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王芳,父母对她百般宠爱,过分照顾,年幼时一切如愿以偿。等到上学后,在学习上,稍遇到一点困难,就受不住,回家哭丧着脸,乱发脾气,令父母心痛,为此,代劳一切。每天的家庭作业不会做的,父母代笔完成;在学校受到一点委屈,父母出面交涉,遇到考试不及格时,父母找关系说情。
渐渐地,女孩不仅情感上脆弱,而且学习缺乏毅力。上小学留一级,初中升不上,母亲通过“后门”把她移到一所乡镇中学,混了个毕业证书。然继父母再托人安排进公交公司当一名售票员 。
父母溺爱孩子的事例二:
独生女欣欣,家中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十分宠爱她。平时,她只吃牛奶、面包、鸡蛋,一般的饭菜嚼在嘴里迟迟不肯下咽。穿衣服从小要挑花色品种,要比别人漂亮。在家里对父母说话就象下命令似的,稍不如意就哭闹、发脾气。在幼儿园连滑滑梯都不敢玩,出门上街走几步路就嚷着要抱。
到了5岁时,还不会穿衣服,街坊邻居都说她象个无赖的“小公主”。照这样发展下去,适应社会都很困难,成才就更不用说了。
父母溺爱孩子的事例三:
小波生活在比较富裕的家庭中。祖母特别大方,只要成绩好,要什么给什么,用多少钱都可以。父亲以自己经商的经验开导儿子,没有知识在外做事,是要吃亏的。母亲对小波说,只要好好读书,什么都不要你干,笔者累死也心甘情愿。
家长的愿望是良好的,可方法上,一味顺从,不惜重金投资学习,但是不顾孩子的非智力因素发展。结果使小波产生了特殊的优越感,在家如小皇帝一般,口袋中装满零用钱,学会了吸烟、赌博、打架。学习没心思,考试不及格,留级还没人收。他干脆不进校门,和一帮哥儿门玩乐,最后成了小偷,一家人的希望成泡影。
父母溺爱孩子案例四
邻居有一个小男孩,7-8岁了,上小学二年级。有一天放学回家要吃香蕉,吵着要正在厨房里煮饭的奶奶为他取香蕉并剥皮,老人家正忙得脱不开身,就说“你自己拿吧”。这时小男孩就大吵大叫,自己动手剥吃香蕉后故意将皮丢了一地,且还感到很委屈……这是一个典型的娇惯溺爱的例子。吃香蕉自己拿和剥皮,对于一个7-8岁的孩子来说并不难,为什么一个小学生却要别人代劳呢?吃香蕉剥皮的责任是谁呢?可见这家人在平时教育孩子方面没有重视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父母溺爱孩子案例五
共叔段,春秋时期郑国人(今河南新郑人)。姬姓,名段,后因奔共,故称共叔段,郑武公次子。
其母武姜因生长子时难产,厌恶长子姬寤生,多次请求郑武公立共叔段为太子,武公未同意。郑武公死后,寤生即位为郑庄公(前744)。前722年武姜请求把京(今河南荥阳东南)封给共叔段,得到允许后,共叔段得以居住在京,肆意扩展私家势力。不久,共叔段命郑国西部和北部边境地区同时听自己指挥。郑大夫公子吕向郑庄公表示,一国之臣,不能两面听命,若庄公打算让位于共叔段,那么就去侍奉他;反之就应该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产生其他想法。郑庄公依然不加干涉,共叔段更加肆无忌惮,收取两属之地作为自己封邑,所控制的地域扩大到廪延。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五月,共叔段整治城郭、积聚粮食、修补装备武器,充实步兵战车,准备袭击郑国都城,又联络都城中的武姜为内应,让其届时打开城门。郑庄公闻知共叔段起兵日期,便命令郑大夫公子吕率领200辆战车攻打京邑城。共叔段兵败,逃奔到鄢(今河南鄢陵县北),郑庄公又率兵追击,大胜。此后,共叔段逃奔于共邑(今河南辉县)居住。庄公出军追杀,最后使共叔段走投无路,被逼自杀。正是由于其母武姜对幼子的骄纵,最终酿成亲兄弟互残的悲剧。
扩展资料
溺爱,照顾者和儿童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特征。此时照顾者庇护孩子,同时也妨碍孩子试图作出独立行动的任何努力。同:过分爱护。
基本解释
过于宠爱,由着孩子的性子,惯着孩子。
通常是父母溺爱子女。
当今做父母的大都知道溺爱孩子有害,但却分不清什么是溺爱,更不了解自己家里有没有溺爱。
溺爱,是一种失去理智、直接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爱。
造成后果
从家庭来讲
不懂父母的心思不理解父母为你所做的一切目中无人,认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独苗,恃宠而骄将来步入社会的时候,四处碰壁后一蹶不振处处都觉得很难,压力很大
从爱情和友情来讲
不会珍惜爱人和朋友感情认为恋人(朋友)对你所做所为都是理所应当因为从小就是在溺爱中长大轻则好朋友很少爱情不如意重则是众叛亲离
当然,如果是个聪明人的话,只要努力克制改变自己的缺点成功也很容易毕竟人都习惯性格脾气都是慢慢养成的改也一样
参考资料 溺爱
《观刈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早期作品。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揭露了赋税繁重和社会不公的现象,表达了诗人对贫苦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和对自己没有“功德”却过着富足生活的愧疚。
创作背景:《观刈麦》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这首诗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至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
白居易简介: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
本诗借物抒怀,以池鹤自喻,一个“怅”字,表现了诗人对仕宦生活的厌倦和无奈,表达了诗人对归隐生活的向往。本诗也可以说是作者托物言志,以物寓人。 这首诗描写了鹤的生活环境和风格的与众不同,突出了它的形态美、色彩美和声音美。以鹤与鸡、鸬鹚、鹦鹉作对比,表现了鹤不事权贵的孤高品格和超凡风姿,同时表达了诗人对闲适的田园生活的向往和对仕途沉浮、官场黑暗的厌倦和无奈。
池鹤二首
朝代:唐代
作者:白居易
原文:
高竹笼前无伴侣,乱鸡群里有风标。
低头乍恐丹砂落,晒翅常疑白雪消。
转觉鸬鹚毛色下,苦嫌鹦鹉语声娇。
临风一唳思何事,怅望青田云水遥。
池中此鹤鹤中稀,恐是辽东老令威。
带雪松枝翘膝胫,放花菱片缀毛衣。
低回且向林间宿,奋迅终须天外飞。
若问故巢知处在,主人相恋未能归。
译文
在高高的竹笼前没有自己的同伴,在乱哄的鸡群却有着自己的风度。
低下头怕丹砂落下,晒翅的时候担心白色的短尾消失。
转眼看到鸬鹚觉得它毛色污浊,又讨厌鹦鹉的叫声太谄媚。
对风鸣唳想的究竟是什么呢?惆怅地望向青青的田野和天之遥的云水之间。
池塘中的这只鹤是鹤中稀有的品种,恐怕是传说中的辽东丁令威吧。
它高高的站在带雪的松枝上,用菱花的花瓣点缀自己的羽毛。
低空徘徊时会到笼子里栖宿,快速张开翅膀时终究要飞到辽阔的天空。
你若问它的故巢,它知道在哪里,只是留恋现在的主人还不能归去。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汉族,字乐天,号香山居士,新郑(今河南郑州新郑市)人,是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唐代诗人和文学家,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他的诗在中国、日本和朝鲜等国有广泛影响,与元稹共同发起了“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白居易祖籍山西太原,其曾祖父迁居下邽(音guī)(今陕西渭南北),其祖父白湟又迁居河南新郑。唐代宗大历七年正月二十(公元772年2月28日),白居易在新郑城西的东郭宅村(今东郭寺)降生了。白居易晚年长期居住在洛阳香山,号“香山居士”。武宗会昌六年(公元846年)八月,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洛阳香山,享年75岁。他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连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著有《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
白居易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 元和时曾任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因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晚年好佛。他一生作诗很多,以讽喻诗为最有名,语言通俗易懂,被称为“老妪能解”。叙事诗中《琵琶行》、《长恨歌》等极为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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