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投诉居委会最有效

上海如何投诉居委会最有效,第1张

投诉居委会有很多种方式,最直接的方式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投诉,街道办事处不予受理,或者处理十分敷衍,投诉人可以向区政府投诉,可以直接拨打市长热线1234,在拨打热线前,需要组织好语言,这样接待人登记会很方便,向上级汇报也会很快。

投诉居委会或者社区人员,需要一定的投诉范围。比如居委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出现训斥或者讥讽社区人员的行为;变相受贿,向社区人员直接或者间接索要好处;在岗位工作期间不认真,不按社区规定依法办事等等行为,都在投诉范围内,社区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居委会即使被投诉也无法解决社区人员的问题,所以双方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在社区公告中,也会有相应的举报热线,居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自发拨打热线进行举报。

如果居委会强行侵害社区人员的合法权益,社区人员可以起诉居委会,也应该起诉居委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居委会属于社区自制组织,也应该依法办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

起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双方不断提供证据,法院才能依法调解,所以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最好不要对簿公堂,居委会和社区人员和谐相处才是好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今天和居委会主任吵架了,会有什么后果,我觉得你看是为什么事情吵的,如果你的事情是你占理的话,和居委会吵架,主人吵架那是应该的,因为你没有犯错误,居委会主任是在故意找错,那你和她吵架,他也不会拿你怎么样?如果是你犯错了,居委会主任吵架了,它会让你把这个错误纠正过来,他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样的后果,他只不过费慧一直关注你,让你把你的错误改正,村委会主任,他居委会主任,他只是嗯,管理你们这一片的也不会对你怎么样

在上海某小区,有一男子持刀划伤居委会干部,经过调查,刺刀伤人的男子,在之前就有抑郁症病史,因为开具出门证是以与居委会干部产生误会,于是持刀将居委会干部张某划伤,然后用刀致伤后跳楼,民警接到报警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而且也立即将两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居委会干部张某身体并无大碍,也已经回到家中休养。

只不过因为一些小的问题,结果却演变成了持刀伤人案件,如果遇到问题大家都会理性对待并会减少很多的冲突,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上海很多小区都进行了封闭式的管理,可是却有不少的居民想要强行外出,这样会增大交叉感染的风险,所以很多社区工作人员不允许市民随意的外出,也希望封闭区的市民要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这并不是为了限制大家的出行,而是为了尽快将疫情控制住。

不可否认,现在有一些社区在传达政策的时候不到位,不够人性化会让很多市民觉得太强硬,从而引发很多的社会矛盾,如果社区干部张某能耐心的解释,而这名肇事者遇到问题不要过激,并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市民在封闭的过程中,不管遇到任何的问题,都要学会通过正规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而不是一味的蛮干。

社区工作人员其实也非常的忙碌,经常加班,在和群众进行接触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情绪,也希望市民能更好的去响应政府的防控措施,而且要执行到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千万不要强行出去,这样也能增加自己感染的风险,疫情的防控是需要市民和政府的通力合作,只要大家携手一起才能尽快的将疫情控制住。

给民众发泡面,居委干部却在出瑞士卷。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事件啊。就在近期,由网友发布了上海居委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吃瑞士卷的相关言论和视频。官方也是第一时间就视频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仅仅那只是出春卷为什么会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呢?经过调查现在这件事情已经得到回应,具体是怎么回应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看一下。

吃瑞士卷是居委干部忙碌一天的充饥点心

针对上述事件,在有关部门的调查了解之后我们知道,居委干部之所以吃“瑞士卷”是防范区的同志慰问值守工作人员5月14日工作人员在忙碌了一天之后的充饥点心。通过上面的回应我们额能够知道现在上海的工作人员非常辛苦。这些人奋战在疫情“第一线”为了能够早日战胜疫情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真心的敬佩这些在疫情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你们是好样的。

女士嘶声呐喊要同款瑞士卷,真的是不知道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

正是因为居民看见居委会人员在吃春卷,上海部分居民也开始说要同款瑞士卷。不仅如此,在看到专门分送给老年人的配套客饭时,还发生了聚集、抢夺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我只想说这些人真的是不知道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工作人员这么辛苦,居民还设置各种障碍阻碍居委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总之,从上面的失利中我们知道,居委干部吃瑞士卷一事并没有什么不妥。这些人仅仅只是忙碌了一个晚上后太过饥饿进而只能使用春卷进行充饥。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感受到现在这些工作人员的工作的状态了。希望大家能够好好配合工作,不要因为春卷问题就开始大做文章。

是你自己太敏感了。通过你的描述,我的判断是:你所说的这个大婶对于智能手机并不熟悉,她认为好玩的游戏使得她对智能手机有浓厚的兴趣(不会再考虑使用非智能手机),可能她的手机配置较低,现在内存不够用,所以只能用笨办法一个个删除垃圾内容(主要指的是那些广告内容和过时的内容),她感觉她的手机不太好用(内存不够以及删除内容不方便),所以来问问你的手机是否好用,如果你说很好用就会感兴趣,会对是否换手机进行评估,作出取舍。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正常的生活场景,一个有点小可爱的上海阿姨。跟你没有关系,根本就不是在骂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服务居民群众,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促进社区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履行自治职能、协助相关工作及保障机制等,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指导、依法自治、社会参与,服务居民群众,形成居民区治理合力。第五条 中国***在居民区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建立健全居民区治理体系。第六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其职能部门应当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等给予具体指导、支持和帮助。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居民区建设和治理。第八条 鼓励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居民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拓展自治内容,不断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因素,按照便于居民自治和服务、管理的原则设置。

  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民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依法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服务,接受居民监督。

  居民委员会根据人民调解、综合治理、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开展楼组、弄堂等组织形式的居民自治活动。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对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集居民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居民,并公布会议议题和议程。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依法召集和主持,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二)审议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

  (三)评议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居民会议有权依法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撤销或者变更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作出的决议。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以服务居民为宗旨,承担下列主要任务:

  (一)组织居民制定并遵守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召集居民会议,执行居民会议决定,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二)调解民间纠纷;

  (三)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维护居民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支持和引导居民区内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居民区治理,开展社区协商;

  (五)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六)组织居民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居民区相关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工作评价;

  (七)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居民区实际,组织居民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应当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居民自治章程对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制度和行为规范、监督评议等基本自治事项作出规定。居民公约对本居民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具体事项进行规范。

  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居民应当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上海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殴打两女子,如果没有什么严重的结果,打人者一般都会承担寻衅滋事的行政拘留责任。

上海小区居委会殴打两女子

根据网友爆料,上海田林三四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两位团购的团长动手了,当时的情景一片混乱,而且从提供的视频当中也可以听到不要拍以及不要产生密接等语音,这也就意味着该殴打如果是存在的,那么这段视频可以作为有利证据。记者随后拨通了三四村居委会的电话,但接电话的人声称其他工作人员都去做核酸了,他不便接受采访,于是便让记者去拨打田林街道电话,然而记者几次拨打也没有拨通田林街道的电话,这个事情一时间变得扑朔迷离。根据后续报道,目前当地的民警已经介入了调查,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其实网友对于这种事件还是比较敏感的,在疫情比较严重的当下,不少的人听到的都是其他人对于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破坏,但没想到社区工作者也会对普通人下手,这真的是离谱了!根据网友了解的原因,其实这就是团长想要团购一些自热米饭,但是村委会居委会却要求团长出具证明并且盖各种各样的章,但这种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目前根本就没有这种要求,网友们感到疑惑的同时,他们也想知道打人者究竟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打人者一般承担的责任:行政拘留

按照记者采访的内容来看,由于上海田林三四村居委会的人员与团购的团长发生冲突,最后居委会的人亲自动手对两名女子进行殴打,在情况不太严重的前提下,其实一般打人者都需要承担寻衅滋事的行政拘留责任,这并不是很严重的一个责任。当然,如果居委会人员还涉及对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违反,那么居委会的人员也有可能因为破坏社会秩序而被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措施。总的来说,打人者只要没有下太重的手,一般来说都只是行政责任或者罚款处理,这并不会承担太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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