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当选举的董事超过2人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表决权为普通表决权,即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推荐股东意思是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推荐。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推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也就是说,董事必须是股东推荐,是股东的代言人。董事不一定是股东。董事会的席位是由各股东持股数来决定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可以多选几位董事,小股东就没有推举董事的可能了。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织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董事会中的股东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的成员(董事)都是怎么产生的?
1、董事不一定是股东,但大部分董事都是股东或股东(公司)代表,独立董事不是股东。
2、散户也是股东,极少股份的老百姓理论上有可能成为董事会成员,但实际上不可能。3、董事会是股东会选举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
董事长是这么产生的?
董事长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股东可以提名,当然一般都是股东提名。
你的理解只是经验性的判断,是绝大多数公司的董事长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东若是自然人,那其人本人就是董事长;股东若是法人,则法人的实际控制人最可能被委任为董事长。
一般的公司在出资设立时股东之间会有一个约定,由哪位股东推荐董事,组成董事会,A股东可以推荐多少名,B股东可以推荐多少名。这些多数是不成文的约定,有些也会成文(原因是小公司设立时股东较少,治理结构没有形成,运行并不规范)。
由于大股东推荐董事的名额较多,多数可能控制董事会,因此所谓的“大股东委派董事长”的说法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说法。真实操作是股东提名,或者干脆董事会提名,选举的时候由大股东委派的董事超过董事会人数半数,则大股东推荐的董事一定被选为董事长。
我们国家的企业一般股权结构比较集中,即大股东持股数量较大,因此“委派”现象很普遍,也就导致了你经验判断的结论。
关于董事长产生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个问题,当然是必须得通过董事会选举才能成为董事长,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你手中持有股份多过其他股东且能力必须得通过董事会的人才才行,
第二个问题,董事会是最高权力,一般公司所有大事皆由懂事会投票,最终具有说话和决策权的只有董事长一人,跟股东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唯一的是金钱关系~如果遇到个人的利益受损则可以直接联合小股东们来发起议事
第三个问题,我只想说现在大企业都有出现的问题就是,每个股东在这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人,自己的心腹,如果这个人的位置很重要,那么股东们一般都会力保自己的心腹,除非这个董事长有很充分的理由和抓到个人的小尾巴,那么他还是有权力直接解决个把人的,其他像你说的给某人加个工资,添加个什么设备的话就不用在征求股东大会同意了吧。这些最高决策者自己可以根据跟人的能力进行调整,这些都属于内部管理与调整董事长就可以了~
第四个问题,在上市前起初公司有几个人组成,上市后按照场人的投资进行配股,这几个人就是最高懂事会成员~一般上市后公司都会请别人来当CEO,COO,这都都可以成为懂事会成员~
第五个问题,持有股份的董事长一般如果能力不够或者做事风格不行,经懂事会达成一致,可以另选董事长,但其还是董事会一员,如果是外请人员担任董事长一职,能力与做事风格达不到公司预定的效果,可由董事会进行商议最终可以协商解除合约~
最后一个,董事应该不属于雇员吧?上市后可以没有任何职位,坐等年底分红就可以了,除非有很大的项目需要资金投资,那么这些成员就会时常来报道了,他不属于管理者,就算其在公司任职的话,最终的管理者是董事长,然后在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懂事会只是在某个大问题需要决策时才会其作用~
我想问下公司董事长是否必须是在董事会成员内产生?
董事会成员是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则是由董事会成员开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搐须是董事会成员。
另外,董事长是在董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议时由董事会成员投票选出来的,怎么会选出一个不在董事会成员名单内的董事长呢?除非选举程序不对,不是由董事会成员选出的。
注意,股东大会只有选举董事的权力,没有选举董事长的权力!
某公司董事与董事长的区别?
董事长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几种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锭董事同等的投票权。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
Chairman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将自己的整个工作时间投入所在的公司,为公司的管理和执行业务服务的董事被称为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他们既参与董事会决策,同时也在其管理岗位上执行董事会决策。
"执行董事" 的主要职责:(1)根据董事会要求与市场需求,结合任期责任指标,提出企业阶段性、年度性的生产经营指标与发展方向。(2)组织企业各方面的力量,保证完成预定指标,组织实施并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各项合同。(3)在董事会授权的经营范围内,进行选择和计划,并生产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该如何产生?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要注意,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也就是说,一个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骸的产生方式。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哪些职责 董事如何产生
股份公司董事会职责:
公司法第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的产生:职工董事,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产生;非职工董事,股东大会产生。
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的一些问题与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1、一般不可能;董事董事,能把做大挣钱,股东就会支持。另外,持有最多股权也可以直接影响;
2、是。一般会根据两种情况:A、股权大说话;B、董事会成员表决确定。
3、那是当然。一般,资金大的项目、重要人员的变更、改革等影响了公司的发展,才会立行招开董事临时时大会;
4、不一定。但一般都有参与耿资格。
5、董事成员。可以在集团公司上班,也可以自行开其他公司或其它业务……也可以只是一个投资者,就如买股票一样的性质。就是多与少的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何产生?
第一、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案,即拥有推荐董事的权利;
第二、上市公司股权一般比较分散,持有15%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例子很多的;
第三、有一种关于选举董监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计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的提案权;
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东;
第五、选举程序大致是有股东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即生效,当然这个过程当中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交易所也需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第六、实际当中,除非像国美这样各方股东利益冲突较大的,一般来说关于董事的人选各主要股东都能达成一致意见,选举的过程更多的是走形式,建议你再重温下国美之争的案例。
股份企业董事会成员怎样产生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其形成资格是,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
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弧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
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实际控制公司的人。股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审议公司的大事。那么平时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层的就是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推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也就是说,董事必须是股东推荐,是股东的代言人。董事不一定是股东。因为董事会的席位是由各股东持股数来决定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可以多选几位董事,小股东一般就没有推举董事的可能了。
另外还有一种董事,有的叫外部董事,有的叫独立董事,是由股东专门请的与公司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担任。这样可以监督大股东的行为,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企业股东 掌控股东会就能重组董事会
作为企业股东,要想重组董事会,有可行之策,但也受情形限制。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如果该股东是持股占比50%以上的绝对大股东,该 绝对大股东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实际控制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实现重组董事会的意志。
如果该股东持股占比在50%以下,属于前十名较大股东,且该股东在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宣传发动,借助股东会决议,也可以达到调换董事之目的。
如果该股东只是 无名无势的较小卒辈,意欲左右股东会、重组董事会,只能是南柯一梦。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会的产生分为两种情况。在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发起人各自认足章程规定的出资数额后,即可开会选举董事会。此种情形下的发起人,就是预设公司的原始股东。
在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董事会,是由发起人、认股人联席召开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上述两种产选形式,绝对大股东当然具备意志决定权。 谁出资,谁治理,出资多,权力大。
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会的职责定位,都是完全一样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领导,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只是在国资公司或是在愿意吸纳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的一般公司中,该 职工董事,无需经股东会选举,只能是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总而言之, 绝对大股东,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右股东会,掌控非职工董事的去溜及任免。
这个问题刚好与法眼扫描最近给省国资委下属企业负责人所作的专题培训《董事会的组建、职权、议事规则》里面的一个小标题一致。
我们都知道控制了公司董事会就等于控制了公司,因此董事会的人选、所能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人数就很关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是3-13人,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是5-19人,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股份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
董事的提名权董事会任期是三年,到期后将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下一届董事会。
那么,谁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属于谁?
设立公司,基本上都需要签订《出资协议书》《章程》,一般情况下,在《出资人协议书》和《章程》中都会规定董事的提名权,甚至明确规定了哪个股东可以提名几名董事;如果没有规定的话,则上一届董事会是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候选人的,股东也可以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名自己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的当选董事会中除了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大会、职代会选举产生外,其他董事都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董事的选举属于一般事项,只需要代表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就可以。
董事的选举严格来说,应该是一个一个董事选,而不应该是全体董事一次选,因为一些股东只是对个别董事有意见,有可能个别董事不会当选,但如果全体董事一次表决,股东的反对票就不好投了。
重组董事会的步骤1、尽可能的拿到更多的股权,或者联合其他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
2、向董事会提交议案,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就罢免一些董事和重新选举董事提出议案;
3、如果董事会不接受股东的议案,不召集临时股东会,则可以向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要求;
4、如果监事会也不召集临时股东会,则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对议案进行表决;
5、重组董事会的议案通过后,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工商变更。
问题一:执行董事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吗 执行董事和企业法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但是在任职分配中的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当中,执行董事和经理必须有其中一个人是企业法人。
问题二:股东可以同时担任法人,执行董事,监事一职吗 依、当然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贰、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附: 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和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s)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独立董事就是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它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 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问题三: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吗? 不需要,没有这个硬性规定
问题四:股东会可以选举非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吗? 不是股东可以担任公司组织机构成员,包括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等。董事会(执行董事)是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日常经营决策机构,被选举的董事(执行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董事和执行董事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问题五:到底执行董事是不是必须是股东 公司法规定,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置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
也就是说执行董事职权相当于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的职权。
执行董事一般情况下都由占有股权最大的股东担任,但也可以聘请有资格的人士担任,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
所以,执行董事不一定有股权。
问题六:执行董事必须为股东会成员吗 公司的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的董事组成,下列人员人员可以做公司的董事:股东、职工(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成立的公司应当有职工董事)或者非股东组成。只要是公司的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就可以做董事。
问题七: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执行董事能同时一个人担任吗 当然可以。具体方式就是股东委派自己作为执行董事,然后股东在拟订章程的时候规定由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这样,执行董事,股东,法定代表人三者为一人。
问题八:请问公司的执行董事、法人必须是股东吗? 执行董事和企业法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但是在任职分配中的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当中,执行董事和经理必须有其中一个人是企业法人。
问题九:股东、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简而言之:
主要依据是《公司法》。
股东:企业的出资人,因其出资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或产权所有人,对企业经营拥有最高决策权,对企业财产拥有最终分配权,但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股东会,单个股东即使拥有控股权也不能独立行使上述权利,否则涉嫌侵害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和董事: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或推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权利代理机构,类似于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在股东会休会期间,代行股东会权利。董事类似于人大代表,是股东在董事会中的权利代表。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董事总是代表特定的股东的利益,忠实地为特定的股东服务,并不完全具有独立的主张(独立董事除外),这点类似于不同的议员代表不同的党派。
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的特定的人员,比如在上市公司中,证监会强制要求董事会中必须有独立董事存在,它们有证监会要求的严格的任职标准,并弧得代表任何股东的利益,其主要作用是保证董事会不作出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决议。
董事长:董事会的负责人,一般由最大的股东指派或亲自兼任。企业注册时,董事长通常都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执行董事:如果企业规模较小,股东人数少(董事也少),可以不设董事和董事会,只需指定一名执行董事即可,该执行董事与董事长类似,通常都是法人代表。
问题十: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吗? 不需要,没有这个硬性规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