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先于奶奶去世,姑姑想分我父亲的遗产,不知道哪些遗产她们有权分配?

父亲先于奶奶去世,姑姑想分我父亲的遗产,不知道哪些遗产她们有权分配?,第1张

1、卖房时得款多少,房子产权是谁的,是只写了你爷爷奶奶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你父亲卖房得到多少钱,你必须依依回答才能有较好的结论。

2、就简单来说,你两个姑姑起诉追偿的是你奶奶的那份遗产,所以我就简单来划分,你奶奶去世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是你奶奶的子女(有多少个你没说),你母亲只有在尽了赡养义务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然就没有继承权利。那么就很简单了,最极端的情况你们没有继承权,那就看你们从奶奶那边分的了多少钱,全部退出去。

3、你提问中唯一有数字的是60万存款,就存款来说,你父亲去世时有遗产30万(因为60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第一顺位继承的是你奶奶,你母亲,你三人,故此你奶奶分的10万。这笔钱在你奶奶死后为其子女平分,所以你所述存款来说为10万/(你奶奶的子女人数)。既然你姑姑起诉你们那么当时分存款的情况是10万/(你奶奶子女人数+1)其中的1是因为你母亲作为第一顺位进入了遗产继承,得出的数字就是你姑姑在这笔存款中能够拿到的数字。

4、继承问题是非常麻烦的一个问题,涉及的法律关系方方面面,故此,建议你在当地找一家律所面对面与律师沟通。

严格来讲是不行的,你母亲对房子有产权的,她的部分属于遗产,应由第一序位继承人共有。第一序位的有父母子女。如果某第一序位继承人已过世,但有后人,其后人可转入第一序位继承其父母份额。

如果你外公外婆还活着,他们也是第一序位的,所以你爸爸无权卖房。

如果你爸爸和侄子均死后,还要看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否已先你父母过世,还有你侄子对你母亲那部分的继承已经是事实。后续如果你侄子先于你父亲过世,则这个房子他的份额由其妈妈和你爸爸作第一序位继承去了。如果你爸先过世,那么你侄子对你爸这部分也有了继承份额,然后你侄子过世,他继承权的份额由他妈妈这作为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

综上,严格按继承法来你是无权独自全部获取这房子的产权。再说,你也不地道,不是努力去挣钱,而是满心惦着娘家的房产。

1公正委托不限制地点,在当地的具备资格的合法的公证处即可办理。按照您说的,您可以再武汉办理公证,让您父亲办理一个这套房子的全权委托公证书即可。

2交给中介,尽量找一家比较正规的、比较尤规模的品牌中介。并且您自己了解好行情,确定好委托价格。如果是毛坯房,可以把钥匙委托给中介,然后您自己不用亲自去给开门看房。如果装修了,您也可以委托钥匙,但是一定要签订好房屋内的设施报关协议和清单。

3让中介找到客户了,让他帮你谈好价格,然后让客户下定意向金,您在回去。否则,如果中介没有谈好,可能会让您白跑。

4手续:确定好价格,和中介、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及买卖合同。然后让客户去银行存首付并办理按揭手续,申请贷款。贷款审批完成后和客户去交易所过户,过户完银行把全额房款给你。即交易完成。

其他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是一定把时间、设备、物业交接等各方面约定清楚。比如,如果客户条件不符合,贷不下来款,那属于客户责任,他应当陪你违约金的。

买房子的那个儿子因为卖的价格低了,他想毁约很简单,他可以要他的父亲一口咬定说不知情,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的毁约。

因为在法律上这样买房子的情况是违法的。

你也不用想用什么法律来解决了。他既然想毁约就是个不讲信用的人,和这样的人谈法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也是开中介的,有次也是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合同已经签好了,结果又有人出高价,卖房子的人又后悔了,就毁约,我做为中介也占理啊。但卖房子的人就是无赖,不仅毁约,也不陪买房的损失。

扯了蛮久。最后卖方就是把卖方给的押金还给了卖方,就这样不了了知了。

所以建议你,尽量和气的解决,能赔偿最好,不陪也就算了。不是说不应该,而是碰上了这样的人,基本上就很难缠,与其浪费精力和他耗下去,还不如把这个力气用在别的客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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