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两老人吵架导致死亡的,应负民事法律责任。
2、如果确因吵架导致死亡的,那么就表明吵架是引起死亡的原因之一,吵架者对另一方的死亡有过错,吵架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当然,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应该是吵架,而应该是死者自身的身体原因,也就是说,因吵架导致死亡的,吵架者的过错是较小的,吵架者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和患有心脏病的人吵架,心脏病的人发病死了,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判断:
1、恶语伤人或者故意刺激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受害人的心胸狭窄,除了受害人有过错的以外,行为人事要负法律责任的。
2、如果双方在公众场合,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辱骂他人,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如果双方并不在公共场合,但行为人在从事不正当的行为时,与人发生争执,并恶语伤人,使受害方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侮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判决对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原因很简单,侵权纠纷中承担责任要求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尽管老太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但是是什么诱发了其心脏病,是双方的吵闹行为促发心脏病。
虽然老太死亡与吵闹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有间接因果关系,根据侵权理论,理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样:吵闹—诱发心脏病-死亡。三者之间这种关系就明了。
类似的案例,一般都会判决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驾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实在是太多了,在汽车的行驶过程中,禁忌知识有很多的。
第一,开车的时候一定不能吵架。吵架过程中,人的情绪是非常高涨饱满,并且含有负面能量的,这个时候,可能你的思维都停留在吵架的过程当中,反而不会注意周边的事物,这个时候如果穿出一个行人,或者中途中有一辆车突然出现,你都来不及反应,可能直接就撞上去了,这样的悲剧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希望碰见到的。
第二,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是在清醒的状态,如果你感觉你的头脑昏胀迷糊的话,那么千万不要开车找个地。休息一下,缓解一下再开车。之前我们家就出过一场这样的小车祸,就是因为,开车的人比较困乏,然后自己还硬挺着,非要坚持到回家,过程中,竟然开车的过程睡着了,我那个时候也睡着了,没有注意情况,突然发生撞击才反应过来,原来出了点儿小事故。幸好那时候车到比较拥堵,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但是如果是在高速上,这种情况真的太可怕了,所以人不要乘,能发现问题及时刹车。
第三,开车的时候,不要打电话,看微信,或者是玩手机。开车是一项需要注意力很集中的事情,如果你这个时候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比如说打电话,或者是发微信沟通的话,很容易会沉迷在你这个沟通过程当中,这个时候你就不会注意周边,之前有一个案例,就是小伙开车的过程中一直在沟通微信,老母亲告诉他,你不要看了,很容易发生事故,他不听,最后酿成了很大的一起车祸,母亲永远的离开他。所以开车是一件多么需要注意力集中的事情,希望大家开车的时候好好看,不要让其他的事情干扰你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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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段肖礼的妻子田九兰将杨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赵某对李某的死亡应该负刑事责任。因为赵某本身就是在实施犯罪,由于偷树时为晚11点,自认为旁边没有人,也没有人发现他在犯罪,正是由于赵某这种过于自信而致使树倒时把李某砸死,所以赵某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2,对刘某的行为也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因为黄某当时声言要喝死在刘某面前,所以刘某急忙去夺黄某手里的药瓶这个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吵架时刘某完全能够看到屋外已围了很多人,而且刘某已经把药夺到了手里,避免了黄某喝药的危险,还是顺手把药向屋外扔去,这个行为完全不必要,已经超出了紧急避险的范围,属于不必要的行为,所以就要为这个行为导致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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