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
可能,大多数人对这个日子,并没有什么印象,但对于经历过家暴的人,以及倡导反家暴的人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天。
在往年的家暴案例中,人们往往会谴责施暴者,怜悯受害者,却总是忘记,还有一些重要的群体,也需要我们去关注,那就是目睹家暴的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父母而言,家暴和吵架,不过是夫妻之间争吵的寻常事罢了,但在孩子的眼中,却是伤及心灵的恐惧。
《与原生家庭和解》这本书中,记录了很多关于“家暴”的案例,其中大部分都是来自孩子的。
他们在一个没有“健全爱”的家庭中长大,父母给他们的印象,不是吵架,就是打架,甚至是离婚。
这些孩子在父母的影响下长大,他们却不敢直视感情,更不敢面对婚姻,因为他们的心里,始终有一个迈不过去的坎,那就是父母曾经的吵闹,让他们害怕。
对于“家暴”,很多人都说,如果对方对你动手,你完全可以提出离婚,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地球离了谁都会转,人离了谁也照样能活。
确实如此,但我们却忽略了,那个在“家暴”阴影里躲着的孩子,他们亲身经历了那些难以忘记的画面,父母对彼此最丑恶的嘴脸,深刻在他们的心中。
这种影响,会让他们的成长之路变得扭曲不堪,甚至会让他们怀疑人生。
01
不离婚,还不是为了你
经研究表明,在一次受调查的2万儿童里,有近246%的孩童,曾亲眼见过父母之间的身体暴力。
有近414%的孩童,曾目睹过精神暴力,而最令人醒目的数据是,在中国有近9000万的孩子,生活在充满暴力的家庭中。
令人感叹的是,绝大部分的父母,都对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孩子说过:
“自己之所以忍受这么痛苦的折磨,是为了这个家,是为了你!”
你听,这句话是多么可笑。
你若是为了孩子,就该早早地结束那段痛苦的关系,因为为人父母的你们不够恩爱,也就给不了孩子“健全的爱”。
体会不到这种有温度的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能幸福吗?
面对家暴,有太多的傻女人,都以孩子作为借口,其实这并不是明智的,因为一个充满暴力,充满争吵的家庭,是给不了孩子温暖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从孩童时代成长过来的,仔细回忆一下,你从几岁就开始记事了呢?回头看看你自己的孩子,他们的眼神里,是否印满了对你们争吵的恐惧?
正因为你爱孩子,所以你才要勇敢地拿出解决家暴的方法,若是想继续在一起,那就彻底解决家暴问题,若是这段感情已经无可救药,那就彻底点,跟对方断了关系。
你的果敢选择,才能给孩子带来正面的影响。
暑期兼职那段时间,班上有个小女生性子特别胆怯,和谁说话都怯生生的,最主要的是,才小学二年级的她,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
有时候,老师们会因为几个问题争论不休,她便会双手趴在门框边,把头探出来,满脸担忧地望着老师们。
有的老师,也会留意到这种心思细腻的小孩,便会上前开解说:
“你不要担心,这只是老师们之间在探讨问题,不关你们的事情,快去一边玩吧。”
也有老师会比较心直口快,直接对女孩说:
“大人的事小孩不要管。”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女孩的神情,小心翼翼又满怀抱歉地说:
“我爸妈也经常这么说。”
她的父母,经常在家里争吵,每天不是摔东西,就是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
以前,她还会故作懂事地去讨好父母,而得来的,却是满怀抱怨的批评:
“我和你爸不离婚,还不是为了你,你每天能不能让我省省心,光养活你就已经够让我心烦的了……”
这些父母,大概从未意识到,孩子的出生,并不会给这个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关系,带来巩固的效果。
反而成了他们手里的一张牌,每一次的“为了你”都会给孩子戴上一道枷锁。
久而久之,孩子的性格就会变得越来越敏感,并且会时刻把自己,置于满满的负罪感里。
我之前在一所心理辅导机构帮忙时,就遇到过这么一个小男生,他的父母是因为结婚而结婚的,两个人之间并没什么感情。
磨合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依然过不到一起去,于是他们便想结束那段婚姻,可就在这个时候,小男孩的母亲,发现自己怀孕了。
为了孩子,两个人又选择了继续在一起生活,可两个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共同话语,每天除了沉默就是争吵。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差不多六年的时间,后来小男孩的父亲在外面有了人,并且每次回家,都会对妻子和小男孩拳打脚踢。
据小男孩自己说,他从四岁多的时候,第一次被父亲打,从那之后就经常挨打了。他母亲虽然会护着小男孩,但每次家里只剩下母子两人时,母亲也会把他推开,抱怨说:
“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有了你,我才不会过这种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早就跟他离婚了。”
这种话,母亲会经常对小男孩讲。所以,导致小男孩心理上,有了问题,他经常会怪自己,甚至严重的时候,他还会用自虐的方式惩罚自己。
你看,一个还不到6岁的孩子,就开始怀疑人生了,他甚至就认为是自己的存在,才让母亲如此难过。
可是,问题真的在这孩子身上吗?并不是。因为他父母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幸福,他们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并且磨合了一段时间后,怎么也过不到一起去。
在当时,就算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也没必要跟一个和自己合不来的人强行绑在一起生活,因为那种生活一眼就能望到头,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谁说给孩子足够的温暖,足够的爱,就一定要让婚姻存续?如果你自己足够强大,也完全可以给孩子足够的温暖和爱呀。
02
内心的创伤并不会消失
很多人在成为父母之后,似乎并没有认真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家长。
那些言语的谩骂和肢体上的暴力,都会对孩子身心上,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大一刚开学那段时间,因为和几个同学不是很熟,所以大家聊天的切入点,都是从自己的生长环境开始说起。
有个同学,就叫她Y吧,在我们都表现出热切的恋家想法后,只有她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
“家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学校。”
原来,在她生活的这二十年里,有十几年是在经历着家暴的。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重男轻女,偏爱弟弟,这些让本就不讨喜的她,更是雪上加霜。
一开始,是不做事会被打骂,说错话会被打骂,后来就逐渐演变成,谁看她不顺眼就可以拿她出气。
就连年幼的弟弟也逐渐明白,姐姐在这个家里,是不受宠的存在,是个连他都可以欺负的存在。
她隐忍过,反抗过,不甘过,到最后也变成了逆来顺受。
“反正不论怎样都会被打,倒不如像块石头一样。”
“衣架、皮带、巴掌,这些东西对我而言,像是三餐便饭一样,就真是好笑,他们居然还来质问我,我的性格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了。”
“我变成现在这样,还不都是因为他们。”
很大一部分孩童,在幼年时期遭受到暴力,或者目睹过暴力后,都会在内心留下或多或少的阴影。
而且,这些创伤,并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就自动愈合,只会埋藏在心底的最深处。
也有一部分人,因为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自己的行为和举动,也不知不觉被影响,有暴力的倾向。
一边忏悔自己的行为,一边又隐隐迷恋上这种感觉,暴力别人带来的快感,远比自己默默忍受要来得好。
在这痛苦又拧巴的生活中,有多少人,一边试图自救又深陷其中,又有多少人无法放过自己每天沉浸在不堪的回忆中?
03
拒绝家暴,注重孩子心理健康
每个大学生,在入学初期,都会填写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调查问卷,其实不光是刚步入大学生活的青少年,很多还在读小学的孩子的家长,就应该注重起来。
比起耀眼的成绩和傲人的成就来说,难道完善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更重要吗?
童年时期,门后的那些打骂声,未必在长大之后,不会变成他们梦中的梦魇。
我们应该呼吁更多的父母、更多的家庭注重这个问题,无论是言语上还是肢体上,都不应该再出现类似家暴的现象。
因为,它从来就不是什么稀松平常的家庭琐事,而是严峻的暴力纷争。#源于生
姐姐打弟弟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打姐姐犯法吗
1、当然是犯法,任何人打人都是犯法的,弟弟打姐姐也不例外,也是属于犯法的行为,弟弟更不应该打姐姐,有了矛盾需要心平气和的慢慢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任何过激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都是必须要自己去负责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弟弟打姐姐算家庭暴力吗
弟弟打姐姐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亲姐姐打妹妹算家暴,因为在我国法律上,如果说殴打的话,就是算暴力倾向,而且是有法律上的依据的,你不能随意去殴打别人,因为每个人都是个体,都是有权利的,你不能因为你是他的亲属就可以殴打他
法律分析:如果仅此一次,不属于。 家庭暴力一般是只经常发生的,给家庭成员带来比较严重的人身或者精神伤害的,才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这要看姐姐受伤的程度以及受害人的意愿。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根据具体情形从宽处罚,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仍然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面对家里人的争吵,尤其是跟你的平辈的人争吵,你首先是不要参与到他们的战争中,不要有的人说让你欺负我姐姐了或者怎么样的。
首先来说,你要确定他们没有上升到武力的问题,你姐姐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没有受到暴力伤害,这些是最基本最原则的问题,如果只是他们在争吵,那最好是由他们自己去解决,如果他们没有征求你的意见或建议的话。
在他们没有通知自己的父母的时候,你不要擅自做主,就告诉你自己的爸爸妈妈说姐姐姐夫吵架了,让家里长辈也跟着操心,或者说参与进来只会把他们的事情扩大。
你所能做的第1条,那就是让他们最好冷静下来,把他们能分开的先分开一下,拉着自己的姐姐,或者说拉着自己的姐夫跟他们说冷静冷静,先不要吵了。
如果说要这个时候,你姐姐或者姐夫跟你诉说一下他们心里的委屈,或者是他们吵架的事情的话,你只需要是倾听。他们肯定是诉说自己的道理,那你就要点头同意,如果说他们有自己的道理,有自己的出发点的话,有自己的想法,你不要去反驳,你只要倾听就好了,你要理解你说,噢原来是你是这样子的想法,如果他需要你的回应的话,你就说或许我姐姐没有理解到你的意图或者是姐夫误解了你的意思,怎样子的,替姐姐委婉的解释一下,但是也不需要太多,如果你解释太多了,人家会觉得你在帮助对方。
所以说无论怎样,你不要说有过多的劝架的言语,就是让对方冷静下来的言语要多一些,让他们多想想孩子呀,让他们多想一想对方的好啊,让他们自己再单独的冷静一下,出去散了一会儿心呢,就是想这种办法。
人家夫妻吵架冷静后之后会复合的会和好的,不需要你操心太多,如果说不是涉及到一些婚姻的原则性问题,只是一些稍微的家庭矛盾问题人家都会自己调节的,你的参与只会让人觉得,让外人看到了居然说你是自己的姐妹。
法律主观:
亲哥单方面殴打妹妹是属于家暴的,受害人或者其他人可以报警。警察来到现场之后应该及时制止,经过受害人要求之后,还应该对家暴方进行拘留,并且处罚款。家暴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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