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起肩胛骨骨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引起肩胛骨骨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第1张

人体肩胛骨也叫胛骨、琵琶骨,位于胸廓的后面,是三角形扁骨,介于第2~7肋骨之间。肩胛骨、锁骨和肱骨构成人体肩关节,肩关节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关节功能丧失的认定标准内容之一。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肩胛骨骨折是否构成伤残应当以其对肩关节功能的影响来进行判断,事实上也是其导致的人体肢体丧失功能的大小来判断。肩胛骨骨折主要考虑其对人体上肢功能的影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可有如下情形:

1、二级伤残标准:肢体损失致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2、三级伤残标准: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3、四级伤残标准: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4、五级伤残标准: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5、七级伤残标准: 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6 、八级伤残标准: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7、九级伤残标准: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8、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网页链接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司法鉴定人员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的法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并得出综合性的判断。伤残等级可以是一个等级也可以是多个等级并存。在受害人委托鉴定时,一方面需要关注鉴定时间的问题,也即在治疗终结后适宜的时间进行鉴定;一方面需要注意鉴定机构的选择的问题,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能较大几率的获得法院的支持。

1早期并发症

(1)休克 严重损伤,骨折引起大出血或重要器官损伤所致。

(2)脂肪栓塞综合征 发生于成人,是由于骨折处髓腔内血肿张力过大破坏,脂肪滴进入破裂的静脉窦内,可引起肺、脑脂肪栓塞。

(3)重要内脏器官损伤 ①肝、脾破裂;②肺损伤;③膀胱和尿道损伤;④直肠损伤。

(4)重要周围组织损伤 ①重要血管损伤 常见的如伸直型肱骨骨髁上骨折,近侧骨折端易造成肱动脉损伤,肱骨上段骨折的旋肱前或后动脉损伤,股骨髁上骨折,远侧骨折端可致腘动脉损伤;②周围神经损伤 特别是在神经与其骨紧密相邻的部位,如肱骨中、下1/3交界处骨折极易损伤紧贴肱骨行走的桡神经,腓骨颈骨折易致腓总神经损伤;③脊髓损伤 为脊柱骨折和脱位的严重并发症,多见于脊柱颈段和胸腰段,可出现截瘫。

(5)骨筋膜室综合征 即由骨、骨间膜、肌间隔和深筋膜形成的骨筋膜室内肌肉和神经因急性缺血而产生的一系列早期症候群。最多见于前臂掌侧和小腿。

2晚期并发症

(l)坠积性肺炎 多发生于因骨折长期卧床不起的患者,特别是年老体弱和伴有慢性病的患者,有时可因此而危及患者生命,应鼓励患者及早下床活动。

(2)压疮 严重骨折后患者长期卧床不起,身体骨突起处受压,局部血液循环障碍易形成压疮。

(3)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多见于骨盆骨折或下肢骨折,下肢长时间制动,静脉血回流缓慢,加之损伤所致血液高凝状态,易发生血栓形成。应加强活动锻炼,预防其发生。

(4)感染 开放性骨折特别是污染较重或伴有较严重的软组织损伤者,若清创不彻底,坏死组织残留或软组织覆盖不佳,可能发生感染。处理不当可致化脓性骨髓炎。

(5)损伤性骨化 又称骨化性肌炎。由于关节扭伤、脱位或关节附近骨折,骨膜剥离形成骨膜下血肿,处理不当使血肿扩大、机化,并在关节附近软组织内广泛骨化,造成严重关节活动功能障碍。特别多见于肘关节。

(6)损伤性关节炎 关节内骨折,关节面遭到破坏,又未能准确复位,骨愈合后使关节面不平整,长期磨损易引起损伤性关节炎,致使关节活动时出现疼痛。

(7)关节僵硬 患肢长时间因固定,静脉和淋巴回流不畅,关节周围组织中浆液纤维性渗出和纤维蛋白沉积,发生纤维粘连,并伴有关节变和周围肌挛缩,致使关节活动障碍。

(8)亚急性骨萎缩 亦称反射性交感神经性骨营养不良,好发于手、足骨折后,典型症状是疼痛和血管舒缩紊乱。

(9)缺血性骨坏死 骨折使某一骨折段的血液供应被破坏,而发生该骨折段缺血性坏死。常见的有腕舟状骨骨折后近侧骨折段缺血性坏死、股骨颈骨折后股骨头坏死。

(10)缺血性肌挛缩 它可由骨折和软组织损伤所致,也常因骨折处理不当造成,特别是外固定过紧。一旦发生则难以治疗,常致严重残疾。典型的畸形是爪形手和爪形足。

轻伤二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4轻伤二级C)项规定,肩胛骨骨折的,为轻伤二级。

劳动者左肩膀脱臼,梭子骨骨折,没有开刀手术,如果认定为工伤,至于能不能鉴定为伤残等级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肩膀锁骨骨折算十级伤残。评级程序:通过以下程序才能确定的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害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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