记。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也。”遂居于此。

(释文)从前孟子小时候,父亲早早地死去了,母亲守节没有改嫁。有一次,他们住在墓地旁边。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子的妈妈看到了,就皱起眉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了!孟子的妈妈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旁边去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的样子。一会儿鞠躬欢迎客人、一会儿招待客人、一会儿和客人讨价还价,表演得像极了!孟子的妈妈知道了,又皱皱眉头: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于是,他们又搬家了。这一次,他们搬到了学校附近。孟子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这个时候,孟子的妈妈很满意地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

后来,大家就用“孟母三迁”来表示人应该要接近好的人、事、物,才能学习到好的习惯!

典故其二

(原文)孟子幼时,其舍近墓,常嬉为墓间之事。其母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遂迁居市旁。孟子又嬉为贾人炫卖之事。其母曰:“此又非吾所以处吾子也。”复徙居学宫旁。孟子乃嬉为俎豆揖让进退之事,其母曰:“此可以处吾子矣。”遂居焉。

释文

孟子小时候家离墓地很近,就常常玩办理丧事的游戏,他母亲说:“这不是我可以用来安顿儿子的地方。”于是搬迁到集市旁边,孟子又做学商人卖东西的游戏。他母亲说:“这也不是我可以用来安顿儿子的地方。”又搬家到学堂旁边。于是,孟子就又做些拱让食物的礼仪的游戏,他母亲说:“这里可以用来安顿我的儿子。”他们就在那里住了下来。从此,孟子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寓 意

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

给人很多的思维.在个人空间,在居住方面,在社交圈里.在生活中,环境造就人才,环境也淹没才人。

环境重要,比如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一只母狼去抚养,婴儿长大后就具有狼的很多生活习性。

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起决定作用。

说明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

空间应该适应、助益人的生长。在人们脱离不了市,不能任意选择栖居的。

家庭教育对子女成长起重要作用。孟母三迁,说的足孟子母亲为了教育孟子和为了孟子的成长而三次选择居住环境的故事。这则故事又叫“孟母择邻”、“慈母择邻”。孔子认为:“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论语·里仁》)这和“孟母三迁”故事一样,都强调了选择居住环境的重要性。

“孟母三迁”故事为历代所称述。如,东汉赵岐《孟子题辞》:“孟子生有淑质,风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宋代苏拭作《崔文学甲携文见过》:“自言总角岁,慈母为择邻”。元代关汉卿《蝴蝶梦》:“想当年孟母教子,居心择邻;陶母教子,剪发待宾。”等等。“孟母三迁”成为后世母亲重视子女教育的典型,影响至今。

回答者: ▉▉▉▉▉刮 - 试用期 一级 2-17 20:14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FG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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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gca110 - 试用期 一级 2-17 20:45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回答者: ylf211ht - 江湖新秀 四级 2-17 22:12

译 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回答者: 蛋黄1 - 兵卒 一级 2-18 18:00

我找了一个,仅供参考:

原文

革幼而聪敏,早有才思,六岁便属文。柔之深加赏器,曰:“此儿必兴吾门。”九岁父艰,与弟观同生,少孤贫,傍无师友,兄弟自相训勖,读书精力不倦。十六丧母,以孝闻。服阕与观俱诣太学,补国子生,举高等。齐中书郎王融、吏部谢朓雅相钦重。朓尝宿卫,还过江革,时大雪,见革敝絮单席,而耽学不倦,嗟叹久之,乃脱所著襦,并手割半毡与革充卧具而去。

翻译

江革小时候就很聪明,早早就表现出写文章的才能和情思,六岁时就会写文章。江柔之非常赏识他,说:“这个孩子一定会振兴我的家族。”

江革九岁时父亲去世,他和弟弟江观一起生活在孤苦无依的贫困中,也没有老师朋友作伴,兄弟两人就互相激励,读书的精力始终没有表现出疲倦。十六岁母亲去世,他因为孝顺闻名。服丧完毕,江革就和弟弟江观一起到太学,被增补为国子生,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南齐的中书郎王融、吏部(官员)谢朓对他很推崇。谢朓曾经担任皇家夜间警卫,回家时(顺路)拜访江革。当时下着大雪,(谢朓)看见江革盖着破棉被,铺着单薄的席子,但是沉醉于学习中不知疲倦(寒冷),叹息了很长时间,就脱下自己穿的棉衣,并亲手割下半片毡给江革作为卧具才离开。

[编辑本段]注释

革:人名,江革属文:写文章

柔之:江革的父亲江柔之

父艰:父亲去世

弟观:弟弟江观

同生:孪生兄弟

傍无师友:读书没有师友指点

回答者: 伟大可乐 - 经理 五级 2-18 19:48

孟母三迁的故事

从前孟子小时候,父亲早早地死去了,母亲守节没有改嫁。有一次,他们住在墓地旁边。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子的妈妈看到了,就皱起眉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了!孟子的妈妈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旁边去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的样子。一会儿鞠躬欢迎客人、一会儿招待客人、一会儿和客人讨价还价,表演得像极了!孟子的妈妈知道了,又皱皱眉头: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于是,他们又搬家了。这一次,他们搬到了学校附近。孟子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这个时候,孟子的妈妈很满意地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

回答者: 也许№ - 初学弟子 一级 2-18 21:31

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可你瞧瞧人家。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想君小时,必当了了。”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辈,虽然他们本来是平辈。

回答者: zerofz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2-19 19:47 分类上升达人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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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锻炼才会长出力气,力气是以肌肉为基础的,有肌肉还要加上技巧才产生力气。通过锻炼,力气能变得越来越大。

  消瘦体形的人还应特别注意饮食的摄入,以补充所需的热量和营养以少吃多餐的方法每天进餐5--6次,这样易于营养的消化吸收多时含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如肉,鱼,蛋,豆制品等,可适量吃些肥肉,以增加脂肪的摄入饮食应该全面,保证营养的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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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量训练指的是举重训练,可用的器械有杠铃,哑铃,还有一些固定健身器械。

罗:失去魔杖的《哈里波特》

没有了飞天扫帚和魔杖的哈里波特只是一个从小带着闪电型刀疤的近视少年,他的一生都将在别人异样眼光中度过。

没有了足球魔术的小罗只是一个在巴西街头无数足球少年中平凡一员,桑巴王国的街头仔们在贫穷中度过童年。

JK罗琳能够让年轻的波特披上魔法衣,骑上飞天扫帚成为魔法世界的英雄和传奇,足球能够让小罗成为现实世界的魔术师。

《哈里波特》成就了无数的少年的奇幻梦想,无数的哈迷伴随着7部哈里波特的终结也早已长大成人。小罗成就了自己世界头号球星的地位,也让巴萨这支百年豪门重新站在欧洲之巅,熠熠生辉。无数的巴萨球迷是因为小罗的到来成为红蓝军团的死忠。

这个足球世界不只有贝克汉姆的精致,还有小罗甚至的“狰狞”,但这种破坏美感平衡的相貌当与他神乎其神的足球魔术相配时,只不过是再次印证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愤世之言,小罗的快乐成为足球场上的风向标,那种足球的快乐让场下的我们如痴如醉。

当波特独自承担着抗衡伏地魔的大任时,他被是认为唯一的希望,他和他的邓布利多军们一直在战斗,打破黑魔法的恐怖,让魔法世界重新回到宁静祥和。当小罗来到了沉沦6年之久的巴萨,里杰卡尔德终于明白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真理。里杰用他骨子里的荷兰全攻全守秉承小罗的桑巴劲舞,再加上德科,埃托奥这些充满灵性和感性的天才球员的加入,巴萨成为04波尔图欧冠黑马神话后被防守足球笼罩的欧洲的反抗者,华丽的艺术足球和攻势足球终于在06年如花般绽放,巴萨带领着比利亚雷亚尔,阿森纳诠释着艺术足球的复兴,小罗终于登上世界的神坛,带领着狂热技术足球的爱好者们打败了功利足球的阻击。亦如哈里波特带着邓布利多军最终打败强大的伏地魔。

06年曾经是小罗能够成为球王的一年,一切似乎只是等着德国之夏的加冕仪式,那里有魔幻的巴西四重奏,然而最终证明那只是超级巨星神话堆砌的失败,那甚至只是资源浪费。而这只是球坛第一人小罗衰落的开始。在霍格沃茨学校逐渐脱去稚气的波特拥有了自己的好朋友罗恩,赫敏,但同时也开始遭遇无数中伤和打击,伏地魔的阴影一直存在,而他的食死徒们在叫嚣着杀掉这个神奇的眼镜男孩。

教父小天狼星死去,即使最伟大的邓布利多也最终离波特而去,哈利波特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孤独和折磨,被伏地魔控制的魔法界颠倒了是非黑白,波特甚至被认为是杀掉邓布利多的元凶,他只能远遁,寻找关于死圣的真相,他要等待与黑魔王的最后一战。不是他死就是己亡。

而当小罗抛弃了失败的德国之旅的所有伤感,重新回到这支看上去无敌的巴萨时,却发现物是人非,埃托奥,梅西,他最重要的搭档纷纷受困于伤病,而小罗只能一个人承受摧城拔寨的重任,连续3个夏天的忙碌早已使小罗疲惫不堪,诺坎普的国王无法挽救病入膏肓的红蓝军,他只能看着王者的滑落,还有他个人的万劫不复,他的巴西小弟卡卡抢走了他的10号,他的巴萨小弟梅西在取代他成为诺坎普新宠儿。小罗有过的只是他泡吧夜生活之丰富,不参加训练的传闻。

他试图努力证明自己,但他无力回天,他无法改变27岁的黄金年龄却步伐沉重,经过夏季的休假却依然灵动不再,魔法消失的现实,这时的他只能躲入一次次转会的流言,对于从来尖酸刻薄和缺乏耐心的巴萨,国王从来都不是坚持的代名词,既然国王瓜迪奥拉的本土灵魂都能抛弃,向来巴西巨星留名不留地的巴萨传统怎么会让小罗打破?在小罗日沉西山之时,在他身边的是梅西的旭日东升,甚至是博阳的造星工程的轰轰烈烈。

小罗的离开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是很理智的回答,切尔西,米兰希望得到这位世界巨星,在巴萨承受了无数的批评和埋怨的巴西天才需要的是场上的快乐而不是眉头紧皱,当快乐不在,魔法消失,小罗一无所有。以巨星的标准要求小罗很残酷但很实际,因为一开始他就是个巨星,尽管他只有27岁。

当波特完成自己的最大使命,消灭了伏地魔后,他也丧失掉了他在魔法界特殊地位的意义,他只能成为魔法部的成员,娶妻生子,做办公室了此残生。那些哈迷们也从此再无哈里波特的联想,他们不愿波特就此终结,但没有了伏地魔的波特其实和平凡人无异。难道你愿意看见他只是和金妮继续结婚后的琐碎?还是为波特含饴弄孙的憨态感受纯真?

当小罗在巴萨得到了所有可能的荣誉,失去了动力和向上的欲望,就像哈里波特失去了对手后再也不是那个刀疤神奇少年,他们的故事就该结束了。

为人父为人夫的波特继续神奇只能在另外的魔法世界,而小罗也是一样。

当你费尽千辛达倒你曾经的目标时,满足的快感将很快会被虚无所取代,你不知道下一步你要做什么?你不知道你该怎么做?

  黑执事

  简介:身为凡多姆海威家的执事,连这种程度的事情都做不了的话又该怎么办呢?

  英国名门贵族凡多姆海威家的执事,塞巴斯蒂安·米卡利斯

  在知识、教养、品味、料理、武术等所有的方面都表现得十分完美。

  侍奉着年仅12岁的主人(在漫画中已经过了13岁),

  适合世界上最好喝的红茶的执事漫画在此奉献给您……

  我有生之年……都会做您的执事

  夏目友人帐

  简介:《夏目友人帐》的动画版故事记述的是一位因为看得见妖怪而被人类疏远的女子夏目玲子,为了打发寂寞的日子,她向妖怪们发起挑战,并将败在自己手下的妖怪的名字写在一纸契约上,以此做为妖怪们成为自己属下的证据。 玲子的孙子夏目贵志从奶奶的遗物中得到了那些契约书所做成的“友人帐”,同样他也能看到不会显现在人前的物体。而且也和玲子一样成为了被周围人疏远的一员,被同龄人叫成“骗子”。 可是,作为唯一继承了玲子血统的他却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将玲子夺过来的妖怪们的名字一一归还。在这样的夏目的身边,开始聚集起各种各样的妖怪们…… 能看到妖怪的少年夏目贵志,与招财猫外表的妖怪猫咪老师一起,为大家讲述一个奇异、悲伤,怀念、令人感动的怪谈故事。片中充溢着细腻而动人的情感,再配上淡雅的音乐,让人在无意间为其喜为其忧,实在是一部好动画!

  (夏目友人帐最早短片的结局)能看见妖怪的少年夏目贵志,有一位名叫玲子的传奇般的奶奶。由于她年轻的时候即能看见妖怪还拥有强大的能力,在不被人类理解的同时,将一腔怨气撒在了打输给自己的妖怪头上。并让输掉的妖怪们签下自己的名字,做成了一本能够统治众妖怪的“联络簿”(友人帐)。而可怜的孙子在奶奶去世后,因为奶奶死前和妖怪结下的怨愤受到牵连,总是被妖怪们追赶的他活得非常辛苦,可结论还是被归到“奶奶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和妖怪们不知疲倦地互相斗法,妖怪们也珍惜这个古怪的人类,所以大家谁也不肯退让”。然后围绕着这本“联络簿”,他和保镖猫咪先生为了归还给妖怪们名字而过着忙忙碌碌的日子。 结局再次不如我们所想。在主角大口喘气奔跑逃命的结果后,又是他不再局促的走姿,他走向神秘的深处去,在那里是接受他的妖怪们,虽然交好的方式是彼此斗法,但夏目舒展的胸口没有了人世一团晦涩之气。

  具有神秘妖力的夏目铃子留给自己唯一的孙子夏目贵志一份特别的契约书——与妖怪的契约“友人帐”,拥有友人帐的人(或妖)能支配控制友人帐上列了名字的妖怪们,但这却给夏目贵志带来了诸多的烦恼,无数的妖们来请求贵志归还名字,糟糕的是这是一件很费体力的差事,妖怪的脾气性格都不一样,搞得贵志经常睡眠不足。另有一些有野心的妖们,甚至想拥有友人帐以拥有控制其他妖怪的能力。于是,贵志便萌生了归还友人帐上妖怪名字的想法,希望在完成后能摆脱群妖的骚扰。

  在猫咪老师(招财猫外形的高级妖怪)的帮助下,贵志开始了归还名字的行动。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妖怪名字被归还,贵志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奶奶铃子并不是传说中那样的因无聊而好斗的顽皮妖女,贵志发现这本“友人帐”的真实作用并非是来支配奴役妖怪们的,而是如其本名“友人帐”一样,是一本记录朋友们姓名的通讯录,友人帐上的妖们多数都是因为铃子的善良、可爱、真诚而甘心签署不平等契约的,而铃子也从来没有利用这本契约去指使妖们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伴随着归还名字的行动,贵志渐渐的认识了一个更真实的夏目铃子,同时也重新的认识了妖怪们——其实妖和人一样,有恶妖恶人,也有好妖好人,贵志慢慢的和铃子一样有了许多的朋友,不再感觉到孤独。

  纯情罗曼史

  简介:故事讲述的是非常有精神的大学生高桥美咲与年轻英俊却有时写些色色的BL小说的直森奖获得者---名作家小兔老师(宇佐见秋彦)的纯情罗曼史的恋爱经历。这位小说家在遇到了美咲后,就以他和自己的故事为原开型写了N多的BL小说,虽然招至美咲的屡次抗议,不过看来是抗议无效。此次出现在美咲面前的烦恼仍然是小兔老师的哥哥(宇佐见春彦)和他天天送的草莓食品,顺便的,他的恋人(?!)小兔老师也不服输一般的插一脚,因此,他每天都过着被草莓砸死的日子……

  回答者: 狼Ё小青 - 江湖新秀 四级 2009-6-11 11:16

  1 Skip Beat华丽的挑战

  自幼成长于单亲家庭,受着母亲冷漠无情的对待的少女。不做特别的打扮,每天忙于好几份打工。一心仰慕著小时的青梅竹马,目前已是超人气当红歌手的不破尚。某日藉著工作之便,恭子偷偷混进公司找寻心爱的尚,却听到自己只是被当做女仆的震憾事实。因此恭子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将舍弃过去并加入演艺圈。比尚的父母更了解尚的弱点(知道尚讨厌自己俗气的本名、爱吃咸味煎蛋卷,但讨厌甜的(父母只知道尚讨厌煎蛋卷)等)。恭子最珍视的宝物是CORN给她的“能吸去忧伤的魔法石头”。而最尊敬的人是敦贺莲,在恭子心中是神级的演员。视不破尚为猎物,并下定决心要打败他。视库·希斯利为爸爸。拥有很强的演戏潜质,演技正在不断进步中。

  2 伯爵与妖精

  《伯爵与妖精》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舞台而展开的浪漫幻想故事。主角莉迪雅是位可以看见妖精并与他们沟通的女子,她的朋友是一只有点任性的妖精猫尼可。为 了与父亲见面,莉迪雅搭上了开往伦敦的船,在船上遇到了自称为爱德格的男子,他宣称自己是传说中的青骑士伯爵,并委托莉迪雅协助找寻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宝剑,尽管他的形迹可疑,莉迪雅还是与他签订契约。另一方面,街头巷尾流传着一件极为凶恶的强盗事件,犯人的特征与爱德格非常相似,到底事情的真相是……

  3 神幻拍档-GHOST

  千年以前,世界上存在着两个有着相同实力的强大的国家。一个是由被称为“拉法艾尔之瞳”的神所加护的巴尔斯布鲁克帝国,以及由名为“弥卡艾尔之眼”的神所加护的拉古斯王国。两国之间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而订立协定,长期以来互相合作。不过就在十年前,传言恶之死神“费亚罗廉”的身体将继续沉眠。围绕着装有费亚罗廉沉睡千年肉体的“潘多拉之盒”引发了激战,导致了拉古斯王国的毁灭。据巴尔斯布鲁克帝国的史书所记载的历史称,是因为拉古斯王国打算取得两块圣石——『拉法艾尔之眼』和『弥卡艾尔之眼』,而破坏了双方的协定。最后和巴尔斯布鲁克帝国对立而走向毁灭。

  时间到了10年后……

  在拉古斯王国的城池陷落前,曾有一个戴着誓言颈环的男子出现在泰德的梦中,并告诉他:“泰德,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自己真正的使命是什么的。”而这个梦反复出现在他的梦中,使泰德困惑不已。此时的他和好友米卡杰已经成为了巴尔斯布鲁克帝国陆军士官学校的优秀学生。他们为了能进入梦想已久的霍普鲁克要塞而向毕业考试发起了挑战。对于毕业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可是,当泰德遇到了率领着战斗部队的阿亚纳米参谋长时,他的记忆恢复了。

  “梦中见到的男人。”

  在旁边站着的是拿着染满鲜血的宝剑的阿亚纳米……而那个静静地躺卧在血海中的男人,“那是……我的父亲!”泰德终于想起来自己是拉古斯的亡国王子。于是,泰德逃离了军队……

  4 潘多拉之心

  四大公爵家贝萨流士家下一任当家奥兹·贝萨流士,在15岁的成人的仪式中因他的存在为罪名(由第三集可知奥兹极有可能是带来毁灭的堕天使),把他推进阿嵬茨这个黑暗监狱中。奥兹在阿嵬茨中与称为染血黑兔的“艾丽丝”相遇,并与她订立契约,成功逃出阿嵬茨。回到现实世界的奥兹发现这是10年后的未来世界,艾丽丝为了追寻失去的记忆,而奥兹则是为了寻找出自己的罪名,两人一同加入了潘朵拉组织,故事也就此正式展开……

  (推荐《潘朵拉之心》,可以用情节诡异奇突,设定庞大完善,画面精细华美等等赞誉之词作为理由,然而,该做最值得让腐女颤抖的目的,只需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是一部包含了各种类型美男子的漫画啊!)

最珍贵的财富

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是什么?是金钱?是名利?还是华而奢侈的享受?许多人都认为以上的就是所谓的享受,所谓的财富。的确,这些确实是一种财富,一种享受。那么人生中最珍贵的是什么呢?我认为:

人生中最珍贵的是时间,美国伟大的政治家富兰克林曾说:“如果说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那么浪费时间就是最大的挥霍。”时间如同百驹过隙一转眼就会从一个时代进入另一个时代。而那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不正是在挥霍时间,挥霍宝贵的财富吗?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更好的立足于这个社会,抓住时间,抓住每一分一秒的时间,去奋斗去创造,为他们的人生增加财富增添色彩。

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是知识,诗人萨迪说:“有两种人是在白白地劳动和无谓的努力:一种是积累了知识而不去使用的人,另一种是学会了科学而不去应用的人。”这就说明知识是非常重要的,试想自古以来哪一个有所作为的人不是靠知识寻求自己的财富呢?诚然一木不成林,但是森林就是由许许多多的树木组成的,知识也一样,它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最重要的就是:知识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财富。

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是健全的身体,伟大的领袖毛泽东曾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良好的体格就没有更好的享受,也就是说没有宝贵的财富。把自己健全的体格充分利用,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情,让平凡的你瞬间变得不平凡起来。所以,健全的身体也是人生最珍贵的财富。

人生中最宝贵的是青春,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要爱惜自己的青春!世界上没有比青春更珍贵的了,青春就是黄金,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是啊!青春是多么伟大的财富,青春是黄金时期,抓住机遇为理想而奋斗,它就会使你变聪明,可使你更加有财富。如果抓住青春奋斗就会得到的财富,显然青春是一种最伟大的财富。

所以说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是知识、身体、青春、时间。这四者缺一不可,要想获得财富,要想得到的“享受”那么就必须抓住时间,努力学好知识,加强身体体格,利用宝贵的青春财富书写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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