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29-82334104、029-82334813 ,该校联系地址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邮编为710064、联系邮箱为zsb@chdeducn。
随着各省市高考成绩的陆续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随时了解招生信息,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均已开通,欢迎考生及家长来电垂询。
长安大学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00年由始建于二十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校本部和渭水2个校区、太白山和梁山2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校本部毗邻西安大雁塔,渭水校区位于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60多年来,长安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人文社会科学与基础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府,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25万余人。
1 北京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
2 中国人民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武术
3 清华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游泳、射击、健美操、击剑
4 北京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跆拳道
5 北京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跆拳道
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田径、羽毛球、游泳
7 北京邮电大学 乒乓球、武术
8 华北电力大学 田径、篮球
9 北京化工大学 篮球、网球、健美操
10 中国农业大学 田径、足球、橄榄球
11 北京林业大学 田径
12 北京中医药大学 武术、足球、健美操
13 北京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橄榄球、健美操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 游泳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篮球
16 中央财经大学 排球
17 中国政法大学 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18 中央民族大学 网球、排球
19 北京理工大学 田径、足球、武术
2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田径、排球、足球、定向越野
21 北京联合大学 足球、健美操
22 北京工业大学 篮球、足球、排球、游泳、羽毛球
23 北方工业大学 棒球、垒球
24 首都师范大学 健美操、定向越野
2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篮球、游泳
26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田径
2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田径、定向越野、攀岩、跆拳道
28 南开大学 田径、排球、棋牌
29 天津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
30 中国民航大学 篮球、柔道
31 天津工业大学 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龙舟
32 天津科技大学 乒乓球、健美操、龙舟
33 天津理工大学 排球、武术、跆拳道、柔道
34 天津医科大学 游泳、龙舟
35 天津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龙舟、棋牌
36 天津外国语学院 网球、击剑、龙舟
37 天津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定向越野
38 天津商业大学 游泳
39 天津城建学院 足球
40 燕山大学 排球
41 河北工程大学 田径、篮球、健美操
42 河北农业大学 田径、排球
43 河北师范大学 篮球、排球
44 石家庄经济学院 足球、攀岩
45 河北传媒学院 足球、健美操
46 山西大学 田径、篮球、健美操
47 太原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
48 中北大学 排球、跆拳道
49 山西农业大学 田径
50 山西医科大学 健美操
51 山西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健美操
52 山西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
53 太原师范学院 游泳
54 内蒙古大学 足球
55 内蒙古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
56 内蒙古工业大学 排球
57 内蒙古农业大学 田径、篮球
58 内蒙古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摔跤、柔道
59 呼伦贝尔学院 冰雪
60 大连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
61 东北大学 田径、篮球、羽毛球、冰雪
62 辽宁大学 篮球
63 大连大学 田径、游泳
64 沈阳理工大学 足球
65 沈阳工业大学 足球
66 沈阳建筑大学 游泳、网球
67 沈阳师范大学 乒乓球、武术
6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羽毛球、击剑
69 大连交通大学 乒乓球
70 沈阳化工大学 排球、网球
71 辽宁师范大学 田径
72 东北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
73 大连艺术学院 田径、健美操
74 吉林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
75 东北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
76 延边大学 足球、跆拳道
77 北华大学 龙舟、冰雪
78 吉林农业大学 篮球、跆拳道、定向越野
79 东北电力大学 龙舟、冰雪
80 吉林化工学院 足球
81 长春工程学院 篮球
82 长春师范学院 排球、足球、冰雪
83 东北林业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武术、冰雪
84 哈尔滨工业大学 田径、游泳、乒乓球、冰雪、篮球
85 哈尔滨工程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冰雪
86 黑龙江大学 田径、乒乓球、射击
87 齐齐哈尔大学 田径、冰雪
88 哈尔滨理工大学 游泳、乒乓球、健美操、冰雪
89 东北石油大学 田径
90 东北农业大学 田径
91 哈尔滨师范大学 田径、武术、健美操、冰雪
92 哈尔滨商业大学 田径、游泳、网球
93 复旦大学 田径、排球、游泳、武术、射击、棋牌
94 同济大学 田径、足球、游泳、羽毛球、手球、健美操
95 上海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乒乓球、网球、健美操、赛艇
96 华东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射击
97 东华大学 田径、足球、手球、射击
98 华东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
99 上海外国语大学 棒球、棋牌
100 上海财经大学 游泳、网球、棋牌
101 上海大学 田径、排球、网球、武术
102 上海理工大学 田径、足球
103 上海海事大学 游泳、武术、龙舟
10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足球、篮球
105 上海海洋大学 田径
106 上海中医药大学 排球、武术
107 华东政法大学 棒球、垒球
108 上海金融学院 击剑
109 上海电力学院 手球、击剑
110 南京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111 东南大学 田径、排球、游泳、乒乓球、射击、定向越野
112 中国矿业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网球、定向越野
113 河海大学 足球、健美操、乒乓球
114 江南大学 棒球、足球
115 南京农业大学 排球、网球、武术
116 中国药科大学 排球、健美操
117 南京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
11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
119 苏州大学 田径、游泳、篮球
120 扬州大学 田径、乒乓球、武术
121 江苏大学 排球、足球
122 南京邮电大学 篮球、足球
123 南京工业大学 田径、篮球、棒球、垒球
124 南京师范大学 田径、网球
125 徐州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
126 南京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羽毛球
127 南通大学 田径、击剑
12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排球、乒乓球、跆拳道
129 苏州科技学院 羽毛球
130 浙江大学 田径、篮球、网球、排球
131 宁波大学 篮球、足球、乒乓球
132 浙江工业大学 田径、定向越野
133 浙江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
134 浙江中医药大学 武术
135 浙江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
136 浙江工商大学 篮球、游泳
137 浙江财经学院 游泳、乒乓球
138 合肥工业大学 篮球、手球
13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羽毛球
140 安徽工业大学 田径、篮球
141 安徽工程大学 武术
142 安徽师范大学 田径、武术
143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乒乓球、击剑
144 合肥学院 击剑
145 厦门大学 田径、篮球、棒球、武术、健美操
146 华侨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羽毛球
147 集美大学 田径、游泳、武术
148 福州大学 游泳、篮球
149 福建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排球
150 厦门理工学院 篮球、健美操
151 南昌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赛艇
152 华东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网球、武术
153 南昌航空大学 羽毛球
154 江西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健美操、跆拳道
155 江西财经大学 网球
156 井冈山大学 篮球
157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健美操
158 赣南师范学院 田径
159 山东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乒乓球、定向越野
160 中国海洋大学 田径、排球
161 青岛大学 田径、足球、健美操
162 山东科技大学 篮球
163 山东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
164 聊城大学 赛艇、龙舟
165 青岛科技大学 足球
166 济南大学 足球、摔跤
167 山东农业大学 田径、篮球、跆拳道
168 山东中医药大学 田径、武术
169 山东师范大学 田径、排球、乒乓球、健美操
170 鲁东大学 田径、篮球
171 德州学院 射击
172 山东财经大学 排球
173 山东工商学院 田径
17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175 郑州大学 田径、篮球、乒乓球、网球
176 河南大学 田径、篮球、武术
177 河南理工大学 篮球、武术、乒乓球
178 河南师范大学 排球
179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田径、武术、健美操
180 武汉大学 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18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
182 华中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乒乓球、网球、武术
183 武汉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网球、武术、跆拳道
18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田径、游泳、羽毛球、定向越野、攀岩
185 华中农业大学 羽毛球、田径
186 华中师范大学 田径、羽毛球、健美操
187 湖北中医呀大学 武术
188 湖北大学 田径、足球、武术、乒乓球
189 三峡大学 武术、足球
190 武汉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
191 湖北工业大学 篮球、乒乓球
192 武汉工程大学 健美操
193 武汉工业学院 篮球
194 湖北经济学院 田径、排球
195 中南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射击、定向越野
196 湖南大学 田径、篮球、定向越野
197 湘潭大学 田径、篮球、羽毛球
198 长沙理工大学 田径、足球
199 南华大学 排球
200 湖南工业大学 田径、篮球
201 湖南农业大学 足球
202 湖南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203 湘南学院 篮球、定向越野
20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足球、定向越野
205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田径、排球
206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
207 中山大学 田径、排球、游泳、击剑
208 华南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
209 暨南大学 田径、游泳、羽毛球、网球、武术
210 深圳大学 乒乓球、定向越野
211 广东工业大学 篮球、足球、乒乓球
212 华南农业大学 羽毛球
213 华南师范大学 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
214 广州大学 篮球
215 韩山师范学院 定向越野
216 广东商学院 田径、游泳
217 汕头大学 篮球
218 广西大学 篮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21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网球
220 广西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
221 广西民族大学 足球、龙舟
222 广西中医学院 羽毛球、武术
223 广西师范学院 田径、篮球
224 海南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225 海南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226 琼州学院 排球
227 重庆大学 田径、篮球、网球、足球
228 西南大学 足球、游泳、网球
229 重庆邮电大学 乒乓球
230 重庆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
231 重庆工商大学 排球
232 西南政法大学 田径、排球
233 重庆科技学院 足球
234 重庆文理学院 篮球
235 四川大学 田径、排球、足球、游泳、网球
236 西南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健美操
237 电子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网球
238 西南财经大学 篮球、足球、网球、健美操
239 四川师范大学 篮球、定向越野
240 西华大学 健美操、跆拳道、乒乓球
241 成都中医药大学 武术
242 西华师范大学 射击
243 西南石油大学 网球
244 成都学院 武术
245 贵州大学 田径、篮球、乒乓球、定向越野
246 贵州师范大学 排球
247 云南大学 田径
248 昆明理工大学 排球、足球
249 云南师范大学 田径、网球
250 云南财经大学 篮球、网球
251 西安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游泳、乒乓球
252 长安大学 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
25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游泳、健美操
25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网球
255 陕西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
256 西北工业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257 西安理工大学 田径、游泳
25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田径、足球、网球、健美操
259 西安工业大学 篮球
260 西安邮电学院 田径
261 西安财经学院 足球
262 兰州大学 田径、排球、武术
263 西北民族大学 田径、足球、武术
264 兰州交通大学 田径、乒乓球
265 甘肃政法大学 足球
266 西北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健美操
267 青海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
268 青海民族大学 篮球
269 北方民族大学 武术
270 宁夏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
271 新疆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
272 石河子大学 跆拳道
273 新疆农业大学 排球
274 新疆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
275 新疆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
注:1表中所列内容是2015年教育部正式公布的招生院校及项目,2016年如有变化以有关文件为准。
2招生院校本年度是否有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官方网站为准。
2011年,全国招收健美操的高校 如下: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山西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河海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华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山西中医学院
青岛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宁波大学
可以。
一、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读一年级统招本科生。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
2、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
3、学习成绩优秀,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必修课学分,第一学年课程考试每学期平均成绩在80(含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8%,按以下规定执行;
(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8%,可在全校(或学院)同门类申请转专业。
(2)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18%,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二、 当年高考未满足本人任何志愿的学生,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外语学院、政治学院、文传学院可以互相调整)。
三、对于高分专业申请转入低分专业的学生(以当年陕西省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为依据)可在本学院内转专业,具体名单按申请学生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外语学院、政治学院、文传学院可以互相调整)。
四、 转专业人数不得超过接收专业当年人数的10%。
五、 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已有人数的10%,则同时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的高考成绩与生源地当年录取线的差值排名确定。
六、 转出学生人数不能超出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5%。就业率低的专业可适当放宽。
七、 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八、 因公伤事故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需转专业者,必须由校医院指定的省级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和一年级非规定时间;
2、有补考者;
3、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4、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5、定向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等特类招生学生;
6、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7、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
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我整理了 长安大学 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长安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我校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需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长安大学 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转专业是指允许部分本科生(不含招生时已明确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入学专业(类)转入其他专业(类)学习。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类)所在学院。
第二条 专业分流是指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后首先实施通识教育,后期进行专业选择。
第三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纪委、教务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院长(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相关专业的系(所)负责人组成。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工作小组根据本院专业建设发展要求,制(修)定本单位本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后公布。
第五条 为保证各专业的协调发展和办学资源的有效配置,学校对各专业(类)转入学生及转出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宏观控制,且原则上只允许学生转一次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学生转专业资格。
第七条 学校根据学院(系)转入学生人数,适当增加转入学院(系)推免研究生指标和校内奖学金指标。
第八条 本科生转专业范围以该年级学生入学时招生目录确定的专业类及专业为准(不含工科试验班等专项计划)。
第二章 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第九条 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1文科类与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2通过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工科试验班、国际班、卓越工程师班不接受转入学生,但可以转出。
4服兵役学生转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以学院公布的学生容纳量为准,但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10%。
6各专业以转专业申请人的考核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但不得超过学院公布的学生容纳量。
7转出专业剩余学生人数少于15人,不独立编班。
第十条 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
5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第十一条 在满足第九条和第十条的前提下,学生申请转出的资格认定和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一学期专业(类)排名前20%的学生,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2第一学期专业(类)排名前40%的学生,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可在学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3学生均可按照转出专业(类)高考时的录取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类)该省高考时的录取成绩的原则,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
4转入专业(类)在同一条件下,优先接收院(系)外申请转入的学生。
第三章 专业分流要求
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校后首先实行通识培养,1-2年后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应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及办学条件、学生本人意愿、综合成绩排名等综合确定。
第十三条 学院在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时,既要考虑学校、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的发展,也要考虑学生的意愿和就业状况。专业分流前,学院应做好宣传动员及摸底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专业咨询,包括专业介绍、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就业方向等。
第四章 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程序
第十四条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一年级春季学期末启动,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学院(系)报送本单位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汇总并发布转专业工作相关通知及要求。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长安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学生所在院(系)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类)学生汇总名单》、《本科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单》报送学校教务部门。
4学校教务部门对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审核,形成转专业(类)预案,并将预案按申报专业分类转交学生申报专业所在院(系)。
5接收学院(系)依据审核通过的学院(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对申报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学院(系)转专业(类)接收方案报送学校教务部门。
6学校教务部门审核院(系)报送的转专业(类)接收方案,并提交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合格名单在校园门户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7公示结束后,学校教务部门发放转专业(类)通知书及学籍变更通知书,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接收学院(系),学生凭转专业(类)通知书及学籍变更通知书在学院教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在专业分流前一学期启动,当前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可根据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进行专业分流的申报工作。学院根据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专业分流方案并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后,报送学校教务部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第十六条 工科实验班专业分流程序与其他专业类分流程序相同。学生在第四学期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安排进行申报,根据个人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专业选择。
第五章 学分记载与学籍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类)后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
1已取得必修课程学分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类)相同课程的学分,该课程学分仍然有效;已取得必修课学分低于转入专业(类)相同课程的学分,该课程必须重修;
2转入专业(类)教学计划中不包含的课程,可认定为选修课学分;
3学生转入新专业(类)后,需按照新专业(类)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并按新专业(类)进行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接收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 转入新专业(类)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由学生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类)及专业分流学生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完成,各学院(系)协助。 二、长安大学所有专业一览表 学院介绍 招生专业(类) 专业介绍 公路学院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国际工程班)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国际工程班) 汽车学院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物流工程 物流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工程机械学院 机械类 机械工程(含卓越工程师)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工业设计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济学类 经济统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类 自动化(含卓越工程师) 机器人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卓越工程师)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含卓越工程师) 地球物理学类 勘查技术与工程 地球物理学 测绘类 测绘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遥感科学与技术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地质学类 地质学 资源勘查工程(含卓越工程师) 矿物加工工程(宝玉石学) 矿物加工工程(宝玉石学)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类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含卓越工程师) 工程造价 水利与环境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水利类 水利水电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含卓越工程师) 建筑学院 建筑类 建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国际工程班) 交通工程(国际工程班)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土地工程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整治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人文学院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法学 法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广告学 汉语言文学 理学院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英语 日语 日语 体育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 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 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 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未来交通学院 工科试验班 工科试验班
长安大学体育课都开设有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荷球、足球、排球、网球等。健美操,体育与舞蹈、定向越野、太极、跆拳道、柔道等课程。
长安大学(Chang'an University)座落于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四部一省”共建,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最早招收留学生和首批招收港、澳、台学生的高校之一,拥有全国高校唯一的汽车综合试验场。
截至2015年3月,学校有2个教学区、2个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设有21个教学院(系),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6个部省级重点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8个本科专业;有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基地。有全日制学生34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10000余人。
每所学校是不同的,高考体育考试项目大致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 身体素质项目(每项60分,满分180分):100米跑、800米跑、5米三向折回跑。
2、 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5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定位球传准与颠球、体操预摆分腿腾越纵箱(男)或分腿腾越横箱(女)。
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转向的考生不得选足球定位球传准与颠球,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专项的考生不得选体操跳箱。
3、 专项技术项目(满分75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8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扩展资料:
体育生往往分成:
1直接报考体育类院校的体育生;
2报考综合性大学的体育特招生。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只是被高校录取后的学业及任务不同。
参加中考的考生,也须拥有体育方面特长,在中考之后要参加所报考的高校的体育测试,测试成绩并不与中考成绩相加。一般的示范性高中,都会给予参加中考的体育生降分录取!
主要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地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能在中等学校等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单考招生办法
(一)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二)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三)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 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四)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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