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导致车辆失控但是未有伤亡会怎么判刑?

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导致车辆失控但是未有伤亡会怎么判刑?,第1张

近年来,乘客因种种原因与公交车司机产生矛盾,最终引发肢体冲突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件屡见不鲜。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湖南一男子因与公交司机争吵打骂引发交通事故,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两年。在该事故中,男子因靠站停车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谩骂并拉扯司机衣服,致使公交车与道路右侧电线杆相撞,造成数名乘客受伤。

记者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交车”+“争吵”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从2008年起共发生类似案件66起,其中辽宁省案发最多为10起,其次为重庆市9起。

相关判例显示,有乘客无理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不按规定上车、投币,引发与公交司机争吵、拉扯,更有甚者用垃圾桶套司机头部,有行人在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丧生。

对此,刑辩律师王甫称,在类似情况下,殴打司机的乘客可能同时触犯多种罪名,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由于是同一个行为,存在犯罪竞合问题,一般来讲会择一个重罪去处罚。”

王甫还称,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有过错,如主动攻击,司机也应担责。

01、司机被套垃圾桶,紧急刹车撞击大桥护栏后停下

2017年12月20日,广州市番禹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类似案件。

(2017)粤0113刑初1932号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雷某标搭乘番12路公交车,因不按规定从后门上车与公交车司机何某发生争吵,当该车行驶至本区市桥大桥桥面时,被告人雷某标突然将公交车上的塑料垃圾桶套到被害人何某头上并殴打其头部,导致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失控,司机何某紧急刹车,车辆与市桥大桥护栏发生碰撞后停下。后司机何某报警,雷某标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理。

案发后,被告人雷某标的家属已代为赔偿司机何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并取得何某的谅解。

最终,番禹区法院认为雷某标罔顾公共安全,危及车上乘客的安全,应对事故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法定刑幅度、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综合考虑被告人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决雷某标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在公交车上遇到不开窗户的人和你吵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

1 保持冷静:首先,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与他人争吵很可能会加剧矛盾,如果情绪过于激动,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

2 了解情况:尝试理解对方为什么不愿意开窗户。可能是因为他们有某种身体问题不宜吹风,或者他们可能感到冷或热。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平息争吵。

3 提出建议:试着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如更换座位或者建议司机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停靠,以便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新鲜的空气。

4 寻求帮助:如果争吵持续升级,你可能需要寻求司机的帮助。他们有权力决定是否打开窗户,并且有能力平息乘客之间的争端。

5 保持礼貌:无论发生什么,都要保持礼貌。粗鲁和攻击性的行为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记住,对待他人应如同你希望他人对待你。我们都有权利乘坐公交车,也有权利在乘车过程中感到舒适。通过互相理解、换位思考,我们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冲突。

和公交司机吵架,那么要看你具体是什么原因,而吵架是谁的错误,如果是你的错误再次坐车的时候,你可以给他道个歉,就说上次的时候也是内心太急了,所以说也不是无意之举,还希望他可以谅解,这样子双方关系可以得到缓解。而且本身就与人为善,人家也会善待你的。

乘客与公交车司机的冲突频发生是一种社会问题。虽然各城市的有关部门都在采取措施,比如加装司机护栏,将司机和乘客进行隔离;有的城市甚至还在车上设置了“壮士位置”,让乘客来进行自己监督、保护车上的乘客、还有的公交车配备了安全员等等。

但是,这些方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乘客与公交车司机之间的冲突,依然是无法停止,还是会持续发生。

在车上的冲突,无非是“投币问题”、“坐过站问题”、“还有少数的乘客无理取闹”问题,这些事件的处理结果,有的是公交车司机被开除,有的是乘客被警方口头警告说白了点,就是犯罪成本过低,但是造成的后果却不堪设想。

在乘客闹事这方面,是否要加强法律方面的处理?还有就是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的缺乏和冷漠,在乘客和公交车司机冲突过程中,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乘客跟不同的公交车司机在冲突,车上的其他乘客却没有一个人上来劝阻,每个人都将自己的生命交出去,吃瓜看热闹。这种冷漠让人悲愤,却又无奈。

但是归根结底,乘客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应该是乘客自己来承担和负责。如果这时候有乘客上来阻止,并与闹事乘客发生冲突,这算是见义勇为呢?还是滋事影响治安?过程中,如果有人受伤,又怎么算?

要彻底解决公交车上的冲突,是一个长期而又紧迫的问题,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 提高城市公交车乘车文明和民众素质固然重要,但是有关方面的处罚,在法律上也应该进一步健全,而不是“花拳绣腿”地去赶“热闹”。

扩展资料

延伸阅读——贵州一大巴司机被乘客用安全锤砸头:

1月9日早晨8时许,一辆从福建省福州市开往贵州省六盘水市的省际长途客车行驶在沪昆高速麻江段内时,乘客蔡某某突然取下车上敲击车窗玻璃的安全锤,走到驾驶区猛击驾驶员头部,致驾驶员头部钝器损伤。

当时车速达74km/h,驾驶员忍住剧痛将车控制好并选择安全区域靠边停下,车上乘客及时将袭击驾驶员的蔡某某控制,随后替换驾驶员将车开往麻江收费站途中报警,由于驾驶员临危不惧、处置妥当,车上所载的39名乘客的安全无虞。

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乘客打架的行为,和公交车司机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发生打架的对方是两个乘客之间,乘客受伤也是因为另外一个乘客造成的,他这种情况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并且请求那名乘客负责他的医药费。公交车司机是没有过错的一方,他可以进行口头制止,也可以把车停在安全的地方,让这两个人下车。

1、公交车司机也是公交车上的安全员

平时我们外出的时候,乘坐公交车都会注意到公交车司机袖口上都会带着一个安全员的标志。就说明公交车司机不仅要负责公交车的驾驶工作,也要负责车厢内人员的安全。对于车厢内乘客发生的吵架行为,公交车司机有权进行口头制止。有次外出,我就看到两个人在打架,公交车司机喊他们不要打,并且停下了车,让他们下车去打。公交车司机有权保证一车厢人员的安全,这是他的责任。

2、乘客之间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和公交车司机没有直接的关系

有人说我们两个人在车上打架了,因为发生争斗的这个地方是在公交车上,所以公交车司机有责任对我进行赔偿。公交车司机只是有责任进行劝阻,并且把车停下来,让你们下车打架,但是他不会负责你们的赔偿费用,因为你们都是成年人。打架的行为也是你们个人的行为,这件事和公交司机以及公交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除非是公交车司机参与了打架斗殴。

在法律上,这种关系的划分是非常明确的。每天都会有乘客发生争吵,如果公交车司机每一件事都负责,那么这一年365天,他可赔不起呀。公交车司机只负责自己分内的事情,至于其他的事情和他真的没有关系,我们国家是有法可依的。

我站在个人角度来说,我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么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态呢,我们可以稍微劝阻一下,如果打起来的话,我们唠一下就好了,不要说因为事态没有发生呢,我们可能劝阻一下,然后等到下一站下去就可以了呀,因为这不是司机的错,而是你的错,因为司机已经表明了在,么点下载,而是你大姨错过了,那么司机也是有规章制度的,不能随意停车,只能到下载才能听,所以说你也要理解别人,不要和别人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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