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罐对身体有没有坏处?

打火罐对身体有没有坏处?,第1张

拔火罐是我国传统中医疗法,主要用于治疗风湿“痹痛”筋骨酸楚等不适,其方法是用一只直径2寸、长5寸的“罐”,将一张小纸片点燃投入罐内,立即将罐口捂在患处,此时罐内产生真空,罐便紧紧压在皮肤上,慢慢吸出病灶处的湿气,同时促进局部血液循环,达到止痛、恢复机能的目的。  人到中年,筋骨疼常见,按中医的解释多属风湿入骨。夏天贪凉,铺席子在地上睡,热季过后腰椎便有隐痛,用火罐慢慢地驱走了骨中湿气。  中医有很多讲究,拔火罐也如此。首先是要顺其自然,不可心急,饱腹、空腹都不宜操作,早起要先排便。要有耐心,日复一日定时施行,记着“来如烽火去如抽丝”的道理。二是操作要迅速,点火入罐,火还在燃烧时就要将罐口捂紧在患处,不能等火熄,否则太松,不利于吸出湿气,要有罐口紧紧吸在身上的感觉才好。三是不能什么伤痛都用火罐,外伤、内部肌肉撕裂等都不可用火罐,否则将适得其反。过于瘦弱的人不宜用火罐,头部、心脏处要慎用。四是火罐口不可太薄,以免伤皮肉。中医多用竹筒,如找不到,玻璃瓶,陶瓷杯都可以,只是口一定要厚而光滑就是。  火罐还可以用在人体穴位上,治疗头痛、眩晕、眼肿、咳嗽、气喘、腹痛等毛病,可以多只火罐同时施行。但那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操作的了,需要医生指导。在家操作要讲方法 专家提醒:既然是一种专业的治疗手段,拔火罐当然并不简单,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自行在家拔火罐,容易造成危险,生活中并不乏拔火罐时出现意外的事件。如果乱施穴道,有时还会适得其反。 首先要注意选材,中医多用竹筒,如找不到,玻璃瓶、陶瓷杯都可以,只是口一定要厚而光滑,以免火罐口太薄伤及皮肉,底部最好宽大呈半圆形。 在拔火罐前,应该先将罐洗净擦干,再让病人舒适地躺好或坐好,露出要拔罐的部位,然后点火入罐。点火时一般用一只手持罐,另一只手拿已点着火的探子,操作要迅速,将着火的探子在罐中晃上几晃后撤出,将罐迅速放在要治疗的部位;火还在燃烧时就要将罐口捂紧在患处,不能等火熄,否则太松,不利于吸出湿气,要有罐口紧紧吸在身上的感觉才好。注意不要把罐口边缘烧热以防烫伤。 一般拔15—20分钟就可将罐取下,取时不要强行扯罐,不要硬拉和转动,动作要领是一手将罐向一面倾斜,另一手按压皮肤,使空气经缝隙进入罐内,罐子自然就会与皮肤脱开。 还可以采用走罐法。走罐是指在罐子捂上以后,用一只手或两只手抓住罐子,微微上提,推拉罐体在患者的皮肤上移动。可以向一个方向移动,也可以来回移动。这样就治疗了数个部位。走罐时应注意在欲走罐的部位或罐子口涂抹一些润滑剂,如甘油、石蜡油、刮痧油等,以防止走罐时拉伤皮肤。

在拔罐前,将罐清洗擦拭,再让患者舒服地躺好或坐正,外露要拔火罐的位置,随后打火入罐。打火时一般用一只手执罐,另一只手拿已点燃火的探子,实际操作要快速,将起火的探子在罐里晃上几晃后撤走,将罐快速放到要医治的位置。

好处:拔罐疗法因为以负压吸拔体表的穴位,不公能够开腠理、散风寒,而且还能调整脏腑经络的作用,鼓舞人体的正气,也有助于体内致邪气的排出。

拔罐疗法通过其温热机械刺激及负压吸引作用,刺激体表的穴位及经筋皮部,而穴位及经筋皮部是与经络密切相连的。所以,拔罐能够疏通经络,使营卫调和,祛除经络中的各种致病的邪气,气血畅通,筋脉关节得以濡养、通得,从而治疗各种疾病。

扩展资料

拔罐后注意事项

1、拔罐后出水泡

如果出现了水泡也不需要特别的紧张,这主要是由于留罐时间太长导致的。如果皮肤上出现的是小水泡,那么不需要特别的紧张,也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处理,只要防止擦破引起感染就可以了;如果是打水泡,那么最好用干净的针挑破,令里边的液体流出来,然后涂上紫药水,这样可以有效的预防出现感染的情况。

2、拔罐后出现出血情况

拔罐后出现出血情况并不需要很紧张,而是应该用干净的干棉球吸干血迹就可以了。出血的原因是由于拔罐之后局部皮肤出现了红晕或者是淤血,这都是正常现象,过段时间之后会自行小时的。如果淤血的情况比较严重,那么这个位置不能够进行再次拔罐哦,而是应该换一个位置。

人民网-拔罐的常见好处   拔罐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他父亲把诗)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六、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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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鄱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七、重点词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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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诧异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主旨;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四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名声

28泯然:完全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认为……有利可图。意动用法

35可:值得。

36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7谒:谒见,拜访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向邻居借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以诗把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八、人教版教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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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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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九、历史宏观主义的参照对比的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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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可你瞧瞧人家。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聪明,大时了了”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那你小时候一定很聪明了。”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辈,虽然他们本来是平辈。

十、特殊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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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略句:(粗体为句子补充)

1、不使 之 学 2、令 之 作诗 3、受之 于 天也 4、余 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伤仲永 文 / 莫少白

荒诞不经的历史演绎,张冠李戴的唐诗宋词,诗人的嘻笑夸张,名人的冷嘲热讽,文笔的酣畅娴熟,现实的映照反观,风趣的寓庄于谐,使小说颇具可读性。

引子——也是末章

很多年以后,我又看到了王安石。此刻在我面前的已不是当年意气风发神采奕奕令人瞩目的宰相。他骑在一头瘦骨嶙峋的小毛驴上,着一身青色的粗布长衫。稀疏的白色的须发在风中凌乱不堪,脸上如刀刻般的皱纹像一条条蠕动的细小蚯蚓。眼睛似乎再也很难张开,只能在眼皮沉重的一开一合中隐约看到那一点浑浊。他已然垂垂老矣。看到我,他艰难地从驴背上翻身下来,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干枯的双目里露出些许的欣喜:“你知道方仲永吗?”

我说:“泯于众人矣。”然后背起锄头走向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留下老人孤独地立在料峭的春风里,凄凉地颤抖。

我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一个叫作诗人的群体。他们桀骜不驯、狂放不羁,曰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对酒当歌、梅妻鹤子,做自由散漫状;他们以贫穷为荣,以奢靡为耻;他们有自己的习惯、礼仪和黑话。我听说过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诗人的故事,人们把他因饥饿而呈现出的根根肋骨称作“傲骨”;我听过一个爱发酒疯的诗人的传说,他因看到当朝皇帝形容委琐老婆却倾国倾城而心生嫉妒,于是趁着皇帝请他喝酒的时候大耍酒疯,要皇帝最器重的小弟给他脱鞋,叫那位倾国倾城的妃子给他磨墨,人们把他的耍酒疯唤做“笑傲王侯”。总之,那时候在我眼中诗人是一种和正常人不同的物种。所以后来当我成名以后,有人称我为诗人的时候我便会脸色骤变,破口大骂:“你才诗人,你们全家都是诗人!”

诗人作为表象的傲气下面,掩藏的是无限的绝望,那是一种好似陷入泥潭的人做完困兽般的挣扎后的状态。所以他们急切地想要别人的认可,他们高谈阔论,把原本完整的句子劈柴般剁成整齐的小段以显示自己与一般人不同的有深度,他们一边叫嚣着“贫贱不能移”云云做清高状,一面频繁出入似海的侯门,为肉食者的腐朽生活再添一笔靡靡之音。在乞讨到一点可怜的酒钱后又一边狂饮一边呼喊“千里马在此,伯乐何在”之类的调子。诗人的内心充满了矛盾、迷茫与惆怅。他们的到来是一个必然,也是上天犯了错误后的将错就错。

我在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正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和我爹一起锄地。我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爷爷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爹的爷爷还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所以生于根正苗红的三代贫农家的我也成了老实巴交的农民,尽管我觉得自己很聪明。这是不是有点逼良为娼的意思?

我已经记不起多少细节了,只知道那天的太阳是可诅咒的。它像来自地狱的烈火,像吐着阴冷氤氲的无底深渊,像四处播洒恐惧的魔鬼,像蚕食一切无孔不入的瘟疫,像人内心无法填盍的欲望一样可怕。它要把这一切拥入自己的怀中,看着它们在自己的拥抱下青烟寥寥,直至化作尘埃。

在这毒辣的光和热下,我和爹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锄草。老爹真的很厉害,从早晨到现在没有歇息一次。而我这已经是第五次停下来了。每一次都不再想动弹。壶里的凉水早已被滚烫的地面烤热,地头的大槐树也不能再为我遮挡丝毫的暑气。它早没了早晨的坚挺,枝桠残疾了一般无力地耷拉着。原本翠绿的叶子也如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佝偻着背,几只知了趴在树干上有气无力地叹息着。

“嘿,加把劲儿,锄完回家!”父亲又喊起了号子。他已经锄完了自己的那一块,正迎头帮我。我仿佛没有听见父亲的话,因为我正在思考关于诗人的问题。我看看天上那白晃晃的一块,脑袋一阵眩晕,一股可怕的脉动猛然从心底传来,敲打着我的耳膜,敲打着我的灵魂。然后我抹抹额头上的汗珠,挥动锄头,在大槐树身上刨出一大块白,抓起一块土坷拉在上面龙飞凤舞:“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我写了一首诗。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个时候,当时的感觉仍记忆犹新。那几分钟就像几个世纪,我完全沉浸在了诗的意境和神韵之中——好吧,也许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神韵,或者说那首后来给我带来很多麻烦的破诗就没有什么神韵——忘却了外界的存在,忘却了灼人的热,忘却了劳动过后的疲惫,忘却了还没有锄完的地,以至于我爹来到我身后都不知道。

前面说过我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属于扁担躺下来就不知道是个“一” 字的那种。但俗话说得好,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我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诗还是见过的,还见过不少名诗。所以当他看到我写在树干上的那整齐的四行的时候,不禁惊奇怪万分。我爹一向很崇拜会写诗的人,不曾想现在自己家里出了一个,而且这个人还得管他叫爹。

当我写出人生中的第一首诗的时候,王安石正在汴京的街头春风得意马蹄急。

王安石。

如今的王安石早已不是当年的穷酸秀才了,身为朝臣,官居重位。更兼经纶满腹,才华横竖都溢。一手诗文曾让多少英雄垂泪,美人断肠,游子伤神。有野史说:早年的王安石屡屡失意,一时想不开,欲投河自尽。在面对滔滔不绝的连绵波涛之时,心中感慨,乃自言自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说到这里,见一渔翁正唱着渔歌悠然自得地垂钓,又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石虽不才,不敢妄称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是饱读诗书,无奈人情冷暖事态炎凉,还不如这渔翁潇洒无忧。”正欲纵身投身河中落个自在,却闻得耳边有人说到:“临川羡渔,不如归而结网。”寻声望去,正是那渔翁。王安石见老者红光满面,虽没有仙风道骨,却也是精神矍铄。正想上前问好,那渔翁却已经划船离开了。

王安石想想老人的话,觉得茅塞顿开,于是放弃了死的念头,重新拾起狼毫,含窗苦读。还就那老者的话自取别号“临川先生”。很多年以后,那是一个春天,王安石又来到了那条河边,他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回忆起那位荡舟离去的渔翁,感叹自己离家多年,功名未成不说,自身如浮萍般在茫茫人海中漂泊,不知家乡今夕是何夕?王安石心弦触动,欣然挥笔道:“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汴京。

大约是都城的缘故罢,汴京的景象总是如此的繁华。各酒店商铺,顾客盈门。有那来自天南海北的商贩、侠客、旅人在此打尖住店,一时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议江湖之事者,话家长里短者,论诗词歌赋者,叙相思之苦者,各得其乐,各有其悲,不在话下;有那媳妇妇人,挑选时兴布匹首饰,争长议短,讨价还价,或因购得心仪之物欣喜,或因买卖不成而惋惜;有那赌馆妓院,早叫小厮粉头立于门前,吆喝呼喊,搔首弄姿,招揽风流浪荡子弟;杂耍卖艺者,各施手段吸引路人;街头小贩,向路人小孩兜售新鲜时令瓜果或新奇小玩意。一时间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又有那小偷泼皮穿梭其间,企图借机窃取他人财物,或撩拨娇艳女子,戏耍作乐。

此时王安石正坐在八抬大轿中翻阅着一大堆请柬,都是请他去签名售书或讲学什么的。当年一叠文稿只卖了五十文铜钱的王安石现如今已冠上大宋第一才子的头衔,身价更是驴打滚般的上涨。上个月在苏轼的“学士讲坛”上品了一回唐诗,几张发言稿愣是让各大小书社争得头破血流尸横遍野,一时间洛阳纸贵。

王安石回忆起往昔的蹉跎岁月,想起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展望着美好的未来,忍不住感叹到:“人生啊……”正待接着往下抒情,一封信印入了眼帘。

信是小学时的班主任写的。王安石一捋胡须,脑海里又回忆起那个穿着青布长衫,微驼着背、面容瘦削的夫子来。那时候,他总喜欢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念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笸箩,颠倒淋漓咦,千杯未醉呵……”每到这时,他总是闭起双眼,将头仰上去,仰上去……

老师对王安石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祝贺。同时指出,要再接再厉,力争做得更好。要始终把国泰民安放在首位,把变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建设大宋和谐社会尽心尽力。

六:唐宋八大家;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三苏(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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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语文书上老师给的笔记

刁老师等专家特别谈到了拔火罐的一些禁忌,如饱腹、空腹都不宜操作;早起要先排便;同一部位不能天天拔,在拔罐的斑痕未消退前,不可再拔罐等。而对于某些人群,则属于拔火罐的禁忌人群,有心脏病、血液病、皮肤病、皮肤损伤、精神病或神经质的人,肺结核及各种传染病、各种骨折、极度衰弱、孕妇、妇女月经期、过饱、过饥、过渴、醉酒等,均应禁用或慎用拔罐疗法。过于瘦弱的人也不宜用火罐。头部、心脏处要慎用,不能什么伤痛都用火罐,外伤、内部肌肉撕裂等都不可用火罐,否则将适得其反。

作为传统的中医外治法,拔火罐同样要讲辩证。比如治疗头痛,一般都配合取穴治疗,这时就要分清症候,在前额及太阳穴拔火罐,主要适用于外感风寒头痛;头痛较剧者,可选太阳、阳白、中冲等穴;高血压性头痛可选双太阳、印堂;如果胀痛以前额为剧者加双攒竹;疼痛以头顶为甚者加百会;颈项活动不便者加双风池;眩晕、眼花、耳鸣等症状突出者加双头维穴。这时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操作的了,需要医生指导下,按照中医经络学说来操作。

火罐疗法是一种以罐为工具,借助热力使罐吸附在腧穴或应拔部位的皮肤表面,造成局部充血或瘀血的一种治疗方法。

1.患者取舒适体位,使肌肉放松,并裸露施治部位。

2.根据病情和施治部位,选择大小合适的火罐。

3.治疗局部如毛发较多,应涂凡士林油。

4.依具体情况选定闪火等拔罐方法,并迅速将罐扣在已选定的部位上。

5.按照病情,每次可拔一个或同时拔几个火罐。

6.拔罐时间应按罐的大小及吸力强弱而定。大罐吸力强,拔3-5分钟;小罐吸力弱,拔10-20分钟。

7.起罐时,术者应一手持罐,一手用手指轻轻按压拔罐周围皮肤,使空气缓缓进入罐内,然后取下。起罐时切忌硬拉或旋动。为防止拔罐局部擦伤,起罐后可于施治部位涂擦凡士林。

  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幸福的发卡满满的爱

安七七在踏进尹瑞高中时就开始住校,今年她已高三。

最近女生宿舍来了个收废品的阿姨,她经常坐在台阶上。

每当安七七和韩小朵路过她身边时,大妈都要用那地道的方言问上一句:“姑娘,有瓶子吗”

  那声音颤抖著,有些虚弱。

安七七家在农村,本来考上省一中对她是件天大的喜事,但当时因为学费的事,父母没少低下头去求人,她深知父母的不易,也就更加珍惜求学的机会。三年来,她素面朝天,一头乌黑的长发飘飘然地披在身后,素气淡雅,泛白的长裙轻轻地摇曳著裙䙓,诠释著青春的美好。

她和城里的孩子自是比不起的,韩小朵张口KFC,闭口阿依莲。七七听得目瞪口呆,她长这么大,只看过小朵拿回来的优惠券上那让人不禁流口水的美食,而味道,更是梦里也未曾品尝过的。再说了,她听说那汉堡套餐就几十块钱呢,几十块钱,那是她一个星期的伙食费。

两个星期后就是韩小朵19周岁生日。韩小朵最近忙着筹备生日宴会,每天回到宿舍倒头就睡。

安七七看着小朵甜美的睡颜,不禁嘴角微翘。她喜欢有小朵这样的女生做朋友。韩小朵虽是富家女,但却不傲慢。至少,韩小朵对安七七没有一点歧视。

安七七打算在小朵生日时送给她点小礼物,虽不贵重,但出于真心。可钱从何处来呢

突然,她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收瓶子的大妈。捡瓶子,卖瓶子,买礼物。安七七理清了思路,终于进入甜美的梦乡。

此后,天未亮时,安七七就轻手轻脚地下楼,藉著晨曦微弱的光亮,搜寻瓶子的踪影。夜幕降临后,她戴着手套去翻垃圾桶,然后,把收回来的瓶子装进一个麻袋里。

有时遇到熟人、同学,她就会下意识地别过头去,她不是嫌丢人,只是不想让同学看到如此狼狈的自己。从同学惊讶的表情中她读到了不解。但七七并不在意,更没有怨恨。她心中所想的只是在韩小朵生日那天攒足钱,为她买那个自己早已看过好几遍的发卡。

她把这些天辛苦捡来的一大袋子瓶子送到大妈那儿,大妈数了数,正好350个,可令大妈奇怪的是:这些瓶子都很干净,像是被人细心清理过。

“姑娘。你从哪弄的这么干净的瓶子”

“是我捡的,但,担心您年纪大了,所以我就一并弄好了给您送过来。”

大妈笑着说:“真是好姑娘,这些是你应得的。”她把三十五块钱递给七七,熟络地跟七七聊了起来,七七把她的小心思也跟大妈讲了。

韩小朵的生日宴会是在学校外的紫夜KTV举行的,她化了淡淡的妆,穿了件紫罗兰色的小礼服,巧笑倩兮。

七七是在他们切蛋糕的时候进去的:“小朵,我来晚了,这个发卡送给你。”

七七跑得有些喘,把紧攥在手里的发卡戴到小朵头上。那个发卡在灯光的对映下更显耀眼。

后来,在小朵陪七七去卖瓶子时,大妈念念叨叨:“你的朋友戴上你攒钱送给她的发卡了吗那个女孩可真幸福,有你这么个好朋友。”

韩小朵这才知道,那个发卡是七七起早贪黑捡了三个星期瓶子才凑足钱买的。她紧紧地拉着七七的手说:“我们的姐妹情天荒地老。”

多年后,她们还记得那些瓶子里满满的爱,那是她们纯真友谊的见证。

篇二: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那年隆冬的一天,我因为感冒没去上课间操。当教室里空无一人时,不知为什么,同桌的一条紫色围巾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那条围巾有些旧,也有些脏了,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抽了出来,不自觉地围在脖子上,对着窗户玻璃左右端详……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坐在教室里,我的脸 辣的,难受极了。偷围别人的围巾本来就不是光彩的事,况且又让一位女同学撞见了,传出去我还能在同学面前抬起头吗……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 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数学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作文字,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著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开启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晚饭后,写完作业,回到房间里从书包里拿出围巾,我用手摩挲著,一时心乱如麻:英子为什么要送我围巾呢她的脸为什么红了呢莫非她真的是……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覆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从那以后,再见到英子时,我虽然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心里总是有些不自在,跟她说话,也会莫名地脸红。而英子呢,仍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课下仍旧问我数学题,或者别的什么,就仿佛那条围巾从来没有存在过。但我能感觉到,从她偷偷瞥过来的目光中,却有了一份无言的羞涩……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 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再后来,在师范学校读书时,我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犹豫了很久,徘徊再三,终于在一个花香袭人的晚上,在教学楼门口等到了下晚自习后独自回宿舍的她,冒冒失失地将一本她喜欢的席慕容诗集递到她手中。那一刹那,看着她错愕的表情,犹如手捧烫手山芋般紧张、无措地将书塞回到我的手中时,我一下子变得面红耳赤,飞一般逃进了夜色中……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篇三:给爱加上了枷锁

大学是道奇怪的门,没有人不想挤进这个门里一探究竟。

可进入了这道门有些眩晕,那些直直的白杨树下,一对对携手的人影,飘荡著爱的 。

小茹拿着行李站定,眼神有些迷茫的看着眼前那栋水泥怪兽。她不知道属于她的那小间屋子在哪里。

“同学你也是头一天报道”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她吃惊的回眸,那是一张粉白粉白带着笑意的小脸,正好奇的打量着她和她的行李。

她用力的点点头,说出了自己的楼号和寝室号。

女孩听完尖叫了一声,抓住她的手说:“哎呀!太好了,你和我是同寝室的,来,快和我来。”

一路上她叽里呱啦说个不停,小茹只听明白了几句,她是昨天到的,寝室里如今就她一个人,她怕的要死,真想找人来作伴,而她就来了。

小茹的话很少,可嘴角一直在上扬,她喜欢这个自称柳雨涵的女孩,俩人当夜就成了交心好友,每日一起吃饭、上课、回寝室,连如厕都一同前往,后来的寝室姐妹说她们是连体婴儿,小茹抿著嘴笑,雨涵夸张的钻进她的被窝,笑嘻嘻地说:“这样才是名副其实的连体婴儿。”

她夸张的动作引来了一阵嬉笑,那晚她就真的赖在了小茹的床上。

小茹第一次和人同睡,虽然有些不便,可也不好拒绝。

小茹忍不住安慰自己,能有这样的朋友是她的幸运。因为她从下就是孤单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离她而去,能够陪伴她的只有奶奶那双长满老茧的手和一声声的叹息:娃!你要长进,你要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就算对奶奶最好的报答了。

可奶奶没能等到她出息一天,奶奶太累了,临去时还抓着饭勺想为她做饭。

小茹想起奶奶,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吓得身边的雨涵手忙脚乱的给她擦着眼泪。嘴里哄著:“别哭,别哭……你这是怎么了”

可越是劝,小茹越是哭的厉害,突然一阵悠扬的笛声传来,悄默无声的打断了小茹的哭声,她们同时抬起头,一个男生靠在树上,悠闲的在吹笛子,那声音清脆动人,让小茹忘记了哭泣。

雨涵在了愣然间一笑,跳到男生的面前说:“你吹的笛子真好听。”

男生淡淡的一笑,笛声戛然而止,深深的小茹一眼,扭身走了。

雨涵很快知道,吹笛子的这个男生叫延吉,大三文学系的,校文艺组的组长。雨涵说这些的时候眉飞凤舞,小茹只是静静的听着,并没给她一点意见,可心里却记住了关于他所有的讯息。

雨涵扬言要进文艺组,可她在文艺方面并没有出彩的地方,于是她只能拉着小茹,小茹的歌唱得好,雨涵说像极了百灵鸟的声音,小茹其实不想参加文艺组,她怕耽误学习,她完不成奶奶留下的梦想。

可她又不能看见雨涵失望的小脸,她的心会像针扎一样的痛。

小茹进入了文艺组,雨涵可以名正言顺的粘在文艺组里泡著,期望的只是能看见延吉一眼,然而延吉的眼里根本没有雨涵,他只会用轻柔的目光看着小茹紧低着的头。

他期望能找到和小茹单独相处的机会,可小茹恰好害怕这种机会,如果友情和爱情放在一起,她只会保护友情,这是她的性格,有些善良的懦弱。

雨涵大咧咧的并不知道这一切,她只知道她如愿了,可以陪在好朋友的身边,可以时刻看见心爱的人,她变得满足快乐,笑声永远像银铃一样撒在大伙的心里。

渐渐的文艺组里的同学都喜欢上了雨涵的性格,把她当成了开心果,她也乐此不了的扮演者这个搞笑的角。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的关系变成了简单的三个朋友,只是延吉看小茹的眼神更加执著,雨涵看延吉的眼神更加火热。只有小茹她的眼神总是逃避着他们的目光,茫然的看着白杨树下的那一对对的身影,偶有叹息。

在延吉临近毕业的时候,雨涵突然变得有些伤感和游离,她跑去和延吉表白,可回来的时候眼睛却是红红的,小茹的心狠狠的刺痛了一下,迎过去抓住她的手,雨涵使劲的甩开,眼神变得厌恶和愤恨。

小茹的手轻轻的抖动了一下,一扭身跑了出去。她找了延吉,大声质问他:“你对雨涵说了什么你到底对雨涵说了什么”

延吉的眼神淡淡的,轻描淡写的说道:“我说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吗这么久难道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没有!我没有!……我怎么能没有……”小茹后退,满脸的泪痕,竟不知不觉说出了心里的话。

一只手突然在她背后轻轻的一推,她惊讶的回头,竟看见雨涵站在她背后,脸色有些苍白,看着延吉又看她。说:“既然有勇气说出来了,就不要后退。”说完把她硬拉到了延吉身边,悄然在她耳边说:“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不敢接受延吉,这就像给爱加上了枷锁,放心,我们永远是朋友,你还是去掉那到枷锁,不要在逃避了。”

说完她默默的走了,背影在小茹的眼里越拉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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