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妈妈吵架,很生气,非常的用力扇自己脸,当时扇的我自己都看见了白光,今天嘴角都紫了,脸也肿了。

昨天和妈妈吵架,很生气,非常的用力扇自己脸,当时扇的我自己都看见了白光,今天嘴角都紫了,脸也肿了。,第1张

这只能是当时很生气,心里很怄火,就想要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但是过后气也消了就觉得没什么了,下次你应该在心里告诫自己就算自己再怎么不舒服也不能伤害自己,到最后疼的还不是自己么,只要一直这样对自己说,还有就是不要经常发火,过段时间就不会这样轻易的伤害自己了。

你好,朋友

家长如果当着孩子面吵架,会给孩子成长带来很大的阴影。

孩子

经常目睹父母吵架,在孩子心理会有一种家庭不幸福的感觉,觉得自己的父母不够恩爱,内心会觉得自己的家庭是破碎的,父母动辄就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拌嘴,甚至大打出手,孩子内心会惧怕爸爸和妈妈分开,内心会非常的恐惧没有安全感,幸福感自然就会缺失

父母当着孩子的面两人大动干戈,有时候话赶话越吵越凶,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甚至还有可能会大打出手,把人性丑陋的一面直接展示在孩子面前,这样很容易让孩子焦虑不安的,受到原生家庭环境的影响,孩子的脾气和性格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的,孩子也会变得易爆易怒,不会体贴他人,甚至会有一定的暴力倾向

经常面对父母吵架甚至动手摔东西,互相撕打对方,孩子看在眼里,慢慢的会对自己未来的婚姻充满恐惧,会害怕自己的另一半将来也会是这个样子,父母的故事再一次在自己身上重演,内心会对婚姻充满恐惧感,会不愿意找对象,甚至会不愿意结果,这也是一些恐婚的一大原因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身上都会长满刺的,会用刺把自己保护起来,会很难相处不好团结,在工作和生活中很容易会不相信别人,会对工作非常不利的。尤其是以后自己有了孩子,在教育孩子方面也会有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下一代

父母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在各个方面对孩子都会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孩子,所以,在孩子面前父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美好的成长环境,而不是每天都是触目惊心

孩子的敏感度远远超乎我们大人的想象,不要觉得孩子什么都不懂,其实孩子通过观察他们什么都懂,并且模仿能力也特别强。总之,作为父母我们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言行,不要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父母就像是一个典型,在一个没有自己的认知和情感体系之前,父母的一些言行举止,都会对他们未来的人生产生很大的影响。

很多家长都很重视自己的子女,可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在物质上的教育,远远比不上心理上的安慰。因为父母之间的矛盾,所以在自己的子女的面前,总是会发生争吵,这样会对自己的儿子产生很大的影响。

父母争吵会给子女带来什么后果?

第一个后果就是会对儿童的精神卫生产生不利的作用。

父母之间的争吵会给他们造成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让他们慢慢的变的更加的内向、没有信心,甚至会失去社交能力,失去对爱情的信心。因为小孩还很年轻,不能很好的分辨出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会让他在半夜一个人的时候一个人在哭,让他的性格更加的压抑和孤僻。

根据相关的调查,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都有着悲惨的童年,他们的生活条件很差,父母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总是会发生争吵,甚至争吵到了一定的地步。父母总是当着自己的子女的面争吵,会让自己的孩子产生一种扭曲的心态,他们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的美好和美好,而是会选择摧毁和逃离。

第二种后果就是,会使儿童对结婚的希望落空,或是过于希望得到别人的关爱。

父母当着子女的面吵架,会让他们感觉到结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结婚就是一场口角,甚至是一场无意间的恐惧和不结婚。有些人,父母总是争吵不休,不能给他们应有的关爱,这样的人,就会慢慢地成长起来,这种人,会在感情上受到挫折,失去理性,失去了对自己的爱,失去了对别人的爱。

父母若要争吵,也不要当着子女的面争吵,一个快乐的原住民对子女的成长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快乐的小孩会很开朗,很积极,不会因为被遗弃而感到恐惧,也会保持良好的性格,不会在面对困难的时候选择逃跑,也不会忘记自己的爱情。

父母会很容易的影响到他们,他们会下意识的去模仿他们,所以,千万别当着他们的面和他们争吵。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唉!跟我一样,脾气不好,与更年期没关系,再说更年期要到绝经45岁左右。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特别是对小孩子,不能暴力,否则会给他带来阴影,对成长不利!我曾用皮带抽了孩子三皮带,三条紫痕半个月后才慢慢褪去,过后我心里也很难受,骂自己,这是我的骨肉,不是敌人,我为什么就不能控制自己,为什么不抽自己。后来我慢慢的克制自己,孩子也少挨打了,特别是十几岁的孩子,处于叛逆期,不能打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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