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书号,到哪里申请

怎么申请书号,到哪里申请,第1张

书号申请流程一般是这样的:提交申报选题-出版社审核通过-拟定合同,缴纳书号费用及其他费用-书稿三审三校-出版社提供书号条形码上CIP数据备案-书籍设计印刷等等。

书号申请从提交申报选题到书号下发,大概需要40天左右。书号申请费用占据出书费用的主要部分,费用从1万到3万不等,主要分国家级出版社单书单号、省级出版社单书单号、国家级出版社丛书号、省级出版社丛书号、音像/电子出版社电子号,单书号比丛书号费用高,国家级书号比省级书号费用高。无论是单书号还是丛书号,申请流程都差不多。如果你是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书号,只需要增加与代理机构交涉的流程即可。

  CN刊号和ISSN刊号

  ISSN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BN则是国际标准书号。 该编号是以ISSN为前缀,由8位数字组成。 8位数字分为前后两段各4位,中间用连接号相连,格式为ISSN XXXX-XXXX,前7位数字为顺序号,最后一位是校验位。

  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区、市)区号。 ISBN由10位数字组成,分四个部分:组号(国家、地区、语言的代号),出版者号,书序号和检验码。

  刊物的CN刊号是否和中国国家新闻总署内查询的完全一致是判断一个刊物是否正规的重要标准,但是同时还需要刊物在网上数据库的收录情况,核实数据库显示的CN刊号和新闻出版总署的是否完全一致,并且通过各期刊网发布的电话进行核实刊物正规性。

一、申请国际刊号ISSN

 ISSN是国际标准刊号 (国际标准期刊号)的意思。如果我们的刊物想达到国际标准,我们必须向国际机构提出此项国际刊号申请。 国际标准期刊号可以准确、快捷的识别该期刊(报纸/杂志等)的名称及出版单位等。该系统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被使用,成为标准期刊的显著标志。

二、申请国际刊号和程序

  1、填写申请表,提交必要文件(详细见四);

  2、双方签定协议;

  3、交相关办理费用,我方负责代理申请。

三、ISSN申请国际刊号条件(客户提供)

  1、提供该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或

商业

登记证复印件(若有);

  2、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目录;

  3、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

  4、刊物首期出版日期;

  5、刊物出版周期(如月刊、半月刊等)。

四、应用范围

  报纸、杂志或其它连续出版物。

五、申请时间和费用

  时间:15个工作日,申请成功后为长期有效。

国内统一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是指我国报刊的代号,是报刊管理部门为了便于报刊统计、管理而按一定规则进行编排的号码总称。国内统一刊号以 GB2659—86 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 “CN” 为识别标志。

国内统一刊号以 GB2659—86 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 “CN” 为识别标志,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以斜线 “/” 分隔。

报刊登记号为定长的 6 位数字,由地区号( 2 位数字)和序号( 4 位数字)两部分组成,其间以连字符 “—” 相接,亦即:报刊登记号=地区号+序号。

扩展资料

识别正规期刊方法:

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

有的印有CN(HK)或CNXXX(HK)/R这是国内不法分子欺骗那些急于想发论文评职称的读者而编造的国内刊号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

国内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国家机关主管单位(不是什么中国/中华XX协会),并有详细的编辑出版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期刊只有国际标准刊号或乱造的国内CN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

-cn

1、CN是国内统一刊号的英文缩写。CN刊物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

2、cn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区顶级域(ccTLD)的域名。在中国大陆,cn域名由信息产业部的一个部门管理。

都是先成立出版单位才获得刊号的,你这怎么反了?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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