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级运动员高考一般在总分上加分5分或10分投档,具体分值由各省考试院规定。
一般的也只有应届生享受二级动员员加分政策,而且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取得必须在高中阶段比赛取得,同时加分需要考生申请,并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合格才能享受加分。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报考音乐类专业的不照顾);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统一组织举办并确认的科技发明创造奖中获省级一等奖者;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4.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
5.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学校录取,第1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冶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我省省属高等专科学校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此类考生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预科班的,可以再享受加10分的照顾;
4.省级优秀学生;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由教育部统一组织举办并确认的国家级科技发明创造奖者;
6.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
7.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学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8.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普通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学、林学、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蚕学、蜂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憨等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
9.第一志愿报考福建医科大学为省卫生厅培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定向生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
下列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民办高校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如线上生源不足,可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有该校志愿的考生;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可享受加30分的照顾;
3.烈士子女可享受加50分的照顾,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民族院校及其他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老区预科班,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该校学历培养层次在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照顾录取符合政策且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6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须出示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明材料),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照顾)。这些体育优胜者考生报考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的可享受加50分的照顾,由学校参考录取。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1项。
6.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和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近两年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可享受加50分的照顾。这些体育优胜者考生报考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的,可享受加80分的照顾,由学校参考录取。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同上。
7.以上体育优胜者考生确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且文考成绩在本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0分以上的,可根据有关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预科班的院校要求给予投档,由学校参考录取。
以上照顾加分仅适用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当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时,仅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不过,各省加分政策有所不同。
比如,学科竞赛一等奖,河北加10分,湖南加20分。
在一般的省,物理一等奖大概有40人左右,但是在江苏,能够加分的物理一等奖有100人。
所以,各省的加分政策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建议你查找自己省份的资料。
搜索“高考加分 教育世家 少数民族 5分 你的省份”大概就可以了
祝你好运
高考生的特长美术,舞蹈,足球,篮球等都是加分的,一般加分在10-20分,具体加分情况要根据报考学校进行咨询。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2018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教育部出台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各个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请参考各地教育部门颁发文件。
认定的高考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测试项目,将被限定为15项。它们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定向越野。
特殊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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