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要是两个人在一起了,就不要老是抱怨另一半的不贴心、不浪漫、不主动。你们本就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再融合也不会变成一个人,所以,有一点耐心,加一点细心,再学会感恩和知足,你可能会发现对方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对你表达爱意,幸福真的没有那么难。
1、没钱可以不用补贴这个30万,只要每个月按时给抚养费就行了;
2、因为离婚孩子毕竟是跟着女方的,所以男方只要每个月给抚养费就没有问题,这种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3、离婚对于财产分配等问题一定要协商好。
钱不应该成为两个人感情的阻碍,有很多夫妻生活很是清贫,但两个人心心相印,两个人能够多理解对方,心理有什么不开心的,要敞开心扉,让对方了解到你的想法,多沟通交流。工作可以慢慢找,关键心态要好,不是生活选择了你,而是你选择了生活,你要相信,一个人做某件事情可能很困难,但是你不是一个人,你们双剑合璧,还怕什么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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